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8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因触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13.9.1 第(一)项规定“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和第五项“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1 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 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存在下述情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 主要银行账号仍被冻结、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8.4 条: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8.1 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 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承诺自重 整执行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内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2023 年底承诺即将到期。由 于亿阳集团目前无法提供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回购计划暂时无法继续推进,该 项承诺有不能按期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31,252.25 万元,其 中因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融信托”)案被司法划扣 29,254.25 万元;因上海信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信御”)案支付和解 补偿款 1,998 万元。公司与亿阳集团就上述资金占用事项一直持续进行沟通,向 亿阳集团进行追偿,并已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同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 权益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尚未收到偿付款,向亿阳集团补充申报的债权也尚未得到确认。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因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信托”)案被司法划扣 19,142.26 万元。对于已被扣划资金,公司已向亿阳集团和阜新银行发函索偿, 并已向亿阳集团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相关申报债权尚未得到确认。若最终未能 在约定时间内得到清偿,将形成新的资金占用。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与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国际”) 达成和解,向其支付和解补偿 17,000 万元。公司已就所补偿款项向亿阳集团和 阜新银行发函索偿,并已向亿阳集团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相关申报债权尚未得 到确认。若最终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得到清偿,将形成新的资金占用。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收到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钱途资产”) 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黑龙江公 司”)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及乐赚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赚公司”)案的执行通知书,详情请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后续执行结果尚 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阜新银行履约保函已偿付金额为 15,480.06 万元,保 函余额 40,119.94 万元。履约保函期满日期最迟不超过 2023 年 12 月 24 日,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上述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符合至少每月需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的要求。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 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 一、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一)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相关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型 数量 实际冻结金额 1 基本账户 1 0.00 2 募集资金专户 3 35,247.81 3 一般结算账户 20 333.95 合计 35,581.76 截至本公告日,银行账户冻结事项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债务纠纷及公司部分 劳动纠纷和合同纠纷相关。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系涉嫌违规担保引起的涉诉事项尚未执行完毕 所致。公司正在积极进行处理,争取尽快结案; 2、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结束后,公司一直积极与相关人民法院进行沟通, 提交亿阳集团已经重整清偿的相关证据,推动相关涉诉事项尽快结案,公司银行 账户冻结尽快解冻; 3、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尽可能降低诉讼事件对公司影响; 4、对于人民法院已判决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且债权人未 向亿阳集团申报债权的相关事项,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其涉及的公司银行 账户冻结事项。 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相关情况 (一)概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在内部控制审 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本报告期内,公司与丹东绿水农牧有限公司、沈阳兆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 订了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合同订立前,亿阳信通未能进行充分的审慎调查和评 3 估,导致合同订立后对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目前项目已终止。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未能有效执行上述内控程序,导致未能识别出上述重大风险。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本次财务重大缺陷相关事项,公司在发现签约方缺乏履约能力后,与签 约方签订了终止协议,并收回了全部已付款项。