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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马股份:迪马股份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23-08-17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0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被申请破产清算情况概述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马股份”或“公司”)近期获
悉债权人重庆市宇邦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宇邦”)以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或“法院”)申请
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9 号)。


    二、被申请破产清算进展情况


    重庆五中院就上述申请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进行了听证,公司法务参与了本
次听证,并向法院提供了相应证据材料。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
渝 05 破申 608 号,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申请人迪马股份公司资产不足以清
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院裁定如下:


    不予受理申请人重庆宇邦对被申请人迪马股份的破产清算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五中院递交上诉
状,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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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未来也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工作,该申请及申请不予受
理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实质影响。


    申请人是否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申请人
的申请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保持
生产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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