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2023 年 6 月 FANGDA PARTNERS 上海 Shanghai北京 Beijing深圳 Shenzhen广州 Guangzhou 香港 Hong Kong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致: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 “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受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毅达”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中毅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曾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2 年 5 月 5 日、2022 年 12 月 7 日、2023 年 1 月 30 日、2023 年 2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25 日就中毅达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宜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律师事 务所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 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 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 1 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上海市方达律师事 务所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上海市方达 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及其修订稿(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与《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 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合成为“《原法律意见书》”)。 本所针对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特定期间”) 相关法律情况的变化及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6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等相关要求,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原法律意见书》的更新和补充,本所在《法律意见 书》中的相关声明和承诺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除非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 另有说明,《原法律意见书》中已作定义的词语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被使用时具 有与《原法律意见书》中已定义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中,报告期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最近三年指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上市公司申请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提呈证券监管部门审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 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提供,或被任何第三方所依赖,或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2 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其他适用的政府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 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3 第一部分 《原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和更新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中毅达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重组报告书(草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募集配套资金。 中毅达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信达、鑫丰环东、前海华建、贵州省国 资委、黔晟国资、国投矿业、建设银行、工银投资、农银投资及建信投资合计持 有的瓮福集团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毅达将持有瓮福集团 100%股权;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为前提条件,其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根据中毅达、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 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 案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涉及各方的主体资格 2.1 上市公司 根据中毅达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披露的中毅达 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中毅达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 依据中国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2.2 交易对方 根据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披露的各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未发 生变化,且各交易对方均为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3.1 本次交易新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4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本次交易新增取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 本次交易尚待履行的审批注册程序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予以注册。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已取得截至目前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 相关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 以注册。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根据中毅达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原法律意见书》披露的 标的资产相关事宜发生的变化情况如下: 5.1 瓮福集团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未发生 变化。 5.2 对外投资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与《原法律意见书》相比,标的公司的对外投资发生以下变化: 5 (1)贵州瓮福钙盐 2023 年 5 月 25 日,贵州瓮福钙盐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贵州瓮 福钙盐股东瓮福集团将其持有的贵州瓮福钙盐 50%的股权以贵州瓮福钙盐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净资产值的 50%转让给瓮福化学(瓮福化学为瓮福集团全资子 公司及贵州瓮福钙盐原股东)。同日,瓮福集团与瓮福化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23 年 5 月 29 日,瓮福化学作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决定,同意修改贵州 瓮福钙盐章程所涉上述股权变动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州瓮福钙盐变更 为由瓮福化学全资持有,其仍为瓮福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瓮安县行政审批局 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换发的《营业执照》、贵州瓮福钙盐现行有效公司章程并经本 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查询,上述变更完成后贵州瓮福钙盐的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贵州瓮福钙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25573342956B 登记机关 黔南州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段仕东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乡太平村 注册资本 8,523.4 万元 设立日期 2011 年 06 月 03 日 经营期限 2011 年 06 月 03 日至 2041 年 06 月 02 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经营范围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和销售饲料级磷酸钙(磷酸 三钙(TCP)、磷酸氢钙(DCP)、磷酸二氢钙(MCP))、复合磷 酸钙盐及其他磷酸产品和氟化物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 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瓮福化学 8,523.4 万元 100 (2)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5 日,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瓮福化学签署《投资 设立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约定设立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 9,000 万元,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瓮福化学分别 按 65%及 35%的比例出资。 根据瓮安县行政审批局于 2023 年 6 月 6 日颁发的《营业执照》、贵州江山作 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查询,贵州 江山作物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25MACL9QTG33 登记机关 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健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天文镇贵州瓮安经济开发 注册地址 区精细化工园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设立日期 2023 年 06 月 06 日 经营期限 2023 年 06 月 06 日至长期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经营范围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 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 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 7 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瓮福化学 3,150 万元 35 股权结构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5,850 万元 65 根据标的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核查,除上述情形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的境内外下属子公司、标的公 司持有的参股子公司股权及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5.3 自有土地 5.3.1 境内自有土地使用权 1、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境内自有土地情况未发生变更。 2、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位于中国境内的土地使用权共计 211 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13,524,310.40 平方米1:其中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土地共计 197 宗,面 积合计 11,971,772.07 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境内使用 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 88.52%。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的 土地共计 14 宗,面积合计 1,552,538.33 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 司在中国境内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 11.48%。除前述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 属子公司单独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外,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达州化工与达州市瓮福 置业有限公司共有一宗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土 地中:147 宗土地使用权系由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 1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节内容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总宗数及总用地面积的相关数据均未包含达州化工的 共有土地部分。 8 面积合计 3,917,092.28 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自有土地权总面 积的 28.96%;43 宗土地使用权系由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通过作价出资 方式取得,面积合计 6,356,474.09 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自有 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 47.00%; 宗土地使用权系由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 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面积合计 340,327.10 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 司自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 2.52%;3 宗土地使用权系由甘肃瓮福通过授权经营 方式取得,面积合计 1,357,878.60 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使用 土地总面积的 10.04%。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 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共有14 宗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位于中国境内的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面积合计 1,552,538.33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境内使用的土地使 用权总面积的11.48%。标的公司正在办理上述14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中: (1)10宗土地(面积合计1,155,667.22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 公司使用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8.55%)已取得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 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标的公司正在办理该等10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手续,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后续取得10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实质法律障 碍。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使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重大纠纷的情况。 (2)根据标的公司说明,4 宗土地(面积合计 396,871.11 平方米,占标的 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的 2.93%)因涉及土地规划调整等事项, 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正在与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该等土地出让 事项,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存在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无证土地或受到处罚 的风险,上述 4 宗土地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 比例较低,且不存在产生重大纠纷的情况。 5.3.2 境外自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标的公司书面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外下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无自有土地 使用权的状态未发生变化。 9 5.4 自有房屋 5.4.1 境内自有房屋 1、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确认,与《原法律意见书》相比,标的公司境内自 有房屋的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1)紫金化工位于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工业路 13 号面积为 175.00 平方米 的装载机房(燃煤综合间)已拆除。 (2)瓮福集团位于马场坪办事处柳坪路面积为 226.00 平方米的石灰成品仓、 面积为 114.00 平方米的石灰装置配电房、面积为 1,344.00 平方米的碳酸钙库房、 面积为 726.00 平方米的石灰干燥厂房、面积为 441.00 平方米的碳酸钙过滤机房、 面积为 45.00 平方米的浓缩厂房、面积为 108.00 平方米的硫酸铵反应厂房正在拆 除中。 (3)福建蓝天位于龙岩市上杭工业园区面积为 75.00 平方米的地中衡值班 室因公路改道部分拆除,剩余面积为 32.00 平方米。 除上述 8 项已全部拆除或正在全部拆除的房屋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共有 270 项房产正在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2、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合计占有使用 653 项房屋,建筑面积 合计 1,264,391.86 平方米。其中,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已取得 383 项房 屋的权属证书,建筑面积合计 926,478.35 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 司使用房产建筑总面积的 73.27%;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 证书的房屋合计 270 项,建筑面积合计 337,913.51 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 下属子公司使用房产建筑总面积的 26.73%。 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占有使用的合计 270 项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 书,建筑面积合计 337,913.51 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使用房产 建筑总面积的 26.73%。标的公司正在办理上述 270 项房产的房产权属证书,具 体情况如下: 10 (1)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说明及根据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会议纪要文件,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 共有 82 项、建筑面积合计 80,760.39 平方米的自有房产正在办理权属登记过程中, 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自有房产建筑总面积的 6.39%,上述 82 项房产 办理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除上述第(1)项所述 82 项房产外,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无 证房产中主要为配电房、厕所、员工宿舍、门卫房、食堂及未在使用房产等非主 要生产经营用途的房产共计 128 项,建筑面积合计 84,505.00 平方米,占标的公 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使用房产建筑总面积的 6.68%。根据标的公司说明,标的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办理上述房产的权属登记过程中,未取得该等房产权属 证书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除上述第(1)项所述 82 项房产外,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无 证房产中属于主要生产经营用途的房产共计 60 项,建筑面积合计 172,648.12 平 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使用房产建筑总面积的 13.65%,根据标 的公司说明,标的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房产权属证书及其前置程序事项。上述 房产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总体比例较低,且使 用上述房产不存在重大纠纷的情况。 本次交易交易对方已就无证房产出具《承诺函》及《补充承诺函》,承诺:“瓮 福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部分自有房产因各方面原因未办理权属证书,存在产权权属 瑕疵。本单位承诺,如瓮福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因本次重组完成标的资产交割 前发生的前述问题而被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无法继续使用相关物业,本单位 将按照本单位在本次重组中向上市公司转让的瓮福集团股权占瓮福集团总股本 的比例补偿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对应比例部分。”“实 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如下损失:(1)因未按相关规定建 设、使用无证房产而受到的行政处罚涉及的经济损失;(2)因相关无证房产无法 继续使用而产生的搬迁费用;(3)因相关无证房产被责令拆除而产生的直接财产 损失及拆除费用; 4)因相关无证房产被责令拆除或要求搬迁而产生的停工损失; (5)以租赁或新建方式寻求替代生产场所而产生的租赁费用或建设费用等。” 11 5.4.2 境外自有房屋 根据标的公司书面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外下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无自有房屋 的状态未发生变化。 5.5 租赁用地 5.5.1 境内租赁土地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大信北斗山与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之间 2,266.0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合同到期,到期后大信北斗山不再继续使用该处土地;甘肃瓮 福与甘肃农垦永昌农场有限公司之间 830.00 平方米的《土地租赁及补充合同》 到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甘肃瓮福正在与甘肃农垦永昌农场有限 公司续签相关合同。除上述情况外,瓮福集团新增一处租赁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 承 积 是否用于 序 出租 租赁土地用 租 座落位置 使用期限 主要生产 号 方 途 (平方 方 经营用途 米) 福泉 市马 瓮 场坪 福泉市马场 摆纪磷石膏 福 1 街道 坪街道办事 渣场安全整 2023.2.28-2029.5.28 31,908.00 否 集 办事 处三堡村 改项目建设 团 处三 堡村 5.5.2 境外租赁土地 根据标的公司书面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外下属子公司在境外无租赁土地的状态未发 生变化。 5.6 租赁房产 5.6.1 境内租赁房产 12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除《原法律意见书》已披 露外,标的公司及其相关下属子公司新增如下租赁房产: 承 租赁 序 租 出租 面积 租赁用 出租人房屋权属 号 方 方名 坐落位置 租赁起止日期 (㎡ 途 证明文件 名 称 ) 称 新疆阿克苏市英巴 农 杨 扎街道巴格其社区 新(2021)阿克苏 资 126.3 办公、居 2023.3.1-2024. 1 梅、 晶水路 20 号金桥凤 市不动产权第 公 5 住 2.29 王健 凰城小区 10 号楼 1 0062161 号 司 单元 2904 室 新疆库尔勒市萨依 农 巴格辖区交通西路 库尔勒房权证库 资 陈建 办公、居 2023.3.1-2024. 2 北侧西环路东侧宏 98.97 字第 2009008677 公 国 住 2.28 信新华天园 2 栋 4 号 司 单元 502 室 乌鲁 木齐 农 亚馨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 资 122.0 乌房权证经开字 2023.4.1-2024. 3 商贸 术开发区中亚南路 办公 公 0 第 2015397083 号 3.31 有限 330 号 303 室 司 责任 公司 农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 新(2019)乌鲁木 资 赵劲 术开发区中亚北路 办公、居 2023.1.1-2023. 4 75.90 齐市不动产权第 公 飞 101 号 5 栋 6 层 2 住 12.31 0005452 号 司 单元 602 室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已完成如下房屋 租赁合同的续签手续,续签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承 出 租 租 序 租赁面 租赁 出租人房屋权属证明 租赁起止 方 方 坐落位置 号 积(㎡) 用途 文件 日期 名 名 称 称 1 农 潘 新疆巴楚县 139.32 员工 《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3.3.1-2 13 承 出 租 租 序 租赁面 租赁 出租人房屋权属证明 租赁起止 方 方 坐落位置 号 积(㎡) 用途 文件 日期 名 名 称 称 资 伟 友谊北路西 住房 (GF-2000-0171) 024.2.29 公 侧、银泰路北 司 侧第陆幢叁 单元陆零壹 号 农 新疆奎屯市 貊 《不动产权证书》(新 资 市区喀拉尕 员工 2023.3.1-2 2 宇 126.01 (2019)奎屯市不动产 公 什 22 幢 1133 住房 024.2.29 辰 权第 0009654 号) 司 室 农 陕西省渭南 《房屋所有权证》(渭 资 刘 市临渭区乐 员工 2023.1.1-2 3 130.05 房权证登有字第 公 功 天大街东段 3 住房 023.12.31 30F02300333 号) 司 号楼 211 号 根据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除上述已续租和正在续租的房屋外,农资公司与 王智凯、吴国旭、朱东梅、王清收、葛文超、朱伟华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均已到 期,到期后不再续租。 5.6.2 境外租赁房产 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外子公司在境外租赁房产的情况未发生变 化。 5.7 采矿权、探矿权 根据标的公司的说明,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拥有的采矿权、探矿权情况未发 生变化。 5.7 业务资质 14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新增/换 发取得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及许可情况如下: 序 公司 证书 证书编号 资质内容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号 名称 名称 2023 年 6 月 29 日 安全 至 2026 瓮福集 生产 黔 FM 安许证字 磷矿露天开采、磷矿地下开 贵州省应 1. 年 6 月 28 团 许可 [2023]0104 号 采、尾矿库运行 急管理厅 日(2023 证 年6月8 日换发) 瓮福 (集 2023 年 6 团)有 安全 月 28 日 限责任 生产 黔 FM 安许证字 贵州省应 2. 尾矿库运行 至 2026 公司瓮 许可 [2023]0111 号 急管理厅 年 6 月 27 福磷矿 证 日 选矿厂 尾矿库 瓮福 (集 取水地点:福泉市道坪镇气 2023 年 6 取水 坪村河湾清水河河段 月 19 日 团)有 贵州省水 3. 许可 B522702S2023-0019 至 2028 限责任 取水用途:工业用水;生活 年 6 月 18 利厅 证 公司瓮 用水 日 福磷矿 2023 年 6 黔南布依 食品 月 20 日 族苗族自 化工科 生产 食品类别:食品添加剂(磷 4. SC20152270211093 至 2028 治州市场 技 许可 酸(湿法)) 年 6 月 19 监督管理 证 日 局 2023 年 6 安全 危险化学品生产 月 21 日 化工科 生产 (黔)WH 安许证字 贵州省应 5. 技 许可 [2023]0006 号 许 可 范 围 : 湿 法 净 化 磷 酸 至 2026 急管理厅 (23.4 万吨/年) 年 6 月 20 证 日 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已经取得从事其主营业务所需的主要资质 和许可。 5.8 纳税情况 15 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与《原法律意见书》披露 相比,标的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未发生变化。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特定期间内,标的公司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未新增境内重要税收优惠。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特定期间内,标的公司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未新增境内补贴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财政补贴。 5.9 知识产权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取得部分 境内专利权、注册商标,部分专利已过期及部分域名已完成续期,前述知识产权 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1、新增取得的境内专利权 序 申请日 专利 取得 有效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号 期 类型 方式 期至 权利 一种快速合成 V- 2020.08. ZL202010 原始 2040. 1、 型 聚 磷 酸 铵 的 方 瓮福集团 发明 无 31 892199.9 取得 08.31 法 一种湿法净化磷 2021.01. ZL202110 原始 2041. 2、 酸 高 效 脱 砷 的 方 瓮福集团 发明 无 18 060214.8 取得 01.18 法 一种利用净化磷 酸的萃余酸制备 2023.01. ZL202320 实用 原始 2033. 3、 瓮福集团 无 饲料级磷酸氢钙 10 067091.5 新型 取得 01.10 的装置 2、新增取得的商标 国 序 商标 家/ 商标 注册号 专用期限 状态 号 权人 地 区 瓮福 澳 1 2290686 2022.08.02-2032.08.02 注册 澳大 大 16 利亚 利 亚 3、部分已过期专利 专 取 序 利 得 有效期 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申请日 专利号 类 方 (至) 型 式 实 原 1. 一种改进的陶瓷 2013.06.0 用 始 2023.06.0 瓮福集团 2013203306429 过滤机刮刀 8 新 取 8 型 得 实 原 2. 2013.06.0 用 始 2023.06.0 一种石墨塔节 瓮福集团 2013203260393 7 新 取 7 型 得 实 原 3. 一种双滤双通道 2013.06.0 201320327103 用 始 2023.06.0 瓮福集团 过滤器 7 X 新 取 7 型 得 实 原 4. 2013.06.0 用 始 2023.06.0 一种裸露石墨塔 瓮福集团 2013203271167 7 新 取 7 型 得 实 原 5. 一种并联结构的 2013.06.0 用 始 2023.06.0 贵州天福 2013203187561 磨煤干燥系统 4 新 取 4 型 得 一种充分利用煤 实 原 6. 气化装置副产中 2013.06.0 用 始 2023.06.0 贵州天福 2013203193878 压蒸汽的变换系 4 新 取 4 统 型 得 一种适用于壳牌 实 原 7. 煤气化技术工艺 2013.06.0 用 始 2023.06.0 贵州天福 2013203195996 冷凝液的回收利 4 新 取 4 用布置结构 型 得 实 原 8. 一种耐腐蚀的三 2013.06.0 用 始 2023.06.0 贵州天福 2013203196626 通混酸结构 4 新 取 4 型 得 实 原 9. 酸性灰水处理装 2013.05.2 用 始 2023.05.2 贵州天福 2013202923303 置 7 新 取 7 型 得 17 4、已续期域名 序 域名 权利人 域名到期日 他项权利 号 1. Wengfu. com 瓮福集团 2032.05.14 无 根据标的公司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已注册或登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并未设置担保权益,亦 不存在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其他司法强制措施的情形。原已注册的有效 期届满的专利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前述情况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之日,其他知识产权未发生变化。 5.10 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5.10.1 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贸公司与云南都瑞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永瑞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王华、王健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22)黔 01 民初 308 号),判决“一、 被告云南都瑞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上海永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瓮福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款 42,155,761.66 元及逾期 付款违约金(以 42,155,761.66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0%的标准,自 2019 年 12 月 26 日起计算至全部欠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王华在 25,293,457 元的范 围内对上述第一项中的欠款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王华在 1,600,000 元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四、被告云南都瑞贸易有限公司、被 告上海永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瓮福国际贸 易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全保险费 49,779 元;五、驳回原告瓮福国际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除上述外,标的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未发生变化。 5.10.2 行政处罚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 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未 18 新增受到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六、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债权债务安排 根据中毅达、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 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 处理未发生变化。 七、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职工安置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情况未发生变 化。 八、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8.1 本次重组过程中的关联交易 8.1.1 瓮福集团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披露的主要关联方范围未发生变化。 8.1.2 瓮福集团的关联交易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26379 号《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以 下简称“《瓮福集团审计报告》”),2022 年度瓮福集团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8.1.2.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项目 2022 年度 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 采购商品 6,097,279,942.61 贵州新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 采购商品 54,028,272.67 贵州安捷丰茂物流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11,073,928.84 19 关联方 项目 2022 年度 上海克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河北瓮福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陕西瓮福现代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8,706,508.71 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6,523,107.5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贵州化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140,191.60 内蒙古蒙东瓮福现代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贵州福泉有福磷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56,458,624.87 贵州瓮福钙盐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530,973.45 瓮福佰乐恒(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贵州迈达盛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292,831.86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2,558,010.62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类别 2022 年度 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 销售商品 3,316,235,183.48 贵州新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 销售商品 1,603,611.87 贵州经典云雾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贵州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684,029.69 河北瓮福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河南瓮福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497,624,524.66 内蒙古蒙东瓮福现代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498,858.26 山东瓮福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670,003,198.76 20 关联方 类别 2022 年度 陕西瓮福现代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瓮福佰乐恒(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11,477,388.54 贵州安捷丰茂物流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566,276.45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7,824.24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89,976,365.25 日本国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 销售商品 6,409,044.29 贵州迈达盛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贵州瓮福钙盐有限责任公司[注 1] 销售商品 6,400,919.13 福建福杭新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097,166.00 Aries Fertilizers Group Pte Ltd 销售商品 755,692,689.79 注 1:2022 年对贵州瓮福钙盐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销售收入系 2022 年 1-2 月实现。 8.1.2.2 关联租赁情况 (1)瓮福集团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租赁资产种 租赁起 租赁终 租赁收益定 2022 年度租赁 承租方名称 类 始日 止日 价依据 收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房屋 2019-1-1 2023-12-31 合同约定 508,571.43 有限公司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设备 2020-3-24 2022-3-19 合同约定 320,918.58 房屋 2018-1-1 2021-12-31 合同约定 房屋 2022-1-1 2022-12-31 合同约定 2,752.29 贵州新福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 2018-1-1 2023-12-31 合同约定 及其控制子公司 房屋 2021-7-1 2024-3-31 合同约定 167,085.72 房屋 2022-7-1 2023-6-30 合同约定 167,085.72 21 租赁资产种 租赁起 租赁终 租赁收益定 2022 年度租赁 承租方名称 类 始日 止日 价依据 收入 设备 2020-1-1 2022-12-31 合同约定 贵州迈达盛集团有限公 房屋 2018-11-20 2021-9-30 合同约定 司 房屋 2022-1-1 2022-12-31 合同约定 4,319,364.57 贵州磷化(集团)有限 设备 2022-2-1 2023-1-31 合同约定 5,188,636.14 责任公司 设备 2022-1-20 2025-1-20 合同约定 819,154.13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房屋 2021-1-1 2023-12-31 合同约定 贵州宏福石化有限公司 设备 2020-1-1 2022-12-31 合同约定 110,091.74 贵州宏福石化有限公司 房屋 2021-1-1 2023-12-31 合同约定 482,568.81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 房屋 2021-9-1 2026-8-31 合同约定 11,428.57 司 贵州汇融典石融资租赁 房屋 2022-5-1 2023-4-30 合同约定 34,522.86 有限公司 合计 12,132,180.56 (2)瓮福集团作为承租方的经营租赁 单位:元 租赁资 租赁起 租赁终 租赁费 2022 年度确认的 出租方名称 租赁费 产种类 始日 止日 定价依据 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2018-6-1 2021-5-31 合同约定 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2021-6-1 2023-5-31 合同约定 583,168.14 贵州开磷息烽合成氨有 办公楼 2020-10-1 2021-12-31 合同约定 限责任公司 合计 583,168.14 8.1.2.3 关联担保情况 (1)瓮福集团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22 担保是否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已经履行 日 日 完毕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180,000,000.00 2020-4-1 2023-4-1 否 赤峰东泉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9-12-20 2022-12-10 否 (2)瓮福集团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到期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日 毕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28,057,827.82 2021-3-15 2023-4-1 否 8.1.2.4 关联方资金拆借 (1)关联方资金拆出 单位:元 本期拆出金 本期收回金 关联方 期初拆出余额 期末拆出余额 额 额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659,018,880.00 659,018,880.00 (2)关联方资金拆入 本期无关联方资金拆入情况。 8.1.3 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10 日,瓮福集团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因此,瓮福 集团 2022 年度发生关联交易已根据瓮福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 8.2 同业竞争 根据中毅达、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 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兴融 4 号及其一致行动人、信达证券及其控制主要下属子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未发生变 化。 九、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23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新增履行了下述信息披露义务: 1、2023 年 5 月 25 日,中毅达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项目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贵 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进行公告。 2、2023 年 5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通知的公告》,披露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通知。 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10.1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10.1.1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瓮福集团审计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最近 一年(指 2020 年,即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前一年,在本 10.1.1 条中,最近一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均同此含义)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 一年的营业收入、本次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报表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资产 资产总额 项目 净额 营业收入 及交易金额孰高值 及交易金额孰高值 瓮福集团 3,860,000.42 1,132,453.93 1,930,679.47 归属于母公司的资产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额 上市公司 139,455.10 8,993.47 107,894.07 24 财务指标比例 2,767.92% 12,591.96% 1,856.89%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最近一年的资产总额指标超过上市公司对 应指标的 50%;标的资产最近一年的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指标均超过上市公司对 应指标的 50%,且均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10.1.2 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2019 年 1 月 3 日,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所持股份被强制司法划转 并过户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大申集团变更为兴融 4 号,信达证券作为管理人 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 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购买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 指标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构成重组上 市。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瓮福集团审计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2020 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 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资产净 资产总额 项目 额 营业收入 及交易金额孰高值 及交易金额孰高值 瓮福集团 3,860,000.42 1,132,453.93 1,930,679.47 归属于母公司的资产净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额 上市公司 1,700.86 -48,206.98 0 财务指标比例 226,944.04% 2,349.15% - 25 注 1: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中毅达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9]第 1596 号)中明确对上市公 司 2018 年财务报表无法表示意见,因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涉及到上市公司 2018 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指标均援引自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20] 第 00650 号)中载明的期初数据。 注 2:由于上市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净额为负值,对应财务指标比例取计算后 的绝对值。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 2020 年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 入指标均超过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对应指标的 100%。 同时,截至上市公司作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前一日,上市公 司总股本为 1,071,274,605 股;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 2,220,497,893 股。因此,上市公司因购买标的资产而发行的股份占其于本次交易 首次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超过 100%。 综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10.2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毅达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并经核查,中毅达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份均为 A 股股份, 每股股份具有同等的权利且为同等价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10.3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0.3.1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标的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次 交易在重大方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具体而言: (1) 根据《瓮福集团审计报告》《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瓮福集团的书面 确认,瓮福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磷矿采选及磷肥、磷化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贸易,所处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国务院《关 26 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出 具的《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等政策性文件对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可能产生的高耗能、高排放情况进行了限制,但瓮福集 团主营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 类项目。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 根据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 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3) 瓮福集团部分使用土地未取得权属证书,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针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的无证土 地相关瑕疵问题,本次交易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和《补充承诺函》,承 诺:“瓮福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部分自有土地、房产因各方面原因未办理权属证书, 存在产权权属瑕疵,部分租赁物业、租赁土地未取得出租方权属证书、未办理必 要批准程序及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本单位承诺,如瓮福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 因本次重组完成前发生的前述问题而被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无法继续使用 相关物业,本单位将按照本单位在本次重组中向上市公司转让的瓮福集团股权占 瓮福集团总股本的比例补偿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对 应比例部分”。 “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如下损失:(1) 因未按相关规定建设、使用无证房产而受到的行政处罚涉及的经济损失;(2)因 相关无证房产无法继续使用而产生的搬迁费用;(3)因相关无证房产被责令拆除 而产生的直接财产损失及拆除费用;(4)因相关无证房产被责令拆除或要求搬迁 而产生的停工损失;(5)以租赁或新建方式寻求替代生产场所而产生的租赁费用 或建设费用等。” (4)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 集中:(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 过 10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 27 均超过 4 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 营业额合计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 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4 亿元人民币。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重组报告书(草案)》、《上 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21]第 01042 号)、《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第 20689 号)(以下 合称“《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瓮福集团审计报告》,2020 年度中毅达和瓮福 集团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收入合计为 211.14 亿元,且中毅达 2020 年度在中国境 内营业收入合计 9.27 亿元,瓮福集团 2020 年度在中国境内营业收入合计 137.57 亿元。因此,本次交易需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向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进行经营集中申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就本次交易核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 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201 号),决定对中毅达收购瓮福集团股权案不予禁 止,可以实施集中。 (5)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股东(即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均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不存在中国境外企业直接投资标的公司的情况,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亦不涉及中国境外企业投资上市公司的 情况。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相关规定的情况。 (6) 如《原法律意见书》所述,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就其直接持股 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均已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 《企业境外机构证书》,但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均未就其直接持股的境 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办理发改委方面的境外投资核准或备案手续。根据本所经办 律师对贵州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的访谈: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 司不存在因前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因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境外 投资已经完成,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贵州省发改委无法为瓮 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补充办理境外投资核准备案登记;除非国家另外规定 外,贵州省发改委不会对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就上述事项进行处罚。根 据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并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及 28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上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反垄断相关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除《原法律意见书》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 境保护、土地管理、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安排不会违反 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本次交易在重大方面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10.3.2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具体而言: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下),中毅达的股份总数为 32.92 亿股,超过 4 亿股。同时,社会公众股占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10%,因此,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和股权分布符合《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10.3.3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具体 而言: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 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系依据经贵州省国资委备案的 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就评估机构的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发表肯定性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重组作价公允、程序公正,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前述,根据本 所经办律师作为非相关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判断,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10.3.4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具体 而言: 29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瓮福集团 100%股权。 根据瓮福集团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或《瓮福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交易对 方合法持有其所持瓮福集团股权,交易对方持有的瓮福集团股权权属清晰,不存 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争议,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股的情形,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 益限制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执行该等股份之情 形,也不存在章程约定不得转让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取得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第 3.2 条“本次交易尚待履行的审批注册程序”所述的审批注册且《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后,交易对方依据相关协议的约定办理股 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瓮福集团债权债务的转移, 相关债权债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由瓮福集团享有或承担。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 的规定。 10.3.5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具体 而言: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 品的生产与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磷矿采选及磷肥、 磷化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贸易。同时,根据《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市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13.66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0.11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6379-5 号,简称“《备考审 计报告”》),上市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382.3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 35.74 亿元。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 能导致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因此,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30 10.3.6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 根据上市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业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独立于兴融 4 号及信达证券。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兴融 4 号,兴融 4 号管理人信达证券仍代为行使实际控制 人权利。为维护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兴融 4 号及信达证券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继续保持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 性。上述措施将有利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组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10.3.7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具体 而言: 根据中毅达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毅达公开披露的公司治理制度 文件,本次交易前,中毅达已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治理制度,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能够按照其《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履 行职责。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仍会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因此,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10.4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0.4.1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具体而言: (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在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基础 上将增加磷矿采选及磷肥、磷化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 贸易。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 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8,677.85 万元、14,292.62 万元、 136,600.38 万元、1,111.59 万元。根据《备考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31 公司 2022 年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 3,726,241.99 万元、1,528,737.07 万元、3,823,234.67 万元、357,411.39 万元。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作为非相关专业人士所能作出判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 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 本次重组完成后,瓮福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维护上市 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兴融 4 号及其管理人信 达证券已经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和《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该等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 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10.4.2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具体而言: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市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 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 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0.4.3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具体而言: 根据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上市公司相关公告文件、上市公司书面确认,并经 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网站,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10.4.4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具体而言: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瓮福集团 100%股权。 根据瓮福集团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32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合法持有其所持瓮福集团股权,交易对 方持有的瓮福集团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 争议,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股的情形,不存 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 结、查封、拍卖执行该等股份之情形,也不存在章程约定不得转让等限制其转让 的情形。在取得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第 3.2 条“本次交易尚待履行的审批 注册程序”所述的审批注册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后, 交易对方依据相关协议的约定办理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10.5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具体而言: 经本所律师查验瓮福集团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瓮福集团公司章程》及 工商登记资料,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瓮福集团设立于 2008 年 4 月 18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是依据中国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瓮福集团合法存续, 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或《瓮福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 立了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机构和制度,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 所律师审阅瓮福集团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资料,瓮福集团的相关机构和 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因此,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具体而言: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瓮福集团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 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23]26379-1 号)(以下简称“《内控鉴证报告》”)及瓮福集团的说明,基于本 所经办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本所经办律师认为瓮福集团会计 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瓮福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瓮福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根据《内控鉴证报告》及瓮福集团的书面 确认,根据本所经办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瓮福集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因此,能够合理保证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 务报告的可靠性,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具体而言: 10.5.3.1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之规定 (1) 根据《瓮福集团公司章程》,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 的注册资本为 460,909.10 万元。根据天职业字[2020]2804 号《瓮福(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验资报告》,瓮福集团上述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除《原法律意见书》 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披露的相关情况外,标的公司合 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房屋以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标的 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瓮福集团的资产完整。 (2) 经本所律师审阅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瓮福 集团公司章程》及主要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其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磷矿采选及磷肥、磷化 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贸易。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瓮福集团具有独立的产、供、销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开展业务的能力。因此,瓮福集团业务独立。 (3)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核查,瓮福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瓮福集团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瓮福集团财务人员也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瓮福集团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 情况。因此,瓮福集团人员独立。 (4)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瓮福集团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相关财务人员,在银行独立开立银 行账户。瓮福集团已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及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内控鉴 34 证报告》及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以本所经办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 判断,瓮福集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因此,瓮福集团财务 独立。 (5)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同时,瓮福集团 按照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瓮福集团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核查,瓮福集团 不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瓮福集团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或机构混同的情况。因此,瓮福集团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管理及生产经营机构,瓮福集团机构独立。 (6)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因此,瓮福集团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7)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瓮福集团审计报告》及瓮福集团书面确认 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瓮福集团与其关联方存在采购/出售商品、 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标的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瓮福集团报告期内相关关联交易均已按《瓮福集团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因此,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 者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10.5.3.2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之规定 (1)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审阅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现行 有效的《营业执照》《瓮福集团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的主营业务均 为磷矿采选及磷肥、磷化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贸易, 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瓮福集团工商登记文件、自《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 35 文件, 2022 年 6 月,标的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用张涛为标的公司副总经理,杨毅不再担 任标的公司副总经理。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系因瓮福集团为进一步完善治理 结构,加强经营管理能力而对管理团队进行的调整,该等调整未导致瓮福集团组 织机构运作及业务运营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未给瓮福集团的持续发展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瓮福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根据瓮福集团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的股权清晰,瓮福集团各股东 持有的瓮福集团股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的状态未发生变化。 