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梳理、修订、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签约方经营资格、资信、资质备案体系,健全签约 方考察制度并由专人每年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面加 强内部控制管理,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 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 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 制。 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清偿情况 1、资金占用情况 以往年度,控股股东实际已占用以及徳清鑫垚案件错误划扣的资金合计总额 为 89,552.35 万元(错误划扣资金为 3,372.10 万元),其中包括控股股东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金额 46,906.36 万元;替控股股东代发薪酬 161.85 万元;公司因涉嫌违 规担保而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司法拍卖、及错误划扣金额 42,484.14 万元。 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完成后,公司因与控股股东债务纠纷相关的涉诉和涉及仲 裁事项合计被执行资产 39,467.88 万元,因亿阳集团及阜新银行保函未在约定时 间内支付,形成新的资金占用,涉及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斯 特”)案 5,217.47 万元、汇钱途(厦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钱途 保理”)案 2,998.16 万元、上海市信御案 1,998 万元及华融信托案 29,254.25 万元。 另有已被司法执行金额 36,142.26 万元,公司已向亿阳集团及阜新银行提出 偿付请求。若最终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得到清偿,将形成新的资金占用,涉及因交 银国际案被司法划扣的 19,142.26 万元及因与海润国际达成和解,向其支付的补 偿款 17,000 万元。 2、以往年度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4 1)现金清偿 2020 年 12 月 25 日,亿阳集团重整投资人万怡投资为解决控股股东占用所 投入的资金人民币 7 亿元已经汇入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公司已收到根据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应受偿的现金人民币 10 万元;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收到 控股股东转账 2,900 万元。 2)股权清偿 2020 年 12 月 25 日,根据法院裁定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 获得“债转股”的股权金额为 68,250.21 万元,股份数为 6,602.52 万股,该项资 产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为 1.33 亿元,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可 收回金额为 1.26 亿元,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为 1.18 亿元。该等可 收回金额随着亿阳集团股份价值变动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需重新计量。 3)执行回转情况 上述公司因涉嫌违规担保而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和司法拍卖金额 42,484.14 万元中,包含了依法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申请执行回 转徳清鑫垚案件错误划扣的资金 3,372.10 万元。公司已收到杭州中院退回 14.62 万元,申请执行回转余额为 3,357.48 万元。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执监 418 号执行裁定书撤销了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执复 8 号执行裁定和杭州中院(2020)浙 01 执异 133 号执行裁定,公 司将继续申请执行异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资金占用已通过现金、股权及部分执行回转退回总 计偿还金额为 86,255.12 万元,除仍在申请执行异议的余额 3,357.48 万元外,其 余资金全部得到清偿。 3、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完成后新增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1)公司因纳斯特案及汇钱途保理案被司法划扣的 8,215.63 万元已由亿阳集 团指定第三方代偿。 2)公司因华融信托案被司法划扣的 29,254.25 万元,因亿阳集团及阜新银行 保函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形成新的资金占用。公司正在继续向亿阳集团进行追 偿,并向亿阳集团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偿付 款项,相关申报债权也尚未得到确认。 3)公司因上海信御案,向其补偿 1,998 万元,形成新的资金占用。公司已 5 向亿阳集团进行追偿,并向其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 未收到偿付款项,相关申报债权也尚未得到确认。 4)公司就因交银国际案被司法划扣的 19,142.26 万元及因海润国际案达成和 解而向其支付的补偿 17,000 万元已向亿阳集团和阜新银行提出偿付请求。若最 终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得到清偿,将形成新的资金占用。同时公司也就该等款项向 亿阳集团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偿付款项,相 关债权也尚未得到确认。 (二)关于违规担保事项 1、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涉嫌为控股股东担保诉讼共涉及 41 个债权人(根据案号以实际案件个 数计算共 55 起,其中有多个案号为同一债权人),涉案本金 472,139.65 万元(根 据生效判决重新统计),未诉担保 20,050 万元,合计担保金额 492,189.65 万元。 2、违规担保解决情况(含新发生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1)公司胜诉、与债权人和解及债权人撤诉等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 24 个,涉 及本金 196,758.82 万元。 2)未诉担保涉及债权人 4 个,涉及本金 20,050 万元,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 整中以现金+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 3)已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涉诉及涉及仲裁事项涉及债 权人 18 个,涉及本金 275,380.82 万元,其中: A)有 5 家因未向亿阳集团申报债权而未获得债转股清偿的债权人涉及本金 53,629.07 万元,公司已向亿阳集团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在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有 5 名债权人[刘小娟、纳斯特、海润国 际、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汇钱途保理因未申报债权或撤回债权申报 而未进行债转股。根据法院已生效判决或仲裁已生效裁决,公司对该 5 名债权人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 5 名债权人所涉案件已执 行金额 72,746.53 万元,其中刘小娟案、汇钱途保理案和海润国际案已执行完毕。 