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3-04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537 号)(请见公司公告 临 2023-037 号)。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沟通、讨论和 答复。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逐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留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 1.年报及审计报告显示,2022 年度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4.80%,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现金比率分别为 0.84、0.63、0.23,较同期均出现下滑,报告期 末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1.53 亿元,同比上涨 143.62%,公司受限货币 资金 0.71 亿元,占货币资金总额的 63.93%。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为公司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之一。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货币资金、现金流情况,说明公司债务偿付能力情况,是否存 在流动性风险,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2022 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为 1.12 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为 0.71 1 亿元),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1.71 亿元,总资产金额为 40.25 亿元,总负债金 额为 18.03 亿元,总资产负债率为 44.80%。公司 2022 年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度为-1.32 亿元;年末有息负债总额为 4.02 亿元: 因为公司的总资产负债率小于 1,公司以历史取得成本计价的资产(包括 土地使用权等)远超负债总额,因此,从指标上看公司偿债能力稳健。但公司 年末可用的非受限制货币资金仅仅为 0.41 亿元,显示从公司运营角度存在着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需要筹集货币资金满足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 公司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和各供应商友好沟通,互利共赢。今年以来,随着经营环境的不断优 化,公司各类订单、尤其是海外订单有较大的增长,因此,公司在积极和核心 供应商洽谈长期合作,确保公司供应链体系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在不断恢 复、扩大生产中,和各核心供应商互利共赢、长期共同发展。 2)加大融资力度。 公司目前有金泉工厂、口岸资产等较大金额的未抵押的土地、厂房以及机 器设备。因此,公司融资部门在积极推进资产抵押融资,从而改善公司的流动 性,为公司生产的快速扩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2)比较同类公司偿付能力主要指标,结合公司中短期对资金的需求、 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等情况,说明公司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措 施。 公司回复: 1) 公司对标的同类公司,其偿付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公司 现金比率 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江淮汽车 0.49 0.83 0.96 70.12 长城汽车 0.37 0.89 1.12 64.82 2 公司 现金比率 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亚星客车 0.19 1.21 1.31 91.88 华达科技 0.43 0.99 1.50 45.16 福田汽车 0.29 0.58 0.78 71.69 ST 曙光 0.23 0.63 0.84 44.80 从以上分析表可以看出,公司在上述同类公司中,现金比率、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相对较低,但是资产负债率最低。表明公司的偿付能力优异,但短期 流动性相比其他公司而言更为严峻。公司短期流动性较弱的直接原因是控股股 东负面信息,临时股东大会的重大诉讼影响,加之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被反复拍卖、流拍、复拍,造成尽管企业有大量可抵押资产进行融资,但资方 均处于观望状态,极大影响了公司的融资能力。 2) 公司中短期对资金的需求 中短期来看,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主要表现为: ①公司目前在手的订单、尤其是海外皮卡订单的快速滚动生产和交付。这 些在手的海外皮卡订单交付周期正常在 45 天左右,客户一般有 30%左右的预付 款,在交货后大约 20 天左右,支付剩余货款。 ②个别银行到期贷款的偿还。 在 9 月初,广发银行有 3,000 万贷款到期,如果不能申请展期,则需要及 时偿还。 ③公司日常的运营资金支出。 3)公司经营状况 鉴于 2022 年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年实现整车销售 3,280 辆,较 2021 年同 比减少 2,532 台,下降 43.57%;销售车桥 62.05 万支,较 2021 年同比减少 9.22 万支,下降 12.94%;2022 年营业收入 16.72 亿元,同比 2021 年 24.80 亿元下 降 32.60%,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大宗贸易业务收入的影响,下降 2.80%。 4)公司盈利能力 3 2022 年公司主营产品整车和车桥的毛利率分别为 12.51%和 2.62%,公司 2022 年产品毛利率处于行业平均水平。 在考虑期间费用后,公司营业净利率是-20.28%。自 2020 年以来受外部环 境及政策的影响,2022 年全国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318.5 万辆和 330 万辆,同 比分别下降 31.9%和 31.2%。公司盈利能力受公司销售规模下降的影响,固定 成本分摊较少,公司盈利能下降。 5)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 ①加强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改,增加产品品种,提升产品质量 客车业务将以纯电客车为主,拓展燃料电池客车及特种客车,完善产品型 谱,重点开发新造型 10.5 米低地板城市客车,对 8.1 米纯电动城市客车、8.5 米/10.5 米低入口纯电动城市客车进行电量扩展;商用货车业务重点开发 AT 自动挡皮卡项目、电动皮卡项目及 2023 款 N2 皮卡项目;乘用车业务将以 SA1 和 SA1X 两个项目为基础,开发新产品,同时加快完成技术改造,实现乘用车 产品的批量生产;车桥业务重点开发平行轴电驱桥项目和 V2 后桥拓展项目, 推进四驱后副车架三期产能提升项目。 ②加强生产管控,实现降本增效 以降低生产成本为核心,合理安排产销计划与人员配置,确保生产交付率 与合格率的达成;全面加强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标准方面的管控力度, 着力于各类产品实物质量的有效提升。 ③增加营销资源配置,加强海外市场开发和大客户市场销售能力 加强海外市场营销能力,公司为促进整车销售能力,特成立海外事业部, 下设海外营销一部、海外营销二部、海外业务开发大区等部门。制定海外市场 营销策略,通过“客车继续深化韩国市场,大力拓展中东市场;皮卡继续深化 中东和埃塞项目,大力拓展安哥拉等核心市场;同时积极拓展非洲、东南亚、 4 中南美等乘用车新市场,实现重点突破”为主要经营策略,提升产品海外销量, 从而促进企业产量的提升和产能利用率的提升。 开拓大客户营销模式,公司针对客车行业特点、大客户需求特性,特成立 大客户部。大客户业务通过“立足行业资源和公司现状,目标导向,短平快省, 重点突破”,加快大客户营销目标的实现。 ④增加融资能力 为完成公司经营目标,加强融资力度,由公司投融资事业部负责,计划实 现公司新增融资总额数亿元,确保公司资金需求。 2.年报及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天 津美亚签署总价款为 1.323 亿元的资产购买协议,并于同年 9 月 27 日向天津 美亚支付预付款 0.67 亿元。目前,公司重新聘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前 述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估值尚未确定,交易双方就该项标的资产 的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相关公告显示,前期公司聘请的多家资产评估机构 均曾撤回评估报告。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购买 天津美亚汽车资产,但有关该决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尚在诉讼中,该决议未实际 执行,有关天津美亚汽车资产的关联交易走向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前述事项 为公司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之一,以及公司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的主要 原因。 (1)相关资产评估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新聘请资产评估机构的名称、 资质、评估进度等,结合前期评估报告撤回情况,说明未来资产评估是否存在 障碍; 公司回复: 公司作为资产的买方,和资产的卖方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共同重 5 新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前述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评估所的名称 为: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资质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 格(证书编号:0731019001 号)。该评估机构于 2023 年 2 月份已经完成了对评 估标的资产的现场勘查;目前,该所的质控部门正在就评估的相关关键事项进 行内部复核论证。如果最终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 时公告。 公司在与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接洽开始之日,始终强调其 应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履行相关的评估程序,公司认为评估公司只需 要按照评估行业的基本职业准则去做相应的评估工作即可,因此,公司认为未 来资产评估不应存在障碍。 (2)结合相关资产的交付、安装、投产、产量、产成品销量、销售额、 现金流流入等情况,说明前期关联交易协议定价是否合理、公允; 公司回复: 目前,评估相关的资产共有 1655 项和相应的无形资产和数模图纸,于 2022 年 3 月份由卖方在手续上向买方做了交接。目前,基于该资产的新能源乘用车 尚未形成销量和销售收入,也未产生现金流入。 公司在前期开展了一些新能源乘用车小批量生产前期的开发、试制、试验 工作。截止目前,A00 级乘用车(轿车)项目已完成 33 台整车试制工作,全工 装试验车已完成两轮试制,三电和 ABS 的夏季冬季标定已全部完成,可靠性综 合路试和质保路试约完成了 50%,完成了部分工厂四大工艺生产验证。公司黄 海牌 A00 级纯电动轿车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工信部网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 业及产品公告》(第 359 批)公示,8 月中旬已取得公告,目前已获取国家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购置税车型目录;该车型的第二款动力车 型公告已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 365 批)公示。 6 鉴于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可以撤销 的 1 份案件【案号:(2022)辽 0604 民初 882 号】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做出了 一审判决(请见公司公告临 2022-120 号),公司基于对司法判决结果的尊重和 对未来项目风险的考虑,暂停了该项目的推进。因此,目前该项目处于暂停状 态。 前期关联交易协议定价是否合理、公允,将取决于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 如果偏离值可控,则当初的协议定价具有合理和公允性;反之亦然。 (3)结合问题(1)(2)及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诉讼进展情况,说明后续是 否计划继续推进该关联交易,如继续推进,请详细说明具体安排以及其合规性、 有效性、可履行性等,并请律师发表意见,如拟终止,请说明后续安排及前期 付款回收安排; 公司回复: 一、从公司发展角度来讲,如能继续推进该新能源乘用车项目有利: 1.从公司的战略使命角度来讲: 作为辽宁地区屈指可数的具有全牌照资质汽车整车生产的企业,为了增 加公司的价值,为市场客户提供新能源乘用车产品与服务,进而为股东创造 更多的收益。同时,若能尽快批量生产,方能满足国家工信部门对于新能源 乘用车企业最小生产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新能源乘用车资质不受影响, 会为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从公司的产业战略布局角度来讲: 目前,公司整车板块主营车型为多种型号客车和皮卡、特种车等商用车 产品。但近几年来中大型客车市场产销持续下行,盈利能力下降,市场趋于饱 和,以客车为主营业务的公司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而皮卡需求市场有限且竞 争激烈。 7 根据中汽协统计数据,2022 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318.5 万辆和 330 万辆, 同比下降 31.9%和 31.2%,呈现两位数下滑。2022 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2383.6 万辆和 2356.3 万辆,同比增长 11.2%和 9.5%,增速高于行业总体。2022 年全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 705.8 万辆和 688.7 万辆,同比增长 96.9%和 93.4%,市场占有率达到 25.6%,其中,A00 级新能源乘用车销售 131.3 万辆, 同比销量增长 41.6%,达到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占有率 19.1%。因此,为了公司 发展开辟新的业务赛道,保证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努力把公司的整车 生产板块从以“商用车为主”转变为“商用车和乘用车并举”的业务模式,从 而在产值、收入、利润方面有新的增长点和发力点,进而为公司带来新的价值 增长点。具体来讲,考虑到新款的新能源乘用车模夹具在投入初期需要花费很 大的投资,故公司从 2021 年开始拟从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天津美亚新能源汽 车有限公司处购买相应的 A00 新能源乘用车生产的模夹具资产和相应的数模图 纸,从而以比较小的成本先批量生产 A00 新能源乘用车。 目前,由于该交易而引起了股东大会决议诉讼,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的 2 份案件以及是否可撤销的 2 份案件 (请见公司公告临 2022-120 号和 2023-032 号),截至信息披露日,法院已对 其中 1 份可撤销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请见公司公告临 2023-020 号),2 份是 否有效案件做了一审判决(即召集股东诉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公司董事吴满平 诉公司决议效力之诉,以下合称:“公司决议效力之诉”)(请见公司公告临 2023-032 号)。由于召集股东诉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和吴满平诉公司决议效力之 诉均处于一审判决,公司和公司董事吴满平均已经提起上诉,股东大会决议是 否有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基于上述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纠纷处于诉讼审理阶段, 公司目前关于关联交易资产项目是否继续推进问题处于待定状态。 8 结合问题(1)(2)及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诉讼进展情况,关于后续是否计 划继续推进该关联交易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一、公司后续是否继续推进该关联交易,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的诉讼 案件终审判决结果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该关联交易是否继续履行的重要依据。 依据《公司法》,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决议 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而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决策机构应当执行股东大会 决议。因此,若该法院终审判决结果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则公司依法继续履行 该关联交易协议;若该法院终审判决结果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则表明在已签订 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作为公司内部最高权力机构的股东大会拟 变更或解除该关联交易协议,依据《公司法》,董事会作为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机构,公司应当执行该法院终审裁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在此种情况下,公司可与关联交易方天津美亚进行沟通协商解除该关联交易协 议或合同。 第二、依据法律,协议资产价格应公允、不应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目前公司新聘请的评估机构就该关联交易资产的评估价值尚未作出结论,公司 与天津美亚关于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也因此未能依据协议约定的价格确定规则 (约定价格与评估价格两者较低者最为最终交易价格)予以确定最终交易价 格。