综上,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10.5.3.3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之规定 (1) 除《原法律意见书》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披 露的相关情况外,标的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房屋以及知识 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 纷,并对瓮福集团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根据瓮福集团《瓮福集团审计报告》、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瓮福集团资产负债率 58.77%;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不存在债务违约并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不存在重大 偿债风险。 (3) 根据《瓮福集团审计报告》、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主 担 合同名 担 债权本 主债权 担保 序 担保 保 反担保 称及编 保 债权人 债务人 金金额 确定期 号 原因 方 期限 安排 号 人 (万 间 式 元) 本金最 贵 中国建 赤峰瑞 2020 支持 最 主合同 赤峰瑞 1. 高额保 州 设银行 阳化工 18,000 年4月 上海 高 约定的 阳为贵 证合同 天 股份有 有限公 1 日至 中毅 额 债务履 州天福 36 担保主 担 合同名 担 债权本 主债权 担保 序 担保 保 反担保 称及编 保 债权人 债务人 金金额 确定期 号 原因 方 期限 安排 号 人 (万 间 式 元) (编 福 限公司 司 2023 达股 连 行期限 提供反 号: 赤峰分 年4月 份有 带 届满之 担保 HTC15 行 1 日2 限公 责 日起三 064000 司发 任 年 0ZGD 展 保 B2020 证 00022 )、补 充协议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对外担保外,瓮福集团不存在其他 为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 上述担保正在正常履行中,且上述担保的债务人赤峰瑞阳已以其持有的机器设备 为贵州天福提供反担保并办理了动产担保登记。 (4)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涉及的 尚未了结的境内重大诉讼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5.12 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所披露,该等诉讼不会对瓮福集团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 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综上,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具体而言: (1) 经本所律师审阅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瓮福 集团公司章程》及主要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其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验, 瓮福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磷矿采选及磷肥、磷化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 生产、销售及贸易。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瓮福集团及其下 2 本处列示主债权确定期间,系指最高额保证额度项下,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相关具体贷款协议的期间。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上述最高额保证额度项下主债权最晚到期日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 37 属子公司已取得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主要业务资质文件。同时,经本所律师核查, 瓮福集团所处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出具的《关于明确 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等政策性文件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 品制造业可能产生的高耗能、高排放情况进行了限制,但瓮福集团主营业务不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所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 (2)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瓮福集团书面 确认、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瓮福集团工商登记文件,并经本所律师登 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信息检索,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 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瓮福集团书面确认, 并经本所律师审阅瓮福集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资料,登录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网站进行公开信息检索,瓮福集团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 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综上,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0.6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2019 年 1 月 3 日,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所持股份被强制司法划转 并过户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大申集团变更为兴融 4 号,信达证券作为管理人 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营业收入均超过上市公司对应指标的 100%、上市公司因购买标的资产而发 行的股份占其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超过 100%。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38 10.6.1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具体可 参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之“10.3 本 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一部 分“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之“10.4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0.6.2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 责任公司,且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相关板块定位,以及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具体条件 (1)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 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中国法律法规或《瓮福集团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 情形,且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具体可参见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第一部分“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之“10.5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 中毅达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 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瓮福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磷矿采选及磷肥、磷化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 品的生产、销售及贸易,相关业务模式较为成熟。 根据《瓮福集团审计报告》,瓮福集团 2019 年至 2022 年末截至各期末的合 并资产总额分别为 3,898,835.59 万元、3,860,000.42 万元、3,911,181.93 万元、 3,673,156.30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9.94%、76.72%、72.02%、58.77%。瓮福 集 团 2019 年 至 2022 年 各 期 的合 并 营 业收 入 分 别 为 1,722,219.42 万 元 、 1,930,679.47 万元、3,037,367.16 万元、3,686,634.29 万元;合并净利润分别为 67,257.40 万元、107,233.63 万元、290,396.55 万元、448,985.11 万元;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00,539.59 万元、322,983.27 万元、376,767.56 万元、 773,652.68 万元。因此,根据本所经办律师作为非相关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判断, 39 瓮福集团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北京中经视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 国磷化工行业研究报告》,瓮福集团是业界首家大型成套湿法净化磷酸工艺技术 拥有者及行业最大产品供应商;是国内首家按照欧美发达国家标准对磷石膏进行 安全堆存的企业。瓮福集团已形成 100 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产能规模,成为全 球极具竞争力的湿法净化磷酸原材料及产品供应商。因此,根据本所经办律师作 为非相关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判断,瓮福集团具有行业代表性。 综上,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主板板块定位。 (3) 《上市规则》第 3.1.1 条规定:“境内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 件;(二)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 以上;(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10.5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所述,瓮福集团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 行条件,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 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 情况下),中毅达的股份总数为 32.92 亿股,超过 4 亿股。同时,社会公众股占 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 条第(二)(三)项的规定。 3)《上市规则》第 3.1.2 条规定:“境内发行人申请在本所上市,市值及财务 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最近 3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 3 年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 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规定,“主 板上市公司实施重组上市的,标的资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 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 于 10 亿元”。 40 根据《瓮福集团审计报告》,瓮福集团最近三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较低者为准)分别为 102,082.86 万元、274,120.85 万元和 462,126.52 万元, 累计为 838,330.23 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 462,126.52 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22,983.27 万元、376,767.56 万元和 773,652.68 万元, 合计为 1,473,403.51 万元;最近三年合并营业收入分别为 1,930,679.47 万元、 3,037,367.16 万元、3,686,634.29 万元,合计为 8,654,680.92 万元。因此,瓮福集 团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超过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 润超过 6,000 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 1 亿元,最 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 10 亿元。 因此,瓮福集团以上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 条第(四)项及第 3.1.2 条的 规定。 综上,瓮福集团符合上交所关于上市相关规定的具体条件。 10.6.3 上市公司及其最近 3 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0.6.3.1 上市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上市公司搬迁前注册地的上海 市公安局及浦东分局、上海市检察院及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 人民政府、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浦东市场监管局,搬迁后注册地的贵州省黔 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贵州省黔南 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中 国证监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等网站,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0.6.3.2 最近 3 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大申集团;2019 年 1 月 3 日,上市公司原 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所持股份被强制司法划转并过户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大申 集团变更为兴融 4 号,信达证券作为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同时,经 本所律师核查,最近 3 年且大申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鉴于未能取得 41 大申集团提供的相关实际控制人信息,无法确定该等期间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询大申集团注册地的深圳市公安局及福田区分局、深圳市检察 院及福田检察院、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官方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大申集团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信达证券及兴融 4 号出具的《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并经本所 律师查询信达证券注册地的北京市公安局及西城分局、北京市检察院及西城检察 院、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等官方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兴融 4 号及信达证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基于上述,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 定。 10.6.4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10.6.4.1 上市公司 经本所律师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 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根据上市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10.6.4.2 兴融 4 号及信达证券 根据兴融 4 号及信达证券出具的《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并经本所 律师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全国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兴融 4 号及信 达证券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2 基于上述,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 定。 10.6.5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益,或者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上市公司相关公告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重组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违背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五)项的 规定。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0.7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上市公司现有控股股东和本次重组交易对 方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相关方已就 其持有的或将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作出锁定承诺,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六条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10.8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0.8.1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历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等公告文件、上市公司书 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而言: (1)最近五年内(自 2018 年至今),除本次交易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向特定对象或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上 市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 况; (2)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贵州中 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0308 号),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即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43 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 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严重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或上市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存在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的情况(已于《原法律意见书》披露),但根据上市公司的书面确认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市公司已就上述行政处罚事项缴纳罚款。根据上市公司书 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因此,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 他情形。 10.8.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 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投入瓮福集团 PPA 升级改造扩建项目(18.45 万吨/年 P2O5 湿法净化磷酸扩能至 23.4 万吨/年 P2O5 的扩能改造项目),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 动资金及偿还标的公司银行借款,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将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具体而言: (1)瓮福集团 PPA 升级改造扩建项目涉及的湿法净化磷酸产品及其生产工 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所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瓮福集团 PPA 升级改造至 23.4 万吨/年 P2O5 扩建项目已取 得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核发的《关于对<瓮福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PPA 升级改造至 23.4 万吨/年 P2O5 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21〕335 号);瓮福集团已就上述项目用地取得 44 《不动产权证书》(黔(2022)福泉市不动产权第 0003550 号)。因此,符合《发 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并非用于财务性投资, 亦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因此,符合《发行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兴融 4 号及其管理人信达证券已 经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和《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该等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 避免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实施后,将 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会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因此, 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10.8.3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 十七条及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本次重组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 定向发行。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 五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本次重组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的 80%,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配套融资 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承诺。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配套融资认购方 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 45 《发行管理办法》五十九条的规定。 十一、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 在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均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本次重组尚需取得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第 3.2 条 本次交易尚待履行的审 批注册程序”所述的批准和授权后方可依法实施。 46 第二部分 对《问询函》的回复 问题 1:关于瓮福集团控制权及独立性 一、重组报告书披露,(1)中国信达及其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标的资产瓮福集团 34.43%股权,贵州省国资委及其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瓮福集团 22.14%股权,瓮福集团 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瓮福集团及贵州省国资委下属的磷化集团自 2019 年 6 月起在多方面进行了协同安排,包括人员调动及兼任、战略委员会定期市场需求和原 材料价格等、生产计划安排、采购及物流协同、经营情况信息汇总、统筹下游销售资 源等;(3)为推进本次重组,解决独立性问题,瓮福集团进行了整改。2022 年 4 月贵 州省国资委出函确认相关股权划转事项不再继续执行;(4)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按照 市场化原则进行业务合作,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市场、合作共赢的同时,保证瓮 福集团符合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 请公司披露:(1)结合瓮福集团公司章程、三会运作、人员委派及日常生产经营 管理情况等,分析 2019 年以来瓮福集团的控制权情况,最近三年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 (2)贵州省国资委是否实际控制瓮福集团的生产经营;如贵州省国资委不控制瓮福集 团,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出现相关协同安排措施的原因、合理性,具体的操作路 径、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合规性;(3)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独立性的具体整改措施, 是否整改完毕;整改后双方在人员、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运输、存货存放、办公、 销售、经营信息共享等方面的独立运营情况;瓮福集团董事长同时担任磷化集团董事 长的原因,未来是否仍存在相关的协同安排;(4)整改完毕后,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 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并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及瓮福集团的董事会、管理层及日常经营管理安排,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情况;防 范公司与磷化集团产生独立性问题的措施及有效性。 (1)结合瓮福集团公司章程、三会运作、人员委派及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等, 分析 2019 年以来瓮福集团的控制权情况,最近三年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 (一)瓮福集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 2019 年 1 月 1 日,瓮福集团适用的公司章程于 2017 年经瓮福集团股东会审 47 议通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公司章程》共 经过 8 次修订。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瓮福集团历次适用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结 构及股东会权限、董事会构成及其权限、监事会构成及其权限、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 其权限情况如下: 48 董事会 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 项目 股权结构 股东会权限 董事会权限 监事会权限 构成 构成 员构成 权限 中国信达: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 事 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 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下 公司设总经 总经理的职权 47.16%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 由 11 人 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 由 9 名 列职权:(一) 是:(一)主持 理 1 人,对董 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组成,其 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 监事组 检查公司财 公司的生产经 贵州省国 事会负责。总 选举 和更换非由 职工 中中国 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 成,由中 务;(二)对董 营管理工作, 资 委 : 经理由董事 代表 担任的董事 、监 信达推 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 国信达 事、高级管理 组织实施董事 10.45% 长提名,董事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荐 5 人; 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 推荐 2 人员执行公司 会决议,向董 公 司 章 程 国投公司: 会决定聘任 事的报酬事项;(三) 贵州省 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名候选 职务的行为进 事会报告工 (2017 年 17.27% 或解聘。公司 审议 批准董事会 的工 国资委 案、决算方案;(五)制订 人;贵州 行监督,对违 作;(二)组织 审议通过, 建设银行: 可根据需要, 作报告;(四)审议批 推荐 1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省国资 反法律、行政 实施公司年度 2019 年 1 9.78% 设副总经理 贵 州 产 投 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人;国投 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 委、国投 法规、公司章 经营计划和投 月 1 日时 若干人、财务 公 司 :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 公司推 司的员工薪酬方案;(七) 公司、建 程或者股东会 资方案;(三) 适用) 负责人 1 名 11.52% 年度 报告和年度 财务 荐 2 人;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设银行、 决议的董事、 拟订公司内部 及其他高级 建银国际: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建 设 银 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 贵州产 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机构设置 管理人员,由 1.39%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 行推荐 1 的方案;(八)制订公司合 投公司 提出罢免的建 方案及人员编 总经理提名, 前海华建: 利润 分配方案和 弥补 人;贵州 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 各推荐 1 议;(三)当董 制方案;(四) 董事会决定 1.24% 亏损方案;(七)审议 产投公 司形式的方案;(九)决定 名候选 事、高级管理 拟订公司的基 聘任或解聘。 信达领先: 批准 公司员工薪 酬方 司推荐 1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人;另 3 人员的行为损 本管理制度; 49 1.19% 案;(八)决定公司的 人;职工 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 名由公 害公司的利益 (五)制定公 年度 资金筹措及 使用 董事 1 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司职工 时,要求董事、 司的具体规 计划;(九)审议批准 人。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代表担 高级管理人员 章;(六)提请 担保、对外投资事项; 设 董 事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任。监事 予 以 纠 正 ; 董事会聘任或 (十)审议批准年度资 长 1 人, 报酬事项;(十)听取和审 会设主 (四)提议召 解聘公司副总 产处置计划;(十一) 由贵州 查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十 席 1 名, 开临时股东会 经理、财务负 审议 批准股权激 励计 省国资 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由中国 会议,在董事 责人及其他高 划;(十二)对公司聘 委推荐; 度;(十二)决定公司内部 信达推 会不履行规定 级管理人员; 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副董事 管理机构的设置;(十三) 荐,并经 的召集和主持 (七)聘任或 作出决议;(十三)对 长 3 人, 审议由总经理提出的人员 全体监 股东会会议职 解聘除应由董 公司 增加或者减 少注 分别由 编制方案;(十四)制订公 事过半 责时召集和主 事会聘任或解 册资本作出决议;(十 中国信 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 数选举 持股东会会 聘以外的高级 四)对发行公司债券作 达、国投 金的提取和使用方案,提交 产生 议;(五)向股 管理人员及职 出决议;(十五)对公 公司和 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东会会议提出 工;(八)在董 司合并、分立、变更公 建设银 (十五)制订公司的抵押、 提案;(六)依 事会授权范围 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 行推荐, 担保、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 照本章程的规 内,负责对外 事项作出决议;(十六) 董 事 长 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定,对董事、 联系和签署一 修改公司章程;(十七) 和 副 董 后实施;(十六)制订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定标的额内的 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 事长由 的年度资金筹措及使用计 提 起 诉 讼 ; 业务合同,办 章程 规定应当由 股东 董事会 划;(十七)决定经股东会 (七)公司章 理董事会交办 选举产 批准的年度资金筹措及使 程规定的其他 的有关事宜; 50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生。 用计划外涉及金额在该计 职权。监事会 (九)董事会 划 5%(或等值货币)以内 作出决议时, 授予的其他职 股东 会决议分为 普通 的事项;(十八)制订章程 应当经全体监 权。 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 修改方案;(十九)向股东 事的二分之一 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 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以上通过。监 经代 表二分之一 以上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事会表决时实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 公司年度审计及必要的专 行每人一票。 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 项审计的组织实施;(二十) 当经 代表四分之 三以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董事会作出决议时, 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董事会表决方式实行一 人一票。 公司章程 中国信达: 董事会 监事会 (2019 年 47.16% 由 11 人 由 9 名 第一次修 贵 州 省 国 组成,其 监事组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正案,修正 资 委 : 中中国 成,由中 原 因 为 贵 10.45% 信达推 国信达 州 产 投 公 国投公司: 荐 5 人; 推荐 2 51 司 持 有 的 17.27% 贵州省 名候选 瓮 福 集 团 建设银行: 国资委 人;贵州 股 权 划 转 9.78% 推荐 1 省国资 至 黔 晟 公 黔晟国资: 人;国投 委、国投 11.52% 司) 公司推 公司、建 建银国际: 荐 2 人; 设银行、 1.39% 建设银 黔晟国 前海华建: 行推荐 1 资各推 1.24% 人;黔晟 荐 1 名 信达领先: 国资推 候选人; 1.19% 荐 1 人; 另 3 名 职工董 由公司 事 1 人。 职工代 公司设 表担任。 董事长 1 监事会 人,由贵 设主席 1 州省国 名,由中 资委推 国信达 荐;副董 推荐,并 事长 3 经全体 人,分别 监事过 52 由中国 半数选 信达、国 举产生 投公司 和建设 银行推 荐,董事 长和副 董事长 由董事 会选举 产生。 公司章程 中国信达: (2019 年 47.16% 第二次修 贵州省国 正案,修正 资 委 : 原 因 为 黔 10.45%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晟 国 资 收 国投公司: 购 建 银 国 17.27% 际 持 有 的 建设银行: 瓮 福 集 团 9.78% 53 股权) 黔晟国资: 12.91% 前海华建: 1.24% 信达领先: 1.19% 公司章程 (2019 年 同上(瓮福 第三次修 集团分立, 正案,修正 注册资本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原因为瓮 减少,股权 福集团分 结构不变) 立) 公司章程 中国信达: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公 司 董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 监事会 公司设总经 (2019 年 32.74%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 事会由 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 由 9 名 理 1 人,对董 第四次修 贵 州 省 国 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13 名董 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 监事组 事会负责。总 正案,修正 资 委 : 选举 和更换非由 职工 事组成, 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 成,中国 无变化 经理由董事 无变化 原 因 为 瓮 7.26% 代表 担任的董事 、监 其中中 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 信达有 长提名,董事 福 集 团 债 国投公司: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国信达 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 权向公 会决定聘任 转股,工银 11.99% 事的报酬事项;(三) 有权向 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司提名 2 或解聘。公司 54 投资、农银 建设银行: 审议 批准董事会 的工 公司提 案、决算方案;(五)制订 名监事; 可根据需要, 投资、建信 6.79% 作报告;(四)审议批 名 5 名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贵州省 设副总经理 投资、瓮福 黔晟国资: 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董事;贵 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 国资委 若干人、财务 一号 4 家 8.96%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 州省国 司的员工薪酬方案;(七) 有权向 负责人 1 名 投 资 机 构 前海华建: 年度 报告和年度 财务 资委有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公司提 及其他高级 0.86% 进行增资)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权向公 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 名 1 名 管理人员。其 信达领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 司提名 1 的方案;(八)制订公司合 监事;国 中,中国信达 0.83% 利润 分配方案和 弥补 名董事; 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 投公司 有权委派 1 工银投资: 亏损方案;(七)审议 国投公 司形式的方案;(九)决定 有权向 名高级管理 9.86% 批准 公司员工薪 酬方 司有权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公司提 人员;其余高 农银投资: 案;(八)决定公司的 向公司 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 名 1 名 级管理人员 9.86% 年度 资金筹措及 使用 提名 2 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监事;建 由总经理提 建信金融: 计划;(九)审议批准 名董事;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设银行 名,董事会决 4.93% 瓮福一号: 担保、对外投资事项; 建设银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有权向 定聘任或解 5.92% (十)审议批准年度资 行有权 报酬事项;(十)听取和审 公司提 聘。 产处置计划;(十一) 向公司 查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十 名 1 名 审议 批准股权激 励计 提名 1 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监事;建 划;(十二)对公司聘 名董事; 度;(十二)决定公司内部 信投资 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黔晟国 管理机构的设置;(十三) 有权向 作出决议;(十三)对 资有权 审议由总经理提出的人员 公司提 公司 增加或者减 少注 向公司 编制方案;(十四)制订公 名 1 名 55 册资本作出决议;(十 提名 1 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 监事;职 四)对发行公司债券作 名董事; 金的提取和使用方案,提交 工监事 3 出决议;(十五)对公 工银投 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名。监事 司的 上市、控制 权改 资有权 (十五)制订公司的抵押、 会 设 主 变、分立、合并、变更 向公司 担保、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 席 1 名, 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 提名 1 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由中国 等事项作出决议;(十 名董事, 后实施;(十六)制订公司 信达推 六)修改公司章程;(十 农银投 的年度资金筹措及使用计 荐,并经 七)变更经营范围;(十 资有权 划;(十七)决定经股东会 全体监 八)对公司净化磷酸及 向公司 批准的年度资金筹措及使 事过半 无水 氟化氢等核 心技 提名 1 用计划外涉及金额在该计 数选举 术的 关联交易作 出决 名董事, 划 5%(或等值货币)以内 产生 议;(十九)对公司资 职工董 的事项;(十八)制订章程 产负债率超过 80%的 事 1 名。 修改方案;(十九)向股东 当笔 及其后任意 一笔 公司设 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融资作出决议;(二十) 董事长 1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 名,由贵 公司年度审计及必要的专 章程 规定应当由 股东 州省国 项审计的组织实施;(二十)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资委推 审议批准公司及下属公司 荐;副董 与开展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事长 3 关联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发 56 名,由中 生的以下关联交易事项: 国信达、 (1)单笔金额超过 5,000 国投公 万元的;(2)与同一实际控 司和建 制人下的任一或多个关联 设银行 方累计交易金额超过 2 亿元 各推荐 1 的;(二十一)法律、法规 名,董事 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 长和副 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 由董事 会选举 产生。 公司章程 中国信达: 公司董 监事会 (2020 年 32.74% 事会由 由 9 名 修正,修正 贵 州 省 国 13 名董 监事组 原因为国 资 委 : 事组成, 成,中国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投 公 司 持 7.26% 其中中 信达有 有 的 瓮 福 国投矿业: 国信达 权向公 集 团 股 权 11.99% 有权向 司提名 2 划 转 至 国 建设银行: 公司提 名监事; 57 投矿业) 6.79% 名 5 名 贵州省 黔晟国资: 董事;贵 国资委 8.96% 州省国 有权向 前海华建: 资委有 公司提 0.86% 权向公 名 1 名 信达领先: 司提名 1 监事;国 0.83% 名董事; 投矿业 工银投资: 国投矿 有权向 9.86% 业有权 公司提 农银投资: 向公司 名 1 名 9.86% 提名 2 监事;建 建信金融: 名董事; 设银行 4.93% 瓮福一号: 建设银 有权向 5.92% 行有权 公司提 向公司 名 1 名 提名 1 监事;建 名董事; 信投资 黔晟国 有权向 资有权 公司提 向公司 名 1 名 提名 1 监事;职 58 名董事; 工监事 3 工银投 名。监事 资有权 会设主 向公司 席 1 名, 提名 1 由中国 名董事, 信达推 农银投 荐,并经 资有权 全体监 向公司 事过半 提名 1 数选举 名董事, 产生 职工董 事 1 名。 公司设 董事长 1 名,由贵 州省国 资委推 荐;副董 事长 3 名,由中 59 国信达、 国投矿 业和建 设银行 各推荐 1 名,董事 长和副 董事长 由董事 会选举 产生。 注:瓮福集团公司章程 2021 年进行 2 次修正,修订内容为:(1)股东信达领先名称变更为鑫丰环东;(2)瓮福一号将其持有的全部 瓮福集团股权转让予黔晟国资;瓮福集团公司章程 2022 年进行 1 次修正,修正内容为经营范围及利润分配条款调整。除上述外,涉 及股权结构、股东会权限、董事会构成及其权限、监事会构成及其权限、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其权限的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通过上述表格可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瓮福集团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 关职权范围及表决方式,按照《瓮福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治理机制,瓮福集团无单一股东持股超过 50%,无单一股东可以提名 半数以上董事,因此无单一股东能够控制瓮福集团股东会及董事会。 60 (二)瓮福集团三会运作情况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瓮福集团三会运作情况如下: 项目 股东会召开次数 董事会召开次数 监事会召开次数 2019 年 9 8 1 2020 年 6 5 2 2021 年 8 12 1 2022 年 8 10 2 2023 年 2 2 尚未召开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瓮福集团 2019 年至今的董事会、监 事会及股东会议案及决议文件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对于《瓮福集团公司章程》 规定应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瓮福集团均已提交董事会、监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且相关议案均获得通过。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相关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前,瓮 福集团将会就相关议案征询各方董事、监事及股东代表意见,如各方董事、监事及股 东代表就相关议案内容存在分歧的,将不会正式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 自 2019 年至今,存在多次因董事、股东代表反对意见未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股东会 审议的情况。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除部分董事、监事因出差等个人原因及股东流 程管理原因外,瓮福集团相关董事、监事及股东均已参加会议并独立投票表决。因此,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瓮福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均按照《瓮福集团公司章 程》的规定正常运行,结合上文所述的无单一股东能够控制瓮福集团股东会及董事会, 瓮福集团不存在单一股东或其委派董事、监事单方审议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监事会 决议的情况。 61 (三)瓮福集团人员委派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瓮福集团最近三年适用的相关公 司章程及三会会议文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瓮福集团的董事、监事均按 照瓮福集团相关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瓮福集团股东会或职工代表机构履行相关内 部程序选举产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瓮福集团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 并经董事会聘任;瓮福集团除总经理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 聘任;董事会选聘的瓮福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均长期在瓮福集团任职,是由瓮福集 团内部培养的专业管理人员,熟悉磷肥、磷化工行业情况及瓮福集团经营情况, 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因此,瓮福集团不存在任一股东违反 瓮福集团相关公司章程规定直接向瓮福集团委派人员的情况,不存在任一股东控 制瓮福集团管理层的情况。 (四)瓮福集团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瓮福 集团日常生产经营主要由瓮福集团经营管理层负责。根据《瓮福集团公司章程》, 瓮福集团设总经理 1 人,并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分别负责瓮福集团生产、采购、销售、财务、技术等相关工作。瓮福集团经 营管理机构对瓮福集团董事会负责,负责瓮福集团的日常经营管理。在内部机构 设置上,瓮福集团建立了采购、生产、销售、物流、人力等各职能机构,瓮福集 团内部相关职能机构根据瓮福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在瓮福集团高级管理人员领导 下各自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对于根据《瓮福集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需要 由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决策的事项,由瓮福集团内部职能机构向瓮 福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汇报,根据《瓮福集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报请 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履行适当决策程序。不存在瓮福集团单一股东 控制瓮福集团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综上,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瓮福集团无单一股东能够控制瓮福集团股 东会及董事会,不存在单一股东或其委派董事、监事单方审议通过股东会或董事 会、监事会的情况,不存在瓮福集团单一股东控制瓮福集团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因此,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瓮福集团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无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变化。 62 (2)贵州省国资委是否实际控制瓮福集团的生产经营;如贵州省国资委 不控制瓮福集团,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出现相关协同安排措施的原因、合 理性,具体的操作路径、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合规性 (一)贵州省国资委是否实际控制瓮福集团的生产经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贵州省国资委同时作为瓮福集团股东(直 接持股 7.26%,与黔晟国资合计持股 22.14%)及瓮福集团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 从贵州省国资委作为瓮福集团股东的角度而言:(1)贵州省国资委主要通过 在瓮福集团股东会及其提名的董事在瓮福集团董事会发表相关意见及投票表决 参与瓮福集团的日常经营管理。瓮福集团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瓮福 集团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的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如上文所述,贵州省国资委不能控制瓮福集团的股 东会、董事会的决策,不存在未履行瓮福集团公司治理程序直接向瓮福集团委派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瓮福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由瓮福集团董事会聘任并对瓮 福集团董事会负责,负责瓮福集团的日常经营管理。在内部机构设置上,瓮福集 团建立了采购、生产、销售、物流、人力等各职能机构,瓮福集团内部相关职能 机构根据瓮福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在瓮福集团高级管理人员领导下各自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对于根据《瓮福集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需要由总经理、董事 会、监事会、股东会决策的事项,由瓮福集团内部职能机构向瓮福集团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汇报,根据《瓮福集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报请总经理、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会履行适当决策程序。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贵州省国资委不存在超出瓮福集团公司章程规定干涉瓮福集团具体生产经营管 理的情况;(3)贵州省国资委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出具《关于瓮福(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有关事项的说明》,说明:“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说明出具之日, 本单位根据对瓮福集团的持股比例,严格按照瓮福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 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存在超出瓮福集团公司章程规定干涉瓮福集团日常生产 经营的情况。2、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单位作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之一,已 经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并就本次重组出具了《关于本次以资产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关于 63 股权划转有关事项的承诺函》等承诺函,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本单位不存在其 他针对本次重组或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或瓮福集团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及安排。” 从贵州省国资委作为瓮福集团国资监管机构的角度而言,根据相关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的规定以及瓮福集团书面确认,贵州省国资委主要就瓮福集团作为国资 监管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国资监管事项提供指导 并进行监管,不存在通过国资监管条线控制瓮福集团生产经营的情况。 综上所述,贵州省国资委不存在实际控制瓮福集团生产经营的情况。 (二)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出现相关协同安排措施的原因、合理性, 具体的操作路径、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合规性 1、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相关协同安排措施的原因、合理性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磷资源是贵州省最为重要的矿产资源之一,磷肥、 磷化工行业是贵州省重点发展的工业产业。磷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国内同行 业企业竞争激烈,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同属贵州省重点工业企业,是国内磷肥、 磷化工行业的领先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与客户,双方曾经长期无序竞争。为了保 证贵州省内磷矿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避免企业无序竞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倡议下,双方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进行商业化合作(根据瓮 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涉及与瓮福集团进行合作的主要业务主体为 磷化集团下属贵州开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磷集团”),开磷集团主 营业务为磷肥及磷化工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根据开磷集团公司章程并经本所 经办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磷化集团持有开磷集团 33.82%的 股份)。作为国内磷肥、磷化工行业的重要企业,通过共同组建谈判队伍与上游 供应商进行谈判,之后分别独立采购的方式,能够充分发挥双方采购量大的优势, 增强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节省采购成本;通过在物流运输方面进行协同, 双方较大的物流运输量可以加强对铁路等物流服务商的议价能力,降低物流运输 成本。 因此,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的协同安排是在贵州省委省政府倡议下,在为了 避免无序竞争、合作共赢的前提下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的商业化合作行为,有利 64 于贵州省磷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双方经济效益的提高,符合双方股东的利益, 具有合理性。 2、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相关协同安排的具体操作路径 报告期内,瓮福集团及磷化集团曾共同组建了战略委员会,对双方生产、采 购、销售、物流等信息进行沟通交流,战略委员会为瓮福集团及磷化集团的业务 决策外部咨询服务机构,不属于磷化集团及/或瓮福集团下设机构,战略委员会 内部形成的相关沟通交流结果不具有强制约束力。磷化集团和瓮福集团根据自身 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战略委员会沟通交流结果,对各自的生产、采购、销 售、物流运输等具体生产经营事项,按照各自的内部制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形 成内部决策并交付实施。 为进一步明晰独立性,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瓮福集团及磷 化集团分别下发的《关于撤销磷化集团—瓮福集团战略委员会的通知》,双方已 撤销上述战略委员会的过渡安排。对于主要原材料采购、铁路运输等事项,双方 按照市场化原则,采取共同谈判、分别实施等方式开展合作,以降低原材料采购 及物流成本,提高双方市场竞争力。 3、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相关协同安排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合规性 在设置战略委员会期间,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的相关协同安排,经战略 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分别提交瓮福集团和磷化集团,由双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 际情况,履行各自内部审批程序。战略委员会撤销后,根据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 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在主要原材料采购、铁路运输等事项上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 依法开展商业化业务合作。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瓮福集团在具体实施上述协同事 项前,均按《瓮福集团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过瓮福集团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同时, 报告期内涉及瓮福集团和磷化集团关联交易事项的,均已按照瓮福集团《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瓮福集团公司章 程》等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 (3) 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独立性的具体整改措施,是否整改完毕; 整改后双方在人员、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运输、存货存放、办公、销售、经 65 营信息共享等方面的独立运营情况;瓮福集团董事长同时担任磷化集团董事长 的原因,未来是否仍存在相关的协同安排 (一)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独立性的具体整改措施及是否整改完毕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为了保障瓮福集团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瓮福集团已 采取如下规范整改措施: 1、为规范与磷化集团关联交易及防范资金占用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1)瓮福集团已制定《关于与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细则》并经瓮福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制度明确规 定: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关联交易应严格按照《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及《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细则》规定履行相 关审批程序,并执行以下定价原则:(一)对于向磷化集团采购的商品,在参考 与非关联方进行同类交易或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原则上采用成本加成法或再销售 价格法进行确定采购价格;(二)对于向磷化集团销售的商品,在参考与非关联 方进行同类交易或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原则上采用成本加成法或可比非受控价格 法。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关联交易应执行以下应收款、预付款管理方式:(一) 对于国际化肥出口业务,原则上按船进行结算;(二)对于国内化肥、磷矿石、 生产主要原材料等采购、销售业务,原则上至少半个月结算一次;(三)对于其 他业务,原则上至少一个月结算一次;(四)向磷化集团提供的租赁服务,按合 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结算后,需及时支付或收回相应款 项,除相关交易合同另有合理约定外,原则上应确保月末和磷化集团之间的债权 债务清零。因此,瓮福集团对磷化集团执行了相较其他交易方更为严格的信用政 策,并于 2022 年 8 月末收回了全部对磷化集团的应收款项、预付款项。 (2)瓮福集团已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管理办法》并经瓮福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通过严格管理资金往来支付程序、日常检查审计以及规范关 联方往来建档等程序,防范包括磷化集团在内的关联方占用瓮福集团资金。 2、其他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措施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除上述外,瓮福集团已采取其他生产经营管理规范 66 措施: (1)进一步优化大宗原材料(主要为硫磺、石油焦、煤炭等)采购模式。 瓮福集团采购部与磷化集团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谈判小组与相关大宗原材料供应 商谈判,谈判完成后各自履行独立的采购程序,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瓮福集团及磷 化集团与供应商之间的议价能力,另一方面能够保障瓮福集团采购的独立性,压 缩双方的关联交易金额。 (2)在磷肥采购方面,瓮福集团一方面拓展其他磷肥贸易采购渠道,减少 对磷化集团的采购金额;另一方面加强效益考核,减少经济性相对较低的业务, 进一步缩减与磷化集团关联采购的业务规模。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瓮福集团的上述规范整改措施已经实施完毕。 (二)整改后双方在人员、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运输、存货存放、办公、 销售、经营信息共享等方面的独立运营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经过整改后瓮福集团在人员、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运输、存货存放、办公、销 售、经营信息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1、人员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现任董事、监事均经瓮福集团股 东会或职工代表机构履行相关内部程序选举产生,瓮福集团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均 经瓮福集团董事会聘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瓮福集团公司章程》 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董事长何光亮因贵州省国资委对其出资企 业磷化集团行使董事委派权利而兼任磷化集团董事长并在磷化集团领薪外,瓮福 集团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磷化集团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并领取薪酬的情况。何光亮同时担任瓮福集团董事长与磷化集团董事长系因 贵州省国资委对其出资企业行使董事推荐权利所致,其在磷化集团兼职不会对瓮 福集团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瓮福集团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 67 和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在干部聘任、员工招聘、绩效考核等人事管理方面均按 照瓮福集团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瓮福集团拥有独立的 OA 系统,与磷化集团的 OA 系统完全分开,不存在瓮福集团的人员参与磷化集团审批决策或磷化集团人 员参与瓮福集团审批决策的情形。 因此,瓮福集团在人员方面独立于磷化集团。 2、生产计划安排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在年度生产计划安排方面,瓮福集团以自身资金、 生产能力、前一年度的采购及销售情况、下一年度的原材料市场及销售市场预测 为基础,确定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通过。 在日常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在年度总体计划的框架下,以瓮福集团当 月及下月的资金安排、产能安排、上游采购、下游市场情况为基础,制订月度生 产计划,向瓮福集团总经理主持的生产经营分析会报送并经批准后,向各下属单 位下发,下属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因此,瓮福集团的生产计划安排独立于磷化集团。 3、采购安排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拥有独立的采购部并独立承担采购职能。 针对硫磺、石油焦、煤炭等大宗材料采购,瓮福集团采购部与磷化集团相关 部门共同组成谈判小组与相关大宗原材料供应商谈判,谈判完成后各自履行独立 的采购程序。除硫磺、石油焦、煤炭等大宗材料采购外,瓮福集团其他采购事项 均根据瓮福集团的相关管理制度由瓮福集团采购部或者下属单位的采购部门根 据权限独立履行采购职责。 因此,瓮福集团在采购方面独立于磷化集团。 4、物流运输安排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具有独立的物流管理体系,物流管理职能 由瓮福集团物流中心履行,实际执行由安捷物流承担。 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在西南地区主要运输地段均隶属成都铁路局,合计运量 能够争取更为优惠的运费条件,因此,瓮福集团和磷化集团与运输方统一谈判后 68 分别签署并履行运输协议,有利于降低双方铁路运输业务的成本。 因此,瓮福集团在物流运输方面独立于磷化集团。 5、存货安排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建立了独立的存货管理体系。瓮福集团的 各生产基地均建有自有仓库,日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主要存储于自有 仓库中;原材料硫磺主要存储于到港港口的第三方仓库中;联储联销模式下,部 分化肥产品存储于第三方经销商仓库中。 瓮福集团制订了包括《存货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存货管理制度,相关部门根 据月度生产计划及安全库存水平进行存货管理,并按照存货管理制度的要求,对 自有仓库及第三方仓库的原材料采购入库、产品销售出库等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定期就账务记录与库存情况进行核对,定期进行存货盘点,下属职能部门按照经 营计划和采购销售安排,独立履行存货管理职能。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瓮福集团有少量复 合肥及原材料存储于磷化集团下属单位仓库,瓮福集团通过设置标签、分堆分放 的方式加强对上述存货的管理,并定期对账和盘点。同时,为加强对第三方仓库 的管理,《存货管理制度》中对第三方仓库存货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要求相关存货必须通过标签、分堆存放、定期盘点等方式进行管理,确保相关存 货可完整准确识别,确保存货与磷化集团等第三方的存货不存在混同的情况。 因此,瓮福集团的存货管理具有独立性,不存在与磷化集团混同的情形。 6、办公场所 瓮福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均拥有相应的办公场所,以满足其履行职 能的相关要求。 为提高自有物业的使用效率,瓮福集团在能够满足自身管理使用的基础上, 将其持有的瓮福大厦部分楼层租赁予磷化集团及其他用户,磷化集团按照市场化 价格向瓮福集团支付租金。瓮福集团及磷化集团的办公场所分布于不同楼层,不 存在办公场所混同的情形。 因此,瓮福集团办公场所独立于磷化集团。 69 7、销售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均建立有独立的营销体系及团 队。瓮福集团营销中心、农资公司、国贸公司、美陆实业负责瓮福集团磷肥及磷 化工产品的对外销售。相关销售单位根据瓮福集团生产计划、下游市场及客户情 况,确定总体销售计划及销售策略,并根据自身及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在价格制 定方面,瓮福集团会根据成本及市场情况,制定各类产品的销售指导价,销售单 位在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特定市场及特定客户情况,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确定 每笔业务的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瓮福集团向磷化集团采购部分化肥并对外销售,主要原因是随着 瓮福集团产品结构向附加值更高的 PPA 等磷化工产品调整,磷肥产量有所下降, 无法完全满足境内外既有客户及新增客户的需求,为进一步维系客户关系和销售 渠道,巩固和提高磷肥市场占有率,瓮福集团向磷化集团采购部分化肥并向自己 的客户进行销售。双方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合作,不会影响双方销售的独立性。 2022 年度,瓮福集团通过减少经济性相对较低的业务规模等方式,逐渐降低向 磷化集团的采购规模。 在 PPA 产品生产方面,瓮福集团分别授权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阳化肥”)、开磷集团建设 PPA 生产装置(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开磷集 团装置已经投产,贵阳化肥装置仍在建设中),同时与已经投产的开磷集团签署 PPA《委托代理销售协议》,规定开磷集团的 PPA 产品由瓮福集团统一销售,开 磷集团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委托销售,瓮福集团按吨收取代理费。上述 PPA 销售模式一方面能够在瓮福集团 PPA 产量短期内难以大幅提高的情况下保 证及抢占日益扩大的 PPA 产品市场及客户,另一方面磷化集团也可通过上述方 式取得自身磷酸铁生产线所需要的 PPA 产品,减少向瓮福集团 PPA 产品采购量 和关联交易规模。双方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合作,不会影响双方销售体系的独立 性。 因此,瓮福集团在销售方面独立于磷化集团。 8、经营信息共享 报告期内,瓮福集团及磷化集团曾通过设立战略委员会,就双方经营信息进 70 行交流。为进一步明晰独立性,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双方已撤消上 述战略委员会设置。 综上所述,瓮福集团在人员、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运输、存货存放、办公、 销售、经营信息等方面独立于磷化集团。 (三)瓮福集团董事长同时担任磷化集团董事长的原因 根据《磷化集团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核查,贵州省国资委直接持有磷化集团 95.52%的股权,为磷化集团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根据《磷化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磷化集团董事会成员为 5-9 名, 董事会成员中设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其余董事由 国资委委派或聘任;磷化集团董事长由贵州省国资委从其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因 此,鉴于贵州省国资委可以控制磷化集团董事会并指定董事长人员,何光亮任磷 化集团董事长系由磷化集团根据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确认。 根据《瓮福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瓮福集团 13 名董事中,贵州省国资委 有权提名 1 名董事,同时董事长由贵州省国资委推荐,并需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何光亮为贵州省国资委提名的董事,并由董事会选举担任董事长。因此,瓮福集 团和磷化集团董事长的选任程序均符合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何光亮外,瓮福集团不存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磷化集团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何光亮同时担任磷化集团及瓮福集团的董事长不违 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未来是否仍存在相关的协同安排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的业务合作安排,是在避免无 序竞争、合作共赢的背景下,采用市场化原则开展的,有助于双方经营管理水平 和盈利能力的提高,符合双方的商业诉求。因此,未来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将在 结合行业、市场及自身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有利于双方的 业务合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瓮福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届时上市公司将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与磷化集团的合作事项进行严格管理,对相关关联交易 依法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同时瓮福集团将尽可能 71 压降经济效益不高的业务合作,努力减少与磷化集团的关联交易规模。 (4)整改完毕后,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并分析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整改完毕后,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整改前(指 2022 年 11 月前,下同),瓮福集团与 磷化集团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磷化集团销售硫磺、煤、石油焦等原材料及向其 采购磷肥两类业务。整改完毕后,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磷化 集团采购磷肥。 1、瓮福集团向磷化集团销售硫磺等原材料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对于关联销售,整改完成后,自 2022 年 11 月起, 瓮福集团已停止向磷化集团销售硫磺、煤和石油焦,2022 年 11 月以来,瓮福集 团向磷化集团销售硫磺、煤、石油焦的数量及金额均为零。 2、瓮福集团向磷化集团采购磷肥产品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对于关联采购,2022 年以来瓮福集团在保证自身 业务需求的情况下,适当缩减向磷化集团的关联采购规模,2022 年向其采购磷 酸一铵、磷酸二铵磷肥数量较 2021 年度分别下降 63.11%和 32.16%,但由于 2022 年磷肥产品价格上涨,导致采购金额下降幅度较低,分别为 35.74%和 0.85%。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产品 数量 变动比率 金额 变动比率 数量 金额 磷酸一铵 20.90 -63.11% 112,035.08 -35.74% 56.66 174,359.52 磷酸二铵 79.29 -32.16% 339,838.09 -0.85% 116.87 342,763.59 (二)整改完毕后,瓮福集团向磷化集团采购磷肥产品具备必要性和合理 性 2020 年以来,瓮福集团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生产的磷酸优先满足 PPA 等具有市场竞争力且高毛利率的化工产品的生产,适当降低了竞争较为激烈、毛 利率较低的磷酸二铵等化肥产品的生产,总体化肥产量下降较多,难以满足长期 战略客户的需求。为了维持化肥市场的占有率,稳固国内外优质市场,维系前期 72 建立的销售渠道,瓮福集团向包括磷化集团在内的其他磷肥生产商采购一定规模 的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等化肥产品。 因此,瓮福集团向磷化集团采购磷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及瓮福集团的董事会、管理层及日常经营 管理安排,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情况;防范公司与磷化集团产生独立性问题的措 施及有效性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及瓮福集团的董事会安排 1、上市公司董事会安排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 事中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化工行业经验的人员。其中,中国信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有 权提名或推荐 3 名非独立董事,贵州省国资委有权提名或推荐 2 名非独立董事, 国投矿业有权提名或推荐 1 名非独立董事。鉴于中国信达已经与其一致行动人前 海华建、鑫丰环东、兴融 4 号于 2021 年 11 年 3 日签署《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 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中国信达、前海华建、鑫丰环东将其持有的包 括但不限于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予兴融 4 号行使,因此在前述《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规定的 表决权委托期限内,兴融 4 号有权根据约定提名或推荐 3 名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 2、瓮福集团董事会安排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瓮 福集团董事会原则上由上市公司全部非独立董事及 1 名瓮福集团的职工董事组 成。