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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源文旅: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08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 2023-036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 1 号白马大厦 12 楼祥源文

   旅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54,711,1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0.710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衡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孙东洋先生、王力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王琦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收购雅安东方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54,671,148        99.9946          40,000        0.0054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54,685,848 99.9966              25,300         0.0034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拟收购雅         153,7 99.9739        40,00        0.0261    0               0

          安东方碧峰峡         24,53                      0

          旅游有限公司             3

          80%股权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永祥律师和蒋贇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祥源文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