其余 2 家债权人预计还会扣划公司资金约 6,500 万元(为估算本息合计,最终以 实际扣划为准),由亿阳集团通过阜新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银行信用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履约保函合计已偿付金额为 15,480.06 万元,保函余额 6 40,119.94 万元。如阜新银行履约义务履行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督促控股 股东及相关方,提供其他有效增信措施,确保违规担保事项得到彻底解决。 B)另有 5 家债权人,涉案本金 41,455.83 万元,已执行完毕并结案,或已 终止执行。 C)其余 8 家债权人,涉案本金 180,295.93 万元,案件尚处于执行过程中或 待执行状态。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执行的具体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亿阳集团拟通过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的方式支付股权价款,进而清偿其 资金占用及 5 名公司涉嫌违规担保的债权人造成的资金划扣,并已支付 1 亿元回 购款用于代公司支付部分拟划扣资金。2021 年 4 月 28 日,阜新银行向公司开具 履约保函,为亿阳集团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提供担保,对亿阳集团回购公司持有 其股份应履行全部义务及责任,以最高额人民币 5.56 亿元向公司承担不可撤销 的、无条件的担保。按照保函第 5 条规定,若亿阳集团在划扣款项后 10 个工作 日内未以划扣金额的同等金额回购公司所持有亿阳集团所对应的股份并向公司 支付该部分股份的回购款,公司向阜新银行提出要求阜新银行付款的书面通知 15 个工作日内,阜新银行将在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公司支付通知索赔金额的回 购款,无需公司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履约保函期满日期最迟不超过 2023 年 12 月 24 日。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阜新银行履行据履约保函(保函编号: FYBH20210428001)相关条款要求,已偿付前海海润案执行金额 10,009.1 万元、 崔宏晔案执行金额 2,320.96 万元及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案执行金额 3,150 万元,合计已偿付金额为 15,480.06 万元,保函余额 40,119.94 万元。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已代亿阳集团偿付公司因汇钱 途保理案强制执行而导致的资金占用金额 2,998.15 万元、因纳斯特案强制执行而 导致的资金占用金额 5,217.47 万元。 7)亿阳集团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同 意 36 个月内(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以 6.82 亿元等值现金或有利于公司 经营发展的资产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在签署正式的《股份回购协议》前,为避 免因亿阳集团历史违规行为导致公司被扣划资金后出现新的资金占用问题,亿阳 集团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A)若公司未来因涉嫌为亿阳集团的历史违规担保行为而产生新的资金划 7 扣,亿阳集团将于公司被划扣款项或书面要求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等额现金或 者等价资产对公司做出补偿安排; B)如果公司未来就股份回购事宜与亿阳集团达成合意并签署正式的股份回 购交易文件,则亿阳集团前述向公司支付的划扣金额的等额现金或者等价资产均 用于抵扣相应股份回购款; C)若公司最终未就股份回购事宜与亿阳集团达成合意并签署正式的股份回 购交易文件,则亿阳集团前述向公司支付的划扣金额的等额现金或者等价资产均 无偿赠与公司,公司无须返还。 8)亿阳集团承诺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内回购公司持有其相关 股份,该承诺将于 2023 年底到期。关于回购事宜的后续安排,公司收到亿阳集 团如下书面答复: 目前,由于亿阳集团无法取得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使回购事项无法推进。 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事项本质上是为了解决相关资金占用问题,虽然回购无法进 行,但亿阳集团一直在通过处置资产、向股东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相关问题。 未来,亿阳集团将积极与各方接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外部借款、处置相关 资产、引入外部战略资金等方式持续解决相关资金占用问题。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 展情况,本进展公告中所涉及相关事项,公司此前均已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承诺自重整执行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内回购公司持 有其股份,2023 年底承诺即将到期。由于亿阳集团目前无法提供标准意见的审 计报告,回购计划暂时无法继续推进,该项承诺有不能按期履行的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31,252.25 万元,其 中因华融信托案被司法划扣 29,254.25 万元;因上海信御案支付和解补偿款 1,998 万元。公司与亿阳集团就上述资金占用事项一直持续进行沟通,向亿阳集团进行 追偿,并已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同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的权利。 8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偿 付款,向亿阳集团补充申报的债权也尚未得到确认。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4、公司因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信托”)案被司法划扣 19,142.26 万元。对于已被扣划资金,公司已向亿阳集团和阜新银行发函索偿, 并已向亿阳集团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相关申报债权尚未得到确认。若最终未能 在约定时间内得到清偿,将形成新的资金占用。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5、公司与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国际”) 达成和解,向其支付和解补偿 17,000 万元。公司已就所补偿款项向亿阳集团和 阜新银行发函索偿,并已向亿阳集团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相关申报债权尚未得 到确认。若最终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得到清偿,将形成新的资金占用。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已收到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钱途资产”) 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黑龙江公 司”)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及乐赚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赚公司”)案的执行通知书,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后续执行结 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阜新银行履约保函已偿付金额为 15,480.06 万元,保 函余额 40,119.94 万元。履约保函期满日期最迟不超过 2023 年 12 月 24 日,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