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仁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14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
则、本公司《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连任的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我们审阅了刘育彬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相关事项,我们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会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提名,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新独立董事的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我们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木光先生的
个人履历,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做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会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独
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提名,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育彬 李 清 朱海峰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