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及瓮福集团的管理层及日常经营管理安排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未对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及瓮福集团的管理层及日常经营管理安排作出约定,本次交易各 方亦未就上述事项签署其他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及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影响相关经营活 73 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及瓮福集团将根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具体情况对 其管理层及日常经营管理体系进行改组调整,具体改组调整情况将根据届时上市 公司及瓮福集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各自股东大会/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安 排为准。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情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序 股东名称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中国信达 - - 727,000,842 22.09 727,000,842 20.12 2 黔晟国资 - - 330,363,143 10.04 330,363,143 9.14 3 国投矿业 - - 266,202,427 8.09 266,202,427 7.37 4 工银投资 - - 218,984,031 6.65 218,984,031 6.06 5 农银投资 - - 218,984,031 6.65 218,984,031 6.06 6 贵州省国资委 - - 161,137,613 4.90 161,137,613 4.46 7 建设银行 - - 150,851,742 4.58 150,851,742 4.18 8 建信投资 - - 109,491,991 3.33 109,491,991 3.03 9 前海华建 - - 19,133,386 0.58 19,133,386 0.53 10 鑫丰环东 - - 18,348,687 0.56 18,348,687 0.51 11 兴融 4 号 260,000,000 24.27 260,000,000 7.90 260,000,000 7.20 上市公司现有其 12 811,274,605 75.73 811,274,605 24.65 811,274,605 22.45 他股东 13 配套资金投资者 - - - - 321,382,381 8.89 合计 1,071,274,605 100.00 3,291,772,498 100.00 3,613,154,879 100.00 本次交易前,兴融 4 号持有上市公司 24.27%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中国信达、鑫丰环东、前海华建与兴融 4 号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签署的《表 决权委托协议》,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中国信达、鑫丰环东、前 海华建将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即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召开、出 席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向股东大会提案;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在内的股东决策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兴融 4 号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表 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之日后 36 个月。因此,中国信达、 74 鑫丰环东、前海华建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兴融 4 号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兴融 4 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将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1.12%(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同时,贵州省国资 委及黔晟国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4.94%(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未超 过 15%,且除上述股东外,不存在其他单一持股超过 15%的股东。因此,本次 交易完成后,兴融 4 号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由信达证券作为兴融 4 号的管 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兴融 4 号,并由信达证券作 为兴融 4 号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 (四)防范公司与磷化集团产生独立性问题的措施及有效性 为了防范瓮福集团及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与磷化集团产生独立性问 题,相关方已采取如下措施: 1、贵州省国资委不再向磷化集团划转瓮福集团股权 贵州省国资委曾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下发《省国资委关于瓮福(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国资通产权[2019]150 号),拟将贵州省 国资委持有的瓮福集团 10.45%股权、黔晟国资持有的瓮福集团 11.52%股权无偿 划转给磷化集团持有。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未召开股东会 审议上述股权划转、公司章程修改事宜,亦未就上述股权划转、公司章程修改事 宜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股东变更登记。针对上述股权划转,贵州省国资委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出具《关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确认:“在本次重组完成前,《省国资委关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国资通产权[2019]150 号)涉及的瓮福集团股权 划转相关安排不予执行。贵州省国资委、黔晟国资所持瓮福集团股权仍由各自持 有。”同时,贵州省国资委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出具《关于股权划转有关事项的 承诺函》明确,《省国资委关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有关事项的 通知》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将不再继续执行。同时,根据贵州省国资委出具的《关 于股权划转有关事项的承诺函》,贵州省国资委承诺:“本机构及黔晟国资已经出 具《关于本次以资产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本机构及黔晟国资在本次重组 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全部及/或部分划转予磷化集团之事宜,将 75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及《关于本次以资产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相关内容和期限要求执行。” 因 此,贵州省国资委持有的瓮福集团股权在本次交易完成前不再划转予磷化集团; 贵州省国资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其锁定期届满前亦不会 划转予磷化集团。 2、磷化集团无权向上市公司或瓮福集团提名董事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 如上所述,磷化集团未持有瓮福集团股权,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贵州省国资 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其锁定期届满前亦不会划转予磷化集团。因此,根据 上市公司及瓮福集团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磷化集团无权向上市公司或瓮福集团 提名董事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 同时,上市公司和本次交易各方在其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中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瓮福集团的董事会设置及其提名席位 等事项作出安排,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未约定磷化集团 有权向上市公司或瓮福集团提名董事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3、上市公司和瓮福集团均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 中,规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 以保障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与包括磷化集团在内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易的程序规范、价格公允,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瓮福集团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瓮福集团公司章程》以及《股 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中,规定了有关 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以保障瓮福集团与包括磷化 集团在内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程序规范、价格公允; 4、为规范与磷化集团关联交易及防范资金占用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1)瓮福集团已制定《关于与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细则》并经瓮福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制度明确规 定: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关联交易应严格按照《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 76 交易管理办法》及《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细则》规定履行相 关审批程序,并执行以下定价原则:(一)对于向磷化集团采购的商品,在参考 与非关联方进行同类交易或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原则上采用成本加成法或再销售 价格法进行确定采购价格;(二)对于向磷化集团销售的商品,在参考与非关联 方进行同类交易或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原则上采用成本加成法或可比非受控价格 法。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关联交易应执行以下应收款、预付款管理方式:(一) 对于国际化肥出口业务,原则上按船进行结算;(二)对于国内化肥、磷矿石、 生产主要原材料等采购、销售业务,原则上至少半个月结算一次;(三)对于其 他业务,原则上至少一个月结算一次;(四)向磷化集团提供的租赁服务,按合 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结算后,需及时支付或收回相应款 项,除相关交易合同另有合理约定外,原则上应确保月末和磷化集团之间的债权 债务清零。 (2)瓮福集团已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管理办法》并经瓮福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通过严格管理资金往来支付程序、日常检查审计以及规范关 联方往来建档等程序,防范包括磷化集团在内的关联方占用瓮福集团资金。 根据《瓮福集团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瓮福集团与磷化 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由瓮福集团根据其《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关 的内部审批程序。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瓮福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被磷 化集团占用的情况。瓮福集团在人员、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运输、存货存放、 办公、销售、经营信息等方面独立于磷化集团。综上,瓮福集团上述防范磷化集 团产生独立性问题的有关措施具有有效性。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瓮福集团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无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变化。 (2)贵州省国资委不存在实际控制瓮福集团生产经营的情况,瓮福集团与 磷化集团的协同安排是在贵州省委省政府倡议下,在为了避免无序竞争、合作共 赢的前提下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的商业化合作行为,有利于瓮福集团经营管理水 77 平的提高和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具有合理性。瓮福集团在具体实施相关协同事 项前,均按《瓮福集团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过瓮福集团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同时, 报告期内涉及瓮福集团和磷化集团关联交易事项的,均已按照瓮福集团《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瓮福集团公司章 程》等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 (3)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的独立性 整改措施已实施完毕,整改完成后瓮福集团在人员、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运输、 存货存放、办公、销售、经营信息等方面独立于磷化集团;瓮福集团和磷化集团 董事长的选任程序均符合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何光亮同时担任磷化集团及瓮福 集团的董事长不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整改完毕后,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仍存在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和合理性。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兴融 4 号,并由信达证券作 为兴融 4 号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瓮福集团已制定了防范磷化集团 产生独立性问题的有关措施,该等措施具有有效性。 二、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就瓮福集团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发行条件、板块定位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标的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标的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板块定位及发行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板块定位 中毅达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主板 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 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瓮福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磷矿采选及磷肥、磷化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 品的生产、销售及贸易,相关业务模式较为成熟。 根据《瓮福集团审计报告》,瓮福集团 2019 年至 2022 年末截至各期末的合 并资产总额分别为 3,898,835.59 万元、3,860,000.42 万元、3,911,181.93 万元、 3,673,156.30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9.94%、76.72%、72.02%、58.77%。瓮福 78 集 团 2019 年 至 2022 年 各 期 的 合 并 营 业收 入 分 别 为 1,722,219.42 万 元 、 1,930,679.47 万元、3,037,367.16 万元、3,686,634.29 万元;合并净利润分别为 67,257.40 万元、107,233.63 万元、290,396.55 万元、448,985.11 万元;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00,539.59 万元、322,983.27 万元、376,767.56 万元、 773,652.68 万元。因此,根据本所经办律师作为非相关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判断, 瓮福集团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北京中经视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 国磷化工行业研究报告》,瓮福集团是业界首家大型成套湿法净化磷酸工艺技术 拥有者及行业最大产品供应商;是国内首家按照欧美发达国家标准对磷石膏进行 安全堆存的企业。瓮福集团已形成 100 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产能规模,成为全 球极具竞争力的湿法净化磷酸原材料及产品供应商。因此,根据本所经办律师作 为非相关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判断,瓮福集团具有行业代表性。 综上,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主板板块定位。 (二)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瓮福集团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瓮福集团公司章程》及 工商登记资料,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瓮福集团设立于 2008 年 4 月 18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是依据中国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瓮福集团合法存续, 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或《瓮福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 立了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机构和制度,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 所律师审阅瓮福集团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资料,瓮福集团的相关机构和 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因此,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三)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瓮福集团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及瓮福 集团的说明,基于本所经办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本所经办律 师认为瓮福集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瓮福集团的财务状况、 79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瓮福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根据《内控鉴证报 告》及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根据本所经办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 断,瓮福集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因此,能够合理保证运 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四)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1、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之规定 (1) 根据《瓮福集团公司章程》,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 的注册资本为 460,909.10 万元。根据天职业字[2020]2804 号《瓮福(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验资报告》,瓮福集团上述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除《原法律意见书》 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披露的相关情况外,标的公司合 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房屋以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标的 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瓮福集团的资产完整。 (2) 经本所律师审阅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瓮福 集团公司章程》及主要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其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磷矿采选及磷肥、磷化 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贸易。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瓮福集团具有独立的产、供、销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开展业务的能力。因此,瓮福集团业务独立。 (3)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核查,瓮福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瓮福集团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瓮福集团财务人员也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瓮福集团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 情况。因此,瓮福集团人员独立。 (4)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瓮福集团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相关财务人员,在银行独立开立银 80 行账户。瓮福集团已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及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内控鉴 证报告》及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以本所经办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 判断,瓮福集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因此,瓮福集团财务 独立。 (5)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同时,瓮福集团 按照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瓮福集团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核查,瓮福集团 不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瓮福集团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或机构混同的情况。因此,瓮福集团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管理及生产经营机构,瓮福集团机构独立。 (6)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因此,瓮福集团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7)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瓮福集团审计报告》及瓮福集团书面确认 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瓮福集团与其关联方存在采购/出售商品、 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标的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瓮福集团报告期内相关关联交易均已按《瓮福集团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因此,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 者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之规定 (1)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审阅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现行 有效的《营业执照》《瓮福集团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的主营业务均 为磷矿采选及磷肥、磷化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贸易, 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瓮福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81 (2) 根据瓮福集团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的股权清晰,瓮福集团各股东 持有的瓮福集团股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的状态未发生变化。 综上,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之规定 (1) 除《原法律意见书》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披 露的相关情况外,标的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房屋以及知识 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 纷,并对瓮福集团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根据瓮福集团《瓮福集团审计报告》、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瓮福集团资产负债率 58.77%;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不存在债务违约并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不存在重大 偿债风险。 (3) 根据《瓮福集团审计报告》、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主 担 合同名 担 债权本 主债权 担保 序 担保 保 反担保 称及编 保 债权人 债务人 金金额 确定期 号 原因 方 期限 安排 号 人 (万 间 式 元) 本金最 高额保 最 证合同 支持 高 主合同 (编 中国建 2020 年 上海 额 约定的 赤峰瑞 号: 贵 设银行 赤峰瑞 4月1 中毅 连 债务履 阳为贵 HTC15 州 股份有 阳化工 日至 达股 1. 18,000 带 行期限 州天福 064000 天 限公司 有限公 2023 年 份有 责 届满之 提供反 0ZGD 福 赤峰分 司 4月1 限公 任 日起三 担保 B2020 行 日3 司发 00022 保 年 展 )、补 证 充协议 3 本处列示主债权确定期间,系指最高额保证额度项下,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相关具体贷款协议的期间。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上述最高额保证额度项下主债权最晚到期日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 82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对外担保外,瓮福集团不存在其他 为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 上述担保正在正常履行中,且上述担保的债务人赤峰瑞阳已以其持有的机器设备 为贵州天福提供反担保并办理了动产担保登记。 (4)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涉及的 尚未了结的境内重大诉讼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5.12 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所披露,该等诉讼不会对瓮福集团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 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综上,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五) 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1) 经本所律师审阅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瓮福 集团公司章程》及主要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其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验, 瓮福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磷矿采选及磷肥、磷化工、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 生产、销售及贸易。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瓮福集团及其下 属子公司已取得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主要业务资质文件。同时,经本所律师核查, 瓮福集团所处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出具的《关于明确 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等政策性文件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 品制造业可能产生的高耗能、高排放情况进行了限制,但瓮福集团主营业务不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所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 (2)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瓮福集团书面 确认、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瓮福集团工商登记文件,并经本所律师登 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信息检索,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 83 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瓮福集团书面确认, 并经本所律师审阅瓮福集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资料,登录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网站进行公开信息检索,瓮福集团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 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因此,瓮福集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标的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板块定位及发行条件。 三、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 4-15,核查瓮福集团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瓮福集团与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亲属直接或者间接共同投资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4-15 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的规定,发行人如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亲属直接或者间接共同设立公司情形,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主要披露及核查 以下事项: (1)发行人应当披露相关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成立 时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 简要历史沿革。 (2)中介机构应当核查发行人与上述主体共同设立公司的背景、原因和必 要性,说明发行人出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 (3)如发行人与共同设立的公司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的,还应当披露相关 交易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 系。中介机构应当核查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 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如公司共同投资方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中介机构应核 84 查说明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 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瓮福集团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根据 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瓮福集团不存在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者间接共同设立公司的情形。 (二)瓮福集团与其主要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共同投资的情况 1、瓮福集团与中国信达及其控制企业共同投资的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瓮福集团与中国信达共同设立贵 州蓝天。 (1)基本情况 根据贵州蓝天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贵州 蓝天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贵州瓮福蓝天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662960019W 法定代表人 何勇岗 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5,051.7136 万元 住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迎宾路 11 号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经营范围 体自主选择经营。(含氟化工产品及相关联化工产品的原料供应、生 产、销售、及工程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 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瓮福集团 51.00% 股东构成 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0% (“蓝天环保”) 中国信达 14.00%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85 根据贵州蓝天 2022 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7577 号),贵州蓝天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金额 资产合计 241,328.07 负债合计 76,683.67 净资产 164,644.40 营业收入 121,136.32 营业利润 42,688.15 利润总额 42,626.09 净利润 36,509.63 (3)简要历史沿革 根据贵州蓝天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州蓝天简要历史沿革如下: A.贵州蓝天设立 2007 年,瓮福集团前身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以下仍称“瓮福集团”) 和蓝天环保共同投资设立贵州蓝天。 贵州蓝天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6,500 65.00 2 蓝天环保 3,500 35.00 合计 10,000 100.00 B.2010 年第一次增资 2010 年,贵州蓝天的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至 15,000 万元,其中瓮福集 团增资 5,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州蓝天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11,500 76.70 2 蓝天环保 3,500 23.30 合计 15,000 100.00 86 C. 2012 年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7 月贵州蓝天作出股东决议,同意贵州蓝天的注册资本由 15,000 万 元增至 24,692.31 万元,其中蓝天环保增资 5,142.31 万元,瓮福集团增资 1,093.08 万元,中国信达增资 3,456.92 万元。三方增资用途为建设福建上杭 1 万吨/年 AHF 项目。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州蓝天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12,593.08 51.00 2 蓝天环保 8,642.31 35.00 3 中国信达 3,456.92 14.00 合计 24,692.31 100.00 D. 2012 年第三次增资 2012 年,贵州蓝天的注册资本由 24,692.31 万元增至 25,051.71 万元。贵州 蓝天以中国信达未分配利润 503,164.98 元全额转增资本为计算依据,计算得出瓮 福集团未分配利润 1,832,958.13 元转增资本,蓝天环保未分配利润 1,257,912.45 元转增资本,合计未分配利润 3,594,035.56 转增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州蓝天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12,776.38 51.00 2 蓝天环保 8,768.10 35.00 3 中国信达 3,507.24 14.00 合计 25,051.71 100.00 (4)设立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贵州蓝天的主营业务为无水氟化氢等氟化工产品的 生产与销售。瓮福集团在无水氟化氢等氟化工产品领域拥有技术优势,同时,蓝 天环保长期从事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并拥有一定的销售渠道优势。另外,中国信达 作为瓮福集团的主要股东之一,长期关注和支持瓮福集团的发展,作为财务投资 人参与贵州蓝天的设立,主要目的是支持企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并在企 业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资产价值的提高。 87 (5)瓮福集团出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 瓮福集团向贵州蓝天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目的 出资额(万元) 1 贵州蓝天设立 6,500 2 2010年第一次增资 5,000 3 2012年第二次增资 1,093.08 4 2012年第三次增资 183.30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出资均由瓮福集团以现金或 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并经贵州蓝天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或蓝天化工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瓮福集团向贵州蓝天历次增资未履行相关评估 及备案程序,但瓮福集团历次增资均按 1 元出资对应 1 股的价格对贵州蓝天出资, 且与瓮福集团同时增资的其他主体亦按上述定价原则增资,因此,不存在重大不 公允情形。 (6)瓮福集团与贵州蓝天的业务及资金往来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贵州蓝天的主要业务及资 金往来情况如下: ①瓮福集团与贵州蓝天的业务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主要内容 金额 主要内容 金额 主要内容 无水氟化氢、活性二 无水氟化氢、活性 采购 74.60 47.27 25.26 无水氟化氢 氧化硅 二氧化硅 氟硅酸、蒸汽、液氨、 氟硅酸、蒸汽、液 二 甲醚 等作 为生 产 氟硅酸、蒸汽、液 氨、二甲醚等作为 用原材料,采购物流 氨、二甲醚等作为 销售 9,995.64 10,828.24 生产用原材料;采 10,284.16 运输服务; 生产用原材料,采 购物流运输服务; 购物流运输服务 提供办公室租赁。 提供办公室租赁。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向贵州蓝天主要采购无水氟化氢用于对外出口,采购 活性二氧化硅作为生产用原材料;瓮福集团向贵州蓝天主要销售氟硅酸、蒸汽、 液氨、二甲醚等作为贵州蓝天生产原材料,由安捷物流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双方 的业务往来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88 ②瓮福集团与贵州蓝天的资金往来情况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贵州蓝天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资金池归集 -67,100.48 -57,669.88 -25,879.67 注:正数为瓮福集团应收该公司金额,负数为瓮福集团应付该公司金额,本题下同。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贵州蓝天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是由于瓮福集团 对下属子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采用资金池归集形成的,具备合理性。 2、瓮福集团与贵州省国资委及其控制的企业共同投资的情况 贵州省国资委系磷化集团、黔晟国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开磷集团为磷 化集团控股子公司,瓮福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州蓝天与开磷集团共同投资了贵 州磷化氟硅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瓮福开磷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同时, 贵州化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化肥”)为黔晟国资控股子公司,瓮 福集团与贵阳化肥共同投资了国贸公司、达州化工两家公司。相关公司的具体情 况如下: (1)贵州磷化氟硅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贵州磷化氟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22MAAK2LQ31Y 法定代表人 王平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4 日 注册资本 9,000.00 万元 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高家坝村办公楼 102 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含氟化工产品(无水氟化氢、氢氟酸、氟硅酸、四氟化硅)的生产及 销售;稀硫酸、二氧化硅的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89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贵州蓝天 51.00% 开磷集团 49.00%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 字[2023]16644),贵州磷化氟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磷化氟硅科技”)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金额 资产合计 37,202.73 负债合计 27,097.04 净资产 10,105.69 营业收入 9,776.98 营业利润 2,491.11 利润总额 2,497.17 净利润 2,301.44 3)简要历史沿革 根据磷化氟硅科技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磷化氟硅科技简要历史沿革 如下: A.磷化氟硅科技设立 2020 年,贵州蓝天和开磷集团共同投资设立磷化氟硅科技。 磷化氟硅科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贵州蓝天 7,650 51.00 2 开磷集团 7,350 49.00 合计 15,000 100.00 B.2021 年磷化氟硅科技减资 2021 年 4 月,经磷化氟硅科技股东会审议通过,磷化氟硅科技注册资本由 15,000 万元减资至 9,000 万元,瓮福集团和开磷集团同比例减资。 90 本次减资完成后,磷化氟硅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贵州蓝天 4,590 51.00 2 开磷集团 4,410 49.00 合计 9,000 100.00 4)设立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磷化氟硅科技主要业务为无水氟化氢等氟化工产品 的生产与销售,使用的技术为氟硅酸制取无水氟化氢。氟硅酸为磷酸生产的副产 品,市场上少有专门生产氟硅酸的企业。为了进一步拓展氟硅酸制取无水氟化氢 的产能和市场,瓮福蓝天采用与大型磷肥企业合资的方式设立氟化工企业,利用 磷肥企业的氟硅酸作为原材料生产无水氟化氢,如湖北蓝天系由贵州蓝天与宜都 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合资设立。 开磷集团为国内重要的磷肥生产企业,生产磷酸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氟硅酸 副产品。瓮福蓝天与开磷集团合资设立磷化氟硅科技,可以充分利用开磷集团的 氟硅酸生产无水氟化氢等氟化工产品,有助于贵州蓝天拓展氟硅酸制取无水氟化 氢技术路线的产能、产量,进一步打开下游应用市场,获取经济效益。 5)瓮福集团出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 瓮福集团下属贵州蓝天在磷化氟硅科技设立时出资 7,650 万元,经磷化氟硅 科技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磷化氟硅科技公司章程规定的 情况,贵州蓝天上述出资按 1 元出资对应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磷化氟硅科技出 资,且与贵州蓝天同时出资的开磷集团亦按上述定价原则增资,不存在出资价格 重大不公允的情况。 6)瓮福集团与磷化氟硅科技的业务及资金往来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磷化氟硅科技的主要业务 及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磷化氟硅科技的业务往来如下: 单位:万元 91 2022 年 项目 金额 主要内容 销售 59.96 氟硅酸 采购 6,407.25 无水氟化氢 最近三年内,贵州蓝天母公司向磷化氟硅科技销售少量氟硅酸,主要是贵州 蓝天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对原材料在贵州各单位间进行调节,以提高生产效率;向 磷化氟硅科技的采购主要是贵州蓝天对下属各子公司的进行统一销售所致。上述 采购与销售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磷化氟硅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资金池归集 -2,139.34 17.78 报告期内,瓮福集团与磷化氟硅科技的资金往来主要是由于瓮福集团对下属 子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采用资金池归集形成的,具备合理性。 (2)贵州瓮福开磷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贵州瓮福开磷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21MA6HKAJF3E 法定代表人 汤仁恒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 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大水村大水工业园区综合楼二楼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经营范围 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含氟化工产品(无水氟化氢、氟硅酸) 的原料供应、生产、销售及工程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代理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贵州蓝天 51.00% 92 开磷集团 49.00%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3]16640)》,贵州瓮福开磷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材料”)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金额 资产合计 48,855.23 负债合计 12,764.76 净资产 36,090.48 营业收入 31,829.58 营业利润 16,160.57 利润总额 16,152.83 净利润 13,724.78 3)简要历史沿革 根据贵州新材料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州新材料自设立以来,注册 资本和股权结构未发生过变化。 4)设立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贵州新材料为充分利用瓮福集团在氟硅酸制备无水 氟化氢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开磷集团的氟硅酸资源而设立,以实现瓮福蓝天与开磷 集团的双赢。 5)瓮福集团出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 瓮福集团下属贵州蓝天在贵州新材料设立时出资 7,650 万元,经贵州新材料 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新材料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贵州蓝天上述出资按 1 元出资对应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贵州新材料出资,且与 贵州蓝天同时出资的开磷集团亦按上述定价原则增资,不存在出资价格重大不公 允的情况。 6)瓮福集团与氟硅新材料的业务及资金往来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贵州新材料的主要业务及 93 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贵州新材料的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主要内容 金额 主要内容 金额 主要内容 销售 31.30 氟硅酸 19.78 氟硅酸 192.76 氟硅酸 采购 5,145.75 无水氟化氢 12,707.06 无水氟化氢 9,557.22 无水氟化氢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向贵州新材料的销售主要为氟硅酸,为 贵州蓝天根据生产情况在地处贵阳的子公司间对生产原料进行调节;向贵州新材 料的采购主要是贵州蓝天对下属各子公司的进行统一销售所致。上述采购与销售 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贵州新材料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资金池归集 12,,224.86 12,329.49 315.07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贵州新材料的资金往来主要是由于瓮福集团对下属 子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采用资金池归集形成的,具备合理性。 (3)国贸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瓮福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07501745289 法定代表人 柳玉松 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注册地 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 57 号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经营范围 体自主选择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黄磷、硫磺、磷 酸、硫酸、液氨;销售:煤炭,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高浓度复合肥, 普通化工产品,矿产品,建材,橡胶制品,二、三类机电产品,仪器 仪表,五金交电,农产品,钢材,铝型材,装饰材料,有色金属,饲 94 料及饲料添加剂、氟化氢(无水)、氢氟酸;粮油收购;自营和代理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出口国营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瓮福集团 95.00% 贵州化肥 5.00%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国贸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7494 号)》,国贸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金额 资产合计 173,031.30 负债合计 111,849.76 净资产 61,181.54 营业收入 744,912.89 营业利润 21,340.50 利润总额 21,045.20 净利润 18,226.15 3)简要历史沿革 根据国贸公司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贸公司简要历史沿革如下: A. 国贸公司设立 2003 年,贵州化肥和瓮福集团前身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以下仍 称“瓮福集团”)共同设立国贸公司前身贵州瓮福磷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更名为瓮福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仍称“国贸公司”),国贸公司 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 设立时国贸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1,800 90.00 2 贵州化肥 200 10.00 合计 2,000 100.00 95 B. 2005 年第一次增资 2005 年,国贸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至 3,000 万元。其中将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9,967,453.42 元转增资本作为瓮福集团的投资,瓮福集 团另外增加货币资金 32,546.58 元投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贸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2,800 93.33 2 贵州化肥 200 6.67 合计 3,000 100.00 C. 2008 年第二次增资 2008 年,国贸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2,000 万元,由 3,000 万元增至 15,000 万 元。其中瓮福集团以货币增资 10,700 万元,累计出资 1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90%;贵州化肥以货币出资 728.82 万元,实物出资 571.18 万元,累计出资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根据贵阳华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贵 州化肥上述实物(办公房)出资已在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将产权过户到国 贸公司名下,且该实物(办公房)571.18 万元已经贵阳华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评 估,并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出具筑华正会评报字(2008)第 5 号评估报告书。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贸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13,500 90.00 2 贵州化肥 1,500 10.00 合计 15,000 100.00 D. 2011 年第三次增资 2011 年,国贸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5,000 万元,由 15,000 万元增至 30,000 万 元,新增资部分由瓮福集团以货币形式出资 8,891.47 万元,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 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6,108.53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贸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96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28,500 95.00 2 贵州化肥 1,500 5.00 合计 30,000 100.00 E. 2017 年第四次增资 2017 年,国贸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6,000 万元,由 30,000 万元增至 36,000 万 元,新增资部分由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贵诚信托”)以货币形 式出资 30,000 万元(其中 6,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24,000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贸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28,500 79.17 2 贵州化肥 1,500 4.16 3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6,000 16.67 合计 36,000 100.00 F. 2021 年股权转让及减资 2021 年,华能贵诚信托将其持有的国贸公司 16.67%的股权转让予瓮福集团。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国贸公司向瓮福集团定向减少注册资本 6,000 万元,由 36,000 万元减少至 30,0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及减资完成后,国贸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28,500 95.00 2 贵州化肥 1,500 5.00 合计 30,000 100.00 4)设立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国贸公司作为瓮福集团的产品出口平台,利用贵州 化肥的业务渠道进行化肥等产品销售,扩大销售范围,增加销售利润。因此,由 97 瓮福集团和贵州化肥共同设立国贸公司。 5)瓮福集团出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 瓮福集团向国贸公司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目的 出资额(万元) 1 国贸公司设立 1,800 2 2005年第一次增资 1,000 3 2008年第二次增资 10,700 4 2011年第三次增资 15,000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出资均由瓮福集团以现金及 未分配利润转增的方式出资,并经国贸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或国贸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瓮福集团向国贸公司历次增资未履行相 关评估及备案程序,但瓮福集团历次增资均按 1 元出资对应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 对国贸公司出资,且与瓮福集团同时增资的贵州化肥亦按上述定价原则增资,因 此,不存在重大不公允情形。 6)瓮福集团与国贸公司的业务及资金往来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国贸公司的主要业务及资 金往来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国贸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主要内容 金额 主要内容 金额 主要内容 磷肥、复合肥、 磷肥、复合肥、磷 磷肥、复合肥、磷精 销售 316,738.17 309,398.02 磷精矿、PPA、 169,052.93 精矿、PPA、运输 矿、PPA、运输服务等 运输服务等 服务等 采购 496,295.81 磷肥、钙肥等 571,493.66 磷肥、钙肥等 156,740.61 磷肥、钙肥等 最近三年内,国贸公司是瓮福集团境外销售的平台,瓮福集团及下属子公司 向其销售磷肥、磷化工产品后,国贸公司再对外销售;美陆公司是瓮福集团注册 在新加坡的销售平台,国贸公司向美陆实业销售磷肥、钙肥等产品后,美陆公司 负责通过自有的境外销售渠道进行销售。上述销售与采购业务均具有必要性及合 98 理性。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国贸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资金池归集 47,258.98 102,386.69 40,559.22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国贸公司的资金往来主要是由于瓮福集团对下属子 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采用资金池归集形成的,具备合理性。 (4)达州化工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700682368821D 法定代表人 付勇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2 日 注册资本 121,158 万元 注册地 四川省达州经济开发区瓮福达州基地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 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 经营范围 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灰和石 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循 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瓮福集团 91.24% 黑龙江倍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 股东构成 5.00% 司(“黑龙江倍丰”) 新福公司 2.89% 贵州化肥 0.87%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99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 字[2023]15943 号),达州化工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金额 资产合计 481,407.23 负债合计 224,444.38 净资产 256,962.85 营业收入 498,605.49 营业利润 115,961.92 利润总额 115,945.63 净利润 97,439.33 3)简要历史沿革 根据达州化工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达州化工简要历史沿革如下: A. 达州化工设立 2008 年,瓮福集团设立达州化工,达州化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 瓮福集团为唯一股东。设立时达州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60,000 100.00 合计 60,000 100.00 B. 2010 年第一次增资 2010 年,达州化工的注册资本由 60,000 万元增至 70,000 万元。其中瓮福集 团增资 550 万元,出资额由 60,000 万元增加至 60,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6.5%; 黑龙江倍丰增资 4,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无锡市中远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远化工”)增资 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贵州化肥增资 1,05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1.5%。 本次增资完成后,达州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60,550 86.50 100 2 黑龙江倍丰 4,900 7.00 3 中远化工 3,500 5.00 4 贵州化肥 1,050 1.50 合计 70,000 100.00 C. 2013 年第二次增资 2013 年,达州化工注册资本增加 51,158 万元,由 70,000 万元增至 121,158 万元。其中瓮福集团增资 50,000 万元,累计出资 110,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1.24%;黑龙江倍丰增资 1,158 万元,累计出资 6,05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上述增资对价以经贵州省国资委备案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师有限公司以 201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 本次增资完成后,达州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110,550 91.24 2 黑龙江倍丰 6,058 5.00 3 中远化工 3,500 2.89 4 贵州化肥 1,050 0.87 合计 121,158 100.00 D. 2022 年股权司法执行 2020 年 11 月 11 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就新福公司与中远化工 担保物权纠纷作出“(2020)川 1703 民特 2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拍卖、变 卖被申请人中远化工持有的达州化工 2.89%的股权,所得价款由申请人新福公司 在人民币 3,500 万元限额内优先受偿。 2022 年 1 月 11 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 1703 执 恢 1154 号”结案通知书,确认被执行人中远化工持有的达州化工 2.89%股权以 7,314.13 万元的价格抵偿给新福公司。 本次股权司法执行完成后,达州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瓮福集团 110,550 91.24 2 黑龙江倍丰 6,058 5.00 101 3 新福公司 3,500 2.89 4 贵州化肥 1,050 0.87 合计 121,158 100.00 4)设立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达州市拥有丰富的天然气和硫磺等资源,为将瓮福 集团的磷矿资源优势、磷加工技术优势与当地的资源优势充分结合,瓮福集团于 2008 年 8 月在达州设立磷肥、磷化工生产基地达州化工。为集合黑龙江倍丰等 方的销售渠道优势,进一步打开下游客户及市场,促进达州化工磷肥产品的生产 与销售,2010 年,达州化工引入黑龙江倍丰等股东。 5)瓮福集团出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 瓮福集团向达州化工出资主要包括:达州化工 2008 年成立时,瓮福集团出 资 60,000 万元;2010 年向达州化工增资 550 万元;2013 年向达州化工增资 10,000 万元。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出资均由瓮福集团以现金出 资,并经达州化工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达州化工公 司章程规定的情况。同时,瓮福集团 2013 年向达州化工增资的增资对价系以经 贵州省国资委备案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师有限公司以 201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 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2010 年向达州化工增资时未 履行评估备案程序,系因达州化工尚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未正式投产,瓮福集团按 1 元出资对应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达州化工出资,且与瓮福集团同时增资的其 他主体亦按上述定价原则增资,不存在重大不公允情形。 6)瓮福集团与达州化工的业务及资金往来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达州化工的主要业务及资 金往来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达州化工的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102 金额 主要内容 金额 主要内容 金额 主要内容 磷矿石、硫酸、 磷矿石、硫酸、 磷矿石、硫酸、设备 销售 117,749.09 80,187.41 设备租赁、工程 55,674.34 设备租赁、工程 租赁、工程设计服务 设计服务 设计服务 采购 459,633.05 磷肥、PPA 351,138.90 磷肥、PPA 177,217.13 磷肥、PPA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向达州化工销售磷矿石、硫酸等原材料, 提供设备租赁及工程设计等服务;向达州化工的采购主要是农资公司、国贸公司 作为瓮福集团的销售平台,向达州化工采购磷肥、磷化工产品后对外销售所致。 上述采购与销售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与达州化工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资金池归集 -34,603.40 -16,837.58 -105,659.58 对达州物流借款 3,023.93 2,845.08 2,800.00 报告期内,瓮福集团与达州化工的资金往来主要是由于瓮福集团对下属子公 司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采用资金池归集形成的以及瓮福集团根据经营管理需要 对达州物流的借款,具备合理性。 综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瓮福集团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瓮福集团不存在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者间接共同设立 公司的情形。瓮福集团向与主要股东中国信达、贵州省国资委及其控制企业共同 设立投资的公司出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情 况,不存在重大不公允情形。瓮福集团与中国信达、贵州省国资委及其控制企业 共同设立投资的公司的业务往来与资金往来具备真实性、合理性,不存在严重损 害瓮福集团利益的情况。 问题 2:关于专利授权关联方使用 重组报告书披露,(1)瓮福集团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贵阳化肥、开磷集团实 施湿法磷酸净化制取工业级、食品级磷酸成套技术,贵阳化肥、开磷集团及其下 103 属子公司不能再次授权其他公司或通过其他方式让第三方使用该技术;(2)许可 贵阳化肥、开磷集团各建设一套 24.6 万吨/年(100%P2O5)湿法磷酸净化制取 工业级、食品级磷酸装置;许可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32 年 3 月 31 日; (3)贵阳化肥许可使用费合计为 1,743.75 万元;开磷集团许可使用费合计为 2,737.5 万元;(4)贵阳化肥、开磷集团均为磷化集团下属公司;(5)湿法磷酸 净化为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请公司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相关技术产生收入及占比;上述技术是 否为标的资产的核心技术,授权同行业公司贵阳化肥、开磷集团使用相关技术的 背景及合理性;(2)许可使用费用的公允性;(3)公司相关业务发展规划,上述 授权对标的资产业务开展及业绩的影响;(4)上述授权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 关联交易和保持独立性。 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相关技术产生收入及占比;上述技术是否为标的资产 的核心技术,授权同行业公司贵阳化肥、开磷集团使用相关技术的背景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相关技术产生收入及占比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使用 PPA 技术涉及的产品 主要包括 PPA 及精细磷酸盐等磷化工产品,产生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磷化工收入 1,103,779.66 675,600.42 473,884.76 瓮福集团营业收入 3,686,634.29 3,037,367.16 1,930,679.47 占比 29.94% 22.24% 24.54% (二)相关技术是否为标的资产的核心技术,授权同行业公司贵阳化肥、开 磷集团使用相关技术的背景及合理性 1、相关技术是否为标的资产的核心技术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PPA 生产技术是瓮福集团主要产品 PPA 生产的核 心技术,瓮福集团下游精细磷酸盐产品的生产也需要借助 PPA 作为原材料。报 104 告期内,PPA 相关技术收入占瓮福集团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均较大,因此, PPA 生产技术为瓮福集团的核心技术。 2、授权同行业公司贵阳化肥、开磷集团使用相关技术的背景及合理性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授权贵阳化肥、开磷集团使用相关技术的 背景及原因如下: (1)新能源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净化磷酸的市场需求增加 随着新能源行业的爆发式发展,净化磷酸作为新能源电池的上游材料之一, 市场需求量大幅增加,大量磷化工相关企业纷纷通过扩能及新建产能的方式提高 产量,抢夺市场增量空间,扩大市场占有率。 (2)瓮福集团目前 PPA 产能基本满负荷运转,且受制于磷石膏化解能力, 短期内生产能力难以提高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现有磷酸产能 187 万吨,PPA 产能 100 万 吨,目前已基本满负荷运转。 磷石膏作为磷酸生产的副产品,是一种难以处理的固废物,在环保政策日益 趋严的情况下,国家及相关省市均对磷石膏的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磷石膏的处 理能力与企业的磷酸产量相挂钩。瓮福集团积极拓展磷石膏化解方式,通过制造 绿色新型建筑材料、填充等方式努力提高磷石膏化解能力,但磷石膏化解能力的 提升需要大量的金钱及时间投入,瓮福集团短期内难以提高。由此导致瓮福集团 的 PPA 生产能力也已经达到上限,短期内不具备大幅提高的可行性。 (3)通过授权生产并由瓮福集团统一销售的方式,能够帮助瓮福集团在市 场需求增加,竞争日趋激烈的关键时期增强对市场、客户及渠道的把控力度, 提高和巩固市场占有率水平 新能源市场的爆发式增长导致净化磷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加,在瓮福集团短 期内 PPA 产量难以提高的情况下,如不采取措施,净化磷酸的现有客户及新增 市场需求都有可能被竞争对手抢夺,瓮福集团在 PPA 产品领域的市场地位将受 到严重不利影响。 瓮福集团授权开磷集团及贵阳化肥建设两套 PPA 生产装置(根据瓮福集团 105 书面确认,开磷集团装置已经投产,贵阳化肥装置仍在建设中),同时与已经投 产的开磷集团签署 PPA《委托代理销售协议》,规定开磷集团的 PPA 产品由瓮福 集团统一销售,开磷集团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委托销售,瓮福集团按吨收 取代理费。上述方式能够在短期内提高瓮福集团掌握的 PPA 产量,增强瓮福集 团对净化磷酸市场、客户及渠道的把控力度,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水平,防止 竞争对手对客户及市场的抢夺,有利于瓮福集团生产经营及盈利水平的提高。 综上所述,在净化磷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但瓮福集团 PPA 产量难以快速 提升的情况下,授权开磷集团及贵阳化肥建设两套 PPA 生产装置,同时约定由 瓮福集团对相关 PPA 产品统一进行销售,有利于瓮福集团对净化磷酸市场及客 户资源的掌控,具备合理性。 二、许可使用费用的公允性 1、瓮福集团的 PPA 技术许可费用综合考虑引进技术再授权费用及瓮福集团 自身收益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的 PPA 生产技术是在引进贝以色列贝特 曼公司(以下简称“贝特曼公司”)技术的基础上,与清华大学进一步联合研发升 级,并由瓮福集团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断完善取得,瓮福集团已经申请了相关技 术的专利。同时瓮福集团在与贝特曼公司及清华大学的相关技术引进及研发合同 中,明确约定了瓮福集团如进行技术再授权需要向贝特曼公司及清华大学支付的 费用计算方式。 瓮福集团向开磷集团及贵阳化肥授权的 PPA 生产装置为瓮福集团在国内向 第三方再授权的第一套及第二套设备,授权费包括两部分:(1)瓮福集团与贝特 曼公司及清华大学的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的瓮福集团进行技术再授权时应该向 贝特曼公司及清华大学支付的费用;(2)上述费用的 50%作为瓮福集团技术授权 的收益。上述授权费的计算具备合理性。 2、瓮福集团授权开磷集团、贵阳化肥建设 PPA 装置,是基于综合性的商业 收益考虑 瓮福集团授权开磷集团、贵阳化肥建设两套 PPA 生产装置,同时规定由瓮 福集团独家代理销售相关装置的 PPA 产品,有利于瓮福集团掌控更多的净化磷 106 酸市场资源,增强瓮福集团对于净化磷酸市场及客户资源的把控力及产品议价能 力,从而获得更高的商业综合收益。 3、瓮福集团授权开磷集团、贵阳化肥使用相关技术已履行公司治理程序 瓮福集团授权开磷集团、贵阳化肥使用相关技术事项已经瓮福集团第五届第 十三次董事会和 2021 年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瓮福集团董事会和股东 会已就该等技术授权使用事项的必要性、计价基础和依据进行了审议,该等技术 授权已经履行了瓮福集团必要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瓮福集团的 PPA 技术许可费用综合考虑引进技术再授权费用及 瓮福集团自身收益,并通过增强瓮福集团对于净化磷酸市场及客户资源的把控力 及产品议价能力,有利于获得更高的商业综合收益,并已履行了瓮福集团必要的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因此,瓮福集团向开磷集团、贵阳化肥收取的授权费用公允。 三、公司相关业务发展规划,上述授权对标的资产业务开展及业绩的影响 1、瓮福集团业务发展规划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在保持磷肥、PPA 作为主要产品的基础上, 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进一步拓展磷化工及氟化工产业,一方面拓展产品规格 类型,尤其是在高端产品方面,以满足不同需求的客户;另一方面进一步延伸磷、 氟产业链,加大对净化磷酸及氟化工下游产品的开发力度,拓展客户范围,充分 发挥磷、氟资源价值。 2、上述授权对瓮福集团业务开展及业绩的影响 瓮福集团向开磷集团、贵阳化肥进行 PPA 生产装置的授权,同时签署《委 托代理销售协议》约定由瓮福集团独家代理销售相关装置的 PPA 产品。在瓮福 集团自身 PPA 产能满负荷运转、短期内难以提升的情况下,上述方式能够提高 瓮福集团自身能够掌握的净化磷酸货源,有利于瓮福集团对于净化磷酸市场及客 户的把控,有利于瓮福集团整体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的提升。 四、上述授权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保持独立性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瓮福集团授权开磷 集团的一套 PPA 装置已经投产,瓮福集团与开磷集团签署了 PPA 的《委托代理 107 销售协议》,约定开磷集团的 PPA 产品由瓮福集团独家代理销售,瓮福集团按吨 收取代理费。贵阳化肥的相关设备建成投产后,瓮福集团亦将与其签署类似协议。 瓮福集团 PPA 的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销售以及代理开磷集团 PPA 销售 等相关环节均独立开展,相关生产经营决策均由瓮福集团及相关单位根据生产经 营情况独立作出,不会影响瓮福集团的独立性。 上述交易一方面因为瓮福集团收取授权费和代理费会增加瓮福集团与磷化 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但金额相对较低;另一方面,通过授权开磷集团及贵 阳化肥生产 PPA,磷化集团相关磷酸铁产品生产所需要的 PPA,后续无需向瓮福 集团进行采购,可以降低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潜在的关联交易规模。 同时,上述 PPA 技术授权事项已经瓮福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因此,瓮福集团就其 PPA 授权事项已经履行了瓮福集团内部必要的关联交 易审批程序,不会影响瓮福集团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有利于降低瓮福集团与磷化 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规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瓮福集团授权贵阳化肥、开磷集团的 PPA 产品技术属于瓮福集团的核 心技术,相关授权具备合理性,授权费用的计费基础和依据已经瓮福集团股东会 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费用公允。 (2)瓮福集团就其 PPA 授权事项已经履行了瓮福集团内部必要的关联交易 审批程序,不会影响瓮福集团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瓮福集团的 PPA 授权行为会 增加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的 PPA 授权关联交易金额,但金额相对较低,且 预计可以降低瓮福集团与磷化集团之间潜在的 PPA 产品采购关联交易规模。 108 问题 3:关于同业竞争 重组报告书披露,金泰农业为新福投资全资子公司云福化工的控股子公司, 其主要业务为玉米、水稻等农产品的贸易及仓储业务,与瓮福集团子公司黑龙江 瓮福存在经营类似业务的情形。 2021 年 11 月,金泰农业与黑龙江瓮福签署《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黑龙江瓮福拟租赁金泰农业土地、仓库及人员服务,自行管理并 开展粮食贸易业务及市场化仓储业务。金泰农业为黑龙江瓮福提供从事相关业务 所需的资产(包括土地、房产)及人员。上述协议签署并实施后,金泰农业不再 从事农产品的贸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与黑龙江瓮福的同业竞争已经消除。 