因此,公司拟一方面通过积极推进资产评估工作进展,充分关注并考虑关 联交易资产相关评估结论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在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被司法裁判确认的情况下,公司将充分尊重司 法裁判结果(前已述,此处不再赘述)。 综上,公司对于后续是否继续推进及如何推进关联交易的决策,将以法院 终审司法裁判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支撑,依法合规作为决策的基本原则,维护 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最大化为最终行动准则,积极充分与监管部门 9 保持沟通,力争未来在处理关联交易推进的问题上,取得良好的法律、经济和 社会效果。 鉴于该项目目前处于暂停状态,公司对于后续是否继续推进及如何推进关 联交易的决策,将以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性的终审司法裁决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 支撑。因此,律师目前不发表意见。 (4)结合该关联交易的背景、相关资产状况、资产评估情况、股东大会 决议诉讼进展情况等,说明向天津美亚支付预付款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以及后续安排。 公司回复: 基于以上对关联交易的背景、相关资产状况、资产评估情况、股东大会决 议诉讼进展情况等的分析,截止目前为止,该交易是实体资产交易,预付款依 据该协议约定的商务付款方式予以支付的。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纠纷终审判决后,公司将严格依法合规进行,保 护上市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不受损害。 二、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3.年报显示,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72 亿元,同比下降 32.60%, 已连续两年下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57 亿 元,已经连续 11 年为负值;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1 亿元,连 续两年为负值。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 8.48%,同比增长 7.98 个百分点,分 产品来看除汽车零配件毛利率同比减少 72.51 个百分点外,整车、车桥等其他 产品的毛利率均不同程度增长,其中整车业务毛利率增加 26.78 个百分点,为 14.46%。报告期内,经销其他汽车实现营业收入 1.29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522.56%,出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0.78 亿元,同比增长 61.71%,毛利率为 10 68.06%,同比增长 61.71 个百分点。 公司回复: 经公司自查审核发现,原披露的年报公告中存在错误,因此公司发布了《辽 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45 号)。 相关指标更正如下: 更正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 8.48%,同比增长 7.98 个百分点,分产品 来看除汽车零配件毛利率同比减少 72.51 个百分点外,整车、车桥等其他产品 的毛利率均不同程度增长,其中整车业务毛利率增加 26.78 个百分点,为 14.46%。报告期内,经销其他汽车实现营业收入 1.29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522.56%,出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0.78 亿元,同比增长 61.71%,毛利率为 68.06%,同比增长 61.71 个百分点。 更正后: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 8.48%,同比增长 7.98 个百分点,分产品 来看汽车零配件毛利率同比减少 13.89 个百分点,整车等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均 不同程度增长,其中整车业务毛利率增加 24.83 个百分点,为 12.51%。报告期 内,经销其他汽车实现营业收入 1.13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443.68%,出口业务 实现营业收入 1.00 亿元,同比减少 34.28%,毛利率为 19%,同比增长 12.65 个百分点。 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三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原料采购、产品生产销售等业务开展情况, 以及各业务板块行业环境和业务特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等行业发展情 况,说明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原因,以及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业务发展障 碍和风险; 公司回复: 单位:万元 11 产品类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公司名称 型 采购金 生产量 销售量 采购金额 生产量 销售量 生产量 销售量 采购金额 额 江淮汽车 商用车 295,313 辆 293,904 辆 未披露 275,491 辆 271,773 辆 未披露 196,369 辆 198,362 辆 未披露 长城汽车 商用车 230,106 辆 228,670 辆 未披露 242,338 辆 237,059 辆 未披露 201,598 辆 196,453 辆 未披露 行业平均 262,710 辆 261,287 辆 - 258,915 辆 254,416 辆 - 198,984 辆 197,408 辆 - ST 曙光 商用车 8,242 辆 6,459 辆 79,179.48 4,752 辆 5,812 辆 47,598.31 2,444 辆 3,280 辆 36,673.96 车桥及 23,342 万 21,220 万 24,128 万 21,830 万 24,406 万 23,244 万 华达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零配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车桥及 兆丰股份 372 万件 359 万件 未披露 547 万件 553 万件 未披露 501 万件 483 万件 未披露 零配件 11,857 万 10,790 万 12,337 万 11,192 万 12,454 万 11,864 万 行业平均 - - -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车桥及 ST 曙光 172 万件 173 万件 88,627.66 194 万件 188 万件 90,903.25 178 万件 176 万件 73,609.52 零配件 2022 年商用车受前期环保和超载治理政策下的需求透支,叠加油价处于高 位等因素影响,商用车整体需求放缓;其中客车产销分别完成 40.7 万辆和 40.8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19.9%和 19.2%,大型客车产销实现小幅增长,中型客车 和轻型客车产销明显下降;皮卡产销分别完成 52.6 万辆和 51.9 万辆,同比分 别下降 3.9%和 6.4%;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 705.8 万辆 和 688.7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9%和 93.4%,连续 8 年保持全球第一,市场 占有率提升至 25.6%,高于上年 12.1 个百分点,全球销量占比超过 60%。 公司新能源客车 2022 年实现产销分别为 504 辆和 523 辆,分别同比增长 166.67%和 207.65%;受皮卡市场消费低迷以及丹东地区供应商资金短缺,公司 皮卡主要配件供货周期加长,无法保障订单的按时交付影响,2022 年公司皮卡 实现产销分别为 1,606 辆和 2,425 辆,分别同比下降 60.98%和 53.09%;公司 特种车业务受原有部队定型长期供应产品采购任务全部完结,采购项目推迟, 以及 2019 年后续部队集采项目未能中标,导致公司军品订单业绩严重下滑; 受批量环卫车辆采购计划基本推迟或取消的影响,相关订单无法落实;2022 年特种车实现产销各 232 辆,分别同比下降 42.14%和 42.72%。 受汽车市场大环境影响,各整车企业重点投入新能源产品的生产,对传统 燃油车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市场竞争激烈,传统市场美桥、建安、江铃等桥厂 12 逐步崛起,竞争对手都在积极地争取市场份额,导致公司 2022 年车桥及零配 件产品产销量同比减少。未来车桥业务在保持传统驱动桥和悬架桥研发优势的 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新能源车桥的研发水平,形成同轴直连电驱动桥、电驱动 模块、外挂式电驱动桥、支撑桥四大类新能源车桥产品,以弥补传统车桥产品 的销量下降空间。 2022 年,受芯片结构性短缺、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局部地缘政 治冲突等诸多不利因素冲击,原材料钢材、铜材、铝材等价格持续走高,均值 达到近几年内的最高点;电池正负极材料大幅上涨,造成动力电池的采购价格 持续攀升等,造成公司的采购成本上升,产品竞争力下降。 2022 年受控股股东负面信息,临时股东大会的重大诉讼影响,加之控股股 东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反复拍卖、流拍、复拍,造成尽管企业有大量可抵押资产 进行融资,但资方均处于观望状态,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生产经营性资金 不足,市场拓展和新产品开发严重受限,订单获取和交付受影响。 (2)结合汽车零配件、整车等其他全部品类产品定价及原材料价格变动、 产销量变化、上下游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整 车等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汽车零配件品类产品 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一致,如否请 具体说明原因; 公司回复: 1) 车桥及零部件业务 公 主 销量(万件)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成本(万元) 毛利率(%) 司 要 名 产 上年 同比 同比 同比 上年 本期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 同比 称 品 同期 (%) (%) (%) 同期 13 车 华 桥 达 及 23,244 21,830 6.48 385,050.27 366,063.80 5.19 337,518.09 312,246.69 8.09 12.34 14.70 -2.36 科 零 技 配 件 车 兆 桥 丰 及 483 553 -12.69 51,713.40 68,515.90 -24.52 36,861.47 48,163.49 -23.47 28.72 29.70 -0.98 股 零 份 部 件 行业平 11,864 11,192 6.00 218,382 217,289.85 0.50 187,189.78 180,205.09 3.88 14.28 17.07 -2.78 均值 车 62 71 -12.94 66,708.81 84,018.58 -20.60 64,962.44 78,463.95 -17.21 2.62 6.61 -3.99 桥 零 ST 曙 配 114 117 -2.56 10,714.12 11,072.18 -3.23 9,376.65 8,152.42 15.02 12.48 26.37 -13.89 光 件 合 176 188 -6.38 77,422.93 95,090.76 -18.58 74,339.09 86,616.37 -14.17 3.98 8.91 -4.93 计 注:以上数据取自相关上市公司年报。 从可比上市公司行业平均值来看,2022 年车桥及汽车零配件行业平均毛利 率 14.28%,较去年同期的 17.07%,下降 2.78 个百分点,曙光股份的毛利率变 动趋势与行业趋同。 具体分析如下: ①随着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严峻经济形势对汽车消费市场冲击影响, 消费者购车需求释放受阻,终端市场表现疲软,供给端节奏放缓,为汽车市场 稳定运行带来较大压力,公司车桥及零配件产量和收入减少,使得单件产品分 摊的固定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 ②导致公司车桥及零配件毛利率下降的具体主要因素: 2.1 由于产量减少,车间非计件人员、工龄工资 、技能工资以及固定资 产折旧等固定费用分摊影响,加之统筹保险基数上调等因素,导致毛利率同比 降低; 2.2 2022 年电费、蒸汽费涨价,电费价格同比增加超过 10%,加之由于 国家环保政策影响,2022 年多个车桥生产基地由燃油改为天然气,使得燃动费 成本增加; 14 2.3 2022 年由于车桥产品结构的变化,悬架桥系列产品同比增加 9.5%, 工艺结构的影响需要外协加工,致使制造费用加工费同比增加。 2)客车业务 产 销量(辆)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成本(万元) 毛利率(%) 公司 品 名称 类 本期 上年 同比 本期 上年同期 同比 本期 上年同期 同比 本期 上年 同比 型 同期 (%) (%) (%) 同期 江淮 客 3,063 3,752 -18.36 135,980.26 160,505.88 -15.28 129,896.28 151,339.10 -14.17 4.47 5.71 -1.24 汽车 车 亚星 客 2,286 2,023 13.00 145,854.62 92,799.52 57.17 134,463.72 87,696.28 53.33 7.81 5.50 2.31 客车 车 同行业平 2,675 2,887 -7.37 140,917.44 126,652.70 11.26 132,180.00 119,517.69 10.59 6.20 5.63 0.57 均值 ST 曙 客 623 238 161.76 40,160.54 15,939.01 151.96 29,465.52 19,412.45 51.79 26.63 -21.79 48.42 光 车 注:以上数据取自相关上市公司年报。 从可比上市公司行业平均值来看,2022 年客车行业平均毛利率 6.20%,较 去年同期的 5.63%,上升 0.57 个百分点,曙光股份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趋 同。 具体分析如下: ①相比 2021 年同期,产量增加和收入增加,整车产量增加 371 台,收入 同比增加 2.4 亿元,使得单台客车分摊的固定成本降低,毛利率提升; ②2021 年,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 司(曾用名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内蒙古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 司签订《<磋商采购服务协议>共同履约协议》、《<磋商采购服务协议>概括转让 及车辆权益转让协议》,丹东黄海以人民币 0.9 亿元承接民富沃能尚未履行完 毕的 457 台公交车的所有权利及义务(对应车辆剩余服务年限的租金收益权, 呼和浩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应付的车辆租赁费共计人民币 381202431.05 元)及 457 台车辆(旧车)所有权,且支付业务居间公司 1500 万元居间费。 将 0.9 亿元转让费约定为 4000 万元(含税,6%增值税税率)为租金收益权对 应的销售费用,5000 万元(含税,13%增值税税率)为旧车所有权转让。 15 扣除 2022 年列支的居间费用和合同权益转让费等合同取得成本对毛利的 影响后,毛利率 14.50%。 本期呼市项 收入扣除 目居间费、合 年度 分类 产能(辆) 产量(辆) 销量(辆) 收入(万元) 成本(万元) 毛利率 呼市费用 同权益转让 计算毛利 费(万元) 2022 年 客车 5500 606 623 40,160.54 29,465.52 26.63 % 4,871.07 14.50% 2021 年 客车 5500 235 238 15,939.01 19,412.45 -21.79% 340.86 -23.93% ③曙光股份 2021 年对客车生产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 据测试结果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使得 2022 年固定制造费用中的折旧费用由 2021 年的 4,995 万减少至 2022 年的 3,440 万,减少 31.13%,客车的生产费用 降低,从而毛利率提升; ④曙光股份 2021 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客车在 2022 年实现销售,2022 年转销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1,649 万,使得本期销售成本减少 1,649 万,从而 毛利率提升。 3)皮卡业务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 生产量(辆) 1,606 4,116 -60.98% 销售量(辆) 2,425 5,169 -53.09% 销售收入(万元) 18,568.83 41,882.25 -55.66% 销售成本(万元) 21,787.89 46,731.23 -53.38% 毛利率(%) -14.77 -10.38 -4.39 注:长城股份等上市公司未单独披露皮卡业务相关数据,故无法与同行业进行对比。 公司皮卡业务 2022 年毛利率较 2021 年同比下降 4.39 个百分点,具体分 析如下: ①本期产量、销量大幅下降,公司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足额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但单车分摊的固定费用依然较高,造成毛利率下降; ②本期折价处理库存车辆,造成毛利率下降。 ③2022 年初 ,根据产品市场价格分析,将部分型号车辆停产并推出新的 16 产品,但由于严峻经济形势的影响,计划上半年上市的部分产品不得不延迟到 下半年,导致当年销量不及预期。 4)特种车业务 销量(辆)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成本(万元) 毛利率(%) 产品名 上 称 本 年 同比 同比 上年 本期 上年同期 同比(%)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 同比 期 同 (%) (%) 同期 期 罐式类 5 -100 79.46 -100 43.65 -100 45.07 -45.07 半挂车 罐式单 2 1 100 4.6 3.98 15.58 2.33 3.92 -40.56 49.35 1.51 47.84 车 自卸车 5 43 -88.37 109.91 1,145.31 -90.40 109.66 1,253.74 -91.25 0.23 -9.47 9.69 厢式车 4 -100 86.71 -100 31.22 -100 63.99 -63.99 民品加 1 -100 30.53 -100 26.44 -100 13.40 -13.40 油车 保温集 16 399.29 428.92 -7.42 -7.42 装箱 除雪车 3 -100 89.56 -100 90.96 -100 -1.56 1.56 (大) 除雪车 4 1 300 36.81 8.67 324.57 33.79 8.3 307.11 8.20 4.27 3.94 (小) 特种车 201 331 -39.27 2,768.38 4,571.60 -39.44 2,460.12 4,098.05 -39.97 11.14 10.36 0.78 冷藏车 4 16 -75 14.25 240.19 -94.07 10.73 273.48 -96.08 24.70 -13.86 38.56 合计 232 405 -42.72 3,333.24 6,256.01 -46.72 3,045.55 5,829.76 -47.76 8.62 6.81 1.81 注:因无上市公司单独披露特种车业务相关数据,故无法与同行业进行对比。 