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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3-02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9 月 28
        日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股价短期大幅上涨风险。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9 月 28 日区间累计上
        涨幅度为 101.76%,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下跌幅度为 0.23%,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
        重偏离上证指数涨幅,股价表现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制造类产品、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和软件与
        信息服务类产品,未发生变化。公司没有机器人相关业务。
        公司目前尚未形成与新型工业化相关的销售和服务收入。
        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9.23 万元。2023 年上半年,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3.80 万元;2023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
        入低于 1 亿元,为 6,177.36 万元,较上一报告期下降 33.41%。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9 月 28 日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制造类产品、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
和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未发生变化。公司没有机器人相关业务。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张学阳先生(持股 60,000,000 股,占总
股本 12.19%)和公司管理层函证,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
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期关注到有市场传闻将公司与新型工业化概念股票相关联。公司目前在上述方面尚
未形成销售和服务收入。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生产经营风险。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9.23 万元。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3.80 万元;2023 年 1-6 月实现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为 6,177.36 万元,较上一报告期下降 33.4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
司业绩波动,注意防范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2、股价短期大幅上涨风险。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9 月 28 日区间累计上涨
幅度为 101.76%,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下跌幅度为 0.23%,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偏离上证
指数涨幅,股价表现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