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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空港股份:空港股份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2023-12-14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 2023-07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股份或公司)

参股公司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空港或资助对象);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展期;

       资助金额:92,972,878.39 元人民币;

       资助期限:1 年;

       资助利率:4.35%;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股公司另一股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58,以下简称电子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 10 月,公司与电子城合资成立电子城空港,电子城空港注册资本金

35,800 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出租商业用房等。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

15,340.30 万元,股权比例为 42.85%,电子城以货币形式出资 20,459.70 万元,

股权比例为 57.15%。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的《空港股份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并参与相关项目开发建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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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电子城空港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求,经电子城空港申请,公司拟对

前期向电子城空港提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展期情况概述

    为满足电子城空港经营所需,公司及电子城前期按股权比例向电子城空港提

供借款 216,972,878.39 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 92,972,878.39 元,电子城提供

借款 124,000,000.00 元。鉴于上述借款即将到期,经电子城空港向公司及电子

城申请,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电子城同时进行展期,借款展期期限一年,

借款展期利率 4.35%。

    本次向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

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

的情形。本次公司向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电子城空港为公司直接持有 42.85%股权的参股公司,公

司已向电子城空港派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公司严格监督电子城空港业务、

财务、资金管理等经营情况。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财务资助展期对象基本情况

    (一)资助对象名称: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824K6T;

    (三)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11 日;

    (四)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5 号楼 1 至 19 层 101 内 16

层 1601 室;

    (五)法定代表人:纪宁;

    (六)注册资本:35,800 万元;

    (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技术推广服务;产品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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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电子城空港资产总额 40,554.81 万元,负债总额

29,427.08 万元,净资产 11,127.73 万元,资产负债率 72.56%。2022 年 1-12 月

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704.06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电子城空港资产总额 38,032.95 万元,负债总额

26,163.42 万元,净资产 11,869.53 万元,资产负债率 68.79%。2023 年 1-9 月

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741.80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九)影响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经核实,电子城空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被资助对象股东情况:
      股 东 名 称          股权比例       关联关系       履行义务情况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                             按其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
                            57.15%          无
有限公司                                                 助 12,400 万元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                             按其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
                            42.85%          无
公司                                                    助 9,297.29 万元

         合 计               100%

    (十二)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2 年度,
公司为电子城空港提供的财务资助共计 92,972,878.39 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
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 助 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助对象: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
    (三)资助方式:有息借款展期;
    (四)资助金额:92,972,878.39 元;
    (五)借款展期期限:1 年;
    (六)借款展期利率:4.35%;
    公司与电子城空港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
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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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资助展期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
影响。电子城空港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其另一股东电子城非公司
关联人,同时,电子城按照所持电子城空港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
控范围内。为了保证借款能够及时收回,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电子城空港的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随时评估其风险变化,督促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用,加快项
目回款,按时偿还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
    五、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77,520.08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 65.27%;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9,297.2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 7.83%。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助对象                   借款余额        与公司关系
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9,000.00    控股子公司
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32,042.79    全资子公司
北京诺丁山置业有限公司                          7,180.00    控股子公司
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                          9,297.29     参股公司
                   合计                        77,520.08        \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以七票赞成、

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

议案》,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按股权比例为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旨在支持其经营业务

正常开展,电子城空港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按时清偿公司债务的能力,同时,

电子城空港另一股东电子城按股权比例向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本次提

供财务资助条件公允。董事会要求公司派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监控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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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空港资金使用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

按股权比例为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电子城空港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展期,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按股权比例为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电子城空港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按时清偿公司债务的能力。同时,

电子城空港另一股东电子城按股权比例向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本次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条件公允;

    综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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