2022 年特种车因销售的产品结构发生变化,主要盈利产品收入占比由去年 同期的 73%上升到本期的 83%,使得毛利率同比小幅上升 1.8 个百分点。 (3)经销其他汽车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 成立时间、是否为本期新增、合作期限、业务金额及占比、对应产品、是否为 关联方、对应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余额和账龄等;结合经销业务的存货风险、信 用政策、定价模式、结算方式等权利义务安排等,说明收入确认方法等具体会 计处理、相关依据及其合规性,相关营业收入是否属于新增贸易收入,按照规 定是否应予扣除; 公司回复: 经销其他汽车业务的前五大客户信息如下表: 17 对应往来账 序号 名称 成立时间 是否新增 合作期限 业务金额 占比 对应产品 是否关联方 账龄 余额 丹东市立 森建筑工 1 2009-4-27 是 一次性客户 2,079,800 1.52% 红旗车 否 0 程有限公 司 三亚奥弛 保证金 2 汽车销售 2018-3-20 否 3年 1,771,200 1.29% 皮卡 否 100,000 三年以上 有限公司 东风商用 3 杨传荣 是 一次性客户 813,000 0.59% 否 0 车 4 柳基荣 是 一次性客户 689,800 0.50% 红旗车 否 0 5 林丽娜 是 一次性客户 644,800 0.47% 红旗车 否 0 经销其他汽车业务的前五大供应商信息如下表: 合作期 对应往来账 序号 名称 成立时间 是否新增 业务金额 占比 对应产品 是否关联方 账龄 限 余额 一汽红旗汽车销 1 2017-8-30 是 5年 67,959,958.90 53.85% 红旗车、配件 否 5,961,041 一年以内 售服务有限公司 长安福特汽车有 2 限公司销售分公 2001-1-4 否 3年 44,444,270.84 35.22% 福特汽车 否 2,015,632 一年以内 司 重庆长安汽车科 3 2020-7-27 否 2年 5,718,613.60 4.53% 长安凯程 否 163,018 一年以内 技有限公司 长安福特汽车有 福特汽车、配 4 2001-1-4 否 3年 3,618,577.08 2.87% 否 344,810.3 一年以内 限公司 件 江铃汽车销售有 江铃福特、配 5 2013-10-11 否 5年 167,568.01 0.13% 否 10,893.02 一年以内 限公司 件 公司主要经销福特汽车、红旗汽车以及长安凯程汽车,我公司向银行申请 承兑汇票给厂家用于采购车辆,厂家向我公司交付成品车,开发票,在向客户 完成销售前,我公司承担所购汽车的保管、灭失以及价格变动等风险;公司在 经销期间按照厂家的定价原则和现价原则,自主决定与客户的销售安排;与客 户结算以现金方式结算,无账期及赊销发生。综上所述,我公司在经销福特、 红旗、长安汽车业务中,承担的是主要责任人的角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相关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总额法进行核算。 公司于 1996 年即成立了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此业务,因此相 关营业收入不属于新增贸易收入,不属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 (4)出口业务目的地区域分布及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获取方式、 销售模式、定价原则、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分产品列示国外市场销售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其变动比例,结合政策环境、行 18 业情况、公司布局及近三年境外业务情况,说明国外市场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增 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曙光汽车集团海外出口业务主要以大中型客车、皮卡作为主要出口产品, 出口模式以 CBU(整车)和 KD(散件)为主;贸易结算方式为 TT(电汇)和 LC(信用证),从而最大限度的控制收款风险;业务开展主要以代理合作为主, 通过国内/外合作伙伴寻求目的国市场优质终端用户,实现业务拓展; 曙光汽车集团海外业务出口主要区域为非洲、中东、中南美、东南亚,其 中,中东为目前海外业务主力市场,即主要销量贡献市场。另外中南美为我司 近几年新开拓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截至目前,我司产品已累计出口中东、非 洲、东南亚、大洋洲、中南美、北美等地区的多个国家,包括但不限于埃塞俄 比亚、韩国、沙特、加纳、尼日利亚、厄瓜多尔、大溪地等; 曙光汽车集团一直致力于推动全球化布局,拓展海外市场业务;通过多年 的深耕细作,自 2012 年开始在东非、西非、中东等多个区域实现大批量出口, 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同时,曙光汽车集团还积极响应“碳中和”的国际共 识,借力一带一路的辐射效应,全力开发并推广纯电动产品,引领技术革新和 绿色出行的新潮流; 海外出口业务近三年整车国外市场销售情况如下: 客车近 3 年出口情况统计(单位:辆) 序号 出口地区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小计 1 亚洲 35 92 18 145 2 非洲 100 100 3 其他 4 1 5 合计 39 93 118 250 皮卡近 3 年出口情况统计(单位:辆) 19 序号 出口地区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小计 1 中东 867 2 535 1404 2 非洲 318 137 119 574 3 南美 48 21 69 4 东南亚 36 0 30 66 5 其他 8 1 2 11 6 北美 0 2 7 9 合计 1277 163 693 2133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期对比 销售收 产品类型 销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入比上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 (%) (%) 年增减 减(%) 增减(%) (%) 客车 2,578.22 2,328.01 9.70 9,605.16 9,384.31 2.30 -73.16 -75.19 7.41 皮卡 2,705.98 2,513.84 7.10 3,066.48 2,918.01 4.84 -11.76 -13.85 2.26 汽车零配 4,763.27 3,296.86 30.79 2,615.71 2,014.40 22.99 82.10 63.66 7.80 件 合计 10,047.47 8,138.71 19.00 15,287.35 14,316.72 6.35 -34.28 -43.15 12.65 报告期内,出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00 亿元,同比减少 34.28 个百分点, 毛利率为 19%,同比增长 12.65 个百分点。 出口收入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一方面受生产基地特别 管控政策的影响,订单延迟交付,已签订订单无法正常生产;客户无法实地到 访公司考察,订单获取减少;另一方面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产品竞争力下降, 也导致订单减少,对比去年同期收入减少。 毛利率同比增加的原因是:一、去年同期出口收入占比较高的是批量出口 的 92 台韩国电动公交,毛利率低;二、去年同期出口的皮卡大多是为了加快 处理不良资产和回笼资金,以促销价格清理库存,故毛利率较正常价格销售的 要低;三、去年同期原材料、海运费等大幅涨价,导致去年同期成本较高,毛 利率低,综上等原因去年同期毛利率只有 6.35%,因此报告期内毛利率增幅较 高。 20 三、关于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4.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3.47 亿元,计提坏账准 备 0.99 亿元,其中对重庆银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巴西埃发汽车公司、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等相关应收账款按照单 项 100%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2.91 亿元,同比上涨 1176.34%,主要原因为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增加所致。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 余额 0.95 亿元,其中应收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丹 东建管中心)土地收储款 0.54 亿元,占比 57.10%,账龄为 2 至 3 年,未计提 坏账准备,往来款期末账面余额 0.17 亿元,垫付款期末账面余额 0.16 亿元。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 0.74 亿元,其中暂收款 0.38 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 2.32 亿元,同比上涨 1463.35%,其 中银行承兑票据 2.28 亿元,商业承兑票据 0.04 亿元,为本期新增,期末公司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 2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相关交易背景、信用期、相关方的信用情况、减值测试的过程 等因素,说明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方 是否为关联方; 公司回复: 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坏账损失采用风险判断结合账龄 计提坏账准备。