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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31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3-08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 3 名,实到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雯女士
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
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进行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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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本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对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告
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遵守
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具
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 150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8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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