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及转让债务方式 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 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 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