以上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的相关交易背景、信用期、相关 方的信用情况、减值测试的过程等因素分析如下: 1)重庆银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银翔”)是一家从事摩托车, 摩托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05 月 26 日,公司坐 21 落在重庆市,与我公司为非关联方企业,我公司于 2015 年开始给重庆银翔批 量供货。2018 年重庆银翔经营困难,全部停产加之资金紧张,已无法正常支付 货款。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讼诉,要求重庆 银翔向公司支付贷款和逾期利息,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下达(2020)渝 0112 民 初 24388 号 民 事 判 决 书 , 判 决 重 庆 银 翔 于 10 日 内 支 付 公 司 贷 款 15,600,254.36 元及逾期利息,至 2022 年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仍未能收到上述款 项。重庆银翔已无资产可执行,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原则,公司预计该笔应 收账款已无法确认可收回金额,公司 2019 年已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 2)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汽车”)是 2002 年根据中央 决定,经辽宁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一个集整车、发动机、核心 零部件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以及资本运作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与我公 司为非关联方企业。我公司之下属子公司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简 称“底盘公司”)于 2007 年成立,始终为其配套供货,2020 年 11 月 13 日,华 晨汽车被申请破产重整。11 月 20 日,正式破产重整。11 月 20 日,证监会对 华晨立案调查。目前公司已按华晨公告进行了债权申报,但华晨破产重整方案 迟迟未获得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业已进行相关法律咨询,目前现阶段不 适宜进行法律诉讼,华晨重组一再推迟,公司正关注华晨破产重组进程,随着 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转型,全球汽车产业正在变革的浪潮中重新洗牌,未来华 晨集团的重整之路也依然迷雾重重。由于考虑华晨因董事长贪腐等原因造成的 破产,且负债金额巨大,后期预计剩余款项收回时间和能否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原则公司预计该笔应收账款已无法确认可收回金额,公司 2020 年已对该笔应 22 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巴西埃发汽车公司,与我公司为非关联方企业。该应收账款系 2012 年 原海外销售公司赊销巴西车款形成,后期巴西埃发公司破产,皮卡公司向中信 保索赔 80%,剩余 20%现中信保起诉追要。2014 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基本 无法收回。 4)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雷诺”)成立于 1991 年 07 月 19 日,公司坐落在辽宁省沈阳市,该公司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 关联方企业,公司之子公司底盘公司为其生产车型配套供货,与我公司为非关 联方企业。由于华晨集团经营不善、债务高,很难再为华晨雷诺提供资金等方 面的支持,导致华晨雷诺走向破产之路。2021 年 12 月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案件信息网披露消息,华晨雷诺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开时间 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案号为(2021)辽 01 破申 24 号。2022 年 1 月 12 日, 华晨雷诺的重整申请已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预计 剩余款项收回时间和能否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原则公司预计该笔应收账款已无 法确认可收回金额,公司 2022 年已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相关长期应收款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 合作期限、业务金额、对应产品、是否为关联方等,并结合公司经营战略、销 售规划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大 规模增加分期销售模式的商业背景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相关长期应收款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合作期 限、业务金额、对应产品、是否为关联方,分析如下: 序 是否关 分期销售模式商业背景及合理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成立时间 合作期限 对应订单 号 联方 性 23 该项目商业逻辑合理,有盈利且 DD6129EV23,253 呼和浩特市 能大幅度增加销售收入;合同款 台 1 公共交通总 240,966,741.37 2003.6.24 1 年 5 个月 否 项是呼和浩特市政府财政预算 /DD6851EV8,204 公司 台 资金支付范围,回款具备安全保 障。 本市企业,从市场维护方面考虑 22CQ0002/DD61 丹东市公共 竞争承接此订单,招标要求 3 年 09EV16,100 台 2 交通集团有 31,153,255.42 1952.10.10 13 年 否 分期付款,2023 年度该客户通过 /DD6119BEV1, 限责任公司 办理融资贷款,该订单已回款 23 台 7500 万元。 辽宁黄海汽 为公司国有股股东,股本 2200 车(集团) 3 9,684,869.65 1999-12-17 多年 -- 否 万元,占比 3.24%,依股权托管 有限责任公 协议支付。 司 购车用户母公司是吉林市兴平 公共交通总公司,是黄海多年合 吉林市和兴 作老客户和重要市场。2011 年至 平新能源电 21CQ0004/DD61 4 7,038,000.00 2017.06.09 5.5 年 否 今购买我公司起,到合同签订之 动汽车销售 29EV22/20 台 前一直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无 有限公司 逾期;还款信誉非常好。2023 年已偿还全部账款。 铜陵市公共 21CQ0026/DD68 铜陵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是黄海 5 2,340,000.00 1982.9.1 20 年 否 交通总公司 51EV6/10 台 多年合作老客户,信誉良好。 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交付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 公司的 457 台车,该项目有盈利且能大幅度增加销售收入;公司该长期应收款 支付属于呼和浩特市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支付范围,回款具备安全保障。 公司年报中其他流动资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余额 88,055,135.55 为一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金额,主要为呼市公交业务,业务背景、收入确 认、坏账计提政策等均与长期应收款一致。 分期收款的客户和不分期收款的客户,根据业务类型,存在部分重合客户, 即个别客户有的订单既有分期收款签署的,也有不分期收款签署的,比如丹东 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和兴平新能源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该客户项下应收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全部回收)。 但即使对同一个客户的不同应收账款(分期或者不分期),公司对坏账准备 的计提均按照各自业务发生的时间分别核算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分期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一般应收账款没有区别,公司均按执行的会 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本着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均是在产品交付、控制权 转移时确认收入和应收款,采用风险判断结合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4 我们认为,分期收款的坏账计提更加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 方法充分合理。 (3)相关往来款、垫付款、暂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 相对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等;结合公司与丹东建管中心订立合同中履行期限、 违约条款等主要内容、公司及丹东建管中心履约情况等,说明对相关土地收储 款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公司回复: 3.1 其他应收款-往来款明细 是否存在关联 对方单位 期末余额 发生依据 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关系 是,现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 丹东汉高口岸仓储有 16,989,937.48 转贷借款 否 结果有一定不确定性,已全额计提 限公司 坏账 丹东铁成集团公司沈铁 丹东铁成集团公司沈 否,已于 2023 年 1 月份收回 9000 9,000.00 五龙背温泉酒店包车保 否 铁五龙背温泉酒店 元保证金 证金 重庆领硕自动化机械 已诉讼,胜诉,无可执行财产。已 199,750.00 设备预付款 否 设备有限公司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合计 17,198,687.48 3.2 其他应收款-垫付款 是否存在 对方单位 期末余额 发生依据 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关联关系 丹东新区城镇化建设管理委员会 2,000,000.00 政府决议 否 否 废品 5,088.95 往来款 否 否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佛山 单位汽车及车间叉 13,419.23 否 不存在,次月费用结算 石油分公司 车油费 单位员工社保个人 垫付的员工个人社保个人部分 13,771.02 否 不存在,次月工资扣减 承担额 已起诉,预计可以收回,根据公司 通化市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3,961,587.05 充电桩建设项目 否 会计政策,本期已按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 1,149,959.68 元 已起诉,执行结果有一定不确定性, 河北名骏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7,661,331.32 根据协议垫付款 否 已全额计提坏账 预付 10KV 电源工 经过多年追索,基本已确认无法收 丹东利通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1,077,074.00 否 程 回,并全额计提坏账 预付涂装设备维修 经过多年追索,基本已确认无法收 北京瑞科恒业喷涂技术有限公司 570,000.00 否 款 回,并全额计提坏账 预付电力出口改造 经过多年追索,基本已确认无法收 丹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84,700.00 否 工程 回,并全额计提坏账 经过多年追索,基本已确认无法收 丹东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6,500.00 预付设计费 否 回,并全额计提坏账 25 经过多年追索,基本已确认无法收 丹东科信电能计量有限公司 3,600.00 预付金泉租表费 否 回,并全额计提坏账 垫付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及住 单位员工社保个人 4,530.76 否 次月工资已扣回 房公积金个人部份 承担额 合计 15,611,602.33 3.3 其他应付款-暂收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 是否存在较大诉讼 对方单位 期末余额 发生依据 系 风险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 客户诚意金 25,818,372.00 否 否 认购协议收取 清关费 6,022,882.59 客户代垫清关费 否 否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768,700.61 21 年担保费 是 否 付集团与车桥工资 12 月-暂挂 592,068.38 工资 否 否 丹东思想工社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564,000.00 展厅搭建费 否 否 丹东市腾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6,000.00 办公楼维修 否 否 北京基石传讯财经顾问有限公司 277,720.00 财经顾问费 否 否 2022 年董事、监事费补助 184,000.00 补助款 是 否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80,000.00 评估费 否 否 其他 1,643,802.74 模具费、保险费等 否 否 合计 38,367,546.32 3.4 其他应收款-土地收储款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坏账损失采用风险判断结合账 龄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的款项(军品业务应 收账款),列为低风险账龄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该笔应收的付款主体为丹东市振兴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原丹东市振 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属行政事业单位,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之 内,因此该笔应收不计提坏账。 在市政府的协调下,该笔资金在陆续得到回收,2022 年全年累计收款累计 收到 10860 万元,截止报表日尚有余额 5418 万元未收回,该笔账款目前公司 仍在与政府和主管部门协调沟通,预计之后能够全部收回,不存在坏账和减值 26 的迹象。 (4)结合公司销售收入、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的变动情况,具体分析 公司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本期新增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 兑汇票承兑方的名称、交易背景、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逾期无 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具 体情况、交易背景、应收对象、是否附追索权、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以 及公司进行票据贴现后资金的实际用途。 公司回复: 1)公司销售收入、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较前期无明显变化。2022 年度应收 票据期末余额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本期列报口径与上年相比发生了 变化: 考虑到非 6+9 银行承兑风险上升(“6+9 银行”是指中国 6 家大型国有商业 银行和 9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6 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 家上市 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本着对投资者负责 的原则及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信用等级较低的 非 6+9 银行承兑汇票按照谨慎性原则列示为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已背书或 贴现等级较高的 6+9 银行承兑汇票按照去年的记账原则列示为终止确认,处理 方法保持不变)。具体财务处理为公司对已背书或贴现的信用等级较低的非 6+9 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回转应收票据、同时增加其他流动负债的形式,在该 应收票据未到期前,在报表上同时作为应收票据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予以列 示,以提醒投资人该类非 6+9 银行已背书或贴现票据的潜在的风险。由于该列 报口径变化导致的本报告期应收票据和其他流动负债增加金额为 1.96 亿,对 27 净资产总额无影响。 2022 年末未背书及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为 0.50 亿,与 2021 年 1.14 亿相 比减少了 56%。主要是由于严峻经济形势的原因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相比 2021 年应收票据增加有限,叠加应收票据兑付回款增加,导致报告期期末余额减少。 2)本期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交易对方 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票据附追索权;该批汇票票据均为长期合作的客户 回款,且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截止到目前,已兑付 1.65 亿,现有 0.31 亿未到 期;未兑付票据尚无逾期风险。 3)公司贴现票据,截止到目前均已经兑付;贴现后资金用于支付材料采 购。 5.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为 2.78 亿元,其中鸭绿江大桥口岸 项目余额 2.59 亿元,占比 93.17%。