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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仁堂:达仁堂关于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2023-12-20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 2023-054 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饮片厂搬迁改造项目—代煎车间单项工程)》,合
        同价款为 3,961,324 元人民币;《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
        仁堂药材公司青光库北库区改造项目—27#29#43#库改造工程)》,合同
        价款为 2,802,987 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郭珉、张铭芮、毛蔚雯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
        两项议案的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医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接受劳务、
        提供劳务、出租房屋、承租房屋设备类交易,累计交易金额 3,782.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58%;公司向与医药集团
        共同投资的天津中新科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5,28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81%;公司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天
        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5%股权,摘牌价为 8,782.386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35%;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
        司签署《企业支持服务协议》,合同价款不超过 67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10%。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整合药材、饮片业务条线,实现饮片及相关业务的一体化管理,
公司拟规划在现有青光南库区新建饮片生产车间、煎药中心及配套设
施,并对北库区进行仓储库房提升改造。基于该规划,公司拟开展“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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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达仁堂饮片厂搬迁改造项目—代煎车间单项工程”项目(以下简称
“代煎车间项目”)与“津药达仁堂药材公司青光库北库区改造项目
—27#29#43#库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库区改造项目”)。
    根据招投标结果,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
院”)中标承接代煎车间项目与库区改造项目的建设施工。公司拟与
设计院就该两个项目分别签署《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
煎车间项目的合同价款为 3,961,324 元人民币,库区改造项目的合同
价款为 2,802,987 元人民币,合计 6,764,311 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1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设计院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
药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与设计院形成关联关系。
    医药集团作为本公司关联方,相关关联董事郭珉、张铭芮、毛蔚
雯回避表决此两项议案。公司现有 9 名董事中,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
均同意该两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两项议案。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联人介绍
    1、关联人关系介绍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42.989%股权。同时,医药集团是设计院的控股股东,持有其 100%
股权。因此,公司与设计院形成关联关系。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二马路延生里5号楼一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401353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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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国栋
    成立日期:1996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13,417,457.74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
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药物检测仪器销售;玻璃
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代煎车间项目
    发包方:(简称甲方)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1、工程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青光村北(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内)
    2、承包范围:原有仓库改为代煎车间应修改为在原有建筑内改
造为代煎车间,其中包含钢结构工程、净化彩钢板、电气工程、消防
系统工程、工艺管路等内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3,961,324 元整(不含税价款为
3,634,242.20 元,含 9%的增值税金额为 327,081.80 元)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包含完成本代煎车间项目范围内所有工
作的费用,在合同实施期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包括政策性调价
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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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乙方工作
    (1)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每日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
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2)乙方应在正式施工前将承包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 1 日
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3)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
检查监督。
    (4)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甲
方验收之前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5)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
物的保护工作。
    (6)严格执行天津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
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满足甲方使用需求。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按照工程造价
款的 1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以甲方
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算。在保修期限范围内发生非人为原因损坏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无
偿履行保修义务。
    6、价款的调整:甲方同意的重大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超过 5%;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的增减或调整。
    7、材料设备供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并附有合格证。
    8、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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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
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因甲方原因或
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甲方要求优良工程,其
增加费用双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
       (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
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施工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
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
进行验收。
       9、争议、仲裁: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
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解决。
       (二)库区改造项目
       发包方:(简称甲方)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1、工程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青光村北(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内)
       2、承包范围:津药达仁堂药材公司青光北库区改造—27#29#43#
库,其中包含空调采购安装;钢结构工程、地面吊顶工程、电气系统、
消防系统等内容,不包含仓库室外工程。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合同价款:2,802,987 元(含 9%的增值税金额为 231,439.29
元)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包含完成 27#29#43#库改造为符合 GSP
要求的常温库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的费用,在合同实施期不因市场变
化因素而变动(包括政策性调价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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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乙方工作
    (1)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每日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
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2)乙方应在开工日前将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 1 日内
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3)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
检查监督。
    (4)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甲
方验收之前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5)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
物的保护工作。
    (6)严格执行天津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
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满足甲方使用需求。
    (7)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造
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
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
    (8)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算。在保修期限范围内发生非人为原因损坏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无
偿履行保修义务。
    6、价款的调整:甲方同意的重大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超过 5%;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的增减或调整。
    7、材料设备供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并附有合格证。
    8、质量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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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
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
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因甲方原因或
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甲方要求优良工程,其
增加费用双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
    (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
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施工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
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
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
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
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
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
进行验收。
    9、争议、仲裁: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
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解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设计院拥有化工石化医药、建筑双甲级设计资质与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资质等多领域资质,可有效的完成设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
的工作;同时,设计院与我公司同属一个集团,有丰富的医药类公司
的设计建设施工经验,对我公司的业务流程比较熟悉,有利于项目的
统筹规划,使项目各阶段的衔接工作更加紧密,能有效加快项目建设
的进度,确保项目按时竣工投产。
    该两个项目是根据招投标结果而选择的承接单位,该两项交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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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小型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饮片厂搬迁改造项目—代煎车间单项工程)》
的关联交易议案”与“公司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天津
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药材公司青光库北库区改造项
目—27#29#43#库改造工程)》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郭珉、张
铭芮、毛蔚雯回避表决该两项议案。公司现有 9 名董事中,其余 6 名
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两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两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就公司拟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
《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饮片厂搬迁改造项目—
代煎车间单项工程)》与《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
堂药材公司青光库北库区改造项目—27#29#43#库改造工程)》的两项
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公司拟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天津市小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饮片厂搬迁改造项目—代煎车间单项
工程)》与《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药材公司青
光库北库区改造项目—27#29#43#库改造工程)》,均遵循平等自愿、
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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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的利益。
    3、上述交易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医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接
受劳务、提供劳务、出租房屋、承租房屋设备类交易,累计交易金额
3,782.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58%;公司向
与医药集团共同投资的天津中新科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5,2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81%;公司通过
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5%股权,摘牌价为
8,782.38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35%;公司与
天津医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签署《企业支持服务协议》,合同价款不
超过 6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10%。
    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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