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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股份:博通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2023-12-09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郭随英为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西安
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西安博通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1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2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
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西安博通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是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具备较丰富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是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
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
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
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
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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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23 年 12 月 8 日




    提名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三庆为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西安
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西安博通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5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6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
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西安博通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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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
三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本条不适用)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
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23 年 12 月 8 日


    提名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邢鹏程为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西安

                              8
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西安博通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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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10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
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西安博通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
三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本条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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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
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23 年 12 月 8 日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郭随英,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12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13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14
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
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 家;本人在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是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具备较丰富的会

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是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

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

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
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
                             15
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

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

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随英


                           16
                                         2023 年 12 月 8 日



    本人李三庆,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17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18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
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 家;本人在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19
    七、 本条不适用)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

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

验等三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

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

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0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三庆
                                         2023 年 12 月 8 日


    本人邢鹏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21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2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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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
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 家;本人在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 本条不适用)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

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

验等三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

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

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24
    本人承诺:在担任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邢鹏程
                                      2023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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