请公司说明:(1)瓮福集团存续分立时,保留粮食贸易业务的原因及主要考 虑,与瓮福集团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2)《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协议》的主要 条款,包括双方权利义务、租赁价格、协议期限、人员服务和资产租赁价格的确 定依据;(3)金泰农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情况;通过租赁金泰农业资 产、人员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因;(4)协议到期后金泰农业业务安排,与黑 龙江瓮福的同业竞争是否有效解决,相关方承诺情况。 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瓮福集团存续分立时,保留粮食贸易业务的原因及主要考虑,与瓮福 集团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磷肥曾经作为瓮福集团的主要产品,瓮福集团制定 了“粮肥一体化”发展战略,通过粮食贸易业务,瓮福集团能够更为深入地介入磷 肥产品的下游行业,积累更多的下游客户资源及信息资源,增强对下游客户的影 响和把控力度,促进自身磷肥的生产与销售。在实施瓮福集团分立时,磷肥产品 的销售收入仍然为瓮福集团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贸易业务的开展对于 磷肥产品下游客户仍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瓮福集团在存续分立时保留了 粮食贸易业务。 二、《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双方权利义务、租赁价 格、协议期限、人员服务和资产租赁价格的确定依据; 109 金泰农业与黑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黑龙江瓮福”) 于 2021 年签署了《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协议有效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4 日。在上述协议到期后,金泰农业与黑龙江瓮福于 2022 年 10 月 5 日再次签署了《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协议有效期 限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4 日。现行有效的《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 合同》主要条款及相关价格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条款内容 甲方依法对其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有权对乙方使用其资产及人员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 书面整改意见。 出租方权利义务 负责本合同项下乙方开展粮食贸易业务的审批手续,确保乙方开展粮食贸易业务 经营合法、有效。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资产及人员使用费。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有权按照本和合同约定以乙方自身名义开展粮食收购业务。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资产及人员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资产及人员使用费。 承租方权利义务 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 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贷款、提供担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赠与、 转让、质押、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甲方财产。 租赁价格 实际收粮数量*40 元/吨+实际收粮款*85%*1.2%/年 协议期限 自 2022 年 10 月 0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04 日 人员服务和资产 参考同期黑龙江省政策性粮食仓储保管的费用(66 元/吨年)为标准,并结合金泰农业 租赁价格的确定 作为实际承储企业按照粮食贸易行业惯例需要承担的风险系数,综合确定《人员服务 依据 和资产租赁合同》的价格。 三、金泰农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情况;通过租赁金泰农业资产、 人员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因; 110 (一)金泰农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具的《黑龙江瓮福金 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20320 号)、《黑龙江瓮福金泰农 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7282 号)以及、《黑龙江瓮福金泰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0742 号),报告期内金泰农业的 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29,452.74 63,836.83 2,784.79 利润总额 -4,575.85 -16,931.35 2,232.27 净利润 -3,789.24 -13,008.52 -7,022.25 根据金泰农业提供的 2020 年至 2022 年收入明细表,金泰农业营业收入项下 的具体项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农资和农 农资和农 农资和农 《人员 产品贸易 《人员 产品贸易 项 《人员 产品贸易 服务及 收入及其 服务及 收入及其 目 政策性 政策性 政策性储 服务及 收入及其 资产租 他收入项 资产租 他收入项 储粮 储粮 粮 资产租 他收入项 赁合 目 赁合 目 赁合同》 目 同》 同》 (注 1) (注 2) (注 3) 营 业 3,021.75 / 26,430.99 1,586.11 26.89 62,223.83 1,643.09 954.66 187.04 收 入 合 29,452.74 63,836.83 2,784.79 计 注 1:2020 年农资和农产品贸易收入及其他收入项目包括农资和农产品贸易收入 26,359.85 万元,租赁业务收入 70.58 万元,废旧物资收入 0.05 万元,代理费收入 0.52 万元。 注 2:2021 年农资和农产品贸易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农资和农产品贸易收入 61,273.38 111 万元,市场化仓储业务收入 655.07 万元,烘干业务收入 214.99 万元,原煤业务收入 47.39 万元,林权收入 33 万元。 注 3:2022 年农资和农产品贸易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市场化仓储服务 9.87 万元,加工 服务 144.43 万元,林权收入 27.15 万元,租赁业务收入 5.58 万元。 (二)通过租赁金泰农业资产、人员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解决黑龙江瓮福和金泰农业同业竞争的设想方案包 括:(1)由黑龙江瓮福收购金泰农业股权并控制金泰农业;(2)由黑龙江瓮福收 购金泰农业相关经营性资产;(3)由金泰农业将其人员及经营性资产租赁予黑龙 江瓮福使用。但鉴于:(1)金泰农业债务风险较高,相关债权回收难度较大。因 此,如收购金泰农业股权将会对瓮福集团产生较大债务风险;(2)金泰农业从事 政策性储粮业务,根据政策性储粮的相关管理要求,金泰农业应持有其相关土地 及仓库的资产所有权,因此,黑龙江瓮福无法收购金泰农业持有的相关经营性资 产。 综上,瓮福集团通过由黑龙江瓮福和金泰农业签署《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 同》的方式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四、协议到期后金泰农业业务安排,与黑龙江瓮福的同业竞争是否有效解 决,相关方承诺情况。 (一)协议到期后金泰农业业务安排 金泰农业与黑龙江瓮福于 2021 年签署了《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在上 述协议到期后,金泰农业与黑龙江瓮福于 2022 年 10 月 5 日再次签署了《人员服 务及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协议有效期限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4 日。在上述《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金泰农业仅经营政策性储粮 业务,不再从事新的农产品贸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在 上述协议到期后,黑龙江瓮福将通过与金泰农业再次签署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 同的方式,明确金泰农业仅经营政策性储粮业务,以解决与金泰农业的同业竞争。 (二)与黑龙江瓮福的同业竞争是否有效解决 金泰农业与黑龙江瓮福于 2021 年签署《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后,根 112 据 2022 年金泰农业收入明细表,金泰农业 2022 年农产品贸易业务的收入为 0, 仓储业务收入为 964.53 万元(金泰农业根据《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向黑 龙江瓮福收取服务费收入 954.66 万元计入仓储业务收入);同时,根据金泰农业 与黑龙江鸿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签订的《玉米仓储保管合同》及 金泰农业书面确认,金泰农业 2022 年度共因上述玉米仓储保管服务获得仓储保 管费 9.87 万元,上述《玉米仓储保管合同》已在 2022 年初履行完毕。金泰农业 自 2022 年以来未从事新的市场化仓储业务。 同时,瓮福集团已出具《关于粮食贸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的说明》,明确:“根 据经瓮福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瓮福集团“十四五规划” (指 2021 年至 2025 年),“十四五”期间瓮福集团将重点支持和发展磷化工产业, 并将相关重点资源向磷化工产业倾斜。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瓮福集团主要通过 黑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粮食贸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考虑到瓮福 集团的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以及粮食贸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的成本投入及盈利能 力,瓮福集团现将该业务调整为收缩保守业务,拟在适当时机逐步退出粮食贸易 及市场化仓储业务。 在完全退出或停止粮食贸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之前,本公司将持续督促黑龙 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瓮福金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签署《人 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并保证《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持续有 效。” 因此,黑龙江瓮福与金泰农业的同业竞争已有效解决。 (三)相关方承诺情况 中国信达、鑫丰环东、前海华建已做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 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之间不存 在实质性同业竞争。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不 新增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单位或本单位控制的 下属企业未来新增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放弃 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单位控制的下属企业放弃该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 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单位控制的下属企业或该等企业、本单位的竞争性资产 113 /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 贵州省国资委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机构是贵州省人民政府 直属特设行政机构,代表贵州省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自身无任何 生产经营行为,不参与本机构出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 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重组 完成后,在本机构作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本机构 将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和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 业务。” 新福公司已出具《关于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承诺函》:“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未从事与本次重组完成 后的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下属企业将始终不从事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如本公 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新增可能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公司 将放弃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放弃该等可能与上市公司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 瓮福集团已出具《关于粮食贸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的说明》,明确:“根据经 瓮福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瓮福集团“十四五规划”(指 2021 年至 2025 年),“十四五”期间瓮福集团将重点支持和发展磷化工产业,并 将相关重点资源向磷化工产业倾斜。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瓮福集团主要通过黑 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粮食贸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考虑到瓮福集 团的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以及粮食贸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的成本投入及盈利能力, 瓮福集团现将该业务调整为收缩保守业务,拟在适当时机逐步退出粮食贸易及市 场化仓储业务。 在完全退出或停止粮食贸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之前,本公司将持续督促黑龙 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瓮福金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签署《人 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并保证《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持续有 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黑龙江瓮福与金泰 农业的同业竞争已有效解决,且瓮福集团已说明其拟在适当时机逐步退出粮食贸 114 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在完全退出或停止粮食贸易及市场化仓储业务之前,瓮福 集团将持续督促黑龙江瓮福与金泰农业继续签署《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 并保证《人员服务及资产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持续有效。 115 问题 17:关于业绩承诺与补偿 重组报告书披露,业绩承诺方就矿产权资产组合一、组合二、股权资产以及 知识产权类资产做出业绩承诺,并签订二次补充协议。 请公司说明:业绩承诺与业绩预测是否存在差异,2021 年 6-12 月、2022 年 业绩完成情况;减值测试相关计算方式的合理性。 请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业绩承诺与业绩预测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业绩承诺安排中,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承诺数据均按照评估报告的业绩 预测或者以评估报告的数据为基础测算得出,业绩承诺与业绩预测不存在实质性 差异。 1、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 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包括贵州省瓮福磷矿白岩矿区穿岩洞矿段及瓮 安大信北斗磷矿。该矿业权资产组合的业绩承诺指标为实现的净利润数,业绩承 诺数据根据《评估报告》得出,与业绩预测不存在差异。 2、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 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包括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磷矿,该矿 业权业绩承诺指标为实现的净利润数。该采矿权的评估采用的是收入权益法,所 以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未对瓮福磷矿采矿权实现的净利润数进行直接预测。综合考 虑矿业权评估准则及收入权益法的预测过程,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的业绩 承诺数据是以业绩预测为基础计算得出,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的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矿业权评估报告中预测 的磷精矿销售收入×矿业权评估报告中采用的采矿权权益系数(3.20%) 3、业绩承诺股权资产 业绩承诺股权资产涉及的业绩承诺子公司包括瓮福紫金及贵州蓝天,业绩承 诺指标为实现的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股权资产的业绩承诺是以《评估报告》对两 116 家子公司的业绩预测为基础,与业绩预测不存在差异。 4、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 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包括业绩承诺商标类资产组合一、二、三,业绩承诺 技术资产组合一、二。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的业绩承诺指标为收益额,《评估 报告》在对相关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对该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涉及的知识产 权的收益额进行了测算。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的业绩承诺与《评估报告》中的 业绩预测不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本次业绩承诺安排中,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承诺与《评估报告》 中的业绩预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业绩承诺资产 2021 年 6-12 月,2022 年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截至 2022 年末,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资产预测数据 及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2021 年 6-12 月 单位:万元 名称 业绩预测 实际完成 完成比例 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 16,921.50 39,745.35 234.88% 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 1,309.17 14,128.45 1079.19% 业绩承诺股权资产 18,380.24 26,778.32 145.69% 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 5,745.85 5,798.39 100.91% 2、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名称 业绩预测 实际完成 完成比例 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 29,009.24 112,923.20 389.27% 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 39.60 51,833.07 130891.59% 业绩承诺股权资产 19,081.25 62,626.67 328.21% 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 6,660.65 13,401.85 201.21% 117 由上表可以看出,业绩承诺资产在 2021 年 6-12 月、2022 年度的实际完成情 况均超过业绩预测数据。 (三)减值测试相关计算方式的合理性 1、减值测试时的具体计算方式 (1)业绩承诺股权资产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在补偿期间 届满后,上市公司将对业绩承诺股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业绩承诺股权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补 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将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业绩承诺股权资产减值测试补偿 金额=业绩承诺股权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的金额。 (2)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业绩承诺 知识产权资产 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二及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二及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在 2021 年 6 月 1 日至业绩承诺期间末实现的净利润或收益额未留存在相关业绩承 诺资产体内,而是贡献给了相关业绩承诺资产所属的法人主体;业绩承诺期末对 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二及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评估时,评估值也 不会考虑 2021 年 6 月 1 日至业绩承诺期末相关业绩承诺资产实现的净利润或收 益额。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前述减值额为拟购买 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拟购买资产股东 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因此,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 一、二及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要按如下计算公式确定 减值额: 1)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交 易作价 93,377.76 万元-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截至业绩承诺期间末的评估 价值-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业绩承诺期间末累计实 118 现净利润数。 2)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交 易作价 1,289.37 万元-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截至业绩承诺期间末的评估 价值-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业绩承诺期间末累计实 现磷精矿销售收入数×本次交易评估报告中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采矿权权 益系数 3.20%。 3)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交易作价 28,634.70 万元-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截至业绩承诺期间末的评估价值-业绩 承诺知识产权资产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业绩承诺期间末累计实现收益额。 2、减值测试的计算方式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 市公司应当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交易对方需另行补偿股份,补偿 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在补偿期间届 满后,上市公司应当对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期末减值额> 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的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将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业绩承诺矿业 权资产组合一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期末减值额-业绩 承诺方已补偿的金额。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减值测 试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二、业绩承诺 股权资产、业绩承诺知识产权资产约定同业绩承诺矿业权资产组合一)。 因此,本次交易采用的减值测试计算方式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业绩承诺安排中,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承诺与《评 估报告》中的业绩预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业绩承诺资产 2021 年 6~12 月,2022 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均超过业绩预测数据;基于本所经办律师作为非财务和评估专 119 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本次交易采用的减值测试计算方式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120 问题 18:关于土地、房产瑕疵 重组报告书披露,瓮福集团 4 宗土地(面积合计 396,871.11 平方米,占瓮福 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自有土地总面积的 2.93%)因涉及土地规划调整、政府 缺少土地指标等事项,暂无法办理权属证书; 2)瓮福集团有 278 宗未办证房产, 其中 60 项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未办理房产证,面积合计 172,648.12 平方米。 请公司披露: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的办理进展。 请公司说明:存在办理权属证书障碍的土地、房产在生产经营中的具体用途, 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无证土地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标的公司 14 宗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的基本情况及具体用 途、办证进展和暂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如下: 121 使 序 暂无法办证对生产经营的 用 位置 面积(㎡) 用途 无权属证书的原因 办理进展 有无实质障碍 号 影响 人 达州市 高新技 术产业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 达 瓮福集团已于 2008 年 8 月 11 园区河 区分局已出具《说明函》,说明 1 州 日与达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建 市 镇 马 486,494.40 渣场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 化 设磷硫化工基地投资协议》, 根据达州化工的 坪 村 在 达 州 高 新 区 使 用 土 地 工 由瓮福集团在达州注册项目公 说明,达州化工 已取得达州市自然资源和 二、三、 2,031,831.66 平方米,拥有房产 司(即达州化工)在达州天然 已向达州高新技 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 四、五 93,825.16 平 方 米 。 其 中 , 气能源化工产业区选址投资建 术产业园区管理 《说明函》,说明“办理工 社 1,043,169.88 平方米土地已取得 设选矿、硫酸、磷酸等项目。 委员会提交帮助 作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瓮 了土地使用权,74,491.26 平方米 达州市 达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项目 解决用地问题完 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房产已取得了不动产权证。 高新技 2,730 亩用地指标,并优惠出让 善土地产权证事 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 达 988,661.78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手 术产业 给瓮福集团。在瓮福集团按规 宜的请示,并多 可以持有及继续使用该等 2 州 尾矿 续和 19,333.9 平方米房屋不动产 园区石 339,087.40 定缴完土地出让金后及时办理 次沟通,但达州 房产、土地”,预计未来达 化 库 权登记正在办理中。办理工作中 板镇红 土地使用证。 高新技术产业园 州化工稳定使用左述土地, 工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瓮福达州化 花村李 区管理委员会仍 暂无法办证对标的公司生 但因达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取得不动产 家沟 未能解决规划用 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政府暂无土地指标,因此无法 权证之前可以持有及继续使用 地指标问题。 达州市 食品 为达州化工办理该土地的出让 该等房产、土地。瓮福达州化工 达 高新技 添加 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在达州高新区暂 3 州 术产业 21,253.32 剂磷 无重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化 园区河 酸盐 工 市镇百 项目 122 使 序 暂无法办证对生产经营的 用 位置 面积(㎡) 用途 无权属证书的原因 办理进展 有无实质障碍 号 影响 人 花村 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 局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出具《关 于同意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入驻 达州经开区的通知》(达经开 区经发[2020]50 号),原则同 意达州化工磷石膏综合利用项 根据标的公司说 达州市 目入驻达州高新区。同时,该 明,达州市自然 磷石 项目已取得达州市住房和城乡 达 高新技 资源和规划局已 膏综 规划建设局经开区分局于 2020 4 州 术产业 将该地块的规划 49,160.00 合利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化 园区马 用地指标报四川 用项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 坪村 6 省政府,待四川 目 “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选址的 组 省政府批复后办 函》(达经住建函[2020]54 号), 理土地出让手续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 区分局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出具 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字第[2021]001 号)。 但因达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政府暂无土地指标,因此无法 123 使 序 暂无法办证对生产经营的 用 位置 面积(㎡) 用途 无权属证书的原因 办理进展 有无实质障碍 号 影响 人 为达州化工办理该土地的出让 手续。 根据标的公司的 说明,达州化工 磷石 已与达州高新技 膏综 术产业园区管理 达州高 达 合利 因当地政府缺少土地指标,当 委员会签订协议 新区河 5 州 用回 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尚未启动 并按照协议在该 市镇马 92,666.66 化 采与 土地出让程序,达州化工尚未 块土地上投入施 坪村羊 工 周转 取得权属证书 工,但达州高新 皮坝 场工 技术产业园区管 程 理委员会还未能 解决该土地规划 用地指标问题。 因历史遗留原因,广平县政府 根据河北正昌出 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 已取得广平县自然资源和 部门将相关土地交由河北正昌 具的说明,河北 具《证明》,说明“河北瓮福正 规划局出具的《说明函》, 河 广平县 建设 使用,但因未确定相关土地的 正昌正和政府积 昌工贸有限公司现占有使用位 说明“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 6 北 胜营村 4,000.00 老厂 土地性质,导致一直未能办理 极协商解决办 于广平县胜营村西崔营村面积 碍。在取得上述权属证书 正 西崔营 区 上述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拟通过调整 为 4000 平方米的无证土地,和 前,河北瓮福正昌工贸有限 昌 村 广平县自然资源局正在办理上 用地规划改变用 位于河北广平县经济开发区东 公司可以继续使用上述房 述土地的土地性质定性手续, 地性质来解决这 区经六路西侧面积为 24199 平方 产、土地”,预计未来河北 124 使 序 暂无法办证对生产经营的 用 位置 面积(㎡) 用途 无权属证书的原因 办理进展 有无实质障碍 号 影响 人 并将在定性手续办理完成后尽 一遗留问题。 米的无证土地。其中经六路西侧 正昌稳定使用左述土地,暂 快将相关土地对外出让。 23199 平方米土地已于 2021 年 7 无法办证对标的公司生产 月 26 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经 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河北正昌已整体搬迁至新厂 六路西侧剩余 1000 平方米土地 区,老厂区涉及的该土地已未 和崔营村面积为 4000 平方米土 作为主要生产经营用地。 地未办理土地证的原因为土地 河北正昌建设搬迁新厂区系基 指标不齐全。河北瓮福正昌工贸 于 1)广平县人民政府于 2017 有限公司正在积极补充办理上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政府第六次 述无证房产、土地的相关审批文 常务会议要求;2)《邯郸市工 件及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 河北省 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危险 根据河北正昌出 碍。在取得上述权属证书前,河 河 广平县 建设 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 具的说明,广平 北瓮福正昌工贸有限公司可以 7 北 经济开 850.00 新厂 案 > 的 通 知 ( 邯 工 信 [2017]14 县自然资源和规 继续使用上述房产、土地。” 正 发区东 区 号)》关于城镇人口密集区高 划局正在调整用 昌 区经六 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 地规划 路西侧 改造工程的要求。但因上述地 块规划方案尚未调整确定,因 此,暂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权 属证书。 达 四川省 从达 达州物流系基于《四川省人民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 已取得达州市自然资源和 8 州 达州市 88,006.44 州物 政府关于达州天然气能源化工 无进展 区分局已出具《说明函》,说明 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 物 达县斌 流生 产业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 “达州瓮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现 《说明函》,说明“办理工 125 使 序 暂无法办证对生产经营的 用 位置 面积(㎡) 用途 无权属证书的原因 办理进展 有无实质障碍 号 影响 人 流 郎乡百 产基 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757 在 达 州 高 新 区 使 用 土 地 作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达 花村 地到 号)的相关批复意见使用该土 475,830.44 平 方 米 , 拥 有 房 产 州瓮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地。但因达州当地政府缺乏土 2,591.81 平方米。其中,313,675 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可 铁路 地指标,因此,无法办理土地 平方米土地已取得划拨土地使 以持有及继续使用该等房 的专 使用权证书。 用权,162,155.44 平方米土地划 产、土地”,预计未来达州 线建 拨手续和 2,591.81 平方米房产不 物流稳定使用左述土地,暂 设 动产权登记正在办理中。办理工 无法办证对标的公司生产 作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达州瓮 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从达 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取得不 州物 动产权证之前可以持有及继续 四川省 流生 使用该等房产、土地。达州瓮福 达 达州市 产基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达州高新 9 州 达县河 地到 37,279.70 无进展 区暂无重大自然资源违法行 物 市镇昌 国家 为。” 流 红村九 铁路 社 的专 线建 设 达 四川省 从达 10 州 达州市 州物 36,869.30 无进展 物 达县河 流生 流 市镇昌 产基 126 使 序 暂无法办证对生产经营的 用 位置 面积(㎡) 用途 无权属证书的原因 办理进展 有无实质障碍 号 影响 人 红村四 地到 社 国家 铁路 的专 线建 设 根据瓮福集团的 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说明 说明,瓮福集团 函》,明确已正式启动办理土地 出让工作,瓮福集团目前已完成 已取得福泉市自然资源局 已与福泉市自然 追加资金计划缴纳土地契税及 出具的《说明函》,说明“在 福泉市 磷污 资源局沟通关于 印花税等税费,编制项目独立选 取得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 瓮 马场坪 染水 发财洞区域土地 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尚未就 址方案并提启动办理土地出让 书前,瓮福集团可以继续使 11 福 办事处 处理 的用地申请,福 79,457.87 相关涉及宗地完成土地性质定 手续。待上述工作完成后,福泉 用上述土地、房产”,预计 集 甘巴哨 装置 泉市正在制订城 性及变更 市自然资源局同意配合瓮福集 未来瓮福集团可稳定使用 团 村毛栗 安装 镇开发和边界调 团为相关无证土地办理产权证 该土地,暂无法办证对标的 树组 用地 整方案,计划将 书。 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 发财洞区域土地 影响。 纳入单独选址项 因此,该土地存在无法办证的风 目申报建设用地 险。 紫 上杭县 磷石 2010 年 4 月 29 日,瓮福集团、 紫金化工正在与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说明 已取得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12 金 蛟洋工 120,327.24 膏临 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贵州山水 上杭县自然资源 函》,说明该土地符合土地利用 出具的《说明函》,说明“两 化 业坪埔 时堆 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杭县人民政 局协商沟通 总体规划,用地报批手续正在补 块土地均符合土地利用总 127 使 序 暂无法办证对生产经营的 用 位置 面积(㎡) 用途 无权属证书的原因 办理进展 有无实质障碍 号 影响 人 工 组团梅 场 府签署《协议书》,瓮福集团、 办中。相关用地报批完成后,上 体规划,用地报批手续正在 坝地段 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贵州山水 杭县自然资源局将及时依法依 补办中”。目前未有任何第 物流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紫金化 程序为该公司办理相应的产权 三方主张紫金化工不得继 工,并由紫金化工实施年产 10 证书。 续使用该土地,预计未来紫 万吨湿法净化磷酸 20 万吨磷 金化工可稳定使用该土地, 因此,该土地存在无法办证的风 铵项目。对合作项目建设所需 暂无法办证对标的公司生 险。 约 1,000 亩工业用地,由上杭 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县人民政府负责“三通一平”后 出让给项目公司。根据标的公 司及紫金化工说明,因上述土 地涉及林地及一般农田,林地 涉及规划调整已经完成,但一 般农田尚未进行置换调整,因 此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无法办理 上述土地的出让手续。 根据紫金化工的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说明 已取得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上杭县 说明,紫金化工 函》,说明该土地符合土地利用 出具的《说明函》,说明“两 紫 紫金化工与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蛟洋工 建设 已与上杭县自然 总体规划,用地报批手续正在补 块土地均符合土地利用总 13 金 尚未就占用宗地上紫金化工自 业坪埔 17,086.00 职工 资源局沟通协商 办中。相关用地报批完成后,上 体规划,用地报批手续正在 化 建职工公寓的出让价格达成一 组团梅 公寓 土地出让价格, 杭县自然资源局将及时依法依 补办中”。目前未有任何第 工 致 坝地段 但至今未取得有 程序为该公司办理相应的产权 三方主张紫金化工不得继 效进展 证书。 续使用该土地,预计未来紫 128 使 序 暂无法办证对生产经营的 用 位置 面积(㎡) 用途 无权属证书的原因 办理进展 有无实质障碍 号 影响 人 金化工可稳定使用该土地, 因此,该土地存在无法办证的风 暂无法办证对标的公司生 险。 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 明,该土地为巴彦农业原股东 李树军实物出资至巴彦农业, 但李树军亦未取得该地块的土 地使用权。该块土地流转过程 如下: 巴彦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确认 函》,确认巴彦农业已合法取得 已取得巴彦县自然资源局 哈肇公 根据巴彦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于 上述 180,000.00 平方米土地的使 出具的《确认函》,确认“巴 巴 路 90 公 2015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证 用权,但因历史遗留原因无法办 彦农业可持续、稳定使用上 14 彦 里处路 明》,1998 年 5 月 1 日,陈忠 理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人变更。 述 180,000.00 平 方 米 土 180,000.00 仓储 无进展 农 南松花 良与巴彦县土地管理局签订了 巴彦农业可持续、稳定使用上述 地”,预计未来巴彦农业可 业 江民胜 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巴国用 180,000.00 平方米土地。 稳定使用该土地,暂无法办 村 (2000)字第 29009 号”和“巴 证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无 国用(2000)字第 29010 号” 因此,该土地存在无法办证的风 重大不利影响。 土地使用证,陈忠良为松花江 险。 乡民胜村 180,089.02 平方米和 179,467.42 平方米土地的土地 使用权人。 2014 年 4 月 20 日,陈忠良与 129 使 序 暂无法办证对生产经营的 用 位置 面积(㎡) 用途 无权属证书的原因 办理进展 有无实质障碍 号 影响 人 五岳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 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合 同》,约定:陈忠良通过承包 方式取得的上述土地使用权转 让给五岳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 作社(李树军为合作社理事 长),附带所有的合同权利和 义务一并转让。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出具《关于巴彦县 2015 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农 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哈 政土(耕保)农字[2015]24 号), 同意将上述土地中的 24.9807 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 地。 2015 年 8 月 6 日,李树军和李 招喜共同出资设立巴彦县五岳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巴彦农业 曾用名),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李树军认缴 3500 万 元,李招喜认缴 1500 万元,但 130 使 序 暂无法办证对生产经营的 用 位置 面积(㎡) 用途 无权属证书的原因 办理进展 有无实质障碍 号 影响 人 均未实缴。2015 年 10 月 25 日, 李树军、李招喜与金泰农业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 树军向金泰农业转让巴彦农业 40%的股权,李招喜向金泰农 业转让巴彦农业 30%的股权。 本次转让完成后,李树军持有 巴彦农业 30%股权,金泰农业 持有巴彦农业 70%股权。2016 年 2 月 1 日,金泰农业和李树 军签订《增资协议》,约定巴 彦农业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 增加到 14,724.97 万元。李树军 以 30 万吨仓储及配套设施实 缴出资至巴彦农业,根据贵阳 安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李树军以巴彦 30 万吨粮仓 实物资产向巴彦县五岳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书》(筑安达评报字[2015] 第 09-16 号),李树军出资的 30 万吨仓储及配套设施的评估 价值为 14,724.97 万元,其中 131 使 序 暂无法办证对生产经营的 用 位置 面积(㎡) 用途 无权属证书的原因 办理进展 有无实质障碍 号 影响 人 5,000 万元充抵前期所认缴的 注册资本,剩余 9,724.97 万元 为实际增资额。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 公司说明,在上述出资前,李 树军或五岳现代农业农机专业 合作社均未持有上述土地的土 地权属证书,之后李树军以五 岳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流 转而来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向巴 彦农业出资。因此,巴彦农业 亦尚未取得上述土地的权属证 书。同时,根据巴彦县相关部 门的要求,巴彦农业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向巴彦县土地收购储 备交易中心缴纳 500 万元保证 金,以保障后续巴彦农业可以 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土地使用 权。 132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上述 14 宗无证土地暂无法办理权属证书不会对 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无证房产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因有 8 项无证房产已全部拆除或正在全部拆除,标的公司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占有使用合计 270 项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建筑面积合计 337,913.51 平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使用房产建筑总面积的 26.73%。标的公司正在办理上述 270 项房产的房产权属证书,上述 270 项房产的 基本情况及办证进展详见附件一: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 书的房屋。 上述 270 项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说明及根据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会议纪要文件,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 共有 82 项、建筑面积合计 80,760.39 平方米的自有房产正在办理权属登记过程中, 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自有房产建筑总面积的 6.39%,上述 82 项房产 办理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除上述第(1)项所述 82 项房产外,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无 证房产中主要为配电房、厕所、员工宿舍、门卫房、食堂及未在使用房产等非主 要生产经营用途的房产共计 128 项,建筑面积合计 84,505.00 平方米,占标的公 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使用房产建筑总面积的 6.68%。根据标的公司说明,标的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办理上述房产的权属登记过程中,未取得该等房产权属 证书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除上述第(1)项所述 82 项房产外,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无 证房产中属于主要生产经营用途的房产共计 60 项,建筑面积合计 172,648.12 平 方米,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使用房产建筑总面积的 13.65%,根据标 的公司说明,标的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房产权属证书及其前置程序事项。上述 房产占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总体比例较低,且使 133 用上述房产不存在重大纠纷的情况。上述 60 项属于主要生产经营用途的房产在 生产经营中的具体用途具体如下: 序 建筑面积 权利人 坐落位置(镇、乡) 房产名称 用途 号 (㎡) 辅助生产 1 瓮福集团 福泉市道坪镇 99.00 润滑油脂库房 用房 2 瓮福集团 福泉市道坪镇 123.40 备件库房 材料仓库 辅助生产 3 瓮福集团 马场坪办事处柳坪路 474.00 卸料楼厂房 用房 辅助生产 4 瓮福集团 马场坪办事处柳坪路 472.00 锻造厂房 用房 福泉市马场坪、安夹坪 5 化工科技 4190.00 β 原料库 材料仓库 (园区二) 福泉市马场坪、安夹坪 6 化工科技 4305.69 β 主厂房 生产用房 (园区二) 福泉市马场坪、安夹坪 7 化工科技 1633.00 β 包装楼 生产用房 (园区二) 福泉市马场坪、安夹坪 8 化工科技 148.00 β 空压站 生产用房 (园区二) 福泉市马场坪、安夹坪 9 化工科技 309.33 β 包装袋库 材料仓库 (园区二) 福泉市马场坪、安夹坪 10 化工科技 848.61 β 综合楼 生产用房 (园区二) 福泉市马场坪、安夹坪 11 化工科技 7452.00 45 万吨/年砂浆线厂房 生产用房 (园区二) 福泉市马场坪、安夹坪 12 化工科技 8940.00 45 万吨/年砂浆线仓库 材料仓库 (园区二) 13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232.20 食品酸包装间 生产用房 辅助生产 14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428.40 1 号库房旁装车雨棚 用房 辅助生产 15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582.60 上阶区东段道路雨棚 用房 辅助生产 16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102.00 钢结构煤棚 用房 134 辅助生产 17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270.00 质检分析房 用房 18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1329.24 1 号成品库房 材料仓库 19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1998.24 2 号成品库房 材料仓库 20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845.84 成品转运仓库 材料仓库 21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7787.16 聚合厂房 生产用房 22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1439.04 原料仓库 材料仓库 23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2587.94 中和厂房 生产用房 钢结构雨棚(成品库 2 辅助材料 24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271.50 与原料库过道) 生产用房 钢结构雨棚(成品库 2 辅助材料 25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362.00 与复合肥过道) 生产用房 辅助材料 26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786.00 质检楼屋顶板房 生产用房 钢结构雨棚(原料库房 辅助材料 27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225.00 与站台) 生产用房 辅助材料 28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79.75 检修活动板房 生产用房 辅助材料 29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240.00 质检楼顶活动板房 生产用房 30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18.00 硝铵库 材料仓库 酸解通道上部塑钢瓦 辅助材料 31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100.00 房 生产用房 32 剑峰化工 马场坪剑峰公司厂区 18.00 易制毒及样品存放间 材料仓库 瓮安县平定营镇三合 33 瓮福黄磷 2697.05 穿岩洞办公楼 办公用房 村 瓮安县平定营镇三合 34 瓮福黄磷 1518.87 烘干厂房 生产用房 村 瓮安县平定营镇三合 35 瓮福黄磷 1529.76 配料楼 生产用房 村 大信北斗 瓮安县银盏镇岩根河 36 1134.00 办公楼 办公用房 山 村 37 福建蓝天 龙岩市上杭工业园区 850.00 空压站及冷冻站 生产用房 135 38 福建蓝天 龙岩市上杭工业园区 1587.00 生产控制楼 生产用房 39 福建蓝天 龙岩市上杭工业园区 1195.00 办公楼 办公用房 四川省达州市河市镇 40 达州化工 4113.04 磷酸二氢钾生产区 生产用房 百花村 四川省达州市河市镇 41 达州化工 4619.18 磷酸脲生产区 生产用房 百花村 四川省达州市河市镇 42 达州化工 6048.63 磷酸一铵二铵生产区 生产用房 百花村 四川省达州市河市镇 43 达州化工 2600.68 食品级库房 材料仓库 百花村 四川省达州市河市镇 44 达州化工 1197.69 二氢钾产品新增库房 材料仓库 百花村 四川省达州市河市镇 45 达州化工 79.80 达州物流办公室 办公用房 百花村 达县河市熊家村 4、5 专用铁路调度指挥中 46 达州物流 2579.60 办公用房 社 心 双城瓮福 47 双城市同心乡同心村 1492.14 办公楼 办公用房 农业 双城瓮福 48 双城市同心乡同心村 8975.90 2#平房仓 粮食仓库 农业 双城瓮福 49 双城市同心乡同心村 8315.30 1#平房仓 粮食仓库 农业 双城瓮福 50 双城市同心乡同心村 9966.80 3#平房仓 粮食仓库 农业 双城瓮福 51 双城市同心乡同心村 8315.30 4#平房仓 粮食仓库 农业 双城瓮福 52 双城市同心乡同心村 1867.15 农机库 材料仓库 农业 双城瓮福 53 双城市同心乡同心村 2755.00 5#平房仓 粮食仓库 农业 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 四层办公楼及车库食 54 巴彦农业 3648.00 办公用房 镇松花江乡民胜村 堂 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 55 巴彦农业 2100.90 农机库 材料仓库 镇松花江乡民胜村 136 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 56 巴彦农业 1912.14 物资库 材料仓库 镇松花江乡民胜村 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 57 巴彦农业 41888.16 平房粮仓 粮食仓库 镇松花江乡民胜村 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 辅助生产 58 巴彦农业 370.95 600 锅炉房 镇松花江乡民胜村 用房 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 辅助生产 59 巴彦农业 427.44 1000 锅炉房 镇松花江乡民胜村 用房 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 辅助生产 60 巴彦农业 164.70 锅炉房及水泵房 镇松花江乡民胜村 用房 上述 60 项无证房产虽暂无法办理权属证书,但根据标的公司的说明,上述 无证房产由标的公司及其相关下属子公司占有并稳定使用,不存在与其他第三方 主体的权属纠纷。且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相关下属子 公司并未收到行政监管机关责令拆除上述 60 项无证房产的行政处罚,因此标的 公司及其相关下属子公司预计可继续稳定使用上述房产,上述 60 项房产暂无法 办理权属证书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交易对方于《原法律意见书》出具时就无证房产出具《承诺函》和 《补充承诺函》,承诺:“瓮福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部分自有房产因各方面原因未办 理权属证书,存在产权权属瑕疵。本单位承诺,如瓮福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因 本次重组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前发生的前述问题而被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无 法继续使用相关物业,本单位将按照本单位在本次重组中向上市公司转让的瓮福 集团股权占瓮福集团总股本的比例补偿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实 际损失的对应比例部分”、“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如下 损失:(1)因未按相关规定建设、使用无证房产而受到的行政处罚涉及的经济损 失;(2)因相关无证房产无法继续使用而产生的搬迁费用;(3)因相关无证房产 被责令拆除而产生的直接财产损失及拆除费用;(4)因相关无证房产被责令拆除 或要求搬迁而产生的停工损失;(5)以租赁或新建方式寻求替代生产场所而产生 的租赁费用或建设费用等。”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上述 60 宗无证房产暂无法办理权属证书不会对 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37 138 问题 19:关于存续分立 重组报告书披露,(1)标的资产 2019 年完成存续分立工作;分立过程中将 10 亿余元债权资产、11 家一级子公司、7 家二级子公司剥离至新福投资;(2) 向云福化工(一级子公司)注资 17 亿元,用于整合剥离的二级子公司。 请公司说明:(1)表格列示剥离债权的主要债权人及剥离原因;(2)分立前, 11 家一级子公司、7 家二级子公司的业务定位、是否独立核算,瓮福集团的成本 分摊机制,剥离主体与其他存续主体之间的内部交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结合上 述情况,说明剥离主体收入、成本的准确性;(3)向云福化工增资 17 亿元的具 体原因,详列标的资产向云福化工注资 17 亿元的用途,目前解决进展和资金流 向,是否存在损害分立后瓮福集团利益的情况。 请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表格列示剥离债权的主要债权人及剥离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本次分立债权资产主要系指瓮福集团及其 子公司对外债权及对剥离主体的债权,其中瓮福集团母公司对外债权及对剥离主 体债权通过分立直接剥离至贵州新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新福投资”), 瓮福集团子公司对外债权及对剥离主体债权重组至云福化工,随云福化工分立至 新福投资。相关剥离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过分立直接剥离债权情况 单位:万元 债权人 科目 对方单位 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 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 307.88 贵州瓮福钙盐(曾用名:贵州瓮福小野田化 应收账款 27.44 工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瓮福阿拉伯 - 母公司 其他应收款 金泰农业 49,447.21 其他应收款 遵义播宇钛材有限责任公司 3,681.61 其他应收款 云福化工 3,145.19 其他应收款 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 1,933.54 139 债权人 科目 对方单位 账面价值 其他应收款 瓮福阿拉伯 1,522.33 其他流动资产 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 41,000.00 合计 101,065.20 (二)重组至云福化工剥离债权情况 单位:万元 1、子公司对外债权 债权人 项目 债务人名称 账面价值 农资公司 预付账款 金泰农业 7,000.00 预付账款 广西海湾 11,265.20 应收股利 广西海湾 2,234.59 国贸公司 瓮福肥料(泰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应收账款 46.99 为“瓮福泰国”) 应收账款 瓮福泰国 9,013.82 美陆公司 其他应收款 瓮福泰国 5,299.89 其他应收款 瓮福阿拉伯 1,877.67 合计 36,738.16 2、子公司对剥离主体债权 债权人 项目 债务人名称 账面价值 预付款项 广西富满地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842.49 应收账款 北海新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795.68 国贸公司 应收账款 北海泛北商贸有限公司 541.57 应收账款 上海永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338.62 小计 45,518.37 应收账款 樟树市鼎盛工贸有限公司 1,341.74 应收账款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1,288.49 农资公司 应收账款 贵州铜仁宏福农资有限公司 36.28 预付款项 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 18,300.00 预付款项 台安县新台粮食储备库 615.00 140 预付款项 乾安祥昊粮食经贸有限公司 1,877.89 预付款项 樟树市鼎盛工贸有限公司 480.00 预付款项 辽宁丰禾农业生产资料连锁有限公司 4,098.89 预付款项 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50.42 应收账款 克山县兴隆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4,500.00 应收账款 孙清华 1,024.31 应收账款 辽宁丰禾农业生产资料连锁有限公司 1,415.15 小计 36,128.18 合计 81,646.54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通过分立剥离上述债权的原因为相关债权 属于拟剥离股权资产债权或流动性较差,可收回性较低的债权。因此,瓮福集团 通过分立进行专项处置。 二、分立前,11 家一级子公司、7 家二级子公司的业务定位、是否独立核算, 瓮福集团的成本分摊机制,剥离主体与其他存续主体之间的内部交易情况及定 价公允性,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剥离主体收入、成本的准确性 (一)分立前剥离主体基本情况及业务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瓮福集团分立剥离主体涉及的 11 家一级子公司及 7 家二级子公司剥离前的业务定位情况如下: 分立前业务定位及产 主要经营 序号 级次 公司名称 股权比例 品类别 地 经营磷矿石贸易业 务,从贵州黔南州瓮 贵州省福 1. 一级子公司 双山坪公司 100.00% 安县外购以及开采磷 泉市 矿石,加工成磷精矿 在贵州地区销售 无实际业务,为瓮福 贵州省福 2. 一级子公司 云福化工 100.00% 集团剥离资产整合平 泉市 台 贵州宏福石化 经营成品油贸易及加 贵州省福 3. 一级子公司 51.00% 油站业务。主要从参 有限公司 泉市 股股东中石化采购产 141 分立前业务定位及产 主要经营 序号 级次 公司名称 股权比例 品类别 地 品后销往福泉地区 为参与沙特阿拉伯 新加坡瓮福国 1,250 万吨磷选矿项 境外地区 4. 一级子公司 72.50% 际有限公司 目招投标而成立的公 (新加坡) 司 主要承接沙特阿拉伯 境外地区 5. 一级子公司 瓮福阿拉伯 60.00% 1,250 万吨磷选矿项 (沙特阿 目 拉伯) 贵州利森瓮福 一级参股公 参股企业,分立前已 贵州省福 6. 新型材料有限 20.00% 司 停止经营 泉市 公司 贵州龙源瓮福 一级参股公 参股企业,分立前已 贵州省福 7. 环保科技有限 30.00% 司 停止经营 泉市 公司 贵州省毕 一级参股公 贵州锦麟化工 参股企业,无实际业 8. 4.00% 节市织金 司 有限责任公司 务 县 贵州能矿织金 贵州省毕 一级参股公 参股企业,无实际业 9. 磷化工有限公 10.00% 节市织金 司 务 司 县 重庆万利来化 参股企业,主要从事 一级参股公 重庆市潼 10. 工股份有限公 1.20% 硫酸钾、氯化钙等化 司 南区 司 工产品制造 贵州省黔 贵州瓮福小野 主要生产饲料添加 一级参股公 南布依族 11. 田化工有限公 50.00% 剂、磷酸氢钙等,产 司 苗族自治 司(注 1) 品出口日本 州福泉市 主要定位为粮食收 储,主要承接中储粮 黑龙江省 收购及仓储,供应商 12. 二级子公司 金泰农业 80.00% 齐齐哈尔 主要为当地种植户, 市 收购的粮食种类主要 为玉米、水稻。 经营茶叶加工,包装 贵州省贵 13. 二级子公司 经典云雾 52.00% 茶叶销售,酒类贸易 定县 142 分立前业务定位及产 主要经营 序号 级次 公司名称 股权比例 品类别 地 经营危化品贸易业 广西省南 14. 二级子公司 广西海湾 100.00% 务,分立前贸易业务 宁市 已较少 经营危化品贸易业 广东省湛 15. 二级子公司 广东盛氨 51.00% 务,2016 年起已无实 江市 际业务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广西省南 16. 二级子公司 广西银泉 70.00% 贸易、经营码头服务 宁市 和仓储、房地产开发 主要经营磷酸一铵、 瓮福肥料(泰 二铵、氮肥等产品出 国)有限责任 口贸易,供应商主要 境外地区 17. 二级子公司 公司(以下简 49.00% 为国内化肥生产企 (泰国) 称“瓮福泰 业,主要采取零售方 国”) 式 二级参股公 山东瓮福金谷 参股企业,经营复合 山东省济 18. 45.00% 司 化肥有限公司 肥加工业务 南市 注 1:2020 年更名为贵州瓮福钙盐有限责任公司。 (二)剥离主体与其他存续主体之间的内部交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剥离主体与其他存续主体(指分 立完成时纳入瓮福集团合并报表范围的瓮福集团及其相关下属子公司)2018 年 和 2019 年的内部交易主要包括存续主体向剥离主体销售磷酸二氢钙、磷酸氢钙、 磷酸二铵,向剥离主体采购水稻、磷矿石。其中磷矿石、水稻以及销往泰国的磷 酸二铵,存在交易品种、规格繁多、难以取得国外市场同类可比价格等问题,基 于上述产品市场竞争充分,瓮福集团销售上述产品时与非关联方的平均销售价格 与市场价格已较为贴近,故选取瓮福集团相同产品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作为近似 的市场价格进行比较。 1、2018 及 2019 年存续主体向剥离主体销售基本情况及定价公允性 (1)2018 及 2019 年存续主体向剥离主体销售情况 2018 年及 2019 年,存续主体向剥离主体销售的主要产品为磷酸二氢钙、磷 酸氢钙和磷酸二铵,上述产品交易金额占全部关联销售金额比例超过 95%,具体 143 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元/吨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磷酸二氢钙 90,446.70 22,535.87 2,491.62 109,426.50 25,420.19 2,323.04 磷酸氢钙 71,729.61 10,956.65 1,527.49 92,848.01 14,090.39 1,517.58 磷酸二铵 35,840.79 9,642.03 2,690.24 13,105.89 2,654.99 2,025.80 其他(注) - 2,133.15 - - 1,917.60 - 合计 - 45,267.70 - - 44,083.18 - 注:其他项中因存在包装茶叶、包装白酒等无法统一用“吨”作为计量单位的产品,为避免 与主要产品列示数据产生误导,故其他交易的数量、单价以“-”列示。 (2)存续主体关联销售中主要交易类别及定价公允性 1)销售磷酸氢钙及磷酸二氢钙产品 2018 年及 2019 年,瓮福集团向福海化工销售磷酸氢钙及磷酸二氢钙,再由 福海化工向外部客户销售,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结合本所经办律师对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经办人员的访谈,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磷酸二氢钙 年度 销售均价 市场价格 价差 差异率 2018 年 2,491.62 2,743.91 252.29 9.19% 2019 年 2,323.04 2,766.49 443.45 16.03% 磷酸氢钙 年度 销售均价 市场价格 价差 差异率 2018 年 1,527.49 1,793.80 266.31 14.85% 2019 年 1,517.58 1,665.20 147.62 8.87% 注:上表市场价格取自同花顺 iFinD 数据。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福海化工是云福化工与广东海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合资成立的销售公司,利用海大集 144 团的渠道优势销售瓮福集团生产的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双方在《关于共同设 立贵州福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书》中约定,瓮福集团向福海化工的产品转 移价格主要由磷酸市场价格和加工费构成,福海化工实际承担销售职责,因此销 售环节的成本、风险和收益均由其实际承担,尽管销售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但 定价符合双方股东出于商业合作背景下的约定,具备合理性。 2)销售磷酸二铵 2019 年分立前,瓮福集团对分立剥离主体的磷酸二铵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万元、元/吨 客户 商品名称 销售量 销售收入 单价 备注 2018 年度 瓮福泰国 磷酸二铵 30,327.54 84,391,249.37 2,782.66 出口 广西银泉 磷酸二铵 5,479.25 11,947,672.06 2,180.53 内销 2019 年度 瓮福泰国 磷酸二铵 4,051.09 10,612,029.62 2,619.55 出口 广西银泉 磷酸二铵 9,034.80 15,887,899.07 1,758.52 内销 向瓮福泰国和广西银泉销售磷酸二铵存在价格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内销和出 口定价不同,出口价格高于内销价格。 ① 向瓮福泰国出口销售磷酸二铵 瓮福集团向瓮福泰国销售磷酸二铵(DAP 64%)的业务主要由国贸公司子公 司美陆公司开展。根据美陆公司的销售明细,将其向瓮福泰国销售磷酸二铵的均 价与其可比销售均价4(指 2018 年、2019 年于相同或相近国家向其他客户销售磷 酸二铵的均价)进行比对,详情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会计年度 瓮福泰国均价 东南亚销售均价 价格差异 差异率 4 其中 2019 年因美陆公司在泰国地区的销售(除瓮福泰国外)均为全水溶性磷酸二铵,其价格与 64%磷酸 二铵不具有可比性,故选取临近泰国的越南、印度尼西亚的客户进行对比。 145 2018 年度 2,782.66 2,709.96 -72.70 -2.68% 2019 年度 2,619.55 2,628.32 8.77 0.33% 总体而言,2018 年和 2019 年瓮福集团向瓮福泰国销售的均价与向东南亚地 区其他客户销售均价相比,价格差异分别为-72.70 元/吨和 8.77 元/吨,差异率分 别为-2.68%和 0.33%,总体差异较小,不存在明显不公允的情况。 ② 向广西银泉销售磷酸二铵 瓮福集团通过农资公司向广西银泉销售磷酸二铵,产品主要来自瓮福集团、 达州化工和紫金化工。分立前广西银泉与上述公司定价均属于瓮福集团内部定价, 经比较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产品名称 单价 市场价格(注 1) 价差 差异率 2018 年度 磷酸二铵 2,180.53 其中:磷酸二铵(64%) 2,185.10 2,398.34 213.24 8.89% 磷酸二铵(57%) 2,180.09 2,154.92 -25.17 -1.17% 2019 年度 磷酸二铵 1,758.52 其中:磷酸二铵(64%) 2,010.29 2,299.30 289.01 12.57% 磷酸二铵(57%) 1,707.12 2,098.34 391.22 18.64% 注 1:从同花顺 Ifind 查询河北、山东、江苏等地 64%及 57%磷酸二铵的 2018 和 2019 年每 日销售价格,剔除增值税后进行平均得出所列市场价格 其中,根据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2018 年向广西银泉销售磷酸二铵(57%) 的价格与 2018 年年均市价差异较小,其原因为客户要求农资公司送货到站并承 担运费,故广西银泉与农资公司按照到站价结算。其余交易中则由广西银泉承担 运费,广西银泉和农资公司按照出厂价结算,因此与年均市价存在一定差异。2019 年磷酸二铵的价格呈下降趋势,2019 年农资公司与广西银泉的交易于 12 月进行, 因此其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平均价。 146 2、2018-2019 年存续主体向剥离主体采购基本情况及价格公允性 (1)2018-2019 年存续主体向剥离主体采购的情况 2018 年及 2019 年,存续主体向剥离主体采购的主要产品为水稻、磷矿石, 采购金额占全部关联采购金额比例超过 8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元/吨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水稻 104,950.12 25,317.33 2,412.32 28,262.66 6,795.94 2,404.57 磷矿石 183,846.80 3,701.37 201.33 468,564.17 7,632.22 162.89 其他(注) - 4,780.89 - - 846.08 - 合计 - 33,799.59 - - 15,274.24 - 注:其他项中因存在包装茶叶、包装白酒等无法统一用“吨”作为计量单位的产品,为避免 与主要产品列示数据产生误导,故其他交易的数量、单价以“-”列示。 (2)存续主体关联采购中主要交易类别及定价公允性 1)采购水稻 根据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金泰农业从事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及周围区域的 水稻等粮食收储及贸易业务,其具备一定的向上述区域的农户或供应商收购相关 粮食的成本优势。因此黑龙江瓮福根据客户需要,向金泰农业采购部分水稻,相 应水稻采购价格与黑龙江瓮福向非关联方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对非关联方销 年度 产品 价格 价差 差异率 售价格 2018 年度 水稻 2,412.32 2,385.72 -26.60 -1.12% 2019 年度 水稻 2,404.57 2,471.01 66.44 2.69% 黑龙江瓮福自金泰农业采购水稻后转销售给当地其他粮食贸易商,粮食贸易 总体量大,但交易价格变动主要受交易时供需变化的影响。2018 年至 2019 年, 黑龙江瓮福自金泰农业采购价与对外销售价格并无明显差异。 147 2)采购磷矿石 本次分立前,双山坪公司从事磷矿石贸易业务,其对外采购磷矿石后向瓮福 集团销售,由瓮福集团进行生产加工。2018 年及 2019 年,瓮福集团向双山坪公 司采购磷矿石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价格对比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吨 供应商 名称 质量(P2O5%) 单价 价差 2018 年度 双山坪公司 磷矿石 29.92 201.33 -15.98 福泉市兴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磷矿石 25.90 185.35 2019 年度 双山坪公司 磷矿石 24.03 162.89 27.97 福泉市兴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磷矿石 25.55 190.86 因无法取得可比的市场价格,故将瓮福集团同期向外部单位采购矿石价格与 向双山坪公司采购的价格进行对比,根据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主要价差源于磷 矿石品位不同,瓮福集团向双山坪公司采购磷矿石的价格不存在明显不公允的情 况。 综上并根据本所经办律师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经 办人员的访谈,本所律师认为,剥离主体与其他存续主体之间在 2018-2019 年间 的内部交易定价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明显不公允的情况。 三、向云福化工增资 17 亿元的具体原因,详列标的资产向云福化工注资 17 亿元的用途,目前解决进展和资金流向,是否存在损害分立后瓮福集团利益的 情况。 (一)向云福化工增资 17 亿元的具体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云福化工作为瓮福集团实施分立 前的资产重组平台,将根据分立原则需要分立但又无法直接分立至新福投资的股 权或债权资产,重组至云福化工。由于云福化工原实缴注册资本较低、资金实力 有限,为完成分立前的重组,瓮福集团在分立前向云福化工增资 17 亿元,用于 云福化工向瓮福集团下属子公司支付上述股权和债权转让对价。因此,瓮福集团 148 向云福化工增资具有客观原因。 (二)17 亿元增资款的具体用途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 17 亿元增资款中 15.76 亿 元用于云福化工向相关方购买国贸公司、农资公司、美陆公司剥离的债权、股权 及与主业无关的存货等无法直接通过分立剥离的资产,剩余的资金主要用于云福 化工日常经营管理。 上述 17 亿元增资款具体用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购买国贸公司对广西富满地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37,842.49 购买国贸公司及美陆公司对广西海湾等 6 家公司的债权 37,414.04 其中:北海新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795.68 北海泛北商贸有限公司 541.57 上海永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338.62 广西海湾 13,499.79 瓮福泰国 14,360.70 瓮福阿拉伯 1,877.67 购买国贸公司持有的广东盛氨 51%股权 913.36 购买农资公司对樟树市鼎盛工贸有限公司的债权等 12 笔债权 36,128.17 其中:樟树市鼎盛工贸有限公司 1,341.74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1,288.49 贵州铜仁宏福农资有限公司 36.28 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 18,300.00 台安县新台粮食储备库 615.00 乾安祥昊粮食经贸有限公司 1,877.89 樟树市鼎盛工贸有限公司 480.00 辽宁丰禾农业生产资料连锁有限公司 4,098.89 149 项目 金额 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50.42 克山县兴隆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4,500.00 孙清华 1,024.31 辽宁丰禾农业生产资料连锁有限公司 1,415.15 购买农资公司对金泰农业的债权 7,000.00 购买农资公司持有的金泰农业股权 4,421.55 购买拟剥离的与主业无关的存货资产 33,911.33 补充流动资金等 12,369.06 合计 170,000.00 (三)17 亿元收购股权债权的解决进展和资金流向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付款凭证,瓮福集团向云福化 工增资 17 亿元的资金流向及解决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资金流向 支付金额 交易完成时点 瓮福集团→云 购买国贸公司对广西富满地农资 福化工→国贸 37,842.49 2019 年 11 月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公司 瓮福集团→云 购买国贸公司及美陆公司对广西 福化工→国贸 37,414.04 2019 年 12 月 海湾等 6 家公司的 9 笔债权 公司、美陆公司 瓮福集团→云 购买国贸公司持有的广东盛氨 福化工→国贸 913.36 2019 年 11 月 51%股权 公司 瓮福集团→云 购买农资公司对樟树市鼎盛工贸 福化工→农资 36,128.17 2019 年 11 月 有限公司的债权等 12 笔债权 公司 瓮福集团→云 购买农资公司对金泰农业的债权 福化工→农资 7,000.00 2019 年 12 月 公司 150 项目名称 资金流向 支付金额 交易完成时点 瓮福集团→云 购买农资公司持有的金泰农业股 福化工→农资 4,421.55 2019 年 12 月 权 公司 瓮福集团→云 购买拟剥离的与主业无关的存货 福化工→国贸 33,911.33 2019 年 12 月 资产 公司 瓮福集团→云 补充流动资金等 12,369.06 2019 年 11 月 福化工 合计 170,000.00 (四)不存在损害分立后瓮福集团利益的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瓮福集团 2019 年实施存续分立, 是为了将与主业关联度低、不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资产,以及短期回收难度较大 拟专项处置的债权资产进行剥离,以进一步提升瓮福集团企业核心价值。对云福 化工增资 17 亿元的目的是将其作为整合平台,将无法直接通过分立剥离的资产 进行重组,所涉交易价格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以评估或经审计的账面值作为依据,不存在明显不公允的情况,且相关增资款除 补充流动资金等部分外均回流至瓮福集团。因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17 亿元增资款项涉及事项已经解决完毕,不存在损害分立后瓮福集团利益 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剥离主体与其他存续主体之间在 2018-2019 年间的内 部交易定价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明显不公允的情况;瓮福集团向云福化工增 资 17 亿具有客观原因,17 亿元增资款项涉及事项已经解决完毕,不存在损害分 立后瓮福集团利益的情况。 151 问题 20:其他 请公司进一步说明: 1)标的资产主要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主要业务、 集团定位、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股东情况,共同成立相关公司的背景, 进行相关业务安排的原因;(2)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标准等分析相关处罚事 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标的资产已到期或将到期的相关许可证续期 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4)天福化工 100%股权质押事项(涉及债权金额 8.8 亿 元)是否存在被行权风险及相关影响;(5)相关项目办理节能审批、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的最新进展,仍未办理的原因,后续办理相关审批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6)控股股东兴融 4 号及实际控制人信达证券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及合规性;(7)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 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勾稽关系;(8)支 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费用化支出、代收代付的主要内容及原因。 