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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3-06-1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安排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

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安排

    2022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必需的,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

常范围之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对公司股东利益

产生损害。

    为满足公司 2023 年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

正常进行,本人同意以如下方式处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一)公司继续执行尚未到期的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1.综合服务费、接受劳务及后勤服务类: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签

订的《综合服务协议》;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下属江苏大屯水处理科

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更名为江苏中煤环保科技有限公

                              1
司)签订的《矿井水及工业废水处理委托运营协议》;公司与大屯煤

电公司下属徐州大屯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原料和服务供应协

议》。

    2.土地使用权租赁类: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

租赁协议》。

    3.材料、配件、设备买卖类: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签订的《龙东

煤矿资产委托运营及煤炭供应协议》;公司与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

责任公司、中煤电气有限公司、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的《材料、配件、设备买卖协议》;公司与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煤炭买卖协议》;公司与大屯煤

电公司下属徐州大屯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原料和服务供应协

议》。

    4.工程设计监理勘察测绘服务及建筑物、构筑物、基建维修类:

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下属徐州大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

设计、监理、地质钻探、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协议》;公司与大屯煤

电公司下属中煤大屯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铁路设施维护及建

筑物构筑物建设维护服务协议》;公司与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的《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

    5.电力供应、材料及设备销售、提供劳务类:公司与大屯煤电公

司签订的《设备租赁服务协议》《煤、电供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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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电力供应、材料及设备销售、提供劳务类:公司下属中煤能源

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煤西部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新签订

《煤炭买卖协议》。

    在本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同时,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

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 2023 年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

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服

务业务公平、合理。本人同意:公司 2023 年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

务,与财务公司拟签订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在本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魏 臻       吴 娜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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