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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通能源: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共计 74,915,827.77 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总资
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涉及的债务人无公司关联方。

       一、坏账核销情况
    2023 年 8 月 26 日,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部分长期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应收款项涉及的债务人无公司关联
方,核销原因主要包括债务人已注销/吊销、债权形成时间长且缺乏相关证据资料、无法
执行、债权金额小于清欠成本等。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共计 74,915,827.77 元,账龄超过 10 年以上。针对本次核销的款
项损失,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指
标产生影响。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公司应收款项,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
项。
       四、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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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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