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2023-08-08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3-06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明珠”)拟使用
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最终认购金额以实际获配为准)参与认购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01.SZ,以下简称“广东鸿图”)非公开发行股
份。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情形。
    ●广东鸿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相关内容详见该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28 日、2023 年 6 月 29 日披
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0)《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等。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已于 2023 年 8 月 5 日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明珠本次参与认购广东鸿图非公开发行股份系市场行为,是否获配尚
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受二级市场股
票波动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损失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持续跟踪项目情况、设定灵
活且畅通的退出渠道等措施积极做好风险防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1
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交易概述
    2023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认购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最
终认购金额以实际获配为准)参与认购广东鸿图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授权经营
管理层在授权金额范围内全权处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广东鸿图无关联关系,本次参与认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25995439Y
    注册资本:52,887.886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 年 12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但昭学
    注册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 168 号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汽车、摩托车、家用电器、电子
仪表、通讯、机械等各类铝合金压铸件和镁合金压铸件及其相关配件;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
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
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2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第一大股东为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 18.11%。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资产总额                  923,064.03                 914,677.68
         负债总额                  391,959.90                 391,176.26
          净资产                   531,104.13                 523,501.42
       资产负债率(%)                 42.46                      42.77
         营业收入                  160,893.11                 667,174.67

          净利润                    7,592.16                  48,050.12



      3.股权结构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广东鸿图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1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5,773,700     18.11%
 2      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                          62,492,395     11.82%
 3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53,315,598     10.08%
 4      肇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9,063,281        9.28%

 5      宁波旭澄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13,600        1.46%
 6      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612,551        1.25%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7                                                     4,199,952        0.79%
        资基金
 8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4,000,000        0.76%
 9      钶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26,100        0.69%
 10     肖裕福                                         2,190,200        0.41%


                                       3
                       合计                            288,987,377   54.64%
   注:“持股比例”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导致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4.交易方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与广东鸿图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
系。
    5.交易对方相关信用状况说明
    截至《广东鸿图: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日,
广东鸿图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广东鸿图控股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资
本”)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情况说明

    1. 广东鸿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广东鸿图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主体批准、经广东鸿图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2. 广东鸿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粤科资本在
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
资产品账户)、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
    3.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广东鸿图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广东鸿图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发行


                                      4
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广东鸿图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
相应调整。
    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58,663,659 股。在上述
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广东鸿图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募集资
金总额、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广东鸿图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广东鸿图控股股东粤科资本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
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6.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0 万元
(含 2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用于大型一体
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零部件
智能制造)项目、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基地一期项目、广东鸿图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广东鸿图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广东鸿图将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
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广东鸿
图自筹解决。
    7.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广东鸿图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



                                   5
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8. 广东鸿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广东鸿图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
广东鸿图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 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最终认购金额以实际获配为
准)参与认购广东鸿图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金额范围内全
权处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广东鸿图无关联关系,本次参与认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严控风险,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本次投资事项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参与认购广东鸿图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



      五、 公司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的股权将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预计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6
      六、 风险提示
    广东明珠本次参与认购广东鸿图非公开发行股份系市场行为,是否获配尚存
在不确定性。同时,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受二级市场股票
波动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损失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持续跟踪项目情况、设定灵活
且畅通的退出渠道等措施积极做好风险防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8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