请律师核查(1)-(6)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7)(8)并发 表明确意见。 152 一、标的资产主要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主要业务、集团定位、报告 期内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股东情况,共同成立相关公司的背景,进行相关业务 安排的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瓮福集团非全资子公司共 23 家,参股公司共 9 家。其中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瓮 福集团合并口径 5%以上的主要非全资子公司包括达州化工、紫金化工、贵州蓝 天、国贸公司、甘肃瓮福、人和米业、瓮福云天化、贵州新材料;瓮福集团持股 10%以上且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瓮福集团合并口径 1%以上的主要参股公司包括 河南瓮福农资、山东瓮福农业、安捷丰茂物流。上述主要非全资子公司、主要参 股公司的相关情况如下: 1、达州化工 (1)基本信息 根据达州化工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达州化工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700682368821D 法定代表人 付勇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2日 注册资本 121,158万元 注册地 四川省达州经济开发区瓮福达州基地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 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 经营范围 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灰和石 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循 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53 瓮福集团 91.24% 黑龙江倍丰 5.00% 新福投资 2.89% 贵州化肥 0.87%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瓮福集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达州化工主营业务为磷酸二铵、 净化磷酸和精细化磷酸盐的生产及销售。达州化工是瓮福集团重要的磷肥、磷化 工生产基地之一。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 字[2023]15943 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9483 号)及《审计报告》(天 职业字[2021]17479 号),达州化工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481,407.23 547,427.11 541,563.58 负债合计 224,444.38 358,967.68 427,991.60 所有者权益 256,962.85 188,459.43 113,571.98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498,605.49 379,635.80 277,958.70 营业利润 115,961.92 88,220.54 43,957.75 利润总额 115,945.63 87,865.14 43,889.33 净利润 97,439.33 75,056.11 38,700.99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达州化工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为瓮福集团及黑龙江倍丰。 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黑龙江倍丰基本情况 如下所示: 154 公司名称 黑龙江倍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47692191242 法定代表人 曹海庆 成立日期 2004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 36,745.10万元 注册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181号 经销(含网上):化肥、复合肥、有机肥及微生物肥、农膜、农药械、 农业机械及配件、建筑材料、有色金属;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畜产 品;农副产品;原粮;纸张销售;自有房屋、库房租赁;连锁经营; 经营范围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管理或国家 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 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磷矿石、磷矿粉销售;复混肥料生产 (限分支机构经营)。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5.57% 黑龙江智惠广弘私募投资基金管 27.21% 理有限公司 股东构成 黑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16.33% 黑龙江倍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 6.84% 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刘斌等25名自然人 4.05% (5)成立背景及业务安排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达州市拥有丰富的天然气和硫磺等资源,为将瓮福 集团的磷矿资源优势、磷加工技术优势与当地的资源优势充分结合,瓮福集团于 2008 年 8 月在达州设立磷肥、磷化工生产基地达州化工。为集合黑龙江倍丰等 方的销售渠道优势,进一步打开下游客户及市场,促进达州化工磷肥产品的生产 与销售,2010 年,达州化工引入黑龙江倍丰等股东。 2、紫金化工 (1)基本信息 根据紫金化工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紫金化工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155 公司名称 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5550885443 法定代表人 徐春 成立日期 2010年5月31日 注册资本 81,334万元 注册地 上杭县蛟洋乡坪埔村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灰和石膏制造;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砌块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 热力生产和供应;农副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有机活性材 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农业 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 物饲料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 经营范围 与修复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 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输电、 供电业务;燃气经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 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瓮福集团 51.02% 股东构成 紫金铜业 38.98% 日本农业连合会 10.00%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瓮福集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紫金化工的主营业务为湿法净化 磷酸、磷复肥、水洗石膏、磷酸盐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紫金化工是瓮福集团重 要的磷肥、磷化工生产基地之一。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 字[2023]17289 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9371 号)及《审计报告》(天 职业字[2021]22195 号),紫金化工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156 资产总计 312,699.49 289,000.95 288,235.29 负债合计 76,785.81 124,495.12 166,479.13 所有者权益 235,913.68 164,505.82 121,756.16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369,346.93 273,717.71 186,680.88 营业利润 137,349.25 71,118.44 33,410.84.43 利润总额 136,793.27 70,851.82 33,410.84 净利润 101,503.40 52,749.74 24,917.89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紫金化工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为瓮福集团、紫金铜业及日本农业连合会, 除瓮福集团外其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紫金铜业基本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823685082167H 法定代表人 陈延进 成立日期 2009-03-10 注册资本 222,140.22万元 注册地 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 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 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石灰 和石膏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 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100% 157 根据《历史事项全部证明书》及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日本农业连合会基本情 况如下所示: 企业名称 日本国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连合会 企业编号 8010005002090 成立日期 1972年3月30日 注册地 東京都千代田区大手町1丁目3番1号 业务描述 农畜产品的销售、农业生产材料和生活相关材料的供应 (5)成立背景及业务安排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与紫金铜业及日本农业连合会联合成立瓮 福资金,主要系利用紫金铜业资源优势及原材料优势,紫金铜业向紫金化工提供 生产所需的硫酸等原材料,同时利用日本农业连合会在日本的市场渠道优势销售 产品。 3、贵州蓝天 (1)基本信息 根据贵州蓝天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贵州蓝天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贵州瓮福蓝天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662960019W 法定代表人 何勇岗 成立日期 2007年06月12日 注册资本 25,051.7136万元 注册地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迎宾路11号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经营范围 体自主选择经营。(含氟化工产品及相关联化工产品的原料供应、生 产、销售、及工程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 务。)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58 瓮福集团 51.00% 浙江蓝天 35.00% 中国信达 14.00%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瓮福集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州蓝天的主营业务为无水氟化 氢、工业级氢氟酸、电子级氢氟酸、工业级氢氟酸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是瓮福 集团在氟化工板块业务的主要承担者。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 字[2023]17577 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 30910 号)及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 30626 号),贵州蓝天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241,328.07 225,463.42 166,067.71 负债合计 76,683.67 75,902.65 56,399.53 所有者权益 164,644.40 149,560.77 109,668.19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21,136.32 108,241.87 72,223.31 营业利润 42,688.15 40,518.05 24,497.47 利润总额 42,626.09 40,324.68 24,071.16 净利润 36,509.63 34,536.54 20,720.91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贵州蓝天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为瓮福集团、浙江蓝天及中国信达,除瓮福 集团外其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59 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浙江蓝天基本情况如 下所示: 公司名称 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58592188 法定代表人 吕正璋 成立日期 2000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 6,021.366万元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5号大街27号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带储存经 营其他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 装(范围详见《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范围详 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检验(详见《特种设备检 经营范围 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 环保材料及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 《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86.6898%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1021% 中绿实业有限公司 3.2385%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2.1590% 股东构成 浙江精华科技有限公司 1.0795% 郑继德 0.5721% 杜国浩 0.5397% 郭心正 0.5397% 经建生 0.5397% 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0.5397% 根据中国信达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查询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信达 2023 年 3 月 28 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披露 的《2022 年年度业绩公告》,中国信达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4945A 160 法定代表人 张卫东 成立日期 1999年4月19日 股本(截至2022年12 38,164,535,147股(内资股:24,596,932,316股;H股:13,567,602,831 月31日) 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 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 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 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 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 经营范围 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 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财政部 58.00% 股东构成(截至202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4.04% 年12月31日)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5.00% DBS Group Holdings 3.95% (5)成立背景及业务安排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贵州蓝天的主营业务为无水氟化氢等氟化工产品的 生产与销售。瓮福集团在无水氟化氢等氟化工产品领域拥有技术优势,同时,蓝 天环保长期从事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并拥有一定的销售渠道优势。另外,中国信达 作为瓮福集团的主要股东之一,长期关注和支持瓮福集团的发展,作为财务投资 人参与对贵州蓝天的投资,主要目的是支持企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并在 企业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资产价值的提高。 4、国贸公司 (1)基本信息 根据国贸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贸公司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161 公司名称 瓮福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07501745289 法定代表人 柳玉松 成立日期 2003年7月28日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注册地 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57号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黄磷、硫磺、磷 酸、硫酸、液氨;销售:煤炭,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高浓度复合肥, 经营范围 普通化工产品,矿产品,建材,橡胶制品,二、三类机电产品,仪器 仪表,五金交电,农产品,钢材,铝型材,装饰材料,有色金属,饲 料及饲料添加剂、氟化氢(无水)、氢氟酸;粮油收购;自营和代理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出口国营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瓮福集团 95.00% 贵州化肥 5.00%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瓮福集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贸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肥(磷 酸一铵、磷酸二铵、重钙、富钙、复合肥、硫铵)、磷矿石、化工产品(磷酸、 工铵)等产品的出口销售,是瓮福集团重要的国际销售公司。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3]27494 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2753)》及《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17078)》,国贸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73,031.30 308,468.37 277,455.09 负债合计 111,849.76 257,502.56 216,679.28 162 所有者权益 61,181.54 50,965.81 60,775.81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744,912.89 723,927.50 311,864.66 营业利润 21,340.50 30,770.55 6,303.41 利润总额 21,045.20 30,782.64 6,146.15 净利润 18,226.15 25,331.26 6,772.44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国贸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为瓮福集团及贵州化肥。 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贵州化肥基本情况如 下所示: 公司名称 贵州化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00501Q 法定代表人 向国锋 成立日期 1994年03月24日 注册资本 730.2万元 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134号 一般项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危险化学 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 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农产品的生 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初级 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 装种子);粮食收购;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品销售;棉、麻 销售;棉花收购;林业产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日用百货销 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 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纯元 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新型催化 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 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 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再生 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 日用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合成材料销售; 163 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轮胎销售;机 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棕制品销售;软件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 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生物 基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 售;金属工具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贵州康乾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00% (5)成立背景及业务安排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国贸公司是瓮福集团的产品销售平台之一,贵州化 肥主营业务为磷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国贸公司可以借助贵州化肥的销售渠道促 进瓮福集团磷肥、磷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5、甘肃瓮福 (1)基本信息 根据甘肃瓮福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甘肃瓮福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000794853215U 法定代表人 王洪鑫 成立日期 2006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 24,565万元 注册地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河雅路34号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 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 造;建筑砌块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 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 164 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 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瓮福集团 70.00% 中化化肥 30.00%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瓮福集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甘肃瓮福的主营业务为磷复肥、 磷石膏及制品、磷酸盐等产品的生产,是瓮福集团重要的磷肥、磷化工生产基地 之一。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 职业字[2023]17683 号)》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7212 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23728 号)》,甘肃瓮福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12,661.55 136,907.91 146,116.70 负债合计 55,256.98 87,864.06 98,763.85 所有者权益 57,404.57 49,043.85 47,352.85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95,835.63 173,259.34 121,000.07 营业利润 9,918.34 6,770.84 3,871.38 利润总额 9,887.56 7,016.91 3,820.73 净利润 8,360.73 5,849.94 3,258.42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65 (4)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甘肃瓮福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为瓮福集团及中化化肥。 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化化肥基本情况如 下所示: 公司名称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56864L 法定代表人 马跃 成立日期 1993年4月5日 注册资本 1,130,000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17号楼18层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互联 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 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用薄膜销售;农 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 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 经营范围 械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谷物种植 【分支机构经营】;薯类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油料种植【分支机 构经营】;豆类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棉花种植【分支机构经营】; 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分支机构经营】;糖料作物种植【分支 机构经营】;烟草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蔬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 花卉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水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坚果种植 【分支机构经营】;中草药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谷物销售;豆及 薯类销售;棉、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中国肥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166 (5)成立背景及业务安排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甘肃瓮福由瓮福集团、中化化肥及新金化集团合资 成立。中化化肥是我国知名化肥生产和销售企业,新金化集团在甘肃省金昌市当 地具有硫酸等原材料优势。甘肃瓮福结合利用了瓮福集团的磷精矿原材料优势、 瓮福集团和中化化肥的销售渠道及新金化集团原材料优势。之后新金化集团持有 的甘肃瓮福 30%股权由瓮福集团通过拍卖获得。 6、人和米业 (1)基本信息 根据人和米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人和米业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黑龙江瓮福人和米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400726899270Q 法定代表人 徐晓清 成立日期 2002 年 4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注册地 鹤岗市兴安区 5 委 4 组滨河南小区棚改办综合楼 208 室 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 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销售(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粮油仓储服务;装卸搬运;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化 经营范围 肥销售;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饲料原料销售; 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黑龙江瓮福 60% 鹤岗市福晟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40% 167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瓮福集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人和米业的主营业务为农产品仓 储、加工及贸易业务,是瓮福集团化肥产业延伸开展农产品贸易业务的重要业务 环节。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 职业字[2023]21678 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3316 号)》及《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1]19203 号)》,人和米业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75,904.03 50,937.00 69,610.98 负债合计 49,947.36 26,484.47 47,307.76 所有者权益 25,956.67 24,452.53 22,303.22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01,887.55 74,652.81 108,939.88 营业利润 3,449.32 3,196.13 1,930.69 利润总额 3,503.84 3,191.92 1,931.97 净利润 2,815.13 2,388.31 1,782.70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人和米业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为黑龙江瓮福及鹤岗市福晟农业服务有限公 司。 根据黑龙江瓮福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查询,黑龙江瓮福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黑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3010972136 法定代表人 邓伟 168 成立日期 2015年9月2日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注册地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733号哈尔滨国际金融大厦17层6号办公 谷物、大豆仓储;以自有资金对农、林、牧、渔业进行投资;农业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有机化肥、化肥、 塑料制品、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机、洁净煤新技术产品、饲料及 经营范围 添加剂、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木材、木 制品、水果、蔬菜;国内贸易(不含专项审批);货物装卸、搬运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道路货运 经营。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瓮福集团 100.00% 根据鹤岗市福晟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 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鹤岗市福晟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所示: 公司名称 鹤岗市福晟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400MA19APA706 法定代表人 王福才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 5 委 4 组滨河南小区棚改办综合楼 207 室 农村土地整理服务,种植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 经营范围 食品批发,谷物、豆类收购粮食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王福才 35% 股东构成 王轩 12% 王珂 53% (5)成立背景及业务安排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公司利用鹤岗市福晟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在 当地的市场优势以及销售渠道,发展化肥产业,并延伸至农产品贸易业务。 169 7、瓮福云天化 (1)基本信息 根据瓮福云天化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云天化基本信息如下所 示: 公司名称 云南瓮福云天化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12MA6KKDGY07 法定代表人 张红映 成立日期 2017年5月5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 注册地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化工产品的研发;氟化氢、氢氟酸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的生产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 经营范围 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贵州蓝天 55.00% 云天化 45.00%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瓮福集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瓮福云天化的主营业务为氟化氢、 氢氟酸的生产及销售生产。瓮福云天化是瓮福集团控股子公司贵州蓝天重要的氟 化工生产基地之一。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 字[2023]7947 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13287 号)及《审计报告》(天 职业字[2021]18441 号),瓮福云天化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170 资产总计 38,417.08 38,927.89 30,533.15 负债合计 5,785.24 5,848.10 5,025.70 所有者权益 32,531.83 33,079.78 25,507.45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24,758.95 29,274.85 19,847.82 营业利润 13,608.06 13,930.94 8,781.85 利润总额 13,603.30 13,932.07 8,638.85 净利润 11,601.58 11,805.07 7,288.84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瓮福云天化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为贵州蓝天及云天化。贵州蓝天基本情况 见本问题“一、标的资产主要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主要业务、集团定位、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股东情况、共同成立相关公司的背景,进行相关业 务安排的原因”之“(一)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之“3、贵州蓝天”。 根据《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云天化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2919937260 法定代表人 段文瀚 成立日期 1997年7月2日 注册资本 183,589.3241万元 注册地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417号 化肥、化工原料、新材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建筑材料、矿物饲料、 新能源的研发及产品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磷矿石系列产品、 金属及金属矿、煤炭、焦炭、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腐蚀品、压缩气 体和液化气体、毒害品、氧化剂和过氧化物等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 经营范围 品、塑料编织袋、五金交电、仪表设备及配件、贵金属、农产品的销 售;化工原料、设备、电子产品、化肥、硫磺、农产品的进出口;北 海市港区内从事磷酸矿物货物的装卸、仓储作业(限分公司经营); 化工工程设计;货运代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 措施) 171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1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91% 伍文彬 1.63%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0.82% 红保险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0.58% 资基金 股东构成(截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 前 十 名 王佐宇 0.31% 股东)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高毅利伟精选唯实基 0.29% 金 国寿安保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国寿安保 0.25% 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 0.23% (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19% (5)成立背景及业务安排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为拓展无水氟化氢生产业务,利用瓮福集 团拥有的氟硅酸制取无水氟化氢技术及云天化磷酸生产过程中副产的氟硅酸资 源,合资成立瓮福云天化。 8、贵州新材料 (1)基本信息 根据贵州新材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贵州新材料基本信息如下所 示: 公司名称 贵州瓮福开磷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21MA6HKAJF3E 172 法定代表人 汤仁恒 成立日期 2019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大水村大水工业园区综合楼二楼 含氟化工产品(无水氟化氢、氟硅酸)的原料供应、生产、销售及工 经营范围 程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贵州蓝天 51% 开磷股份 49%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瓮福集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州新材料的主营业务为无水氟 化氢的生产及销售。贵州新材料是瓮福集团控股子公司贵州蓝天重要的无水氟化 氢生产基地之一。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3]16640)》、《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7604)》及《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1]21442)》,贵州新材料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48,855.23 63,645.90 40,270.09 负债合计 12,764.76 33,280.20 27,542.84 所有者权益 36,090.48 30,365.70 12,727.25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31,829.58 29,615.10 9,899.23 营业利润 16,160.57 15,303.97 2,977.43 利润总额 16,152.83 15,366.85 2,796.79 净利润 13,724.78 12,953.69 2,377.15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73 (4)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贵州新材料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为贵州蓝天及开磷集团。贵州蓝天基本情 况见本问题“一、标的资产主要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主要业务、集团定位、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股东情况、共同成立相关公司的背景,进行相关业 务安排的原因”之“(一)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之“3、贵州蓝天”。 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开磷集团基本情况如 下所示: 公司名称 贵州开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30209P 法定代表人 陈惠云 成立日期 1995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 212368.1584万元 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金其路23号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磷矿石产品:磷矿石、磷矿砂、磷矿粉的生产销 售。化肥产品: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重过磷酸钙、硝基复合肥、硝 硫基复合肥、氯基复合肥、硝氯基复合肥、多元复合肥、复混肥、普 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硝酸磷肥、肥料级磷酸氢钙、生物有机肥料、 有机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农用生物菌剂、掺混肥料、有机-无机 复混肥料、水溶性肥料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液氨、工业季戊四醇、 双季戊四醇、三季戊四醇、甲酸钠、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饲料级 磷酸氢钙、饲料级磷酸一二钙、甲醇、甲醇及醇烃燃料、甲烷及甲烷 液化气、甲醛、乙醛、硝酸、硝酸铵、二氧化碳、碳一化学品、氢氟 经营范围 酸、磷煤精细化工、氟硅酸、氟硅酸钠、无水偏硅酸钠、工业级磷酸、 食品级磷酸、食品级磷酸盐、阻燃剂用磷酸二氢铵、工业级磷酸一铵、 工业级磷酸二铵、氯化钾、硫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硫酸、硫铵、 磷酸、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黄磷、白碳黑、碘及碘化物的生产 销售;施工建筑材料:矿渣砖、磷石膏建材产品、高强耐水石膏砖、 磷石膏粉、轻质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硫磺、双氧水、建材、盐酸、 氨水、乙醇、硫化钠、甲基异丁基甲酮、无水氟化氢、灰渣、煤渣、 矿渣、五金、电器、仪器仪表、金属及金属矿、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备防腐工程、塑料制品制造、设备维修;仓储; 住宿和餐饮;道路运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房屋及 商铺租赁服务。山泉水和矿泉水的生产销售。民爆产品的自产自用; 按国家规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74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磷化集团 33.8183%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6.0173% 贵阳贵银华创投资管理中心企业 12.7924% (有限合伙)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10.5823%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 10.5282% 资料有限公司 开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 4.2938% 司 股东构成 中化化肥 2.7958%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3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8648% 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投资运营有 1.5626% 限公司 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 1.4211%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9820% 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0.8382% 司 中国信达 0.4899% (5)成立背景及业务安排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贵州新材料为充分利用瓮福集团在氟硅酸制备无水 氟化氢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开磷集团的氟硅酸资源,由贵州蓝天和开磷集团共同出 资组建。 9、河南瓮福农资 (1)基本信息 根据河南瓮福农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河南瓮福农资基本信息如 下所示: 公司名称 河南瓮福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1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MA3X6F2258 法定代表人 刘云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8 日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注册地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 62 号 11 层 1108 号 批发零售:复合肥、掺混肥、水溶肥、钾肥、尿素、化肥、不再分 经营范围 装的种子,农用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河南昊邦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51.00% 农资公司 49.00%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瓮福集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河南瓮福农资主营业务为瓮福集 团产品在河南市场的销售,是瓮福集团在河南市场的重要销售平台。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3]19894 号)》、贵州六盘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凉都信会 师报字[2022]第 02004 号)》及《审计报告(凉都信会师报字[2021]第 02005 号)》, 河南瓮福农资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5,346.17 5,635.99 6,599.95 负债合计 3,993.94 3,750.69 4,841.22 所有者权益 1,352.22 1,885.30 1,758.73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56,718.08 42,412.24 38,017.84 营业利润 -523.75 427.06 486.85 利润总额 -529.10 437.23 460.65 176 净利润 -529.78 326.57 331.93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河南瓮福农资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为河南昊邦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农资公 司。 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河南昊邦肥业科技有 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河南昊邦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825798248178A 法定代表人 花江虎 成立日期 2007年02月12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注册地 温县谷黄路中段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 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矿 经营范围 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 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刘云 66% 薛长岭 34% 根据农资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农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瓮福集团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0259075096XE 法定代表人 邓伟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13日 177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注册地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工业园区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化肥、复合肥填充料、磷矿石、磷矿砂、精矿粉、 磷化工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灰渣、矿渣、铜、皮 棉、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金属矿产品及制品、非金属矿 经营范围 产品及制品、果品、蔬菜、辣椒、黄磷、硫酸、磷酸、合成氨、氢氟 酸、二甲醚、烧碱、纯碱(无储存设施)、无水氟化氢、乙醇、甲醇、 1,4丁二醇、番茄酱、饲料、饲料添加剂、硫磺、有色金属、三聚磷 酸钠(五钠)、橡胶化工产品经销;粮食购销(含食用油批发),煤 炭批发经营,酒类、预包装食品销售;硼砂、硼酸购销;自营和代理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瓮福集团 100.00% (5)成立背景及业务安排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农资公司和河南昊邦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成立河 南瓮福农资,主要是系为整合瓮福集团品牌优势和属地化生产工厂物流优势,国 企管理与民企灵活经营相结合,积极探索直销模式,服务终端,进一步加强市场 粘性,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10、山东瓮福农业 (1)基本信息 根据山东瓮福农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山东瓮福农业基本信息如 下所示: 公司名称 山东瓮福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2MA3CN5QQ0T 法定代表人 周文彪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宝岛路 18 号 178 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机具、非专控农副产品、饲料、酒、 经营范围 茶叶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农资公司 40.00% 股东构成 德州瑞兴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30.00% 安徽成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0.00% 山东金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瓮福集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山东瓮福农业主营业务为瓮福集 团旗下宏福、瓮福等系列品牌及产品在山东、河北两省农用渠道销售,是瓮福集 团在山东、河北省重要销售平台。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山东瓮福农业 2022 年财务报表、贵州六盘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凉都信会师报字 [2021]第 02004 号)》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9654 号)》,山东瓮福农业最 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3,809.47 7,195.49 4,791.65 负债合计 11,562.96 5,000.07 3,305.89 所有者权益 2,246.51 2,195.43 1,485.76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84,229.00 50,910.44 34,030.49 营业利润 54.43 965.41 149.09 利润总额 58.40 955.85 151.18 净利润 32.91 709.66 105.56 注:2022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79 (4)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山东瓮福农业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为农资公司、德州瑞兴农业生产资料有 限公司、安徽成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及山东金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资公司基 本情况见本问题“一、标的资产主要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主要业务、集团 定位、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股东情况、共同成立相关公司的背景,进行 相关业务安排的原因”之“(一)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之“9、河南瓮福 农资”之“(4)主要股东情况”。 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德州瑞兴农业生产资 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德州瑞兴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00767756655P 法定代表人 纪立平 成立日期 2004年10月8日 注册资本 600万 注册地 山东德州德城区东风中路597号 化肥销售、房屋出租;以下限分公司经营:整车货物的发到及卸车 经营范围 后的储存业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纪立平 55.43% 昝静 5.05% 股东构成 王桂新 4.5% 刘金秋 3.95% 丛金海 3.3% 许有亮等33名自然人 27.77% 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安徽成达财务咨询有 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安徽成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5MA2N1C050M 180 法定代表人 方应柳 成立日期 2016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 500万 注册地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城西大街外贸大厦13号门面 企业管理,税务筹划,常年财税顾问,财务与税务外包服务,财务 经营范围 税务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刁瑞玲 95.00% 方应柳 5.00% 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山东金谷农业发展有 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山东金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2738164968X 法定代表人 张新民 成立日期 2002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 3,000万 注册地 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12-1号 农业科技项目引进服务;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棉花(不含 收购加工)、农膜、农机、花卉、饲料、针纺织品、电子产品、建 经营范围 材的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张新民 48.84% 股东构成 于国合 25.5% 杨敬柞 22.33% 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33% (5)成立背景及业务安排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在磷酸二铵原料化的背景下,瓮福集团磷酸二铵品 牌附加值越来越低,市场竞争逐渐演变为价格竞争,原有客户基本为地级或省级 代理,渠道单一,中间环节多,产品竞争力弱,且主销产品为普通二铵。山东瓮 181 福农业利用德州瑞兴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安徽成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及山东 金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当地资源优势,协助瓮福集团公司完成 “瓮福”品牌在山 东省的销售布局,推广瓮福 DAP、MAP,水溶肥、水溶肥原料、NPK 等产品, 拓宽产品销售范围和渠道,增加产品竞争力。 11、安捷丰茂物流 (1)基本信息 根据安捷丰茂物流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捷丰茂物流基本信息如 下所示: 公司名称 贵州安捷丰茂物流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00MA6DJ66N66 法定代表人 谢明浩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迎宾路总公司办 注册地 公楼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 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 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水路的普通货物运 输;危险货物运输(3类、8类、2类3项、4类1项、4类2项、6类1项) 剧毒化学品除外;物流服务;货物代理(陆路、铁路、海上国际国 内货运代理);整箱、拼箱海运;内陆水运及船务租赁(整船及部 经营范围 分船务舱租)服务;包括订舱、拖车、报关、报检、提单签发;仓 储业务、装卸业务、临时用工、劳务输出、包装、流通加工、配送、 信息处理;国内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动产和不动产租赁;物业 管理;工业废渣的销售(磷石膏、脱硫石膏、硫铁矿渣、煤渣、磷 渣),国内国际港口船舶代理业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再生资源的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 资源销售;固体废物的加工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贵州丰茂东投物流有限公司 60.00% 安捷物流 40.00% 182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瓮福集团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安捷丰茂物流的主要业务为硫酸、 磷石膏贸易,新能源原料贸易,产品运输、危化品运输等,是瓮福集团的主要危 化品运输商和主要的磷石膏销售商。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贵州柏霖泰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黔柏霖审字 [2023]第 011 号)、贵州智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黔智合会审字[2022] 第 96 号)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天职业字[2021]30863 号),安捷丰茂物流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9,871.71 16,967.24 11,964.09 负债合计 13,103.79 10,817.68 8,807.55 所有者权益 6,767.92 6,149.56 3,156.53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62,408.43 53,615.31 33,230.93 营业利润 853.06 773.33 709.21 利润总额 849.49 773.33 709.78 净利润 618.36 575.3 531.26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安捷丰茂物流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为贵州丰茂东投物流有限公司及安捷物 流。 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贵州丰茂东投物流有 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贵州丰茂东投物流有限公司 18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98MA6HEARK22 法定代表人 谢明浩 成立日期 2018年12月05日 注册资本 1978.24万元人民币 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标准厂房辅助 注册地 厂房辅助用房B612室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经营范围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 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谢明浩 53.7506% 贵州聚曜创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18.4113% (有限合伙) 贵州省创新赋能大数据投资基金 8.333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阳高新丰茂矿业有限公司 7.7766% 股东构成 贵州丰厚智源创业投资中心(有 3.9667% 限合伙) 贵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3.9667% 伙)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引 3.2006% 导基金有限公司 吴智勇 0.5945% 根据安捷物流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安捷物流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贵州安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023470179878 法定代表人 蒋剑 成立日期 2015年7月2日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注册地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瓮福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184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道路运输、铁路运输、联式运输(公铁水);物 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许可经营)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瓮福集团 70.00% 天福化工 30.00% (5)成立背景及业务安排原因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安捷物流与贵州丰茂东投物流有限公司成立安捷丰 茂物流,主要是利用瓮福集团强大的物流体量和贵州丰茂东投物流有限公司多年 的危化品贸易和运输优势及渠道,为瓮福集团销售磷石膏,达到降低物流成本和 平衡硫酸贸易成本的目的。 综上,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与其他外部股东合作设立相关主体 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标准等分析相关处罚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 受到 30 项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处 罚决定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上述 30 项行政处罚事项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185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1、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说明“该等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没收已经 2、第一项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黔 南 召回的 4.275 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布 依 吨 法》第四十九条,农资公司被处“1、没收已经召回的 族 苗 农 2020 “HF”/“WF” 4.275 吨“HF”/“WF”牌复合肥料;2、没收违法所得 族 自 1、销售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要求的工 资 黔南市监质罚 年 12 牌复合肥料; 2,716.20 元”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 1. 治 州 业产品(化肥);2、委托生产并销售 公 告[2020]23 号5 月 9 2、没收违法 标准。 市 场 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的化肥 司 日 所 得 第二项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 监 督 2,716.20 元; 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已失效)第四十 管 理 3、罚款 2 万 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 局 元 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已失效)第五十 条,农资公司被处罚款 2 万元,并非顶格处罚。 综上,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国 家 2015 年-2017 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处 少 缴 税 款 1、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出具《证明》,说明“该 税 务 (一)印花税少申报缴纳 178,573.30 和 少 代 扣 代 等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甘 总 局 2019 元。 二)教育费附加少申报缴纳 53.79 缴 的 税 款 金市税稽罚 2、甘肃瓮福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肃 金 昌 年 6 元。(三)房产税 2015 年少申报缴纳 437,743.18 2. 〔2019〕33538 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九条,根据 瓮 市 税 月 30 76,289.90 元。(四)车船税少申报缴 元 百 分 之 五 号 上述法规,农资公司被处少缴税款和少代扣代缴税款的 福 务 局 日 纳 18,720.00 元。(五)城市维护建设 十 的 罚 款 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属于最低处罚标准,因此上述处罚事 稽 查 税少申报缴纳 89.65 元。(六)个人所 218,871.60 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局 得税 2015 年少代扣代缴 223,307.81 元 5 根据标的公司的说明,处罚决定书遗失。 186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元,2016 年多代扣代缴 218,424.81 元, 2017 年多代扣代缴 1,375.22 元,合计 少代扣代缴 3,507.78 元。(七)企业所 得税 2015 年少申报缴纳 160,508.76 元。以上合计税费款共 437,743.18 元。 1、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说明“上述违 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永 昌 甘 2021 2、甘肃瓮福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县 市 肃 永市监罚字 年 4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 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3. 场 监 罚款 6,600 元 瓮 [2021]21 号 月 27 身、财产安全标准的大量元素水溶肥 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甘肃瓮福被处“货值金额二倍 督 管 福 日 的罚款 6600 元”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应的 理局 处罚标准。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1、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说明“该等行政处 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道 罚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 2、达州化工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 全生产法(2014 修正)》(已失效)第二十五条、《道 达 达 州 2019 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存在未严 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危险化学品 州 市 应 (达市)应急 年 12 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 4. 罚款 66 万元 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 化 急 管 罚[2019]79 号 月 2 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在不具有污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已失效)第 工 理局 日 染物处理能力的场所进行清洗作业, 一百零九条,达州化工被处罚款 66 万元,属于较低一 灌装区没有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 档处罚标准,达州化工前述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特别 置等违规行为,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 故,致 3 人死亡 违规行为。 5. 达 四 川 (川)应急罚 2020 1.净化磷酸装置萃取厂房、后处理厂 合并处罚款 1、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说明》, 187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州 省 应 [2020]2004 号 年 8 房等属于爆炸危险区域,区域内电器、 18 万元 说明“所列的处罚未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化 急 管 月 17 仪表接线未按照规范安装防爆保护套 2、第一项处罚事项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 工 理厅 日 管;液氮储罐区仪表机柜间仪表信号 三十二条第二款,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 电缆穿孔未封堵。2、脱盐水车间违规 九条,达州化工因该项处罚事项被处“1 万元罚款”属于 存放 31.4 吨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袋装 最低处罚标准; 片碱。3、液氨罐区、磷酸二铵主控室 第二项处罚事项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气防设施缺失管控,全部滤毒罐未称 二十四条第二款,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重管理、液氨罐区一个滤毒罐底部旋 八十条第四项,达州化工因该项处罚事项被处“5.5 万元 塞打开滤毒罐已失效。4、磷酸二铵车 的罚款”属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金额; 间低压配电室无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第三项处罚事项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防护用品。5、五金库房 5 吨行车吊钩 法》第三十八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防脱钩装置失效。6、液氨罐区视频监 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达州化工因该项处罚事项被处 控南面未覆盖,未实现视频监控全覆 “1.5 万元罚款”属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金额; 盖。7、脱砷反应槽尾气排放管连接法 第四项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兰螺栓未上满;磷酸充装车间地下槽 (2014 修正)》(已失效)第四十二条,根据《中华 回收泵机封未设置防喷溅设施。8、公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已失效)第 司常压储罐 2011 年投运,未提供定期 九十六条第四项,达州化工因该处罚事项被处“0.5 万元 检测报告。9、未如实记录其 2019 年 罚款”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标准; 新进入职员工游松、谢云辉的安全生 第五项处罚事项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 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考试试卷未 六条第二款,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七条, 阅卷,但进行了评分。10、2019 年 3 达州化工因该处罚事项被处“3 万元罚款”属于处罚标准 月 3 日公司发生了一起生产安全事 中的较低处罚金额; 故,造成人员死亡,其主要负责人黄 第六项处罚事项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 光柱,以及邓信立、孙应伦、宋鸿仁、 第二款,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达 何启利、王洋、徐华、陈刚、冉颖等 州化工因该处罚事项被处“1 万元罚款”属于处罚标准中 188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8 名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重新参加 的较低处罚金额; 安全培训。 第七项处罚事项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 第二款,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达 州化工因该处罚事项被处“1 万元罚款”属于处罚标准中 的较低处罚金额; 第八项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修正)》(已失效)第三十四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已失效)第 九十六条第五项,达州化工因该处罚事项被处“0.5 万元 罚款”属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金额; 第九项处罚事项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二十二条,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 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达州化工因该项处罚事项被处“1.5 万元罚款”属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金额; 第十项处罚事项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 二条,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 项,达州化工因该项处罚事项被处“2.5 万元罚款”,并 非顶格处罚。 综上,达州化工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达 州 1、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证明》,说明“该违法行 达 2019 市 公 达市公(消) 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反了《中 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等级”。 州 年 4 6. 安 消 行 罚 决 字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 罚款 5,000 元 2、达州化工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化 月 9 防 支 [2019]0007 号 规定 防法(2008 修订)》(已失效)第二十八条,根据《中华 工 日 队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修订)》(已失效)第六十条, 189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达州化工被处“罚款 5000 元”属于处罚标准中的最低处 罚金额,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说明“该等行政处 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第一项处罚事项违反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 安全规范》(GB30871-2014),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达州化工因该处 罚事项被处“罚款 1.5 万元”属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 金额; 1.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两会期间二 第二项处罚事项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级动火作业未进行提(升)级管理,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 二级动火作业票安全管理部门未留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达州化工 达 达 州 2021 (达市)应急 存;2.硫磺堆场未经正规设计,实际 因该处罚事项被处“罚款 1.5 万元”属于处罚标准中的较 州 市 应 年 7 7. 罚 [2021]16-1 现场有固体硫磺堆存;3.液氨罐区重 罚款 5.9 万元 低处罚金额; 化 急 管 月 5 号 大危险源视频未实现全覆盖,部分摄 第三项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 理局 日 像头为非防爆摄像头;4.防爆区域存 (2014 修正)》(已失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根据 在非防爆设施。液氨罐区及装卸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已失 置的控制室未进行抗爆改造。 效)第九十六条第二项,达州化工因该处罚事项被处“罚 款 2 万元”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标 准; 第四项处罚事项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 二条第二款,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 的规定,达州化工因该处罚事项被处“罚款 0.9 万元”属 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金额。 综上,达州化工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190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为。 1、责令将非 法 占 用 的 19,731.15 平 方米土地使 用权归还集 体; 达 州 2、没收该单 达 市 自 2021 达市自然资规 位在非法占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说明“该等行 州 然 资 年 8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马坪村 6 组集体土 8. 