重庆港:收购报告书2023-06-15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重庆港
股票代码:6002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
1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制。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重庆港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重庆港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
划转方式取得重庆港控制权,导致重庆港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重庆市国资委,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5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16
第七节 后续计划 ........................................................................................................ 17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9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0
第十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1
第十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2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5
财务顾问声明 ............................................................................................................. 26
律师声明 ..................................................................................................................... 27
收购报告书附表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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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市国
指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委
两江新区管委会 指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港务物流集团 指 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港、上市公司 指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务物流集
万州港 指
团控股子公司
重庆城投 指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两江新区管委会所持港务物流集团 98.27%股权无偿划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转给重庆市国资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重
庆市国资委
本收购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16 号准则》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
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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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000709486001B
类型:机关法人
负责人:曾菁华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023-67678000
主要职责:市国资委主要履行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
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职责。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关系结构及监管企业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关系结构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重庆市国资委。重庆市国资委系重庆市
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重庆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管理关系
结构图如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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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主要一级企业情
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许可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测绘服务,建
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
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消防技术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
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
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
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
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
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
营,出版物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
重庆设计集
1 1,000.00 100%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团有限公司
让、技术推广,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节
能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地质勘查技术服
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物业管
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环境应急治理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
发,科技中介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水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
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建筑工程用机
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图文设计制作,
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
重庆建工投 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
2 资控股有限 143,680.00 100% (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
责任公司 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
营)。
一般项目:省际班车客运,主城区班车客运,
普通货运,县际班车客运,货物专用运输(集
重庆交通运 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
输控股(集 运输(罐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意外伤害保
3 187,140.10 100%
团)有限公 险代理(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从事市
司 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
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集贸市场管
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6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粮食收购(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
重庆粮食集
事投资业务,销售粮食、日用百货、家用电
4 团有限责任 100,000.00 100%
器、金属材料、饲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公司
学品),国内陆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不含危
险品存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一般项目:招标、投标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
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货物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
的项目取得许可后经营);具有与国外中标厂商
签订招标项下合同的进出口经营权;政府采
购;工程咨询(取得资质后方可执业),招投标
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
重庆国际投 (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
5 资咨询集团 15,000.00 100% 计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 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
( 不 含 涉 外 调 查 ), 社 会 调 查 ( 不 含 涉 外 调
查),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
策划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资
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从事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
重庆市农业 营、管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
6 投资集团有 72,704.60 100% 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
限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对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货物进出
重庆化医控
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7 股(集团) 262,523.20 100%
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
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对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
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冶金产品
重庆机电控 (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产品除外)及其设
8 股(集团) 204,288.50 100% 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
公司 (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房屋租赁,
机电、冶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以下范围由
集团公司所属具有资质许可资格的企业经营)
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机械、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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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冶金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物业管理,进
出口贸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对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
重庆轻纺控 理,销售机械设备、电子器具、光学设备仪
9 股(集团) 180,000.00 100% 器、汽车零部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
公司 危险品)、百货,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庆铃汽车 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新产品开发;技术咨询,
10 (集团)有 41,000.00 100% 服务.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收益,产权交
限公司 易,经营性投资开发)
一般项目:从事授权范围内的资产 经营、投
资、产权交易。生产、销售金属材料、机械产
品、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家用电器、计算机
重庆钢铁
及配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计量衡器、
11 (集团)有 165,070.70 100%
纺织品、服装、木材制品、耐火材料、化工产
限责任公司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国内货
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
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
重庆渝富控
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12 股集团有限 1,680,000.00 100%
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除依法
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在国家和重庆市规划、计划的统筹安排下以参
股、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或成立分公司的方式从
重庆高速公
事经营性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
13 路集团有限 1,000,000.00 100%
资、融资和建设、运营及资产管理,高速公路
公司
资源开发及运营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土地整治、项
目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和能源系统项目的建设
投资、运营管理;以公司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重庆广阳岛 园林绿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生态环境科
14 绿色发展有 300,000.00 100% 研和咨询服务;农业综合开发和乡村振兴项目
限责任公司 建设管理;大数据、智能化技术服务;文化产
业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酒店管理和会议
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卢作孚
15 股权基金管 100.00 100% 股权投资管理。
理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
重庆水务环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16 境控股集团 606,457.10 100%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有限公司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投资
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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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以上经
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
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污水
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
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
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
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
(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
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市地产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
17 集团有限公 500,000.00 100% 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司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民用机场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
动,民用航空器维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务,食品生
产,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经
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货物
进出口,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重庆机场集
18 225,592.22 71%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设计、
团有限公司
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客运站经营(限
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停车场服
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政设施管理,
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
利用,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
产的营运管理,负责市级有关大中型水源工
程、供排水工程、治污工程的项目投资和经
重庆市水利 营,负责西部供水工程规划区内水资源的统一
投资(集 开发和经营,负责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
19 216,494.73 72%
团)有限公 开发、投资和经营,实施中小水电站项目开
司 发、投资,销售水利水电设备及材料(国家法
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一般项目:从事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
重庆城市交
经营管理,从事重庆城市交通及基础设施项目
通开发投资
20 310,407.90 100% 的投资、开发、经营及管理,从事城镇化基础
(集团)有
设施、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航空配套产
限公司
业项目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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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行政
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
执业),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陆路货物运
