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空港股份:空港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3-12-14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 2023-07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

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或资助对象);

       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

       资助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资助期限:不超过 2 年;

       资助利率:年利率不低于 4.35%,结合空港股份动态资金成本于借款前

由双方确认;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共 26 次,累计金额

62,970.08 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第七届董


                                  -1-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提

供借款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为不超过 2 年(以实际发放日起计

算),年利率不低于 4.35%,结合空港股份动态资金成本于借款前由双方确认。

    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1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天源建筑就借款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

提款方式为分次提取,借款利率不低于 4.35%,并在每次提款前结合公司资金成

本动态调整借款利率。

    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 助 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资助对象: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

    (四)资助金额:10,000 万元;

    (五)借款期限:不超过 2 年;

    (六)提款方式:分次提取;

    (七)借款利率:不低于 4.35%,结合空港股份动态资金成本于借款前由双

方确认;

    (八)利息计算: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利率具体为:借款利率不低于 4.35%,结合空港股

份动态资金成本于借款前由双方确认。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计息,到期利随本清。

    若本合同项下借款发生挤占挪用或逾期,则按月计收罚息、逾期利息和复利。

    3.乙方对甲方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借款本金,均自逾期之日起(含该日)

按合同借款利率上浮 30%(称为“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甲方因无力偿还


                                    -2-
应付未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同意展期后不属于逾期范围。

    4.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资金的,就其违约使用的借款金额自违约日起

(含该日)按合同借款利率上浮 50%(称为“罚息利率”)计收罚息,乙方并追

究甲方其他违约责任且有权随时宣布全部或部分未到期借款立即到期。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

或完全不履行本合同的,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应付款项的,乙方有权依本合同

约定收取逾期利息及复利。

    3.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

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费用。

    4.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情形下,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借

款,甲方有权根据违约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收取违约金。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天源建筑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本次交易后公司对天源建筑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29,000 万元。天源建筑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0%股权,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

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

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

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77,520.08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 65.27%;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9,297.2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 7.83%。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3-
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助对象                借款余额        与公司关系

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9,000.00    控股子公司

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32,042.79    全资子公司

北京诺丁山置业有限公司                       7,180.00    控股子公司

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                       9,297.29     参股公司

                   合计                     77,520.08           \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