案 处 [2021]50 用 的 政处罚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行 化 源 和 月 12 地修建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用地 号 19,731.15 平 政处罚”。 工 规 划 日 方米土地上 局 新建的建筑 物及其他设 施; 3、处罚款 591,934.50 元 1、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 达 州 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明》,说明“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该等 达 市 住 2021 达市住建行罚 于 2020 年 12 月在高新区瓮福达州基 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州 房 和 年 8 9. 高 字 [2021]20 地内擅自动工建设“20kt/a 聚磷酸铵中 罚款 5 万元 2、达州化工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化 城 乡 月 19 号 试装置”项目,现生产厂房、产品库房 筑法》第七条、《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2002 修正)》 工 建 设 日 均已完工 (已失效)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局 第六十四条、《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2002 修正)》 191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已失效)第五十五条,达州化工被处合同暂定金额 1%的罚款即“5 万元”,属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比 例,因此达州化工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第二款以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黔 南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布 依 瓮 2019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存 苗 族 黔南生环罚字 福 年 9 在: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说明 10. 自 治 〔瓮〕〔2019〕 罚款 80 万元 黄 月 12 1、不正常运行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州 生 20 号 磷 日 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2、超标排放大 态 环 气污染物;3、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防 境局 治设施、管理不善、湿排磷渣水未收 集直排;4、磷渣露天堆放、未采取相 应防护措施的违法行为。 1、上杭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说明“上述行政处 罚所涉事件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紫金化工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紫 上 杭 2020 全生产法(2014 修正)》(已失效)第三十八条第一 金 县 应 (杭)应急罚 年 12 在检查作业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 11. 罚款 35 万元 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 化 急 管 [2020]33-3 号 月 31 故,造成一人死亡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已失效)第一百 工 理局 日 零九条第一项,紫金化工被处“罚款 35 万元”,属于最 低一档处罚标准,紫金化工前述安全事故不属于较大、 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 192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说明“上述行政处 罚事项不属于重大的违法行为”。 2、紫金化工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2014 修正)》(已失效)第四十一条、第 紫 龙 岩 2020 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现场吊装作业、未 三十三条第二款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 金 市 应 (龙)应急罚 年 4 12.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 罚款 4.8 万元 行规定》第十五条,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化 急 管 [2020]4 号 月 24 检测 办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工 理局 日 修正)》(已失效)第九十六条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 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紫金化工被处“罚 款 4.8 万元”并非顶格处罚,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020 年 10 月未经设计、改造监检 告知,安排本公司维修人员擅自对故 1、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说明“上述违 障管道进行改造,直接用 316L 不锈 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钢管道更换原钢骨架复合 PE 管,导 1、责令由取 2、第一项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上 杭 致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不合格,该行为 得许可的单 紫 2021 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 县 市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位恢复上述 金 杭市监蛟处 年 7 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根据《中 13. 场 监 全法》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 检验不合格 化 [2021]10 号 月 13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八十四 督 管 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 的压力管道; 工 日 条第一款第一项、《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 理局 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 2 、 罚 款 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紫金化工被处“罚款 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380,000 元。 38 万元”并非顶格处罚,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 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违法违规行为。 (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 员;(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 193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施和工作场所;(三)有健全的质量保 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的规 定,构成“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的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改造活 动”行为。 2、2020 年 12 月 31 日福建省锅炉压 力容器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对当事人 涉案管道做定期检验,2021 年 1 月 20 日作出检验结论,检验结论为“安全状 况等级评定为 4 级,不符合要求”, 直至案发时止,未停止使用上述涉案 管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 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 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的规定,构成“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压 力管道”行为。 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中华人 1、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说明“该等 广 平 擅自于 2019 年 3 月占用东张孟镇张洞 民共和国土 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 河 县 自 2019 四村和留女固村土地 23,218 平方米 地管理法》第 行政处罚”。 广自然资规 北 然 资 年 4 (其中耕地 23,218 平方米)进行建设 七十六条、 2、河北正昌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14. [2019]DR018 正 源 和 月 19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河北省土 地管理法(2004 修正)》(已失效)第四十三条,根据《中 号 昌 规 划 日 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 地管理条例》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修正)》(已失效)第七 局 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 第六十六条 十六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014 修正)》(已 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等的规定 和《中华人民 失效)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河北正昌被处“1、责 194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共和国行政 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 处罚法》第四 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每平方米 20 元罚款,共 十四条、第四 计 464,360 元”并非顶格处罚,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 十五条、第四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条的规 定,决定处罚 如下:1、责 令退还非法 占用土地;2、 没收在非法 占用的土地 上新建的建 筑物和其他 设施;3、处 每平方米 20 元罚款,共计 464,360 元。 国 家 1、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出具《情况说明》,说 贵 税 务 明“违法程度较轻”。 州 总 局 2021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2、贵州磷化氟硅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磷 息 烽 息税一分简罚 年 4 15. 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 罚款 1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根据该条,贵州磷化 化 县 税 [2021]293 号 月 12 期进行申报 氟硅被处“罚款 100 元”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 氟 务 局 日 应的处罚标准,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硅 第 一 行为。 税 务 195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分局 福 上 杭 2019 建 县 应 (杭)应急罚 年 7 1、生产装置部分联锁未投用;2、成 上杭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说明“以上行政处罚 16. 罚款 10 万元 蓝 急 管 [2019]32 号 月 23 品槽倒槽操作违规 事项非重大违法行为”。 天 理局 日 1、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说明“上述行政处 福 龙 岩 2019 罚事项不属于重大的违法行为”。 建 市 应 (龙)应急罚 年 8 应急救援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空气 2、福建蓝天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7. 罚款 1.9 万元 蓝 急 管 [2019]18 号 月 27 呼吸器损坏 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根据该条款,福建 天 理局 日 蓝天被处“罚款 1.9 万元”属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金 额,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责令福建 蓝天改正,完 善“AHF 配套 年产 5 万吨 上 杭 硅酸盐(钠、 1、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说明“目前 福 县 住 2021 铝)联产 5 该罚款已缴清,且未对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情 建 房 和 杭住建罚字 年 5 千吨氟化钠 2、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18. 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存在违法施工行 蓝 城 乡 [2021]4 号 月 8 项目”一期相 十五条,福建蓝天被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的罚款” 为 天 建 设 日 关手续;2、 属于处罚标准中的最低处罚金额,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 局 对福建蓝天 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处工程合同 价款百分之 一的罚款,即 人 民 币 196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13.0566 万元 昆 明 云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 1、责令办理 市 西 2020 南 西城管罚字 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 规划许可及 山 区 年 5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出具《证明》,说明“该等行 19. 氟 [2020]第 03029 计文件未经审查,未办理工程质量监 施工许可证; 城 市 月 13 政处罚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化 号 督手续等擅自建设年产 3 万吨无水氟 2 、 罚 款 管 理 日 工 化氢/氢氟酸工程项目 143.78 万元 局 云 云南氟化工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昆 明 2019 南 经检查发现存在未批先建行为并下达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根据前述规定, 市 应 (昆)应急罚 年 8 20. 氟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后仍然存在 罚款 50 万元 云南氟化工被处“罚款 50 万元”属于该条所规定处罚标 急 管 [2019]8 号 月 14 化 违法建设行为 准中的最低处罚金额,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 理局 日 工 法违规行为。 1、开阳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将该事故界定 2020 年 8 月 9 日 18:10 分,在贵阳市 为“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贵 开阳县金中镇贵州新材料公司氟化氢 2、贵州新材料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开 阳 2020 州 充装车站一辆浙 HF3666 号无水氟化 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已失效)第一百零九条, 县 应 (开)应急罚 年 12 21. 新 氢槽罐车(衢州市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罚款 20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已 急 管 [2020]0809 号 月 22 材 所属)在充装过程中,发生氟化氢泄 失效)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贵州新材料被处“罚款 20 理局 日 料 露,共造成 2 人死亡和浙 HF3666 号 万元”,属于最低一档处罚标准,贵州新材料前述安全 车受损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事故不属于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因此 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北 国 家 2021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 2016-01-01 至 北海瓮福供应链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 税 务 北城税二分简 年 6 2019-06-30 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根据前述规定,北海瓮 22. 罚款 200 元 瓮 总 局 罚[2021]125 号 月 22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 福供应链被处“罚款 200 元”不属于该条所规定“情节严 福 北 海 日 障金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重”的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标准,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 197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供 市 海 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应 城 区 链 税 务 局 第 二 税 务 分 局 达 州 1、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 高 新 说明“该等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达 技 术 2021 发生运输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以上 2、达州物流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 州 产 业 (达高)应急 年 1 23. 事实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罚款 3 万元 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物 园 区 罚[2020]2-1 号 月 12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达州物流被处“罚款 3 万元”属于较 流 应 急 日 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金额,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 管 理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局 1、社旗县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说明“该行政处罚 瓮 社 旗 2021 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社农(肥)罚 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不符的 福 县 农 年 11 2、瓮福集团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24. 字(2021)第 肥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 罚款 2,500 元 集 业 农 月 22 (2004 修正)》(已失效)第二十七条,根据该条,瓮福 07 号 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团 村局 日 集团被处“罚款 2,500 元”属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金 额,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贵 黔 南 2021 贵州蓝天动火作业票、受限空间作业 1、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 (黔南)应急 州 布 依 年 12 票有涂改现象,检测数据没有注明检 罚 款 20,000 说明“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该行 25. 罚[2021]第 19 蓝 族 苗 月 31 测物质名称。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 元 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号 天 族 自 日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 2、贵州蓝天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198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治 州 条之规定。 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根据该条,贵州蓝天被处“罚 应 急 款 20,000 元”,属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金额,因此 管 理 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局 紫金化工存在 MIBK 罐区专用泵未设 置止回阀、硫化钠配置区无风险告知 牌、MIBK 储罐区人孔处无受限空间 1、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说明“该等违法行 作业警示标志;硫化钠自密封管道处 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 有产品泄露现象、预处理工段原辅料 大行政处罚”。 紫 龙 岩 2022 罐区 v425 液位计法兰螺丝未上齐;氢 2、紫金化工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金 市 应 (龙)应急罚 年 3 罚 款 87,000 26. 氧化钠泵上的接地线掉落、MIBK 冷 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 化 急 管 [2022]5 号 月 28 元 却水管堵塞,压力较低;MIBK 储槽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二、三项,紫金 工 理局 日 底部雷达仪表箱未套管,管口未封堵; 化工被处“罚款 87,000 元”,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 MIBK 输送泵转动防护罩未固定的安 为对应的处罚标准。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 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法违规行为。 全生产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的规 定 1、萝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说明“该等 萝 北 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该等行政处罚不 萝 县 住 2022 由萝北瓮福建设的萝北县凤西粮食仓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北 房 和 萝建罚决字 年 5 储改扩建二期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 罚 款 40,000 27. 2、萝北瓮福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瓮 城 乡 [2022]第 3 号 月 9 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违反了《建 元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根据该条,萝北瓮福被处“罚款 福 建 设 日 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40,000 元”,属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金额,因此上 局 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8. 贵 贵 阳 (筑)应急罚 2022 1、2022 年 4 月 13 日 V-4252 氟硅酸 警告、罚款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说明“该等行政处罚 199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州 市 应 [2022]40 号 年 6 储槽维修受限空间作业票中,审批时 40,000 元 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新 急 管 月 20 间在取样分析时间之前;作业监护措 材 理局 日 施气防装备栏填写为“0”;未提供作业 料 前后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的记 录;2022 年 4 月 20 日 V4208 液相管 道出口弯头拆卸现场设有脚手架,未 办理高处作业票;AHF 装置一级接触 器取样口(四个),未采用密闭循环 取样。2、罐区南侧应急物资库中过滤 式防毒面罩和滤毒罐配备数量不足 1、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说明“上述 行政处罚所列罚款均已缴清,福建瓮福蓝天氟化工有限 (1)在收到 公司已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我局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处罚决定之 手续,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该项 上 杭 日起 30 日内 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福 县 住 2023 福建蓝天建设的 AHF 配套年产 5 万吨 到上杭县住 2、福建蓝天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建 房 和 杭住建罚字 年 1 硅酸盐(钠、铝)联产 5 千吨氟化钠 29. 房和城乡建 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蓝 城 乡 [2023]1 号 月 30 项目,2019 年 12 月建设完成后随即 设局办理消 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天 建 设 日 投入使用,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防验收备案 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 局 手续;(2) 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 年版)》(闽建[2021]2 罚款 2,000 元 号)(已失效)附件序号 G601.58.4 的规定,福建蓝天 被处“罚款 2,000 元”属于处罚标准中的较低处罚金额, 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达 达 州 达 市 环 罚 2023 未保证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罚 款 20,000 1、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说明“上述行政 30. 州 市 生 [2022]175 号 年 4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元 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 200 被 处 序 处 罚 处罚 罚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理由 号 机构 时间 对 象 化 态 环 月 14 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工 境局 日 2、达州化工前述处罚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款的规定,达州化 工被处“罚款 20,000 元”属于处罚标准中的最低处罚 金额,因此,上述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事 项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 三、标的资产已到期或将到期的相关许可证续期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系在《问询函》出具日前本所出具的最后一版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已到期(指如未办理续期手续,则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到期的)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及 许可的续期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资质内容 原有效期 发证部门 续期情况 已完成续期,续 2021 年 9 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 期后有效期为 食品生产许可 26 日至 1. 瓮福集团 SC20152270220029 食品添加剂(磷酸(湿法)) 治州市场监督管理 2023 年 4 月 21 日 证 2023 年 4 月 局 至 2028 年 4 月 20 27 日 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 许可范围:硫酸(100 万 吨/年)、湿法净化磷酸 已完成续期,续 2023 年 3 月 (18.45 万吨/年)、磷酸 期后有效期为 安全生产许可 (黔)WH 安许证字 14 日至 2. 瓮福集团 (80 万吨/年)、电子级磷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2023 年 5 月 22 日 证 [2023]0005 号 2023 年 5 月 酸(1,000 吨/年)、氟硅 至 2026 年 5 月 21 21 日 酸(3 万吨/年)、磷酸(抛 日 光专用磷酸调整剂)(1 万吨/年) 已完成续期,续 瓮福(集团) 2020 年 5 月 非药品类易制 (福)字 WHS(备)[2020]001 期后有效期为 有限责任公 生产品种:硫酸 100 万吨/ 22 日至 3. 毒化学品生产 号(新证编号:福 WH 经许 福泉市应急管理局 2023 年 5 月 5 日 司瓮福化工 年 2023 年 5 月 备案证明 可(备)字[2023]003 号) 至 2026 年 5 月 4 公司 21 日 日 202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资质内容 原有效期 发证部门 续期情况 瓮福(集团) 磷矿露天开采 2021 年 6 月 已不再从事磷矿 有限责任公 安全生产许可 黔 FM 安许证字[2021]0038 4. 9 日至 2023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露天开采,因此 司瓮福磷矿 证 号 (80 万吨/年) 年6月8日 到期后不再续期 磨坊矿 危险化学品生产(氨 30 万吨/年、二甲醚 15 万吨/ 已完成续期,续 (黔)WH 安许证字(2021) 2021 年 12 年、甲醇 25 万吨/年、硫 期后有效期为 安全生产许可 0140 号(新证编号:(黔) 月 13 日至 5. 贵州天福 化氢 400 万 Nm/年、液体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2023 年 5 月 27 日 证 WH 安许证字(2023)0140 2023 年 5 月 二氧化碳 10 万吨/年、液 至 2026 年 5 月 26 号) 26 日 硫 2 万吨/年、车用甲醇燃 日 料 M100 10 万吨/年) 已完成续期,续 非药品类易制 福 WH 经许可(备)字 经营品种:硫酸 80 万吨/ 2020 年 3 月 期后有效期为 毒化学品经营 [2020]002 号(新证编号:福 6. 贵州天福 年(新证经营品种:硫酸 9 日至 2023 福泉市应急管理局 2023 年 3 月 13 日 备案证明(硫 WH 经许可(备)字[2023]001 120 万吨/年) 年3月8日 至 2026 年 3 月 12 酸) 号) 日 许可经营范围:硫酸、硫 已完成续期,续 福泉市应急管理局 福 WH 经许可字[2020]002 号 磺 2020 年 3 月 期后有效期为 危险化学品经 (新证发证部门:黔 7. 贵州天福 (新证编号:黔南 WH 经许 9 日至 2023 2023 年 3 月 10 日 营许可证 经营方式:批发(不含储 南布依族苗族自治 可字[2023]56 号) 年3月8日 至 2026 年 3 月 9 存) 州应急管理局) 日 已完成续期,续 川达 WH 安许可证 2020 年 6 月 期后有效期为 安全生产许可 [2020]0001(新证编号:(川 正磷酸(40 万吨/年)、氟 10 日至 8. 达州化工 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 年 6 月 10 日 证 达)WH 安许可证[2023]0012 硅酸(8.1 万吨/年) 2023 年 6 月 至 2026 年 6 月 9 号) 9日 日 203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资质内容 原有效期 发证部门 续期情况 已完成续期,续 2020 年 3 月 贵州省危险化学品 登记品种:白磷、磷酸等 期后有效期为 贵州瓮福化 危险化学品登 522712022(新证编号: 24 日至 登记办公室、应急管 9. (新证登记品种:白磷、 2023 年 3 月 23 日 学 记证 52272300015) 2023 年 3 月 理部化学品登记中 一氧化碳、磷酸等) 至 2026 年 3 月 22 23 日 心 日 已完成续期,续 2021 年 11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 期后有效期为 食品生产许可 月 16 日至 督管理局(新证发证 10. 紫金化工 SC20135082300346 食品类别:食品添加剂 2023 年 2 月 23 日 证 2023 年 3 月 部门:龙岩市市场监 至 2028 年 2 月 22 26 日 督管理局)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即将到期(指相关业务资质的有效期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或之 前届满)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及许可,及其续期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资质内容 有效期 发证部门 续期安排 已完成续期,续 (黔)FM 安许证字 2020 年 6 月 期后有效期为 安全生产许可 [2020]0034 号(新证编号: 磷矿露天开采、磷矿地下 29 日至 1. 瓮福集团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2023 年 6 月 29 日 证 黔 FM 安许证字[2023]0104 开采、尾矿库运行 2023 年 6 月 至 2026 年 6 月 28 号) 28 日 日 根据国家矿山安 瓮福(集团) 全监察局 2022 年 2022 年 1 月 有限责任公 5 月 9 日发布的 安全生产许可 (黔)FM 安许证字 19 日至 2. 司瓮福化工 磷石膏库运行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取消磷石 证 [2022]0007 号 2023 年 6 月 公司摆纪磷 膏库和锰渣库安 27 日 石膏渣场 全生产行政许可 有关事项的通 204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资质内容 有效期 发证部门 续期安排 知》,不再对磷石 膏库和锰渣库实 施安全生产行政 许可,对已颁发 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暂不撤销, 待其有效期到期 后,不再办理许 可证延期。 根据国家矿山安 全监察局 2022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 《关于取消磷石 瓮福(集团) 膏库和锰渣库安 有限责任公 全生产行政许可 司瓮福化工 2022 年 1 月 有关事项的通 公司独田磷 安全生产许可 (黔)FM 安许证字 19 日至 知》,不再对磷石 3. 磷石膏库运行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石膏渣场(磷 证 [2022]0008 号 2023 年 6 月 膏库和锰渣库实 石膏综合利 27 日 施安全生产行政 用工业场地 许可,对已颁发 原料堆场) 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暂不撤销, 待其有效期到期 后,不再办理许 可证延期。 瓮福(集团) 安全生产许可 (黔)FM 安许证字 2020 年 6 月 已完成续期,续 4. 尾矿库运行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有限责任公 证 [2020]0037 号(新证编号: 28 日至 期后有效期为 205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资质内容 有效期 发证部门 续期安排 司瓮福磷矿 黔 FM 安许证字[2023]0111 2023 年 6 月 2023 年 6 月 28 日 选矿厂尾矿 号) 27 日 至 2026 年 6 月 27 库 日 瓮福(集团) 2021 年 6 月 有限责任公 安全生产许可 黔 FM 安许证子[2021]0037 磷矿露天开采 29 日至 5.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正在办理续期 司瓮福磷矿 证 号 (170 万吨/年) 2023 年 6 月 英坪露天矿 28 日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6. 贵州新材料 排污许可证 9152012MA6HKAJF3E001U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正在办理续期 2023 年 6 月 22 日 综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公司因自身业务调整到期不再续办瓮福磷矿磨坊矿持有的黔 FM 安许证字[2021]0038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瓮福集团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已到期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及许可均已办理了续期;对于有效期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届满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及许可,该等业务资质中除少数因法规要求变化不再实施相应行政许可、无需办理延期外,其他 均正在续期过程中。根据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鉴于相关业务资质许可届满续期的资格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应主体符合对应续期 资格条件,不存在可预见的影响业务资质续期的情形,预计相关资质许可续期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06 四、天福化工 100%股权质押事项(涉及债权金额 8.8 亿元)是否存在被行 权风险及相关影响 根据瓮福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 州省分行于 2015 年 5 月分别签署的《瓮福磷矿二期接替工程项目人民币资金银 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5210201501100000568)及《银团贷款质押合同》,以 及瓮福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于 2020 年 6 月 签 署 的 《 人 民 币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变 更 协 议 》( 合 同 编 号 : 5210201501100000568001)6(上述合同以下合称“主债权合同”),天福化工 100% 股权质押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借款人 贷款人 主债权金额 用途 主债权期限 质押物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 48,000.00 建设瓮福磷 瓮福集团持 分行 2015.5.27- 瓮福集团 矿二期接替 有的天福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工程项目 2025.5.26 工 100%股权 40,000.00 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合计 88,000.00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天福化工 100%股权质押事项行 权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一)瓮福集团均正常履行主债权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根据主债权合同的约定,瓮福集团应按下述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应 付贷款本金: 序号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万元) 1. 2017 年 05 月 26 日 1,000 2. 2017 年 11 月 25 日 1,000 3. 2018 年 05 月 26 日 2,000 4. 2018 年 11 月 25 日 3,000 5. 2019 年 05 月 26 日 3,000 6. 2019 年 11 月 25 日 5,000 7. 2020 年 05 月 26 日 5,000 8. 2020 年 11 月 25 日 6,000 6 变更事项主要为贷款人之一由国家开发银行变更为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以及其他贷款合同条款。 207 9. 2021 年 05 月 26 日 6,000 10. 2021 年 11 月 25 日 7,000 11. 2022 年 05 月 26 日 7,000 12. 2022 年 11 月 25 日 7,000 13. 2023 年 05 月 26 日 7,000 14. 2023 年 11 月 25 日 7,000 15. 2024 年 05 月 26 日 7,000 16. 2024 年 11 月 25 日 7,000 17. 2025 年 05 月 26 日 7,000 合计 88,000.00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瓮福集团均按上述还款计划要求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不存在延迟支付 本息的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主债权本金余额为 29,000 万元(按 照主债权合同约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主债权本金余额应为 35,000 万元, 但经协商,瓮福集团于 2017 年额外偿还债权本金 6,000 万元)。 (二)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现金流及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形,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根据《瓮福集团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内,瓮福集团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 和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货币资金 492,002.09 529,009.22 534,500.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77,025.70 376,767.56 322,983.27 额 营业收入 3,686,634.29 3,037,367.16 1,930,679.47 净利润 448,989.02 290,396.55 107,233.6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流动比率(倍) 0.82 0.75 0.71 速动比率(倍) 0.55 0.57 0.58 资产负债率 58.77% 72.02% 76.72% 208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66 9.13 5.02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报告期内,瓮福集团不断调整产业结构、盈利能力 持续提升,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回笼状况良好,货币资金较为充裕。因此,瓮福 集团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调整了债务结构,提高了长期借款占总借款金额的比例, 并整体降低了融资规模,偿债能力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同时,报告期内,瓮福集 团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畅通,截至 2022 年末,尚 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合计 1,664,726.34 万元,可使用授信额度充足。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集团信用良好,不存在债务逾期违约的情况。 (三)瓮福集团未来会继续通过多举措持续改善偿债能力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未来瓮福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持续优化产品结构, 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同时,瓮福集团将加强对资金使用 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支出与现金流和盈利能力相匹配。本次交易完成后,瓮 福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以满足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瓮福集团最近三年内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足,偿债能力呈 持续上升趋势。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不存在债务逾期违约的情况。因 此,瓮福集团对于未到期有息负债的偿还能力较强,天福化工 100%股权质押的 债务担保事项行权风险不会对瓮福集团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相关项目办理节能审批、环评批复、环保验收的最新进展,仍未办理 的原因,后续办理相关审批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相关项目办理节能审批、环评批复、环保验收的最新进展 根据标的公司的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办理节能审批、环 评批复及环保验收的项目取得的相关批准情况如下: 209 1、 已建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瓮福集团化 关于对贵州瓮福重钙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 1. 贵州瓮福重钙厂 不适用 环监验〔2000〕33 号 工公司 查批复([91]环监字第 195 号)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 于对瓮福(集团)责任 瓮福集团 200kt/a 硫酸扩能技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福(集团)责任 瓮福集团化 有限公司 200kt/a 硫酸 2. 改项目(硫酸自 80 万吨扩产 不适用 有限公司 200kt/a 硫酸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 工公司 扩能技改项目环境保 至 100 万吨) 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2〕22 号) 护竣工验收意见(黔南 环验〔2012〕20 号)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 瓮福磷肥厂磷酸装置技改扩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磷肥厂 限责任公司瓮福磷肥 关于对《瓮福磷肥厂磷酸装置技改扩能项目环 能项目(50 万吨/年五氧化二 瓮福集团化 磷酸装置技改扩能项目(50 万吨/年五氧化二 厂磷酸装置技能扩能 3.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3〕3 磷扩能至 75 万吨/年五氧化 工公司 磷扩能至 75 万吨/年五氧化二磷)节能评估报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 号) 二磷) 告书的审查意见 收意见(黔南环验 〔2013〕22 号) 关于对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年产 10 10 万吨/年 P2O5 湿法净化磷 瓮福集团化 4. 不适用 万吨湿法磷酸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 黔环验〔2008〕13 号 酸 工公司 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函〔2005〕131 号) 210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瓮福化工公司湿法净化磷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福(集团)责任 湿法净化磷酸扩能至 18.45 瓮福集团化 酸扩能至 18.45 万吨/年 P2O5 改建项目节能评 有限公司湿法净化磷酸扩能至 18.45 万吨/年 5. 自主验收完成 万吨/年 P2O5 改建项目 工公司 估报告的审查意见(黔发改环资〔2017〕369 P2O5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 号) 南环审〔2017〕21 号) 磷酸二铵(100 万吨磷酸二 瓮福集团化 6. 不适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黔环监验〔2004〕39 号 铵) 工公司 粉状磷酸一铵一系统(含 20 关于对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年产 20 瓮福集团化 7. 万吨磷酸和 20 万吨磷酸一 不适用 万吨湿法磷酸国产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黔环监验〔2004〕40 号 工公司 铵) 批复(黔环函〔2002〕169 号) 关于对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 20 万吨/ 瓮福集团化 8. 粉状磷酸一铵二系统 不适用 年料浆法粉状磷酸一铵(MAP)技改项目环 黔环监验〔2004〕40 号 工公司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函〔2003〕168 号) 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瓮福(集团)有限责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 10 万吨饲料级磷酸二氢钙项 瓮福集团化 任公司 10 万吨/年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改建项目 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改建项 9. 自主验收完成 目 工公司 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 见(福发改投资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7〕 〔2016〕459 号) 2 号)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池水制 50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 限责任公司池水制 5 万 池水制 5 万吨/年饲料级磷酸 瓮福集团化 万吨/年磷石膏制硫酸铵装置技术改造等四个 责任公司池水制 5 万吨/年饲料级磷酸氢钙项 吨/年饲料级磷酸氢钙 10. 氢钙项目 工公司 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黔经信节能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3〕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2013〕7 号) 7 号) 收意见的函(黔南环验 〔2015〕12 号) 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 池水制饲钙扩能至 10 万吨/ 瓮福集团化 池水制饲钙扩能至 10 万吨/年项目节能评估报 责任公司池水制饲钙扩能至 10 万吨/年项目环 11. 自主验收完成 年项目 工公司 告书的审查意见(黔发改环资〔2018〕1195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9〕217 号) 号) 关于 2×40 万 t/a 硫磺制 酸装置低温位余热回 2×40 万 t/a 硫磺制酸装置低 瓮福集团化 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12. 温位余热回收系统技术改造 不适用 黔环表〔2010〕93 号 工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 项目 函(黔环验〔2013〕14 号)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 限责任公司 20 万吨/年 20 万吨/年硫磺制酸低温热 瓮福集团化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福发改 责任公司 20 万吨/年硫磺制酸低温热能回收项 硫磺制酸低温热能回 13. 能回收项目 工公司 〔2012-01〕)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黔南环审〔2012〕 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17 号) 验收意见的函(黔南环 验〔2015〕13 号)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 2×40 万吨/年硫铁矿制酸低 瓮福集团化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福发改 责任公司 2×40 万吨/年硫铁矿制酸低温热能回 14. 自主验收完成 温热能回收项目 工公司 [2019-07-03]) 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黔南环审 〔2020〕126 号)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福化工公司磷酸 瓮福集团化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福发改 15. 磷酸浓缩蒸汽余压发电项目 浓缩蒸汽余压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自主验收完成 工公司 [2017-03-01-01]) 复(福环保审〔2017〕10 号) 212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关于瓮福(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10kt 年电子 1 万吨/年电子级磷酸生产装 瓮福集团化 级磷酸生产装置项目(Ⅰ 16. 不适用 黔环表〔2010〕40 号 置技术改造项目 工公司 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意见的函(函黔环验 〔2013〕12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 10000 吨/年抛光专用磷酸调 瓮福集团化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福发改 YF 责任公司 10000 吨年抛光专用磷酸调整剂产 17. 自主验收完成 整剂产业化研究项目 工公司 〔2018〕012) 业化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 环审〔2019〕314 号)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萃余酸生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池水制 50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 产 3 万吨/年晶体磷酸 萃余酸生产 30kt/a 晶体磷 瓮福集团化 万吨/年磷石膏制硫酸铵装置技术改造等四个 责任公司萃余酸生产 3 万吨/年晶体磷酸一铵 18. 一铵装置技术改造项 酸一铵装置项目 工公司 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黔经信节能 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013〕7 号) (黔南环审〔2013〕6 号) 意见(黔南环验〔2013〕 23 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 于同意瓮福(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50 万吨/年 50 万吨/年磷石膏制硫酸铵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池水制 50 磷石膏制硫酸铵装置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 万吨/ 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瓮福集团化 万吨/年磷石膏制硫酸铵装置技术改造等四个 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 19. 年磷石膏制硫酸铵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 (25 万吨/年硫酸铵、10 万 工公司 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黔经信节能 程(25 万吨/年硫酸铵、 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审〔2010〕172 号) 吨/年碳酸钙) 〔2013〕7 号) 10 万吨/年碳酸钙)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的函(黔环验〔2015〕 7 号) 213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100 万吨磷石膏 利用 25 万吨/年晶体硫铵装 深度净化项目—利用 25 万吨/年晶体硫铵装置 瓮福集团化 20. 置改建 30 万吨磷石膏洗涤工 不适用 改建 30 万吨磷石膏洗涤工程项目“三合一”环 尚未取得 工公司 程项目 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的批复(黔南 环审〔2021〕113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磷污染防治再提升 瓮福集团化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项目编号: 21. 磷污染防治再提升工程 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 自主验收完成 工公司 〔2019〕0301) 环审〔2020〕428 号)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福磷石膏渣场环 瓮福磷石膏渣场环境生态改 瓮福集团化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项目编号: 22. 境生态改造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自主验收完成 造综合体项目 工公司 2015-1225) 复(福环保审〔2016〕35 号)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磷矿区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福磷矿区中低品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瓮福磷矿区中低品位磷矿综 23. 瓮福磷矿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方案的审查 位磷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护验收备案表(备案号 合利用项目 意见(黔经信节能〔2012〕15 号) (福环保审〔2015〕3 号) 522702-2017-004) 关于“瓮福磷化工基地英坪、磨坊矿段采矿、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贵州瓮福磷矿项目(矿山 250 24. 瓮福磷矿 不适用 选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86)黔环字 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 万吨采选项目) 第 118 号) 告》审批意见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磷矿二 于瓮福(集团)有限责 关于对瓮福磷矿二期接替矿山项目环境影响 25. 瓮福磷矿二期接替矿山项目 瓮福磷矿 期接替矿山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黔 任公司瓮福磷矿二期 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函〔2009〕244 号) 发改环资〔2013〕1365 号) 接替矿山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214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黔环验〔2016〕58 号) 关于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湿 法净化磷酸、20 万吨/年磷铵项目环境影响报 龙岩市环保局关于瓮 告书(报批稿)的批复(岩环〔2010〕290 号)、 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 关于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湿 公司 10 万吨/年湿法净 年产 10 万吨湿法净化磷酸和 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酸磷铵装置变 26. 紫金化工 法净化磷酸、20 万吨/年磷铵项目锅炉方案变 化磷酸、40 万吨/年磷 40 万吨磷铵生产项目 更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 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批复(龙环〔2012〕193 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号)、关于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酸磷 验收的批复(龙环验 铵装置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龙环 〔2014〕45 号) 〔2013〕263 号)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瓮福紫金化 关于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0 万 t/a 湿法 30 万 t/a 湿法净化磷酸扩能 工股份有限公司 30 万 t/a 湿法净化磷酸扩能项 27. 紫金化工 净化磷酸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龙 自主验收完成 项目 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经信行政服务 环审〔2018〕14 号) 〔2018〕104 号)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瓮福紫金化工股 龙岩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 年产 45 万吨建筑石膏粉项目 份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建筑石膏粉项目节能 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建筑石膏粉项目(一期 20 28. 紫金化工 自主验收完成 (一期 20 万吨) 报告的审查意见(闽工信行政服务〔2019〕3 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龙环审 号) 〔2018〕308 号) 215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瓮福紫金化工股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 4 万吨/年食品级焦磷酸钾项 份有限公司 4 万吨/年食品级焦磷酸钾项目(三 限公司 4 万吨/年食品级焦磷酸钾(三聚磷酸 29. 目(三聚磷酸钾、磷酸氢二 紫金化工 自主验收完成 聚磷酸钾、磷酸氢二钾)项目(一期)节能报 钾、磷酸氢二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钾)项目 告的审查意见(闽工信行政服务〔2019〕2 号) (龙环审〔2019〕148 号) 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瓮安县瓮福黄磷有 关于对《贵州省瓮安县瓮福黄磷有限公司 5 5 万吨黄磷节能环保磷电化 限公司 5 万吨黄磷节能环保磷电化一体化建 万吨黄磷节能环保磷电化一体化建设项目环 30. 瓮福黄磷 自主验收完成 一体化项目 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批复(瓮发改〔2016〕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6〕33 551 号) 号) 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 关于对贵州宏福实业有限总公司年产 2 万吨 黔环验〔2010〕46 号 31. 司年产 2 万吨无水氟化氢项 贵州蓝天 不适用 无水氟化氢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 (2010 年 8 月 2 日核 目 函〔2007〕133 号) 发) 关于对贵州瓮福蓝天 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州瓮福蓝天氟化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编号: 氢氟酸技术改造项目 32. 氢氟酸技术改造项目 贵州蓝天 工股份有限公司氢氟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 B2012522724009)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 响报告》的批复(福环保审〔2013〕29 号) 见(福环保验〔2014〕 2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瓮福蓝天氟化 年产 2 万吨光伏级氢氟酸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000t 光伏级氢氟酸技 33. 贵州蓝天 自主验收完成 术改造项目 (2019-522702-26-03-050287) 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黔南环函 〔2019〕113 号) 216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关于对贵州省瓮福蓝 天氟化工股份有限公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州省瓮福蓝天氟 司含氟硅渣制取 含氟硅渣制取 10000 吨/年白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氟硅渣制取 10000 吨/年 34. 贵州蓝天 不适用 10000 吨/年白炭黑项 炭黑项目 白炭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黔南环审 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011〕48 号) 意见的函(黔南环验 〔2013〕21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AHF 法生产 10kt/a AHF 法生产 10kt/a 氟化氢铵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项目编号: 35. 贵州蓝天 氟化氢铵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三合一”环境 自主验收完成 技术改造项目 2020-522702-26-03-230266) 影响报告》的批复(黔南环审〔2021〕387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8kt/a 工业级氢氟 8kt/a 工业级氢氟酸装置扩能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酸装置扩能至 60kt/a 技术改造项目“三合一” 36. 贵州蓝天 自主验收完成 至 60kt/a 技术改造项目 (2105-522702-07-02-527027) 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的批复(黔 南环审〔2021〕287 号) 龙岩市环保局关于福 建瓮福蓝天氟化工有 关于福建瓮福蓝天氟化工有限公司湿法磷酸 关于福建瓮福蓝天氟化工有限公司湿法磷酸 限公司湿法磷酸配套 湿法磷酸配套年产 1 万吨无 37. 福建蓝天 配套年产 1 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节能审查意 配套年产 1 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环境影响报 年产 1 万吨无水氟化氢 水氟化氢项目 见的批复(杭发改〔2012〕45 号) 告的批复(龙环〔2012〕350 号)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的批复(龙环验 〔2014〕44 号) 217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瓮福蓝天氟化工 上杭县工信科技局关于福建瓮福蓝天氟化工 湿法磷酸配套无水氟化氢装 有限公司湿法磷酸配套无水氟化氢装置扩能 38. 福建蓝天 有限公司湿法磷酸配套无水氟化氢装置扩能 自主验收完成 置扩能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龙环审〔2021〕81 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杭工信科〔2020〕72 号) 号)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瓮福蓝天氟化工 AHF 配套年产 5 万吨硅酸盐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AHF 配套年产 5 万 有限公司 AHF 配套年产 5 万吨硅酸盐联产 5 39. (钠、铝)联产 5 千吨氟化 福建蓝天 吨硅酸盐(钠、铝)联产 5 千吨氟化钠项目节 自主验收完成 千吨氟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龙环审 钠项目 能报告审查意见(杭发改审〔2021〕75 号) 〔2019〕47 号) 市环保局关于湖北瓮 福蓝天化工有限公司 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北瓮福蓝天化工 关于湖北瓮福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 年产 2 万吨 AHF 项目、 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无水氟化氢(AHF)、年 40. 无水氟化氢生产线 湖北蓝天 AHF 项目、年产 50 吨粗碘回收项目环境影响 年产 50 吨粗碘回收项 产 50 吨粗碘回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 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2012〕193 号) 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 见(都发改〔2012〕385 号) 护验收的批复(宜市环 验〔2016〕71 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云南瓮福云天化氟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年产 3 万吨氟化氢 年产 3 万吨氟化氢/氢氟酸项 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氟化氢/氢氟酸 41. 云南氟化工 /氢氟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昆环 自主验收完成 目 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云发改资环〔2017〕 保复〔2018〕28 号) 1282 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瓮福开磷氟硅新材料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循环经济利用--年 有限公司循环经济利用--年产 3 万吨无水氟化 42. 年产 3 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 贵州新材料 产 3 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自主验收完成 氢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黔发改环资 批复(筑环审〔2019〕8 号) 〔2020〕78 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贵州磷化氟硅科技有限 关于对贵州磷化氟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 万 贵州磷化氟 43. 年产 3 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 公司年产 3 万吨氟化氢/氢氟酸项目节能报告 吨氟化氢/氢氟酸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 自主验收完成 硅 的审查意见(黔发改环资〔2020〕1182 号) 书的批复(筑环审〔2021〕20 号) 218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州瓮福小野田化 贵州瓮福小野田化工有限公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贵州瓮福钙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贵州瓮福钙盐有限 工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饲料级磷酸三钙项目 44. 司年产 5 万吨饲料级磷酸三 护验收备案表((验) 盐 责任公司 2021 年度能源审计报告的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2〕 钙项目 522700-2017-012) (34)号) 关于同意贵州天福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 30 万 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0 万 t/a 合成 t/a 合成氨、15 万 t/a 二 45. 30 万 t/a 合成氨、15 万 t/a 二 贵州天福 不适用 氨 15 万 t/a 二甲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甲醚项目通过竣工环 甲醚项目 (黔环函〔2006〕266 号) 境保护验收的函(黔环 验〔2012〕66 号) 关于对贵州天福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5 万 关于对《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5 年产 5 万吨液体二氧化碳回 吨液体二氧化碳回收 46. 贵州天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万吨液体二氧化碳回收(减排)项目环境影响 收(减排)项目 (减排)项目竣工环境 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5〕9 号) 保护验收的函(黔南环 验〔2016〕1 号)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州天福化工有限 47. 年产 2 万吨液硫回收项目 贵州天福 任公司年产 2 万吨液硫回收项目节能报告的 责任公司年产 2 万吨液硫回收项目环境影响 自主验收完成 审查意见(黔发改环资〔2017〕1244 号) 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7〕39 号)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贵州天福化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州天福化工有限 年产 5 万吨液体二氧化碳二 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5 万吨液体二氧化碳二 责任公司年产 5 万吨液体二氧化碳二期项目 48. 贵州天福 自主验收完成 期项目 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黔南发改环资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8〕 〔2018〕151 号) 43 号) 219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请开展贵州天福化工有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天福化工有限 49. 年产 1 万吨甲酰胺项目 贵州天福 限责任公司年产 1 万吨甲酰胺项目节能报告 责任公司年产 1 万吨甲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 自主验收完成 的审查意见(黔发改环资〔2019〕105 号) 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9〕72 号)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州天福化工有限 50. 液氨充装站项目 贵州天福 不适用 责任公司液氨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自主验收完成 批复(福环保审〔2019〕17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天福化工有限 年产 10 万吨车用甲醇燃料 责任公司年产 10 万吨车用甲醇燃料 M100 项 51. 贵州天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自主验收完成 M100 项目 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黔南环 审〔2020〕246 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州天福化工有限 52. 甲醇装置增产扩能技改项目 贵州天福 司甲醇装置增产扩能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 责任公司甲醇装置增产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 自主验收完成 查意见(黔发改环资〔2018〕281 号) 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8〕18 号) 不属于根据《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 不属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 录(2021 年版)》规定 53. 液氨卸车项目 贵州天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2021 年版)》规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批复 的项目,无需办理环保 验收 220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贵州天福化工有限 关于对《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氨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责任公司 4 ×130t/h 锅炉烟气新增氨法脱硫直 54. 新增氨法脱硫直排塔项目 贵州天福 脱硫直排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黔 护验收备案表((验) 排塔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福发改 南环审〔2016〕1 号) 522700-2017-002) 投资〔2016〕408 号) 瓮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安大信北斗山磷 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 15 万吨 55. 大信北斗山 不适用 矿 15 万吨/年采矿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年采矿技改工程项目 书》的批复(瓮环审〔2012〕28 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备案表(验 522725-2016-002) 瓮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安大信北斗山磷 年开采 15 万吨磷矿石扩 50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瓮工信技字 56. 大信北斗山 矿 50 万 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万吨改造工程项目 〔2011〕25 号) 批复(瓮环审〔2013〕51 号)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瓮福正昌工贸有 57. 3 万吨/年阴离子捕收剂项目 河北正昌 不适用 限公司脂肪酸阴离子捕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 自主验收完成 告书的批复(邯审批字〔2018〕161 号) 关于对贵州瓮福剑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贵州瓮福剑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贵州瓮福剑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0kt/a 搬迁、柔性化技 60kt/a 搬迁、柔性化技改食品 60kt/a 搬迁、柔性化技改食品磷酸盐项目节能 58. 剑峰化工 60kt/a 搬迁、柔性化技改食品磷酸盐项目环境 改食品磷酸盐项目竣 磷酸盐项目 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黔南工信节能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4〕5 号) 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4〕2 号) 的函(黔南环验〔2015〕 15 号) 221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贵州瓮福剑峰化工 关于对《贵州瓮福剑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φ4.0m 双段式煤气炉(1 台) 股份有限公司 φ4.0m 双段式煤气炉(1 台)技 59. 剑峰化工 φ4.0m 双段式煤气炉(1 台)技改项目环境影 护验收备案表(备案 技改项目 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福发改投资 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5〕27 号) 号:522700-2017-040) 〔2015〕281 号) 关于对《贵州瓮福剑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kt/a 食品添加剂 20kt/a 食品添加剂磷酸盐(焦 20kt/a 食品添加剂磷酸盐(焦磷酸二氢二钠) 磷酸盐(焦磷酸二氢二钠)技改项目“三合一” 60. 剑峰化工 自主验收完成 磷酸二氢二钠)技改项目 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黔南工信函 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的批复(黔 〔2022〕76 号) 南环审〔2021〕270 号) 18 万吨/年磷酸二铵生产线 《甘肃金昌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 万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61. (原金化磷肥厂 12 万吨/年 甘肃瓮福 不适用 年磷二铵装置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护验收监测报告(甘环 磷铵和 3 万吨/合成氨项目) 的批复》(甘环开发〔2005〕13 号文) 验字〔2006〕第 08 号) 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磷酸、磷铵扩能 甘肃瓮福磷酸、磷铵扩能技 关于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酸、磷铵扩 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 62. 