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高管人员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刘世斌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刘世斌 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刘世斌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同意聘请刘世斌为公司总经理。 (下接签字页) 此页为《关于对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黎 明 张 运 文守逊 202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