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08-05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所审议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
署《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各项金融业务的事项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财务公司按
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
标准,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到位,能够有效管控金融业务风
险,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出具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朱奇先生、申建辉先生、张长红先生、赵仕哲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
了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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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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