改项目(磷酸增至 20 万吨, 甘肃瓮福 不适用 能技改项目补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 护验收意见(甘环验 磷铵增至 42 万吨) 开发〔2007〕159 号) 〔2010〕13 号)(2010 年 6 月 23 日核发) 222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关于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0kt/a 粉状 磷酸一铵节能新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甘肃瓮福 120kt/a 粉状磷酸一 书的批复(金环保建〔2008〕7 号);关于甘 验收组意见(2010 年 63. 甘肃瓮福 不适用 铵节能新工艺技改项目 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0kt/a 粉状磷酸一 10 月 28 日验收) 铵节能新工艺技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金环保发〔2009〕9 号) 1 万吨/年氟硅酸钠生产线 金昌化工总厂磷肥厂 关于《金昌市磷肥厂预选厂址环境影响评价报 64. (原金化磷肥厂 40 万吨普钙 甘肃瓮福 不适用 年产 40 万吨过磷酸钙 告》的批复(甘环〔1985〕034 号) 和 3000 吨氟硅酸钠项目)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金昌市环境保护局关 于甘肃瓮福化工有限 关于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罐区建 公司液氨罐区建设项 65. 液氨罐区建设项目 甘肃瓮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发〔2012〕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0 号) 意见(金环保发〔2016〕 144 号)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 于甘肃瓮福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磷石膏渣场 甘肃瓮福磷石膏渣场废水回 关于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渣场 废水回收利用节水工 66. 收利用节水工程技术改造项 甘肃瓮福 不适用 废水回收利用节水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 程技术改造项目竣工 目(磷石膏库一期) 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开发〔2009〕22 号)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 函(甘环验发〔2015〕 54 号) 223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67. 磷石膏库二期建设项目 甘肃瓮福 不适用 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 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0 年 4 月 14 日印发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支持企业平稳健 安全环保治理及转型升级就 68. 甘肃瓮福 不适用 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环发〔2020〕 自主验收完成 地改造项目 32 号),该项目属于转型升级就地改造项目, 无需进行环评批复 甘肃瓮福 10 万吨/年粉状 金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 MAP 及 3 万吨/年晶体 MAP 任公司 10 万吨/年粉状 MAP 及 3 万吨/年晶体 69. 甘肃瓮福 不适用 自主验收完成 技术改造项目(晶体 MAP MAP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未建) (金环保发〔2017〕125 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瓮福化工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 利用磷石膏建设 30 万吨年建 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磷石膏建设 30 万吨/年建筑 任公司利用磷石膏建设 30 万 t/年建筑石膏粉 70. 甘肃瓮福 自主验收完成 筑石膏粉(一期 10 万吨) 石膏粉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甘发改办函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金环发〔2019〕 〔2019〕6 号) 129 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瓮福达州化工 关于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80 万吨硫磺 80 万吨硫磺制酸及余热利用 有限责任公司 80 万吨硫磺制酸及余热利用项 71. 达州化工 制酸及余热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川环验〔2013〕266 号 项目 目节能审查的批复(川发改地区函〔2010〕262 (川环审批〔2010〕32 号) 号) 224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 10 万吨水肥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 72. 10 万吨水肥一体化(一期) 达州化工 不适用 自主验收完成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达市环函〔2017〕513 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瓮福达州化工 关于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30 万吨 73. 年产 30 万吨湿法磷酸项目 达州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30 万吨湿法磷酸项目节能 湿法磷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 川环验〔2013〕268 号 审查的批复(川发改地区函〔2010〕260 号) 批〔2010〕33 号)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瓮福达州化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 PPA 装置 40 万吨/年扩能技 工有限责任公司 PPA 装置 40 万吨/年扩能技 任公司 PPA 装置 40 万吨/年扩能技改项目环 74. 达州化工 自主验收完成 改项目 改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川经信审批〔2018〕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达市环函〔2018〕 105 号) 526 号) 关于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硫化工综 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 〔2010〕36 号);关于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 川环验〔2013〕267 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瓮福达州化工 任公司磷硫化工综合利用项目李家沟尾矿库 川环验〔2012〕211 号; 75. 磷硫化工综合利用项目 达州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磷硫化工综合利用项目节能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达市环 磷硫化工综合利用项 查的批复(川发改地区函〔2010〕264 号) 审〔2011〕28 号);关于瓮福达州化工有限 目李家沟尾矿库建设 责任公司磷硫化工综合利用项目李家沟尾矿 项目自主验收完成 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的批复 意见(达市环函〔2014〕502 号) 225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瓮福达州化工 关于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湿法净化磷 湿法净化磷酸萃余酸综合利 有限责任公司湿法净化磷酸萃余酸综合利用 76. 达州化工 酸萃余酸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川环验〔2013〕265 号 用项目 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川发改地区函〔2010〕 复(川环审批〔2010〕35 号) 263 号) 宣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 77. 500*1000t/a 液硫装车项目 达州化工 不适用 任公司 500×103t/a 液硫装车项目环境影响报 自主验收完成 告表的批复(宣环审〔2011〕55 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磷石膏综合利 达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磷石膏综合利用 78. 磷石膏综合利用(一期) 达州化工 用项目 I 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川发改环资 项目 I 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达高新 尚未取得 函〔2020〕536 号) 区环函〔2020〕2 号)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瓮福蓝剑化工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达州瓮福蓝剑化工有 有限责任公司净化湿法磷酸联产磷酸盐项目 限责任公司净化湿法磷酸联产磷酸盐项目环 达环经验〔2016〕503 79. 净化湿法磷酸联产磷酸盐 达州化工 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达市发改经审〔2014〕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达市环审〔2014〕 号 83 号) 12 号)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1 万吨/年无水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1 万吨/年无水磷酸盐 1 万吨/年无水磷酸盐中试装 80. 达州化工 磷酸盐中试装置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达 中试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达 自主验收完成 置 市发改经审〔2018〕63 号) 市环函〔2018〕568 号)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达州瓮福化工有限责 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汽轮机节能 汽轮机节能改造及磷酸低压 任公司汽轮机节能改造及磷酸低压蒸汽差压 81. 达州化工 改造及磷酸低压蒸汽差压发电项目节能报告 自主验收完成 蒸汽差压发电项目 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达市环 的审查意见(达市经信经审〔2017〕6 号) 函〔2017〕554 号) 226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瓮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磷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磷石膏综合利用生 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 2×35 石膏综合利用年产 2×35 万吨建筑石膏粉生产 82. 化工科技 产 2x35 万吨/年建筑石膏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自主验收完成 万吨/年建筑石膏粉项目 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黔发改环资 表》的批复(福环保审〔2018〕26 号) 〔2019〕107 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瓮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磷 瓮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磷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磷石膏生产 20 万 石膏综合利用生产 20 万吨/年 α 型高强石膏项 83. 石膏生产 20 万吨/年 α 型高 化工科技 吨/年 α 型高强石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自主验收完成 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黔发改环资〔2019〕 强石膏项目 批复(福环保审〔2018〕28 号) 459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瓮福可耐科技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 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 45 万吨 贵州瓮福可 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 45 万吨/年石膏 84. 45 万吨/年石膏砂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自主验收完成 /年石膏砂浆项目 耐 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黔南环审 (黔发改环资〔2019〕1122 号) 〔2019〕70 号) 关于宝泉岭金谷粮食 关于鹤岗市金谷人和仓储有限公司宝泉岭金 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 85. 金谷人和粮食仓储建设项目 鹤岗瓮福 不适用 谷粮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保验收意见的函(黑垦 (黑垦环审〔2014〕60 号) 宝环验〔2016〕4 号) 关于黑龙江省人和米 业有限公司年处理 30 关于黑龙江省人和米业有限公司年处理 60 万 万吨水稻的新型综合 人和米业年处理稻谷 30 万吨 86. 人和米业 不适用 吨水稻的新型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环 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 综合利用项目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黑环审〔2009〕123 号)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意见(黑垦环验〔2016〕 6 号) 227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15 万吨/年有机稻谷加工项 关于 15 万吨/年有机稻谷加工项目的审批意见 87. 迎春粮油 不适用 自主验收完成 目 (通环审表〔2013〕1 号) 关于双城市瓮福昆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 万 双城瓮福农 88. 20 万吨粮食仓储及物流建设 不适用 吨粮食仓储及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自主验收完成 业 审批意见(双环审表〔2015〕33 号) 关于金谷军川粮食收 关于金谷军川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12 万吨仓储 储有限公司 12 万吨仓 89. 12 万吨粮食仓储建设项目 瓮福军川 不适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黑垦宝环 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审〔2016〕20 号) 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黑 垦宝环验〔2016〕19 号) 关于萝北县金谷粮食 仓储有限公司仓储改 扩建项目噪声和固体 关于萝北县金谷粮食仓储有限公司项目环境 90. 新建粮食仓储项目 萝北瓮福 不适用 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萝环发〔2015〕7 号) 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的函(萝环验〔2018〕 1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瓮福(集团)责任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PPA 升 PPA 升级改造至 23.4 万吨/ 瓮福集团化 有限公司 PPA 升级改造至 23.4 万吨/年 P2O5 91. 级改造至 23.4 万吨/年 P2O5 项目节能报告》的 自主验收完成 年 P2O5 项目 工公司 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 审查意见(黔南工信函〔2022〕34 号) 环审〔2021〕335 号) 关于《瓮福磷矿白岩尾矿库环境提升整改项目 瓮福磷矿白岩尾矿库环境提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福发改 92. 瓮福磷矿 “三合一”环境影响报表的(污染影响类)》的 自主验收完成 升整改项目 2022-03-10〕 批复 228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贵州瓮福蓝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kt/a/aAHF 装置 20kt/a 无水氟化氢装置扩能 天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kt/aAHF 装置扩能 93. 贵州蓝天 扩能至 30kt/a 技术改造项目“三合一”环境影 自主验收完成 至 30kt/a 技技术改造项目 至 30kt/a 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 响报告》的批复(黔南环审〔2021〕297 号) 见》(黔南工信函[2022]50 号) 开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关于贵州瓮福开磷氟硅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瓮福开磷氟硅 无水氟化氢技术升级改造项 新材料有限公司无水氟化氢技术升级改造项 新材料有限公司无水氟化氢技术升级改造项 94. 贵州新材料 自主验收完成 目 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开工信节能审查 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筑环审 〔2021〕1 号) 〔2021〕44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100 万吨/年磷石膏 100 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 瓮福集团化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福发改 制水泥缓凝剂生产、仓储及物流项目“三合一 95. 自主验收完成 凝剂生产、仓储及物流项目 工公司 [2022-01-10]) 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的批复(黔 南环审〔2022〕63 号) 2、 在建项目 是否已开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工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福(集团) 2 万吨/年电池级无水磷酸 瓮福集团化工公 公司 2 万吨/年电池级无水磷酸铁产业化项 有限责任公司 2 万吨/年电池级无水磷酸铁 1. 铁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 是 尚未取得 司 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黔发改环 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 0.5 万吨) 资〔2017〕370 号) 南环审〔2017〕11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瓮福(集团) 关于对《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 瓮福磷矿延伸开采技术改 有限责任公司福泉英坪、磨坊深部磷矿(新 2. 瓮福磷矿 是 磷矿延伸开采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 尚未取得 造项目(变更、延期) 建)"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 意见(黔南工信函〔2022〕33 号) 南环审〔2020〕510 号、509 号) 229 是否已开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工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瓮福(集团) 英坪矿段尾矿充填治理采 公司英坪矿段尾矿充填治理采空区生态修 有限责任公司英坪矿段尾矿充填治理采空 3. 瓮福磷矿 是 尚未取得 空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复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黔南发 区生态修复工程项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改环资〔2018〕278 号) 批复(黔南环审〔2020〕19 号)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州天福化工 4 ×130t/h 锅炉烟气超低排 有限责任公司 4 ×130t/h 锅炉烟气超低排放 4. 贵州天福 是 不适用 尚未取得 放改造项目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福环 保审〔2019〕12 号) 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贵州天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1 万吨甲酰胺装 一万吨甲酰胺装置扩能项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万吨甲酰胺装置扩能 5. 贵州天福 是 置扩能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尚未取得 目 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黔南工信函 批复(黔南环审〔2022〕117 号) [2022]48 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瓮福峰泰食品配料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瓮福峰泰 2×2 万吨/年食品添加剂磷 有限公司 2×2 万吨/年食品添加剂磷酸钙盐 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2×2 万吨/年食品添加剂 6. 峰泰食品配料 是 尚未取得 酸钙盐项目 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黔发改环资〔2022〕 磷酸钙盐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654 号) 的批复(黔南环审〔2023〕17 号) 瓮福达州基地气相治理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7. 目-PPA 装置 VOCs 尾气处 达州化工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1951170200000186) 理回收应用项目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kt/a 聚磷 达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 20kt/a 聚磷酸 8. 20kt/a 聚磷酸铵中试装置 达州化工 是 酸铵中试装置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达市发 铵中试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 尚未取得 改经审〔2020〕46 号) 见(达高新区环函〔2020〕21 号) 230 是否已开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工建设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发财洞污水处 发财洞污水处理装置升级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理装置升级工程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 9. 瓮福集团 是 尚未取得 工程项目 (2022-06-13) 告表(污染影响类)》的批复(黔南环审 〔2022〕249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瓮福磷矿新龙 瓮福磷矿新龙坝 110kv 用 坝 110kV 用户编扩建新增容工程“三合一” 10. 瓮福磷矿 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尚未取得 户变扩建增容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的批复(黔 南环审〔2022〕126 号)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贵州省瓮福磷矿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省瓮福磷 贵州省瓮福磷矿白岩矿区 白岩矿区穿岩洞矿段地下开采工程项目节 矿白岩矿区穿岩洞矿段地下开采工程项目 11. 穿岩洞矿段地下开采工程 瓮福磷矿 是 尚未取得 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黔南发改环资〔2019〕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19〕 项目 180 号) 82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瓮福磷矿穿岩 瓮福磷矿穿岩洞矿南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洞矿南端 1144m 平台新建环保站项目“三 12. 1144m 平台新建环保站项 瓮福集团 是 尚未取得 (2022-04-15) 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目 的批复(黔南环审〔2023〕145 号) 3、 拟建项目 是否已开工建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设 231 是否已开工建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设 脂肪酸阴离子捕收剂技改项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瓮福正 目(暨 17.5 万吨/年油脂水解 昌工贸有限公司脂肪酸阴离子捕收 1. 蒸馏及 20 万吨/年皂粒项目 河北正昌 否 拟建项目,正在办理节能审查 尚未取得 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一期 7.5 万吨/年油脂水解蒸 (邯审批字〔2022〕121 号) 馏及 10 万吨/年皂粒)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瓮福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kt/a 精细 2. 100kt/a 精细磷酸盐项目 I 期 达州化工 否 磷酸盐项目 I 期 50kt/a 磷酸一铵项目 尚未取得 尚未取得 50kt/a 磷酸一铵项目 节能审查意见(达市发改经审〔2021〕 152 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贵州瓮福蓝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kt/a 二 20kt/a 二氧化硅工业添加剂 天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kt/a 二氧化 氧化硅工业添加剂技改项目“三合 3. 贵州蓝天 否 尚未取得 技改项目 硅工业添加剂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审查意见 的批复(黔南环审〔2022〕273 号) 新建磷复肥装置控制室及编 4. 达州化工 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不适用7 不适用 织袋库房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天福化工有 年产 12 万吨 DMF、2 万吨 限责任公司年产 12 万吨 DMF、2 万 5. 贵州天福 否 拟建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批复 尚未取得 NMF 项目 吨 NMF 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黔发 改环资〔2022〕653 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AHF 法生 AHF 法生产 10kt/a 氟化(氢) 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 产 10kt/a 氟化(氢)铵扩能项目“三 6. 贵州蓝天 否 尚未取得 铵扩能项目 (2209-522702-04-01-931341) 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 南环审〔2023〕149 号) 7 根据标的公司的说明并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因此无需办理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 232 是否已开工建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节能审批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设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贵州瓮福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a 层矿尾矿高效利 7. a 层矿尾矿高效利用项目-50 贵州瓮福化学 否 用项目-50 万吨/年复配团球矿节能报 拟建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批复 尚未取得 万吨/年复配团球矿项目 告的批复(黔南发改环资〔2023〕5 号)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 瓮福祥丰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3 万吨 3 万吨/年无水氟化氢和 2 万 8. 云南瓮福祥丰 否 /年无水氟化氢和 2 万吨/年电子氢氟 拟建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批复 尚未取得 吨/年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酸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昆发改资环 〔2023〕307 号)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 9. 项目- 6.6 万吨黄磷配套团球 贵州瓮福化学 否 尚未取得 拟建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批复 尚未取得 矿项目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 10. 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 贵州瓮福化学 否 尚未取得 拟建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批复 尚未取得 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 (二)仍未办理的原因,后续办理相关审批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相关建设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 (1)已建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已建项目中存在部 分项目尚未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具体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233 公司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进展情况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名称 甘肃 磷石膏库二期建 编制环境影响后评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公司已建、在建或拟建项目已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验收, 1 瓮福 设项目 价报告并公示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已履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备案等程序。 (2)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在建、拟建项目存 在部分项目尚未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具体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取得环评批复是否存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原因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实质性障碍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kt/a 精细 磷酸盐项目 I 期 50kt/a 磷酸一铵项目为拟 根据达州高新区生态环 建项目,暂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暂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 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暂未 境局出具的证明,取得环 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截至本证明出 1. 公司 100kt/a 精细磷酸盐 拟建 达州化工 项目 I 期 50kt/a 磷酸一铵 取得环评批复。 评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 具之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办理竣 项目 碍。 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本 单位后续将会配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批 234 取得环评批复是否存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原因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实质性障碍 复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贵州天福就公司环境评价审批情况说明 如下: 公司年产 12 万吨 DMF、 万吨 DMF 为新 建项目,现正处于环境评价报告编制阶 根据贵州天福出具的说 段,暂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暂未办 环境评价报告正在编制 2. 年产 12 万吨 DMF、2 万 拟建 明,取得环评批复不存在 贵州天福 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公司将按照相关 吨 NMF 项目 中,暂未取得环评批复。 实质性障碍。 法律法规持续推进环评批复和环保竣工 验收工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 规,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预计取得环 境影响评价批复,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贵州瓮福化学就公司环境评价审批情况 说明如下: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 根据贵州瓮福化学出具 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暂未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a 层矿尾矿高 3. 公司 a 层矿尾矿高效利用 拟建 的说明,取得环评批复不 贵州瓮福化学 效利用项目-50 万吨/年复配团球矿为拟建 项目-50 万吨/年复配团球 取得环评批复。 矿项目 存在实质性障碍。 项目,暂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暂未 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公司将继续跟 进环境应项评价批复办理进度,严格遵守 235 取得环评批复是否存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原因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实质性障碍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办理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云南瓮福祥丰就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 3 万吨/年无水氟化氢和 2 万吨/年电 根据云南瓮福祥丰出具 子级氢氟酸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开展前期 3 万吨/年无水氟化氢和 2 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暂未 4. 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项 云南瓮福祥丰 拟建 的说明,取得环评批复不 准备工作,尚未开始建设,暂未取得环境 取得环评批复。 目 存在实质性障碍。 影响评价批复,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我公司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 法规,预计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办理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贵州瓮福化学就公司项目审批情况说明 如下: 根据贵州瓮福化学出具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 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暂未 : 5. 学品项目- 6.6 万吨黄磷 贵州瓮福化学 拟建 的说明,取得环评批复不 取得环评批复。 公司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 6.6 配套团球矿项目 存在实质性障碍。 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和瓮安县新材 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 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为拟建项目,已 236 取得环评批复是否存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原因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实质性障碍 完成项目备案,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 作,尚未开始建设,暂未取得环境影响评 价批复、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截 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预计取得环境影响 评价批复、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 实质性障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规定的情况下,本单位后续将会配合办理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贵州瓮福化学就公司项目审批情况说明 如下: 公司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 6.6 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和瓮安县新材 根据贵州瓮福化学出具 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 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暂未 6. 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 拟建 的说明,取得环评批复不 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为拟建项目,已 贵州瓮福化学 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 取得环评批复。 存在实质性障碍。 完成项目备案,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 水项目 作,尚未开始建设,暂未取得环境影响评 价批复、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截 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预计取得环境影响 评价批复、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 实质性障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37 取得环评批复是否存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原因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实质性障碍 规定的情况下,本单位后续将会配合办理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相关建设项目尚未取得环保验收的情况 (1)已建项目尚未取得环保验收的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就相关已经取得环评批复的已建主要建设项目, 存在部分尚未取得环保验收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出具证明,公司利 用 25 万吨/年晶体硫铵装置改建 30 万吨磷石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100 万吨 膏洗涤工程项目由于装置生产未达产,尚未办 磷石膏深度净化项目—利用 25 万吨/ 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上 利用 25 万吨/年晶体硫铵装置改 年晶体硫铵装置改建 30 万吨磷石膏洗 1 瓮福集团化工公司 尚未取得 述行为不构成公司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 建 30 万吨磷石膏洗涤工程项目 涤工程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环保方 (污染影响类)》的批复(黔南环审 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未因违反前述 〔2021〕113 号) 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亦不存在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情形。 238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出具证明,公司利 用 25 万吨/年晶体硫铵装置改建 30 万吨磷石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100 万吨 膏洗涤工程项目由于装置生产未达产,尚未办 磷石膏深度净化项目—利用 25 万吨/ 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上 利用 25 万吨/年晶体硫铵装置改 年晶体硫铵装置改建 30 万吨磷石膏洗 1 瓮福集团化工公司 尚未取得 述行为不构成公司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 建 30 万吨磷石膏洗涤工程项目 涤工程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环保方 (污染影响类)》的批复(黔南环审 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未因违反前述 〔2021〕113 号) 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亦不存在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情形。 达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公司已建、 在建或拟建项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达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磷石膏综 已履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备案等程 2 达州化工 磷石膏综合利用(一期) 合利用项目 I 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尚未取得 序;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环 意见(达高新区环函〔2020〕2 号) 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未因违反 前述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而受到处罚的情 形,亦不存在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情形。 除上述项目外,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其他取得环评批复的已建主要建设项目均已取得环保验收,确认相关建设项目符合环评 批复要求。其中,瓮福集团利用 25 万吨/年晶体硫铵装置改建 30 万吨磷石膏洗涤工程项目尚未达产,未办理环保验收不构成重大违法 行为;达州化工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一期)项目由达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确认,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根据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福泉分局、达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瓮福集团及达州化工不存在因上述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在建、拟建项目尚未取得环保验收的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取得环评批复但尚未取得环保验收的在建及拟 建项目情况如下: 239 未取得环保验 取得环保验收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环评批复名称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收的原因 存在实质性障碍 公司 100 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 产、仓储及物流项目8、瓮福磷石膏渣场 环境生态改造综合体项目9、2 万吨/年电 池级无水磷酸铁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 0.5 万吨)PPA 升级改造至 23.4 万吨/年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 根据黔南州生态环 项目暂停实施, P2O5 项目10、贵州省瓮福磷矿白岩矿区 2 万吨/年电池 对《瓮福(集团)有限 境局福泉分局出具 级无水磷酸铁 责任公司 2 万吨/年电池 主要原因为瓮 穿岩洞矿段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瓮福磷 1. 瓮福集团化工 的证明,取得环保验 产业化项目(一 在建 级无水磷酸铁产业化项 公司 福集团业务规 矿延伸开采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延期)、 期 建 设 0.5 万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吨) 批复(黔南环审〔2017〕 划调整 英坪矿段尾矿充填治理采空区生态修复 11 号) 碍。 工程项目、瓮福磷矿白岩尾矿库环境提 升整改项目11为在建项目,瓮福磷矿新龙 坝 110kv 用户变扩建增容工程项目,已 取得环评批复,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办理竣工 8 截至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出具证明之日,100 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产、仓储及物流项目为在建项目。自上述证明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100 万 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产、仓储及物流项目已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系统公示自主验收情况,下同。 9 截至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出具证明之日,瓮福磷石膏渣场环境生态改造综合体项目为在建项目。自上述证明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磷石膏渣场环境 生态改造综合体项目已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系统公示自主验收情况,下同。 10 截至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出具证明之日,瓮福磷石膏渣场环境生态改造综合体项目为在建项目。自上述证明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PPA 升级改造至 23.4 万吨/年 P2O5 项目已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系统公示自主验收情况,下同。 11 截至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出具证明之日,瓮福磷矿白岩尾矿库环境提升整改项目为在建项目。自上述证明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磷矿白岩尾矿库 环境提升整改项目已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系统公示自主验收情况,下同。 240 未取得环保验 取得环保验收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环评批复名称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收的原因 存在实质性障碍 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下, 本单位后续将会配合办理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 瓮福集团就公司环境评价审批情况说明 如下: 公司发财洞污水处理装置升级工程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正在编制验收 根据瓮福集团出具 对《发财洞污水处理装 为在建项目,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发财洞污水处 报告,需要在汛 的说明,取得环保验 2. 置升级工程项目“三合 理装置升级工 瓮福集团 在建 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公司将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 期条件下才能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程项目 染影响类)》的批复(黔 按照环评批复进行建设,严格遵守环境 开展验收监测。 碍。 南环审〔2022〕249 号) 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截至本承诺函出具 之日,预计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 在实质性障碍。 公司 100 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根据黔南州生态环 产、仓储及物流项目、瓮福磷石膏渣场 对《瓮福(集团)有限 瓮福磷矿延伸 责任公司福泉英坪、磨 项目尚未建设 境局福泉分局出具 环境生态改造综合体项目、2 万吨/年电 3. 开采技术改造 坊深部磷矿(新建)" 完成,未达到验 的证明,取得环保验 瓮福磷矿 在建 池级无水磷酸铁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 项目(变更、延 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 期) 书》的批复(黔南环审 收条件。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0.5 万吨)、PPA 升级改造至 23.4 万吨/ 〔2020〕510 号、509 碍。 年 P2O5 项目、贵州省瓮福磷矿白岩矿区 号) 穿岩洞矿段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瓮福磷 241 未取得环保验 取得环保验收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环评批复名称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收的原因 存在实质性障碍 矿延伸开采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延期)、 英坪矿段尾矿充填治理采空区生态修复 工程项目、瓮福磷矿白岩尾矿库环境提 升整改项目为在建项目,瓮福磷矿新龙 坝 110kv 用户变扩建增容工程项目,已 取得环评批复,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办理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下, 本单位后续将会配合办理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 公司 100 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 产、仓储及物流项目、瓮福磷石膏渣场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根据黔南州生态环 环境生态改造综合体项目、2 万吨/年电 对《瓮福(集团)有限 项目尚未建设 境局福泉分局出具 英坪矿段尾矿 池级无水磷酸铁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 责任公司英坪矿段尾矿 4. 充填治理采空 完成,未达到验 的证明,取得环保验 瓮福磷矿 在建 充填治理采空区生态修 0.5 万吨)、PPA 升级改造至 23.4 万吨/ 区生态修复工 复工程项日环境影响报 收条件。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程项目 年 P2O5 项目、贵州省瓮福磷矿白岩矿区 告书》的批复(黔南环 审〔2020〕19 号) 碍。 穿岩洞矿段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瓮福磷 矿延伸开采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延期)、 英坪矿段尾矿充填治理采空区生态修复 242 未取得环保验 取得环保验收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环评批复名称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收的原因 存在实质性障碍 工程项目、瓮福磷矿白岩尾矿库环境提 升整改项目为在建项目,瓮福磷矿新龙 坝 110kv 用户变扩建增容工程项目,已 取得环评批复,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办理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下, 本单位后续将会配合办理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 公司 100 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 产、仓储及物流项目、瓮福磷石膏渣场 环境生态改造综合体项目、2 万吨/年电 根据黔南州生态环 池级无水磷酸铁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贵州省瓮福磷 对《贵州省瓮福磷矿白 境局福泉分局出具 0.5 万吨)、PPA 升级改造至 23.4 万吨/ 项目尚未达到 5. 矿白岩矿区穿 岩矿区穿岩洞矿段地下 的证明,取得环保验 瓮福磷矿 在建 年 P2O5 项目、贵州省瓮福磷矿白岩矿区 岩洞矿段地下 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 验收条件。 开采工程项目 报告书》的批复(黔南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穿岩洞矿段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瓮福磷 环审〔2019〕82 号) 碍。 矿延伸开采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延期)、 英坪矿段尾矿充填治理采空区生态修复 工程项目、瓮福磷矿白岩尾矿库环境提 升整改项目为在建项目,瓮福磷矿新龙 243 未取得环保验 取得环保验收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环评批复名称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收的原因 存在实质性障碍 坝 110kv 用户变扩建增容工程项目,已 取得环评批复,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办理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下, 本单位后续将会配合办理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 公司 4 ×130t/h 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 目、一万吨甲酰胺装置扩能项目为在建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根据黔南州生态环 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暂未办理竣工 对《贵州天福化工有限 境局福泉分局出具 4 ×130t/h 锅炉 责任公司 4 ×130t/h 锅 项 目 尚 未 达 到 环境保护验收,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 6. 烟气超低排放 贵州天福 在建 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 的证明,取得环保验 验收条件。 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改造项目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批复(福环保审〔2019〕 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12 号) 碍。 情况下,本单位后续将会配合办理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黔南州生态环 公司 4 ×130t/h 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境局福泉分局出具 目、一万吨甲酰胺装置扩能项目为在建 对《1 万吨甲酰胺装置 项目尚未达到 7. 一万吨甲酰胺 的证明,取得环保验 贵州天福 在建 扩能项目“三合一”环境 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暂未办理竣工 装置扩能项目 验收条件。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环境保护验收,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 南环审[2022]117 号) 碍。 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244 未取得环保验 取得环保验收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环评批复名称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收的原因 存在实质性障碍 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情况下,本单位后续将会配合办理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公司 20kt/a 聚磷酸铵中试装置为在建项 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暂未办理竣工环 根据达州高新区生 达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项 目 尚 未 建 设 境保护验收,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办 关于 20kt/a 聚磷酸铵中 态环境局出具的证 20kt/a 聚磷酸铵 8. 达州化工 在建 试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 完成,未达到验 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中试装置 明,取得环保验收不 告书的批复意见(达高 收条件。 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新区环函〔2020〕21 号) 存在实质性障碍。 情况下,本单位后续将会配合办理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公司 100 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 产、仓储及物流项目、瓮福磷石膏渣场 环境生态改造综合体项目、2 万吨/年电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根据黔南州生态环 对《瓮福磷矿新龙坝 项 目 尚 未 建 设 池级无水磷酸铁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 境局福泉分局出具 瓮福磷矿新龙 110kV 用户编扩建新增 0.5 万吨)、PPA 升级改造至 23.4 万吨/ 9. 坝 110kv 用户变 瓮福磷矿 在建 容工程“三合一”环境影 完成,未达到验 的证明,取得环保验 扩建增容工程 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 收条件。 年 P2O5 项目、贵州省瓮福磷矿白岩矿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的批复(黔南环审 区穿岩洞矿段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瓮福 〔2022〕126 号) 碍。 磷矿延伸开采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延 期)、英坪矿段尾矿充填治理采空区生态 修复工程项目、瓮福磷矿白岩尾矿库环 245 未取得环保验 取得环保验收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环评批复名称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收的原因 存在实质性障碍 境提升整改项目为在建项目,瓮福磷矿 新龙坝 110kv 用户变扩建增容工程项目, 已取得环评批复,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办理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下,本单位后续将会配合办理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 峰泰食品配料就公司环境评价审批情况 说明如下: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根据峰泰食品配料 公司 2×2 万吨/年食品添加剂磷酸钙盐项 对《贵州瓮福峰泰食品 项目尚未建设 2×2 万吨/年食 配料有限公司 2×2 万吨 出具的说明,取得环 目为在建项目,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 10. 品添加剂磷酸 峰泰食品配料 在建 /年食品添加剂磷酸钙 完成,未达到验 保验收不存在实质 复,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公 钙盐项目 盐项目“三合一”环境影 收条件 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 性障碍。 司将按照环评批复进行建设,严格遵守 环审〔2023〕17 号)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预计办理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脂肪酸阴离子 河北正昌就公司环境评价审批、竣工环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 项目尚未开始 根据河北正昌出具 捕收剂技改项 河北瓮福正昌工贸有限 境保护验收情况说明如下: 11. 目(暨 17.5 万吨 河北正昌 拟建 建设,未达到验 的说明,取得环保验 公司脂肪酸阴离子捕收 /年油脂水解蒸 “脂肪酸阴离子捕收剂技改项目(暨 17.5 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 收条件。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馏及 20 万吨/年 告书的批复(邯审批字 万吨/年油脂水解蒸馏及 20 万吨/年皂粒 皂粒项目一期 246 未取得环保验 取得环保验收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环评批复名称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收的原因 存在实质性障碍 7.5 万吨/年油脂 〔2022〕121 号) 碍。 项目一期 7.5 万吨/年油脂水解蒸馏及 10 水解蒸馏及 10 万吨/年皂粒)为拟建项目,于 2022 年 9 万吨/年皂粒) 月 28 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暂未办 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公司将按照环 评批复进行建设,严格遵守地方环保管 理相关法律法规,后期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贵州蓝天就公司环境评价审批情况说明 如下: 公司 20kt/a 二氧化硅工业添加剂技改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根据贵州蓝天出具 目为拟建项目,已取得相关环评批复, 对《20kt/a 二氧化硅工 项目尚未开始 20kt/a 二氧化硅 业添加剂技改项目“三 的说明,取得环保验 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公司将 12. 工业添加剂技 贵州蓝天 拟建 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未达到验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严格落实环评批复和评估意见做好环境 改项目 (污染影响类)》的批复 收条件。 (黔南环审〔2022〕273 碍。 保护设施的建设工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 号) 相关法律法规,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 瓮福磷矿穿岩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根据瓮福集团出具 项目尚未建设 瓮福集团就公司环境评价审批情况说明 13. 洞 矿 南 端 对《瓮福磷矿穿岩洞矿 瓮福集团 在建 的说明,取得环保验 1144m 平 台 新 南端 1144m 平台新建环 完成,未达到验 如下: 建环保站项目 保站项目“三合一”环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247 未取得环保验 取得环保验收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环评批复名称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收的原因 存在实质性障碍 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 收条件。 碍。 公司瓮福磷矿穿岩洞矿南端 1144m 平台 响类)》的批复(黔南 新建环保站项目为拟建项目,已完成环 环审〔2023〕145 号) 评报告表编制,正在进专家评审,暂未 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12,暂未办理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我公司将加快环评办理 进度,并按照环评批复进行项目建设, 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截至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预计取得环境影响 评价批复,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 在实质性障碍。 贵州蓝天就公司环境评价审批情况说明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根据贵州蓝天出具 如下: 对《AHF 法生产 10kt/a 项目尚未开始 AHF 法 生 产 的说明,取得环保验 14. 氟化(氢)铵扩能项目 建设,未达到验 公司 AHF 法生产 10kt/a 氟化(氢)铵扩 10kt/a 氟化(氢) 贵州蓝天 拟建 “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 收不存在实质性障 铵扩能项目 收条件。 能项目为拟建项目,现环境影响评价报 书》的批复(黔南环审 碍。 〔2023〕149 号) 告书正在编制报告中,暂未取得环境影 响评价批复13,暂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 12截至瓮福集团出具说明之日,瓮福磷矿穿岩洞矿南端 1144m 平台新建环保站项目为拟建项目。自上述说明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瓮福磷矿穿岩洞矿南端 1144m 平台新建环保站项目已开工建设并取得环评批复。 13 截至贵州蓝天出具说明之日,AHF 法生产 10kt/a 氟化(氢)铵扩能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自上述说明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AHF 法生产 10kt/a 氟化(氢) 248 未取得环保验 取得环保验收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环评批复名称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收的原因 存在实质性障碍 收,我公司将按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取得环境影响 评价批复,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 在实质性障碍。 因此,瓮福集团已取得环评批复但尚未取得环保验收的在建及拟建项目,后续取得环保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相关建设项目尚未取得节能审批的情况 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相关建设项目需要取得节能审批而尚未取得节能 审批的情况如下: 取得节能审批是否存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未取得节能审批的原因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实质性障碍 脂肪酸阴离子捕收剂技 河北正昌就公司节能审查情况说明如下: 改项目(暨 17.5 万吨/年 已完成节能报告编制,现 根据河北正昌出具的说 1. 河北正昌 拟建 正按照流程报审,暂未取 明,取得节能审批不存在 公司脂肪酸阴离子捕收剂技改项目(暨 油脂水解蒸馏及 20 万吨/ 得节能审批 实质性障碍。 17.5 万吨/年油脂水解蒸馏及 20 万吨/年皂 年皂粒项目一期 7.5 万吨/ 粒项目一期 7.5 万吨/年油脂水解蒸馏及 10 年油脂水解蒸馏及 10 万 铵扩能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 249 取得节能审批是否存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未取得节能审批的原因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实质性障碍 吨/年皂粒) 万吨/年皂粒)为拟建项目,目前已完成节 能报告编制,现正按照流程报审,暂未取 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我公 司将严格遵守节能审查相关法律法规,预 计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贵州瓮福化学就公司项目审批情况说明 如下: 公司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 6.6 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和瓮安县新材 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 根据贵州瓮福化学出具 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暂未 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为拟建项目,已 2. 学品项目- 6.6 万吨黄磷 贵州瓮福化学 拟建 的说明,取得节能审批不 取得节能审批。 完成项目备案,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 配套团球矿项目 存在实质性障碍。 作,尚未开始建设,暂未取得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我公司将严格遵守 节能审查相关法律法规,预计取得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不存在实质性 障碍。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 根据贵州瓮福化学出具 3. 贵州瓮福化学 拟建 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暂未 贵州瓮福化学就公司项目审批情况说明 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 的说明,取得节能审批不 250 取得节能审批是否存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状态 未取得节能审批的原因 合规证明或标的公司说明内容 实质性障碍 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 取得节能审批。 存在实质性障碍。 如下: 水项目 公司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 6.6 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和瓮安县新材 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 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为拟建项目,已 完成项目备案,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 作,尚未开始建设,暂未取得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我公司将严格遵守 节能审查相关法律法规,预计取得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不存在实质性 障碍。 因此,上述需要取得节能审批而尚未取得节能审批的项目主要为拟建项目,根据瓮福集团书面确认,瓮福集团将会根据相关规定 在开工前办理节能审批。 交易对方已就瓮福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已建项目及在建项目做出承诺:“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及其下 属企业部分已经投入使用或正在建设的建设项目存在未办理投资核准备案、环保、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等相关必要程序即进行建设 或投入使用的情况,本单位承诺,如瓮福集团或其下属企业因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前发生的前述问题而被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 罚或无法对该等建设项目进行正常建设或正常使用,本单位将按照本单位在本次重组中向上市公司转让的瓮福集团股权占瓮福集团总 251 股本的比例补偿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对应比例部分。” 综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情况外,瓮福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其他主要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取得其建设阶段所 需取得的节能审批、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后续取得相关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交易对方已出具关于建设项目瑕疵兜底的承诺函, 部分建设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环保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52 六、控股股东兴融 4 号及实际控制人信达证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安排及合规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情形的,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 联人,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从该等主体直接或间接受让该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象 应当公开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兴融 4 号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出具《上海中毅达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由信达证券作为管理人盖章), 承诺:本资管计划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由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承诺。 因此,兴融 4 号及信达证券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六条的规定。 253 附件一:标的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所依附土 地是否为 坐落位 标的公司 序 建筑面积 所依附土地权 权利人 置(镇、 房产名称 未办证原因 办证进展 及其下属 号 (㎡) 属证书证号 乡) 子公司自 有有证土 地 (一)82 宗房产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办理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英坪派出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 686.59 是 团 牛场镇 所办公楼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2 747.46 食堂 是 团 牛场镇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254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厂房(编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3 2283.73 是 团 牛场镇 织袋厂)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厂房(编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4 413.33 是 团 牛场镇 织袋厂)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5 1002.08 浴室 是 团 牛场镇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255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矿山救护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6 823.26 是 团 牛场镇 队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厂 房 ( 4#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7 746.04 是 团 牛场镇 闲置库)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8 988.30 陈列馆 是 团 牛场镇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256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农商银行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9 770.37 是 团 牛场镇 办公楼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瓮福宾馆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0 563.86 是 团 牛场镇 附属楼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宾馆 2#办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1 2536.35 是 团 牛场镇 公楼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257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洗车场门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2 96.15 是 团 牛场镇 面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生活区职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3 128.65 工食堂后 是 团 牛场镇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面平房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编织袋厂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4 473.72 是 团 牛场镇 右仓库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258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厂房(殡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5 212.55 仪 馆 对 是 团 牛场镇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面)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殡仪馆房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6 119.81 是 团 牛场镇 1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殡仪馆房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7 107.38 是 团 牛场镇 2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259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24 号楼附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8 268.81 是 团 牛场镇 楼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新兴修理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9 71.49 是 团 牛场镇 厂门面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2022 年 2 月 17 日,福泉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 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土地分割转 建筑年代久远,建 让及房产证办理的请示》(福自然资呈(2022)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渗水泵站 设工程文件缺失, 46 号)。2022 年 3 月 5 日福泉市人民政府出具 福国用(2008) 20 195.36 是 团 牛场镇 厂房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关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分割转 第 20080637 号 产证 让及房产证办理的批复(福府函(2022)49 号)》,瓮福集团正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积极办理 土地分割及房屋权属证书。 