输代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市城市
建设投资
21 2,000,000.00 100% 城市建设投资(不含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
(集团)有
限公司
注 1: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
注 2: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
案的通知》(渝府发〔2020〕23 号),重庆市国资委将上表中序号 2 至 11 企业的 10%国有
股权、序号 12 企业的 8.5%国有股权、序号 13 企业的 0.6%国有股权划转至重庆市财政局
用于充实社保基金。重庆市财政局享有所划入该等股权的收益权等相关权益,划转不改变
现行管理体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划转事项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的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
情况
重庆市国资委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
长期居住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境外居留
地
权
曾菁华 男 党委书记、主任 中国 重庆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 5 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
或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六、直接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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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重庆卢作孚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
金融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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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庆市人民政府拟将两江新区管委会所持港务物流
集团 98.27%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市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港务物
流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无偿划转后,重庆市国资委拟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物流企业改革重
组,打造一家大型综合性现代物流集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拟收购的上市公
司股份外,并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
人后续将根据改革重组计划执行情况及证券市场整体情况等因素,将港务物流
集团股权划转至其他市属国有物流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
不会因此减少。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3 年 6 月 6 日,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两
江新区管委会持有的港务物流集团 98.27%股权无偿划转至重庆市国资委。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港务物流集团 98.27%股权过户至重庆市国资委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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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两江新区管委会持有港务物流集团 98.27%股权,通过港
务物流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万州港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合计 599,761,662 股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50.53%,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重庆城
投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7,950,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67%。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庆市人民政府拟将两江新区管委会所持港务物流
集团 98.27%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市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重庆市
国资委将持有港务物流集团 98.27%股权,通过港务物流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万
州港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99,761,662 股股份;并通过重庆城投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7,950,000 股股份,合计 607,711,66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51.20%。
港务物流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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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三、本次交易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港务物流集团直接及通过控股子公司万州港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合计 599,761,662 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50.53%。上述股份不存在
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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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支付对
价款,获得该等股份不涉及向划出方支付现金,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收
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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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政府或者国
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可以免于发
出要约。
2023 年 6 月,本次无偿划转方案已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两江
新区管委会持有的港务物流集团 98.27%股权无偿划转至重庆市国资委。本次无
偿划转事宜完成后,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港务物流集团 98.27%股权,导致间接
收购港务物流集团所控制的重庆港 50.53%股份。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将导致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两江新区管委会变更为重庆市国资委。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系经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符合《收购管理
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之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免于发
出要约。
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整体结论性意见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就本次免除发出要约事项发表了整体结论性意见,详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免于发出要约事
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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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七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届时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以及拟购买或置换资产
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
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
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
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具体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
的实际需要对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产
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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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
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
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
动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八、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
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
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
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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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
整、财务独立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
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
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不从事具体经营业务,根据重
庆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
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代表重庆市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本次
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重庆港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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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资产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负责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资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负责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
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
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负责人不存在对拟更
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
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默契和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事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负责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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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十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相关经办人员前六个月内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主要负责人、相关经办人
员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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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十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重庆市国资委,不适用本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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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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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
4、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的说明及承诺;
5、内幕信息知情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查询
结果;
7、财务顾问报告;
8、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部,供投
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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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收购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
曾菁华
2023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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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秋实 易德超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吴 坚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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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
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
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
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胡佳蕊 吕诗琳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梅向荣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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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
曾菁华
2023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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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重庆市
股票简称 重庆港 股票代码 600279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 庆 市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 庆 市 两 江 新 区 黄 山
名称 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 大道东段 198 号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是√ 否□
是否对境内、境 是否拥有境内、
存在直接持有境内外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外其他上市公司 外两个以上上市
上市公司 5%或以上发 家数:10 家
持股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收购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通过重庆城投间接持有 7,950,000 股股份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通过重庆城投间接持有 0.67%
股份比例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股
变动数量:通过港务物流集团间接持有增加 599,761,662 股
份的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通过港务物流集团间接持有增加 50.53%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批复生效之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无偿划转
动的时间及方式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否√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否√
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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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是□ 否√
12 个 月 内 继 续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管理办法》第六 是□ 否√
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购管理办法》第
是√ 否□
五十条要求的文
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否□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否□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及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否√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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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
曾菁华
2023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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