该项目中的鸭绿江大桥项目已于 2021 年 转让给丹东市政府,剩余国门大厦项目在 2022 年度尚未恢复施工,目前工程 进度为 43.88%,报告期内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 0,未计提减值,本期其他减少 金额 0.12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未施工、未转固的原因背景, 公司采取的措施,未来复工计划安排等; 公司回复: 1)口岸项目 2022 年未施工原因: ①我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支付土地尾款,2022 年 12 月 8 日取得该 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取得证书时已经到冬季,受气候影响,未能施工。 ②口岸项目复工需要办理前期各项分包工程的交接手续,因交接手续办 理也需要一段时间,因此 2022 年未能施工。 2)口岸项目 2022 年未转固原因: 28 上述资产未达到可使用状态,尚不具备转固条件。 3)公司采取的措施,未来复工计划安排: ①公司已经充分利用该项目于 2022 年取得的土地证、在建工程同时展 开多渠道融资,并专款专用,启动项目复工。 ②加快后续开发手续及销售许可的办理。 ③加快收尾工程的建设及配套工程的建设,口岸项目尽快投入交付使 用。 (2)结合在建工程资产形成情况、施工进展、项目后续安排和规划等情 况,说明报告期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未出现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未计提减值准 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我公司建设的口岸商贸配套 A 区土地价值约 1.3379 亿元(含国门大厦与 商业展示中心两部分),现在已经投入建设资金 2.59 亿元为国门大厦(不含商 业展示中心)部分,国门大厦已经完成了主体建设,目前处于工程收尾及配套 工程建设阶段,国门大厦项目可售面积 73916.19 ㎡,共 908 套,面积区间 49-2000 ㎡,根据已签订的诚意金认购协议,均价在 1.1 万元每平米,其价值 远超过已投入价值。 因此,本报告期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其他减少金额的具体内容、原因、合理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公司回复: 口岸项目所属的公司丹东汉高口岸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9 日与丹 东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 3 亿元摘牌取得 丹 2015-18 号土地,并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缴纳契税 0.12 亿元。上述土地使 用权出让行为并非简单土地出让,包含口岸特许经营权。我司与丹东市国土资 29 源局签订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辽宁省人民政府于 2016 年 4 月 9 日做出《辽宁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辽政行复字 2015-283 号), 复议结果基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撤销了丹东市政府授予我 公司的新口岸特许经营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自始无效,丹东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6 年 6 月退还我公司丹 2015-18 号土地出让金 3 亿元,而本期减少的 0.12 亿款项为原向土地所缴纳的契税税 款在本报告期的退回。 因此上述减少的 0.12 亿元为取得原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金额,缴纳时 在在建工程成本中核算,因此退回时冲减其对应的成本金额。 6.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 1.37 亿元,同比上涨 86.94%, 其中本期新增合同权益转让费 0.35 亿元,公司称主要因主要丹东黄海开拓呼 市客车市场,增加市场开拓费用。请公司补充披露: (1)丹东黄海开拓呼市客车市场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客户名 称、成立时间、合作业务、相关产品、业务协议的订立及履行情况,未来预计 销量、销售额情况以及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等情况; 公司回复: 本期新增合同权益转让费 0.35 亿元,主要因主要丹东黄海开拓呼市客车 市场,增加市场开拓费用。公司获取了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原呼和 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订单,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民富沃 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签署《磋商采购服务协 议》共同履约协议,并于 2022 年 8 月前全部交付完成了 457 台新能源电动客 车,其中 DD6129EV23 型号 253 台,DD6851EV8 型号 204 台。 据业务部门预测,预计未来两年可实现销售约 300 辆左右,该项目可以助 力丹东黄海确保客车整车生产资质;助力丹东黄海充分利用公司产能和分担固 30 定费用摊销以及人工费用;可以助力丹东黄海占领呼市公交市场,打开内蒙古 公交车市场。 (2)相关合同权益转让费的具体内容、商业背景,相关资金流出方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是否为关联方、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 公司回复: 相关合同权益转让费的商业背景: 2016 年 9 月 5 日内蒙古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民富沃能)为 呼市公交提供 427 台纯电动公交车的综合服务(包括车辆购置、八年维保、分 期租赁),双方签订《磋商采购服务协议》;2017 年 12 月 31 日,民富沃通与 呼市公交就提供 30 台 8.5 米纯电动公交车及充电桩(机)系统的综合服务相 关事宜,签订《30 台纯电动公交车磋商采购服务协议》。由于民富沃能提供的 车辆采用的是深圳沃特玛电池(已破产),自交付之日起一直无法保障正常运 行及售后服务,呼市公交想尽快恢复该批 457 台车正常运营,民富沃能也需要 一家整车厂来进行旧车收购(民富沃能负责旧车报废,旧车由整车厂接收)并 提供同样数量的新车进行置换,丹东黄海作为整车厂参与该项目。三方签订《磋 商采购服务协议》共同履约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民富沃能同意将原 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丹东黄海承接。 相关合同权益转让费的具体内容: 2021 年,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曾用名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内蒙古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签订《<磋商采购服务协议>共同履约协议》、《<磋商采购服务协议>概括转让 及车辆权益转让协议》。内蒙古民富沃能同意以人民币 0.9 亿元将“原合同” 项下未履行完毕的全部权利义务(对应车辆剩余服务年限的租金收益权,呼和 浩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应付的车辆租赁费共计人民币 381,202,431.05 元 31 (大写:叁亿捌仟壹佰贰拾万贰仟肆佰叁拾壹元零伍分))及 457 台车辆(旧 车)所有权转移至丹东黄海方。(备注:“原合同”指的是:1.2016 年 9 月 15 日,内蒙古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签订 的《磋商采购服务协议》。2.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蒙古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 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签订的《30 台纯电动公交车磋商采购服 务协议》。3.“原合同”共涉及 457 台纯电动公交车(其中 12 米纯电公交 253 辆,8.5 米纯电公交车 204 辆)。根据公司与民富沃能签订的补充协议,总计 转让费为 0.9 亿元,其中 4,000 万元为取得未来租金收益权的销售费用支出; 5,000 万元为 457 台旧车的所有权转让给丹东黄海,未来民富沃能将为丹东黄 海开具税率为 13%的增值税发票并转让交付该 457 台旧车,因此,该 457 台回 收旧车的不含税价为 4,424.7 万元。 该 4000 万的合同权益转让费,不含税金额为 3773.58 万元,公司根据车 辆交付进度分别在 2021 年、2022 年分摊 240.12 万元、3533.46 万元。 该权益转让金的资金流入方为:内蒙古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成 立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不是公司关联方,没有涉及商业贿赂。 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问题的回复发 表了独立的复核意见,请见大华核字[2023]0012759 号《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说明报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3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6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