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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股份: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 阳煤 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 阳股 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序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1    董事 3 名。                                     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
     授权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授权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 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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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    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财、委托贷款等)、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的事项有:
     对外担保事项、提供财务资助、赠与或者受赠资          (一)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产、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关联交易等《股票上市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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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6.1.1 款交易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      的事项;
     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二)《股票上市规则》第 6.1.2 款规定的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事项,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的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有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第1页
权决定如下事项: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一)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10%的事项;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
    (二)《股票上市规则》第 6.1.2 款规定的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事项,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的交易事项:              超过 1000 万元;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万元;
超过 1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100 万元;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计算。以上事项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第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四款、《股票上市规则》第 6.1.3 款标准的,需
万元;                                          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三)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总额的百分之五的风险投资事项;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总额的百分之十的融资事项,但融资后公司资产
计算。以上事项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十      负债率超过 70%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项、《股票上市规则》第 6.1.3 款标准的,
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总额的百分之五的风险投资事项;
    (四)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总额的百分之十的融资事项,但融资后公司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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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 依法准备和及时递交有关部门所要          (一) 依法准备和及时递交有关部门所要
    求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求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 依法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并保          (二) 依法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并保
    证公司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完整、 证公司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完整、
    规范地进行披露;                               规范地进行披露;
        (三) 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负责          (三) 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负责
    会议的记录工作,并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会议的记录工作,并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四)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协          (四)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协
    助董事会在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法律、法       助董事会在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董事会作出违 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董事会作出违
    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报告 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报告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 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          (五) 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
4   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帮助公司董事、 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帮助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其所承担的责任及应遵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其所承担的责任及应遵
    守的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守的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 负责公司咨询服务,协调处理公司          (六)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
    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和股东日常接待及信访       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
    工作;                                         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
        (七) 负责筹备公司的推介宣传活动;        的专业意见;
        (八) 负责办理公司与董事、上级主管部          (七) 负责公司咨询服务,协调处理公司
    门间的有关事宜;                               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和股东日常接待及信访
        (九) 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    工作;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 负责筹备公司的推介宣传活动;
                                                       (九) 负责办理公司与董事、上级主管部
                                                   门间的有关事宜;
                                                       (十) 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设
    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
5   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 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第3页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 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
    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会的运作。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可以向公司董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可以向公司董
    事会提出议案,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        事会提出议案,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监事会在其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可以提出 东、监事会在其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可以提出
    临时董事会议案。                                临时董事会议案。
        董事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董事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一) 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董事会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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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职责范围;                                    的职责范围;
        (二)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二)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所提出的议案如属于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范            所提出的议案如属于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范
    围内的,可首先由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 围内的,应由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第
    会审议。                                        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
                                                    条的规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增加一条                                        第二十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
7                                                   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
                                                    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
    会议。                                          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
    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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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
                                                    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述
                                                    的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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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本议事规则第二
                        十五条所列事项专门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
                        上市公司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
                        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
                        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公司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
                        和支持,并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增加一条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可以
                        与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
                        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董事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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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人员应当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要求和意
                        见认真研究,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议案修改等落
                        实情况。
     增加一条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
                        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
                        期限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并为独立董事提供有效
                        沟通渠道;需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前
                        审议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
                        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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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
                        且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的,
                        应同时向独立董事提供会议资料。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不完整、
                        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
                        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
                        会应当予以采纳。
     增加一条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
                        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
11                      职权,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
                        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
                        考察等工作。

                第5页
                                                          公司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
                                                   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等环节,充分听取独立
                                                   董事意见,并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意见采纳情
                                                   况。
     增加一条                                      第四十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
                                                   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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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
                                                   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增加一条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
                                                   或者弃权票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
                                                   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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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公司在披露董事
                                                   会决议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异议意见,
                                                   并在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中载明。
     第五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办公     第五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办公
     室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 室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
     当包括以下内容:                              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         (一) 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
     式;                                          式;
         (二) 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二) 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三)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 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         (四) 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
14   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五) 关于会议程序和召开情况的说明;         (五) 关于会议程序和召开情况的说明;
         (六) 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董事对有关         (六) 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董事对有关
     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      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
     向;                                          向;
         (七)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        (七) 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
     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八) 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八)独立董事的意见;
                                                       (九)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6页
     增加一条                            第六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关注本议事规
                                         则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决议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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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可以要求公司作
                                         出书面说明。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及时披
                                         露。
                                                公司未按前款规定作出说明或者及时披露
                                         的,独立董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
                                         告。



      除以上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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