260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泵房(英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08) 21 144.97 是 团 道坪镇 坪 1#坑)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080640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厂 房 ( 0#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08) 22 112.47 是 团 道坪镇 泵站)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080615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英坪 1#坑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08) 23 109.05 是 团 高坪镇 配电室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080640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所 占用土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分割事项,待分割 完成后将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261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永 昌 县 未办理建筑工程 甘 肃 瓮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永国用(2013) 24 河 西 堡 2096.64 新办公楼 施工许可证及竣 是 福 29 日已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 第 1110003 号 镇 工验收手续 《委托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 绘科。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 心已绘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 房屋权属证书中。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建设工程文件;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2)甘肃瓮福自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原金化集团收购 永 昌 县 磷石膏库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甘 肃 瓮 的磷铵资产业务 永国用(2013) 25 河 西 堡 195.00 二期建设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是 福 配套厂房,在收购 第 1110001 号 镇 项目泵房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但因前期房 相关资产前,原金 屋规划、施工等审批资料缺失,房屋权属证书 化集团因设计资 办理进度较慢。 料缺失等原因亦 未取得相关房产 权属证书 262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建设工程文件;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2)甘肃瓮福自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原金化集团收购 永 昌 县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甘 肃 瓮 磷铵压滤 的磷铵资产业务 永国用(2013) 26 河 西 堡 857.00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是 福 装置 配套厂房,在收购 第 1110003 号 镇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但因前期房 相关资产前,原金 屋规划、施工等审批资料缺失,房屋权属证书 化集团因设计资 办理进度较慢。 料缺失等原因亦 未取得相关房产 权属证书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建设工程文件;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2)甘肃瓮福自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原金化集团收购 永 昌 县 成品库房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甘 肃 瓮 的磷铵资产业务 永国用(2013) 27 河 西 堡 3120.00 及水溶肥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是 福 配套厂房,在收购 第 1110003 号 镇 厂房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但因前期房 相关资产前,原金 屋规划、施工等审批资料缺失,房屋权属证书 化集团因设计资 办理进度较慢。 料缺失等原因亦 未取得相关房产 权属证书 263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建设工程文件;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2)甘肃瓮福自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浓 C 循环 原金化集团收购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水泵房及 的磷铵资产业务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永国用(2013) 28 河 西 堡 513.4 是 福 二楼配电 配套厂房,在收购 29 日已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 第 1110003 号 镇 室 相关资产前,原金 《委托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 化集团因设计资 绘科。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 料缺失等原因亦 心已绘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 未取得相关房产 房屋权属证书中。 权属证书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建设工程文件;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2)甘肃瓮福自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原金化集团收购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永 昌 县 双转子破 甘 肃 瓮 的磷铵资产业务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永国用(2013) 29 河 西 堡 280.6 碎机旁库 是 福 配套厂房,在收购 29 日已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 第 1110003 号 镇 房 相关资产前,原金 《委托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 化集团因设计资 绘科。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 料缺失等原因亦 心已绘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 未取得相关房产 房屋权属证书中。 权属证书 264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建设工程文件;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2)甘肃瓮福自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原金化集团收购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渣场二级 的磷铵资产业务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永国用(2013) 30 河 西 堡 129.7 是 福 泵站厂房 配套厂房,在收购 29 日已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 第 1110001 号 镇 相关资产前,原金 《委托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 化集团因设计资 绘科。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 料缺失等原因亦 心已绘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 未取得相关房产 房屋权属证书中。 权属证书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建设工程文件;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2)甘肃瓮福自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原金化集团收购 永 昌 县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甘 肃 瓮 的磷铵资产业务 永国用(2013) 31 河 西 堡 500.00 备品仓库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是 福 配套厂房,在收购 第 1110003 号 镇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但因前期房 相关资产前,原金 屋规划、施工等审批资料缺失,房屋权属证书 化集团因设计资 办理进度较慢。 料缺失等原因亦 未取得相关房产 权属证书 265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建设工程文件; (2)甘肃瓮福自 原金化集团收购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旧液氨球 的磷铵资产业务 永国用(2013) 32 河 西 堡 48.00 无进展 是 福 罐冰机房 配套厂房,在收购 第 1110003 号 镇 相关资产前,原金 化集团因设计资 料缺失等原因亦 未取得相关房产 权属证书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建设工程文件; (2)甘肃瓮福自 磷铵 B 系 原金化集团收购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统厂房后 的磷铵资产业务 永国用(2013) 33 河 西 堡 65.00 无进展 是 福 包衣油暖 配套厂房,在收购 第 1110003 号 镇 房 相关资产前,原金 化集团因设计资 料缺失等原因亦 未取得相关房产 权属证书 永 昌 县 装备部、 在租赁土地上建 甘 肃 瓮 34 河 西 堡 554.76 磷酸现场 设,未取得土地使 无进展 否 无 福 镇 办公楼 用权 266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建设工程文件;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2)甘肃瓮福自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原金化集团收购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供应部库 的磷铵资产业务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永国用(2013) 35 河 西 堡 151.23 是 福 房办公室 配套厂房,在收购 29 日已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 第 1110003 号 镇 相关资产前,原金 《委托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 化集团因设计资 绘科。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 料缺失等原因亦 心已绘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 未取得相关房产 房屋权属证书中。 权属证书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建设工程文件;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2)甘肃瓮福自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原金化集团收购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永 昌 县 磷石膏渣 甘 肃 瓮 的磷铵资产业务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永国用(2013) 36 河 西 堡 464.14 场值班室 是 福 配套厂房,在收购 29 日已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 第 1110001 号 镇 及库房 相关资产前,原金 《委托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 化集团因设计资 绘科。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 料缺失等原因亦 心已绘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 未取得相关房产 房屋权属证书中。 权属证书 267 (1)甘肃瓮福未 办理房产涉及的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建设工程文件;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2)甘肃瓮福自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原金化集团收购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的磷铵资产业务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永国用(2013) 37 河 西 堡 635.35 防腐厂房 是 福 配套厂房,在收购 29 日已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 第 1110003 号 镇 相关资产前,原金 《委托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 化集团因设计资 绘科。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 料缺失等原因亦 心已绘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 未取得相关房产 房屋权属证书中。 权属证书 (1)甘肃瓮福未 其中 247.45 平方米的电机维修厂房目前已按照 办理房产涉及的 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房产规 建设工程文件; 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作。2022 年 (2)甘肃瓮福自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场测量,2022 原金化集团收购 永 昌 县 电机维修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业资质材料和土 甘 肃 瓮 的磷铵资产业务 永国用(2013) 38 河 西 堡 300.00 厂房及备 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29 日已将《房 是 福 配套厂房,在收购 第 1110003 号 镇 用电机库 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委托书》提 相关资产前,原金 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绘科。2022 年 化集团因设计资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心已绘制《房 料缺失等原因亦 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未取得相关房产 中。剩余备用电机库无进展。 权属证书 永 昌 县 在租赁土地上建 甘 肃 瓮 磷酸脲厂 39 河 西 堡 1630.00 设,未取得土地使 无进展 否 无 福 房 镇 用权 268 复合肥厂房:在租 赁土地上建设,未 其中 95.16 平方米的硫酸一铵包装楼目前已按 取得土地使用权; 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房产 硫酸一铵包装类: 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作。2022 复合肥厂房: 复合肥厂 复合肥厂 系 甘 肃 瓮 福 自 原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场测量, 无; 房:否; 甘 肃 瓮 永 昌 县 房及硫酸 金 化 集 团 收 购 的 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业资质材 4871.00 硫酸一铵包装 40 福 河 西 堡 一铵包装 磷 铵 资 产 业 务 配 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29 日已 硫酸一铵 镇 楼 : 永 国 用 楼 套厂房,在收购相 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委托 包装楼: ( 2013 ) 第 关资产前,原金化 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绘科。 是 1110003 号 集 团 因 设 计 资 料 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心已绘 缺 失 等 原 因 亦 未 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房屋权 取 得 相 关 房 产 权 属证书中。剩余复合肥厂房无进展。 属证书 永 昌 县 在租赁土地上建 甘 肃 瓮 复合肥厂 41 河 西 堡 1800.00 设,未取得土地使 无进展 否 无 福 房 镇 用权 永 昌 县 在租赁土地上建 甘 肃 瓮 原颗粒肥 42 河 西 堡 607.50 设,未取得土地使 无进展 否 无 福 工段 镇 用权 永 昌 县 在租赁土地上建 甘 肃 瓮 43 河 西 堡 1088.00 氟钠厂房 设,未取得土地使 无进展 否 无 福 镇 用权 269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选矿配电 未办理相关建设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永国用(2013) 44 河 西 堡 352 是 福 室 工程文件 29 日已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 第 1110003 号 镇 《委托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 绘科。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 心已绘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 房屋权属证书中。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未办理相关建设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永国用(2012) 45 河 西 堡 279.28 公寓食堂 是 福 工程文件 29 日已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 第 1110026 号 镇 《委托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 绘科。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 心已绘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 房屋权属证书中。 270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天车操作 未办理相关建设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永国用(2013) 46 河 西 堡 61.69 是 福 室 工程文件 29 日已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 第 1110003 号 镇 《委托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 绘科。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 心已绘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 房屋权属证书中。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永 昌 县 选矿配电 甘 肃 瓮 未办理相关建设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2022 年 9 月 永国用(2013) 47 河 西 堡 251.29 室及中心 是 福 工程文件 29 日已将《房屋平面图》、《房屋计量成果书》、 第 1110003 号 镇 变压室 《委托书》提交至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 绘科。2022 年 10 月 18 日,永昌县房产测绘中 心已绘制《房产幢平面图》。目前正在积极办理 房屋权属证书中。 271 达州市高新区政府本着尊重现状、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的原则,同意按照容缺办理规划核实方 式办理该房产的竣工验收。2021 年 8 月达州化 工已完成厂区建筑面积和房屋面积测绘(取得 达 县 河 第三方专业测绘报告);2021 年 12 月 6 日达州 市 镇 马 川(2018)达川 达 州 化 羊皮坝回 未办理相关竣工 化工已办理厂区五地合宗;2022 年 1 月 4 日达 48 坪村 2、 247.00 是 区不动产权第 工 水泵房 验收手续 州化工已取得达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高新区分 3、4、5 0004687 号 局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验单(达市高新自然资 社 规核字[2022]01 号)。现达州化工正在办理屋配 套设施验收意见、白蚁防治实施证明、建设项 目竣工土地利用情况核验书、工程质量监督报 告等手续。 达州市高新区政府本着尊重现状、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的原则,同意按照容缺办理规划核实方 式办理该房产的竣工验收。2021 年 8 月达州化 工已完成厂区建筑面积和房屋面积测绘(取得 达 县 河 第三方专业测绘报告);2021 年 12 月 6 日达州 市 镇 马 川(2018)达川 达 州 化 羊皮坝配 未办理相关竣工 化工已办理厂区五地合宗;2022 年 1 月 4 日达 49 坪村 2、 72.00 是 区不动产权第 工 电室 验收手续 州化工已取得达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高新区分 3、4、5 0004687 号 局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验单(达市高新自然资 社 规核字[2022]01 号)。现达州化工正在办理屋配 套设施验收意见、白蚁防治实施证明、建设项 目竣工土地利用情况核验书、工程质量监督报 告等手续。 272 该房产系原位于 都匀市钓鱼井路 81 号 1 层的房屋 被征收后产权调 都 匀 市 都匀市大 换所得,目前都匀 大 龙 大 都匀市马鞍山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正在 剑 峰 化 龙大道 5 市马鞍山棚户区 50 道 5 号马 572.22 办理住宅部分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商业部分待 否 无 工 号马鞍山 改造项目建设指 鞍 山 小 手续完善后再逐步办理 小区 挥部正在办理住 区 宅部分的不动产 登记手续,商业部 分待手续完善后 再逐步办理 上 杭 县 蛟 洋 镇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未办理相关竣工 库房因长时间受腐蚀已存在安全隐患,需对库 51 坪 埔 村 7744.50 成品库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验收手续 房结构安全进行整改后再进行办证 工 业 路 0000395 号 13 号 上 杭 县 蛟 洋 镇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压缩空气 未办理相关竣工 房屋测绘报告已重新提交,现在等待住建部门 52 坪 埔 村 128.86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厂房 验收手续 下发验收备案的批复文件 工 业 路 0000395 号 13 号 上 杭 县 蛟 洋 镇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未办理相关竣工 脱硫厂房因长时间受腐蚀已存在安全隐患,需 53 坪 埔 村 894.95 脱硫厂房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验收手续 对厂房结构安全进行整改后再纳入办证范围 工 业 路 0000395 号 13 号 273 上 杭 县 蛟 洋 镇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未办理相关竣工 房屋测绘报告已重新提交,现在等待住建部门 54 坪 埔 村 2070.50 总降压站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验收手续 下发验收备案的批复文件。 工 业 路 0000395 号 13 号 上 杭 县 蛟 洋 镇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氟硅酸钠 未办理相关竣工 55 坪 埔 村 645.00 无进展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厂房 验收手续 工 业 路 0000395 号 13 号 上 杭 县 磷 精 矿 蛟 洋 镇 (原料)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未办理相关竣工 56 坪 埔 村 3396.00 仓 库 无进展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验收手续 工 业 路 (NPK 库 0000395 号 13 号 房) 上 杭 县 蛟 洋 镇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氨化普钙 未办理相关竣工 57 坪 埔 村 1013.00 无进展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厂房 验收手续 工 业 路 0000395 号 13 号 上 杭 县 蛟 洋 镇 浓缩框架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未办理相关竣工 房屋测绘报告已重新提交,现在等待住建部门 58 坪 埔 村 724.00 (钢筋混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验收手续 下发验收备案的批复文件 工 业 路 凝土) 0000395 号 13 号 274 上 杭 县 蛟 洋 镇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磷酸盐主 未办理相关竣工 59 坪 埔 村 3073.13 无进展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厂房 验收手续 工 业 路 0000395 号 13 号 上 杭 县 蛟 洋 镇 磷酸浓缩工段厂房受腐蚀严重,须对厂房安全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未办理相关竣工 60 坪 埔 村 5632.35 磷酸浓缩 结构隐患整改后才能启动房屋测绘和质量鉴定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验收手续 工 业 路 工作,拟纳入下一批次办证范围 0000395 号 13 号 上 杭 县 蛟 洋 镇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新机修车 未办理相关竣工 61 坪 埔 村 760.80 无进展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间 验收手续 工 业 路 0000395 号 13 号 上 杭 县 蛟 洋 镇 闽(2022)上杭 紫 金 化 DAP 新控 未办理相关竣工 62 坪 埔 村 100.00 无进展 是 县不动产权第 工 制室 验收手续 工 业 路 0000395 号 13 号 广 平 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相关建设 广国用(2013) 63 崔 营 村 311.04 生产车间 厂区已搬迁,不再继续使用 是 昌 工程文件 第 313643 号 北 广 平 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相关建设 广国用(2013) 64 崔 营 村 93.28 锅炉房 厂区已搬迁,不再继续使用 是 昌 工程文件 第 313643 号 北 275 广 平 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相关建设 广国用(2013) 65 崔 营 村 2562.60 地面厂房 厂区已搬迁,不再继续使用 是 昌 工程文件 第 313643 号 北 广 平 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相关建设 广国用(2013) 66 崔 营 村 900.00 仓库 厂区已搬迁,不再继续使用 是 昌 工程文件 第 313643 号 北 广 平 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相关建设 广国用(2013) 67 崔 营 村 112.00 办公室 厂区已搬迁,不再继续使用 是 昌 工程文件 第 313643 号 北 广 平 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相关建设 广国用(2013) 68 崔 营 村 520.00 仓库 厂区已搬迁,不再继续使用 是 昌 工程文件 第 313643 号 北 广 平 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相关建设 广国用(2013) 69 崔 营 村 410.00 仓库 厂区已搬迁,不再继续使用 是 昌 工程文件 第 313643 号 北 广 平 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相关建设 广国用(2013) 70 崔 营 村 1040.00 仓库 厂区已搬迁,不再继续使用 是 昌 工程文件 第 313643 号 北 广 平 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相关建设 广国用(2013) 71 崔 营 村 876.00 仓库 厂区已搬迁,不再继续使用 是 昌 工程文件 第 313643 号 北 276 冀(2020)广平 东 张 孟 县不动产权第 镇 张 洞 3 万吨脂 0000501 号;冀 村,广平 肪酸阴离 (2020)广平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建设工程 72 经 济 开 2189.50 子捕收剂 目前正在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是 不 动 产 权 第 昌 文件 发 区 东 项目-生产 0000502 号、冀 区,经六 车间 (2020)广平县 路西侧 不 动 产 权 第 0000503 号 冀(2020)广平 东 张 孟 县不动产权第 镇 张 洞 3 万吨脂 0000501 号;冀 村,广平 肪酸阴离 (2020)广平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建设工程 73 经 济 开 1486.00 子捕收剂 目前正在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是 不 动 产 权 第 昌 文件 发 区 东 项目-1#仓 0000502 号、冀 区,经六 库 (2020)广平县 路西侧 不 动 产 权 第 0000503 号 冀(2020)广平 东 张 孟 县不动产权第 镇 张 洞 3 万吨脂 0000501 号;冀 村,广平 肪酸阴离 (2020)广平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建设工程 74 经 济 开 1805.00 子捕收剂 目前正在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是 不 动 产 权 第 昌 文件 发 区 东 项目-2#仓 0000502 号、冀 区,经六 库 (2020)广平县 路西侧 不 动 产 权 第 0000503 号 277 冀(2020)广平 东 张 孟 县不动产权第 镇 张 洞 3 万吨脂 0000501 号;冀 村,广平 肪酸阴离 (2020)广平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建设工程 75 经 济 开 1859.55 子捕收剂 目前正在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是 不 动 产 权 第 昌 文件 发 区 东 项目-办公 0000502 号、冀 区,经六 楼 (2020)广平县 路西侧 不 动 产 权 第 0000503 号 冀(2020)广平 东 张 孟 县不动产权第 镇 张 洞 3 万吨脂 0000501 号;冀 村,广平 肪酸阴离 (2020)广平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建设工程 76 经 济 开 414.00 子捕收剂 目前正在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是 不 动 产 权 第 昌 文件 发 区 东 项目-锅炉 0000502 号、冀 区,经六 房 (2020)广平县 路西侧 不 动 产 权 第 0000503 号 冀(2020)广平 东 张 孟 县不动产权第 镇 张 洞 0000501 号;冀 3 万吨脂 村,广平 (2020)广平县 河 北 正 肪酸阴离 未取得建设工程 77 经 济 开 72.60 目前正在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是 不 动 产 权 第 昌 子捕收剂 文件 发 区 东 0000502 号、冀 项目-门岗 区,经六 (2020)广平县 路西侧 不 动 产 权 第 0000503 号 278 冀(2020)广平 东 张 孟 县不动产权第 镇 张 洞 0000501 号;冀 3 万吨脂 村,广平 (2020)广平县 河 北 正 肪酸阴离 未取得建设工程 78 经 济 开 104.06 目前正在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是 不 动 产 权 第 昌 子捕收剂 文件 发 区 东 0000502 号、冀 项目-蒸房 区,经六 (2020)广平县 路西侧 不 动 产 权 第 0000503 号 冀(2020)广平 东 张 孟 县不动产权第 镇 张 洞 3 万吨脂 0000501 号;冀 村,广平 肪酸阴离 (2020)广平县 河 北 正 未取得建设工程 79 经 济 开 126.00 子捕收剂 目前正在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是 不 动 产 权 第 昌 文件 发 区 东 项目-配电 0000502 号、冀 区,经六 室 (2020)广平县 路西侧 不 动 产 权 第 0000503 号 尚未取得上述房 黑(2022)萝北 萝 北 瓮 目前已办理完成土地权属证书并已报住建部门 80 萝北县 270.99 食堂 产涉及土地的土 是 县不动产权第 福 进行竣工验收,目前正积极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地使用权 0001071 号 尚未取得上述房 黑(2022)萝北 萝 北 瓮 目前已办理完成土地权属证书并已报住建部门 81 萝北县 871.56 办公楼 产涉及土地的土 是 县不动产权第 福 进行竣工验收,目前正积极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地使用权 0001071 号 尚未取得上述房 黑(2022)萝北 萝 北 瓮 储粮 5 号 目前已办理完成土地权属证书并已报住建部门 82 萝北县 3208.54 产涉及土地的土 是 县不动产权第 福 库 进行竣工验收,目前正积极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地使用权 0001071 号 279 (二)除第(一)项 82 宗无证房产外,非主要生产经营用途的房产14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瓮 福 集 购房相关原始资 83 人 民 路 93.00 四海大厦 无进展 否 无 团 料遗失 113 号 9-2 室 该房产系瓮福集 团在其子公司大 信北斗山持有的 瓮 福 集 瓮 安 县 瓮国用(2012) 84 52.11 配电室 土地上建设,因此 无进展 是 团 银盏镇 第 01884 号 无法办理相关建 设工程文件及房 产权属证书 该房产系瓮福集 团在其子公司大 信北斗山持有的 瓮 福 集 瓮 安 县 黄磷精制 瓮国用(2012) 85 852.00 土地上建设,因此 无进展 是 团 银盏镇 厂房 第 01884 号 无法办理相关建 设工程文件及房 产权属证书 14根据标的公司的说明,第 83-151 项未在使用。 280 该房产系瓮福集 团在其子公司大 信北斗山持有的 瓮 福 集 瓮 安 县 制肥复合 瓮国用(2012) 86 201.20 土地上建设,因此 无进展 是 团 银盏镇 肥库房 第 01884 号 无法办理相关建 设工程文件及房 产权属证书 该房产系瓮福集 团在其子公司大 信北斗山持有的 瓮 福 集 瓮 安 县 瓮国用(2012) 87 1030.00 主厂房 土地上建设,因此 无进展 是 团 银盏镇 第 01884 号 无法办理相关建 设工程文件及房 产权属证书 建筑年代久远,建 马 场 坪 黔(2022)福泉 瓮 福 集 脱硫装置 设工程文件缺失, 88 办 事 处 2520.00 无进展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团 厂房 难以取得相关房 柳坪路 0002490 号 产证 建筑年代久远,建 马 场 坪 黔(2022)福泉 瓮 福 集 设工程文件缺失, 89 办 事 处 4060.00 厂房 无进展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团 难以取得相关房 柳坪路 0002490 号 产证 建筑年代久远,建 马 场 坪 黔(2022)福泉 瓮 福 集 设工程文件缺失, 90 办 事 处 67.24 渣库 无进展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团 难以取得相关房 柳坪路 0002490 号 产证 281 建筑年代久远,建 马 场 坪 黔(2022)福泉 瓮 福 集 真空冷却 设工程文件缺失, 91 办 事 处 450.00 无进展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团 厂房 难以取得相关房 柳坪路 0002490 号 产证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92 坪 老 厂 786.68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93 坪 老 厂 1325.90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94 坪 老 厂 768.72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82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95 坪 老 厂 86.46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96 坪 老 厂 670.03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97 坪 老 厂 100.28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98 坪 老 厂 628.90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6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83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99 坪 老 厂 31.70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6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00 坪 老 厂 27.40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6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01 坪 老 厂 273.42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02 坪 老 厂 273.22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否 无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84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03 坪 老 厂 1860.24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04 坪 老 厂 786.68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05 坪 老 厂 1132.76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06 坪 老 厂 961.80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85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07 坪 老 厂 1458.16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1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08 坪 老 厂 1006.05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2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09 坪 老 厂 812.04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7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10 坪 老 厂 1206.42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7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86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11 坪 老 厂 2326.49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5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12 坪 老 厂 691.83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13 坪 老 厂 145.66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14 坪 老 厂 1629.84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6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87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15 坪 老 厂 65.58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16 坪 老 厂 158.83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1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17 坪 老 厂 743.38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18 坪 老 厂 1200.00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1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88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19 坪 老 厂 47.79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1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20 坪 老 厂 1694.18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21 坪 老 厂 565.81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22 坪 老 厂 1471.52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89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23 坪 老 厂 10.60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1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24 坪 老 厂 1238.38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25 坪 老 厂 970.94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8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26 坪 老 厂 504.94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1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90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27 坪 老 厂 370.24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4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28 坪 老 厂 568.81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29 坪 老 厂 432.27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1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30 坪 老 厂 78.62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91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31 坪 老 厂 45.51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1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32 坪 老 厂 403.47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5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33 坪 老 厂 751.84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4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34 坪 老 厂 343.05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1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92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35 坪 老 厂 185.58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1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36 坪 老 厂 629.78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1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37 坪 老 厂 84.19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38 坪 老 厂 151.53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93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39 坪 老 厂 301.02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40 坪 老 厂 25.79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41 坪 老 厂 147.57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42 坪 老 厂 99.33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94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43 坪 老 厂 123.19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44 坪 老 厂 114.45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45 坪 老 厂 255.11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46 坪 老 厂 1086.00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95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47 坪 老 厂 725.07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48 坪 老 厂 301.02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49 坪 老 厂 1104.52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50 坪 老 厂 151.53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296 系 20 世纪六十年 代国家三线建设 都 匀 大 时期遗留建筑及 匀 开 国 用 剑 峰 化 都匀大坪 151 坪 老 厂 121.00 20 世纪 90 年代初 无进展 是 (2013)第 09 工 老厂区 区 自建建筑,因历史 号 遗留原因无法办 理房产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矿砂厂厂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52 800.00 是 团 牛场镇 房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瓮福集团现 已完成上述文件要求的办证准备工作,正在积 极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根据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瓮福集团所 属福泉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福自然资 建筑年代久远,建 呈(2021)201 号)、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门卫值班 设工程文件缺失, 理瓮福集团所属福泉市区域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福国用(2012) 153 10.00 是 团 牛场镇 室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批复》(福府函[2021]209 号),该房屋将按现状 第 20121508 号 产证 实测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瓮福集团现 已完成上述文件要求的办证准备工作,正在积 极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建筑年代久远,建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采矿车间 设工程文件缺失, 福国用(2008) 154 40.00 无进展 是 团 道坪镇 办公室 难以取得相关房 第 20080639 号 产证 297 建筑年代久远,建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英坪小学 设工程文件缺失, 福国用(2008) 155 408.36 无进展 是 团 道坪镇 教师宿舍 难以取得相关房 第 20080639 号 产证 建筑年代久远,建 英坪警消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设工程文件缺失, 福国用(2008) 156 163.85 分队值班 无进展 是 团 道坪镇 难以取得相关房 第 20080639 号 室 产证 建筑年代久远,建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设工程文件缺失, 福国用(2008) 157 480.00 食堂 无进展 是 团 道坪镇 难以取得相关房 第 20080639 号 产证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磨坊矿食 尚未取得土地使 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正在协调福泉市自然 158 180.40 否 无 团 道坪镇 堂 用权 资源局办理临时用地转为永久建设用地 2022 年 2 月 17 日,福泉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 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土地分割转 让及房产证办理的请示》(福自然资呈(2022) 建筑年代久远,建 46 号)。2022 年 3 月 5 日福泉市人民政府出具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设工程文件缺失, 《关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分割转 福国用(2008) 159 616.00 取水泵房 是 团 道坪镇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让及房产证办理的批复(福府函(2022)49 第 20080638 号 产证 号)》,瓮福集团正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积极办理 土地分割及房屋权属证书。因该处房产占用的 土地缺少原始地理坐标,相关地理现状位置已 发生变化,因此需重新签署土地权籍调查证明。 298 2022 年 2 月 17 日,福泉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 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土地分割转 让及房产证办理的请示》(福自然资呈(2022) 建筑年代久远,建 46 号)。2022 年 3 月 5 日福泉市人民政府出具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事故池配 设工程文件缺失, 《关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分割转 福国用(2008) 160 78.00 是 团 道坪镇 电房 难 以 取 得 相 关 房 让及房产证办理的批复(福府函(2022)49 第 20080634 号 产证 号)》,瓮福集团正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积极办理 土地分割及房屋权属证书。因该处房产占用的 土地缺少原始地理坐标,相关地理现状位置已 发生变化,因此需重新签署土地权籍调查证明。 建筑年代久远,建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设工程文件缺失, 福国用(2008) 161 138.00 值班室 无进展 是 团 道坪镇 难以取得相关房 第 20080640 号 产证 在瓮福集团的土 瓮 福 马 员工住房 贵 州 天 地上建设、未办理 福国用(2012) 162 场 坪 社 121.38 ( 22-1-20 无进展 是 福 相关建设工程文 第 20121503 号 区 1) 件 在瓮福集团的土 瓮 福 马 员工住房 贵 州 天 地上建设、未办理 福国用(2012) 163 场 坪 社 121.38 ( 22-1-20 无进展 是 福 相关建设工程文 第 20121503 号 区 2) 件 在瓮福集团的土 瓮 福 马 员工住房 贵 州 天 地上建设、未办理 福国用(2012) 164 场 坪 社 121.38 ( 22-1-80 无进展 是 福 相关建设工程文 第 20121503 号 区 1) 件 299 在瓮福集团的土 瓮 福 马 员工住房 贵 州 天 地上建设、未办理 福国用(2012) 165 场 坪 社 121.38 ( 22-1-80 无进展 是 福 相关建设工程文 第 20121503 号 区 2) 件 在瓮福集团的土 瓮 福 马 员工住房 贵 州 天 地上建设、未办理 福国用(2012) 166 场 坪 社 121.38 ( 22-2-20 无进展 是 福 相关建设工程文 第 20121503 号 区 1) 件 在瓮福集团的土 瓮 福 马 员工住房 贵 州 天 地上建设、未办理 福国用(2012) 167 场 坪 社 121.38 ( 22-2-20 无进展 是 福 相关建设工程文 第 20121503 号 区 2) 件 在瓮福集团的土 瓮 福 马 员工住房 贵 州 天 地上建设、未办理 福国用(2012) 168 场 坪 社 121.38 ( 22-2-80 无进展 是 福 相关建设工程文 第 20121503 号 区 1) 件 在瓮福集团的土 瓮 福 马 员工住房 贵 州 天 地上建设、未办理 福国用(2012) 169 场 坪 社 121.38 ( 22-3-20 无进展 是 福 相关建设工程文 第 20121503 号 区 1) 件 在瓮福集团的土 瓮 福 马 员工住房 贵 州 天 地上建设、未办理 福国用(2012) 170 场 坪 社 121.38 ( 22-3-20 无进展 是 福 相关建设工程文 第 20121503 号 区 2) 件 300 在瓮福集团的土 瓮 福 马 员工住房 贵 州 天 地上建设、未办理 福国用(2012) 171 场 坪 社 121.38 ( 22-3-80 无进展 是 福 相关建设工程文 第 20121503 号 区 1) 件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172 安 夹 坪 234.45 β 煤渣棚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173 安 夹 坪 703.78 β 煤棚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174 安 夹 坪 1635.00 β 配电室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β 消防水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175 安 夹 坪 85.00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站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301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176 安 夹 坪 31.70 β 门卫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福 泉 市 马场坪、 45 万吨/年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177 安 夹 坪 78.66 砂浆线浴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室、厕所 0000300 号 二)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35KV 变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178 安 夹 坪 540.00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电站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樟树市府 农资公司计划将 桥路 58 号 相关商铺房产直 农 资 公 江 西 省 (江南华 农资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与樟树市税务局沟通 179 204.41 接向第三方转让, 否 无 司 樟树市 城国际公 落实办理产权登记的具体事项要求 因此未办理房产 寓)1 栋 2 权属证书 层 1-201 樟树市府 农资公司计划将 桥路 58 号 相关商铺房产直 农 资 公 江 西 省 (江南华 农资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与樟树市税务局沟通 180 162.85 接向第三方转让, 否 无 司 樟树市 城国际公 落实办理产权登记的具体事项要求 因此未办理房产 寓)1 栋 1 权属证书 层 1-103 302 樟树市府 农资公司计划将 桥路 58 号 相关商铺房产直 农 资 公 江 西 省 (江南华 农资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与樟树市税务局沟通 181 162.85 接向第三方转让, 否 无 司 樟树市 城国际公 落实办理产权登记的具体事项要求 因此未办理房产 寓)1 栋 1 权属证书 层 1-104 樟树市府 桥路 58 号 农资公司计划将 (江南华 相关商铺房产直 农 资 公 江 西 省 城国际公 农资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与樟树市税务局沟通 182 80.25 接向第三方转让, 否 无 司 樟树市 寓)C1 栋 落实办理产权登记的具体事项要求 因此未办理房产 2 层 权属证书 49-2-p15 号 樟树市府 桥路 58 号 农资公司计划将 (江南华 相关商铺房产直 农 资 公 江 西 省 城国际公 农资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与樟树市税务局沟通 183 55.77 接向第三方转让, 否 无 司 樟树市 寓)C1 栋 落实办理产权登记的具体事项要求 因此未办理房产 2 层 权属证书 49-2-p16 号 303 樟树市府 桥路 58 号 农资公司计划将 (江南华 相关商铺房产直 农 资 公 江 西 省 城国际公 农资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与樟树市税务局沟通 184 82.95 接向第三方转让, 否 无 司 樟树市 寓)C1 栋 落实办理产权登记的具体事项要求 因此未办理房产 2 层 权属证书 49-2-p17 号 樟树市府 农资公司计划将 桥路 58 号 相关商铺房产直 农 资 公 江 西 省 (江南华 农资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与樟树市税务局沟通 185 162.85 接向第三方转让, 否 无 司 樟树市 城国际公 落实办理产权登记的具体事项要求 因此未办理房产 寓)1 栋 1 权属证书 层 1-105 樟树市府 农资公司计划将 桥路 58 号 相关商铺房产直 农 资 公 江 西 省 (江南华 农资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与樟树市税务局沟通 186 162.85 接向第三方转让, 否 无 司 樟树市 城国际公 落实办理产权登记的具体事项要求 因此未办理房产 寓)1 栋 2 权属证书 层 1-202 樟树市府 农资公司计划将 桥路 58 号 相关商铺房产直 农 资 公 江 西 省 (江南华 农资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与樟树市税务局沟通 187 162.85 接向第三方转让, 否 无 司 樟树市 城国际公 落实办理产权登记的具体事项要求 因此未办理房产 寓)1 栋 2 权属证书 层 1-204 304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永 昌 县 3000m3 液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甘 肃 瓮 未办理相关建设 永国用(2013) 188 河 西 堡 36.00 氨储罐配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是 福 工程文件 第 1110002 号 镇 电室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但因前期房 屋规划、施工等审批资料缺失,房屋权属证书 办理进度较慢。 目前已按照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完成房产规划编制、评审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工 永 昌 县 3000m 液 作。2022 年 3 月 3 日第三方测绘机构已完成现 甘 肃 瓮 未办理相关建设 永国用(2013) 189 河 西 堡 80.00 氨储罐消 场测量,2022 年 3 月 18 日甘肃瓮福已提交企 是 福 工程文件 第 1110002 号 镇 防水站 业资质材料和土地证、法人材料。但因前期房 屋规划、施工等审批资料缺失,房屋权属证书 办理进度较慢。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旧包装休 未办理相关建设 永国用(2013) 190 河 西 堡 36.30 无进展 是 福 息室 工程文件 第 1110003 号 镇 永 昌 县 供应部库 甘 肃 瓮 未办理相关建设 永国用(2013) 191 河 西 堡 40.00 房旁操作 无进展 是 福 工程文件 第 1110003 号 镇 室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矿石库值 未办理相关建设 永国用(2013) 192 河 西 堡 18.00 无进展 是 福 班室 工程文件 第 1110003 号 镇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后大门门 未办理相关建设 永国用(2013) 193 河 西 堡 44.00 无进展 是 福 房 工程文件 第 1110003 号 镇 305 永 昌 县 甘 肃 瓮 后大门磅 未办理相关建设 永国用(2013) 194 河 西 堡 28.80 无进展 是 福 秤房 工程文件 第 1110003 号 镇 永 昌 县 3000m3 液 甘 肃 瓮 未办理相关建设 永国用(2013) 195 河 西 堡 23.76 氨储罐地 无进展 是 福 工程文件 第 1110002 号 镇 磅房 永 昌 县 3000m3 液 甘 肃 瓮 未办理相关建设 永国用(2013) 196 河 西 堡 30.42 氨储罐值 无进展 是 福 工程文件 第 1110002 号 镇 班室 永 昌 县 3000m3 液 甘 肃 瓮 未办理相关建设 永国用(2013) 197 河 西 堡 10.00 氨储罐厕 无进展 是 福 工程文件 第 1110002 号 镇 所 上 杭 县 蛟 洋 工 尚未取得相关房 紫 金 化 198 业 坪 埔 21500.00 职工公寓 产涉及土地使用 无进展 否 无 工 组 团 梅 权 坝地段 上 杭 县 蛟 洋 工 尚未取得相关房 紫 金 化 199 业 坪 埔 7200.00 单身公寓 产涉及土地使用 无进展 否 无 工 组 团 梅 权 坝地段 龙 岩 市 上 杭 县 国 用 福 建 蓝 地中衡值 未取得建设工程 已完成房屋质量鉴定并取得质量鉴定合规报 200 上 杭 工 32.00 是 (2013)第 2361 天 班室 文件 告,现已提交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审批 业园区 号 306 达州市高新区政府本着尊重现状、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的原则,同意按照容缺办理规划核实方 式办理该房产的竣工验收。2021 年 8 月达州化 工已完成厂区建筑面积和房屋面积测绘(取得 达 县 河 第三方专业测绘报告);2021 年 12 月 6 日达州 市 镇 马 川(2018)达川 达 州 化 磷石膏堆 未办理相关竣工 化工已办理厂区五地合宗;2022 年 1 月 4 日达 201 坪村 2、 30.10 是 区不动产权第 工 场泵房 验收手续 州化工已取得达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高新区分 3、4、5 0004687 号 局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验单(达市高新自然资 社 规核字[2022]01 号)。现达州化工正在办理屋配 套设施验收意见、白蚁防治实施证明、建设项 目竣工土地利用情况核验书、工程质量监督报 告等手续。 达州市高新区政府本着尊重现状、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的原则,同意按照容缺办理规划核实方 式办理该房产的竣工验收。2021 年 8 月达州化 工已完成厂区建筑面积和房屋面积测绘(取得 达 县 河 第三方专业测绘报告);2021 年 12 月 6 日达州 市 镇 马 川(2018)达川 达 州 化 磷石膏堆 未办理相关竣工 化工已办理厂区五地合宗;2022 年 1 月 4 日达 202 坪村 2、 16.10 是 区不动产权第 工 场配电房 验收手续 州化工已取得达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高新区分 3、4、5 0004687 号 局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验单(达市高新自然资 社 规核字[2022]01 号)。现达州化工正在办理屋配 套设施验收意见、白蚁防治实施证明、建设项 目竣工土地利用情况核验书、工程质量监督报 告等手续。 达 县 石 李家沟尾 未取得房产占用 达 州 化 板 镇 红 矿库回水 203 130.25 土地的土地使用 无进展 否 无 工 花 村 李 泵房及配 权 家沟 电室 307 达 县 石 李家沟尾 未取得房产占用 达 州 化 板 镇 红 204 8.20 矿库卷扬 土地的土地使用 无进展 否 无 工 花 村 李 机房 权 家沟 达 县 石 李家沟尾 未取得房产占用 达 州 化 板 镇 红 205 25.88 矿库值班 土地的土地使用 无进展 否 无 工 花 村 李 室 权 家沟 该房产系达州化 工在其向达州物 流租赁的土地上 建设,且达州物流 四 川 省 亦未取得相关土 达 州 化 达 州 市 206 145.35 装置公厕 地的土地使用权 无进展 否 无 工 河 市 镇 (达州物流未取 百花村 得相关土地使用 权的原因为当地 政府缺少土地指 标) 达 县 河 该房产系达州物 川(2021)达州 达 州 物 市 熊 家 物流门卫 流在其向达州化 207 12.21 无进展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流 村 4、5 室 工租赁的土地上 0032373 号 社 建设 308 已向双城区人民政府提交房产证补办请示,由 双 城 市 尚未办理完毕消 区政府出面帮助协调各政府部门帮助完成补办 双 城 瓮 双国用(5)第 208 同 心 乡 36.00 门卫室 防验收及竣工验 业务。双城瓮福农业将尽快完善工程建设许可 是 福农业 1008 号 同心村 收备案手续 手续,以便开展消防工程设计及组织消防工程 实施。 哈 尔 滨 市 巴 彦 因该宗土地涉及前期土地权属单位下岗职工的 尚未取得该房产 巴 彦 农 县 巴 彦 一站式服 补偿问题,历史情况较为复杂。将在该宗土地 209 495.20 涉及土地的土地 否 无 业 镇 松 花 务大厅 的承包合同到期(即 2028 年 5 月 1 日)后再办 使用权 江 乡 民 理相关的土地及房产权证。 胜村 哈 尔 滨 市 巴 彦 因该宗土地涉及前期土地权属单位下岗职工的 门卫室及 尚未取得该房产 巴 彦 农 县 巴 彦 补偿问题,历史情况较为复杂。将在该宗土地 210 263.13 化验室及 涉及土地的土地 否 无 业 镇 松 花 的承包合同到期(即 2028 年 5 月 1 日)后再办 大门 使用权 江 乡 民 理相关的土地及房产权证。 胜村 (三)除第(一)项 82 宗无证房产外,主要生产经营用途的房产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润滑油脂 尚未取得土地使 正在协调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办理临时用地转为 211 99.00 否 无 团 道坪镇 库房 用权 永久建设用地 瓮 福 集 福 泉 市 尚未取得土地使 正在协调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办理临时用地转为 212 123.40 备件库房 否 无 团 道坪镇 用权 永久建设用地 建筑年代久远,建 马 场 坪 黔(2022)福泉 瓮 福 集 卸料楼厂 设工程文件缺失, 213 办 事 处 474.00 正在根据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办理过程中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团 房 难以取得相关房 柳坪路 0002490 号 产证 309 建筑年代久远,建 马 场 坪 黔(2022)福泉 瓮 福 集 设工程文件缺失, 214 办 事 处 472.00 锻造厂房 正在根据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办理过程中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团 难以取得相关房 柳坪路 0002490 号 产证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215 安 夹 坪 4190.00 β 原料库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216 安 夹 坪 4305.69 β 主厂房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217 安 夹 坪 1633.00 β 包装楼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218 安 夹 坪 148.00 β 空压站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310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β 包装袋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219 安 夹 坪 309.33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库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福 泉 市 马场坪、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220 安 夹 坪 848.61 β 综合楼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0000300 号 二) 福 泉 市 马场坪、 45 万吨/年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221 安 夹 坪 7452.00 砂浆线厂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房 0000300 号 二) 福 泉 市 马场坪、 45 万吨/年 黔(2023)福泉 化 工 科 未办理相关建设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协调补办用地规划、 222 安 夹 坪 8940.00 砂浆线仓 是 市不动产权第 技 工程文件 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园 区 库 0000300 号 二)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食品酸包 223 剑 峰 公 232.20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装间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311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1 号库房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224 剑 峰 公 428.40 旁装车雨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司厂区 棚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上阶区东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225 剑 峰 公 582.60 段道路雨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司厂区 棚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钢结构煤 226 剑 峰 公 102.00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棚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质检分析 227 剑 峰 公 270.00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房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312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1 号成品 228 剑 峰 公 1329.24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库房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2 号成品 229 剑 峰 公 1998.24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库房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成品转运 230 剑 峰 公 845.84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仓库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231 剑 峰 公 7787.16 聚合厂房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313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232 剑 峰 公 1439.04 原料仓库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233 剑 峰 公 2587.94 中和厂房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钢结构雨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棚(成品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234 剑 峰 公 271.50 库 2 与原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司厂区 料 库 过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道)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钢结构雨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棚(成品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235 剑 峰 公 362.00 库 2 与复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司厂区 合 肥 过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道)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314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质检楼屋 236 剑 峰 公 786.00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顶板房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钢结构雨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棚(原料 237 剑 峰 公 225.00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库房与站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台)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检修活动 238 剑 峰 公 79.75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板房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质检楼顶 239 剑 峰 公 240.00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活动板房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315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240 剑 峰 公 18.00 硝铵库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司厂区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酸解通道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241 剑 峰 公 100.00 上部塑钢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司厂区 瓦房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房产系剑峰化工 在其向瓮福集团 马 场 坪 易制毒及 租赁的土地上建 瓮福集团计划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剑峰化工,土 黔(2022)福泉 剑 峰 化 242 剑 峰 公 18.00 样品存放 设,因此无法办理 地房屋权属合一后,继续推进房屋权属证书办 是 市不动产权第 工 司厂区 间 相关建设工程文 理工作 0002490 号 件及房产权属证 书 瓮 安 县 未办理相关建筑 黔(2023)瓮安 瓮 福 黄 平 定 营 穿岩洞办 243 2697.05 工程施工许可证 正在根据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办理过程中 是 县不动产权第 磷 镇 三 合 公楼 等建设工程文件 0000264 号 村 316 瓮 安 县 未办理相关建筑 黔(2017)瓮安 瓮 福 黄 平 定 营 244 1518.87 烘干厂房 工程施工许可证 正在根据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办理过程中 是 县不动产权第 磷 镇 三 合 等建设工程文件 0001847 号 村 瓮 安 县 未办理相关建筑 黔(2017)瓮安 瓮 福 黄 平 定 营 245 1529.76 配料楼 工程施工许可证 正在根据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办理过程中 是 县不动产权第 磷 镇 三 合 等建设工程文件 0001847 号 村 房产系大信北斗 山在其向瓮福集 瓮 安 县 瓮福集团已将土地分割转让给大信北斗山,大 团租赁的土地上 黔(2023)瓮安 大 信 北 银 盏 镇 信北斗山现已委托第三方完成房屋质量鉴定工 246 1134.00 办公楼 建设,因此无法办 是 县不动产权第 斗山 岩 根 河 作,后续将尽快将鉴定结果报送自然资源局办 理相关建设工程 0000263 号 村 理规划手续 文件及房产权属 证书 龙 岩 市 上 杭 县 国 用 福 建 蓝 空压站及 未取得建设工程 已完成房屋质量鉴定并取得质量鉴定合规报 247 上 杭 工 850.00 是 (2013)第 2361 天 冷冻站 文件 告,现已提交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审批 业园区 号 龙 岩 市 上 杭 县 国 用 福 建 蓝 生产控制 未取得建设工程 已完成房屋质量鉴定并取得质量鉴定合规报 248 上 杭 工 1587.00 是 (2013)第 2361 天 楼 文件 告,现已提交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审批 业园区 号 龙 岩 市 上 杭 县 国 用 福 建 蓝 未取得建设工程 已完成房屋质量鉴定并取得质量鉴定合规报 249 上 杭 工 1195.00 办公楼 是 (2013)第 2361 天 文件 告,现已提交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审批 业园区 号 317 该房产系达州化 工在其向达州物 流租赁的土地上 建设,且达州物流 四 川 省 亦未取得相关土 达 州 化 达 州 市 磷酸二氢 250 4113.04 地的土地使用权 无进展 否 无 工 河 市 镇 钾生产区 (达州物流未取 百花村 得相关土地使用 权的原因为当地 政府缺少土地指 标) 该房产系达州化 工在其向达州物 流租赁的土地上 建设,且达州物流 四 川 省 亦未取得相关土 达 州 化 达 州 市 磷酸脲生 251 4619.18 地的土地使用权 无进展 否 无 工 河 市 镇 产区 (达州物流未取 百花村 得相关土地使用 权的原因为当地 政府缺少土地指 标) 318 该房产系达州化 工在其向达州物 流租赁的土地上 建设,且达州物流 四 川 省 磷酸一铵 亦未取得相关土 达 州 化 达 州 市 252 6048.63 二铵生产 地的土地使用权 无进展 否 无 工 河 市 镇 区 (达州物流未取 百花村 得相关土地使用 权的原因为当地 政府缺少土地指 标) 该房产系达州化 工在其向达州物 流租赁的土地上 建设,且达州物流 四 川 省 亦未取得相关土 达 州 化 达 州 市 食品级库 253 2600.68 地的土地使用权 无进展 否 无 工 河 市 镇 房 (达州物流未取 百花村 得相关土地使用 权的原因为当地 政府缺少土地指 标) 319 该房产系达州化 工在其向达州物 流租赁的土地上 建设,且达州物流 四 川 省 二氢钾产 亦未取得相关土 达 州 化 达 州 市 254 1197.69 品新增库 地的土地使用权 无进展 否 无 工 河 市 镇 房 (达州物流未取 百花村 得相关土地使用 权的原因为当地 政府缺少土地指 标) 该房产系达州化 工在其向达州物 流租赁的土地上 建设,且达州物流 四 川 省 亦未取得相关土 达 州 化 达 州 市 达州物流 255 79.80 地的土地使用权 无进展 否 无 工 河 市 镇 办公室 (达州物流未取 百花村 得相关土地使用 权的原因为当地 政府缺少土地指 标) 320 该房产系达州物 流在其向达州化 达 县 河 专用铁路 工租赁的土地上 达 州 物 市 熊 家 达国用(2013) 256 2579.60 调度指挥 建设,因此无法办 无进展 是 流 村 4、5 第 05174 号 中心 理相关建设工程 社 文件及房屋权属 证书 已向双城区人民政府提交房产证补办请示,由 双 城 市 尚未办理完毕消 区政府出面帮助协调各政府部门帮助完成补办 双 城 瓮 双国用(5)第 257 同 心 乡 1492.14 办公楼 防验收及竣工验 业务。双城瓮福农业将尽快完善工程建设许可 是 福农业 1008 号 同心村 收备案手续 手续,以便开展消防工程设计及组织消防工程 实施。 已向双城区人民政府提交房产证补办请示,由 双 城 市 尚未办理完毕消 区政府出面帮助协调各政府部门帮助完成补办 双 城 瓮 双国用(5)第 258 同 心 乡 8975.90 2#平房仓 防验收及竣工验 业务。双城瓮福农业将尽快完善工程建设许可 是 福农业 1008 号 同心村 收备案手续 手续,以便开展消防工程设计及组织消防工程 实施。 已向双城区人民政府提交房产证补办请示,由 双 城 市 尚未办理完毕消 区政府出面帮助协调各政府部门帮助完成补办 双 城 瓮 双国用(5)第 259 同 心 乡 8315.30 1#平房仓 防验收及竣工验 业务。双城瓮福农业将尽快完善工程建设许可 是 福农业 1008 号 同心村 收备案手续 手续,以便开展消防工程设计及组织消防工程 实施。 已向双城区人民政府提交房产证补办请示,由 双 城 市 尚未办理完毕消 区政府出面帮助协调各政府部门帮助完成补办 双 城 瓮 双国用(5)第 260 同 心 乡 9966.80 3#平房仓 防验收及竣工验 业务。双城瓮福农业将尽快完善工程建设许可 是 福农业 1008 号 同心村 收备案手续 手续,以便开展消防工程设计及组织消防工程 实施。 321 已向双城区人民政府提交房产证补办请示,由 双 城 市 尚未办理完毕消 区政府出面帮助协调各政府部门帮助完成补办 双 城 瓮 双国用(5)第 261 同 心 乡 8315.30 4#平房仓 防验收及竣工验 业务。双城瓮福农业将尽快完善工程建设许可 是 福农业 1008 号 同心村 收备案手续 手续,以便开展消防工程设计及组织消防工程 实施。 已向双城区人民政府提交房产证补办请示,由 双 城 市 尚未办理完毕消 区政府出面帮助协调各政府部门帮助完成补办 双 城 瓮 双国用(5)第 262 同 心 乡 1867.15 农机库 防验收及竣工验 业务。双城瓮福农业将尽快完善工程建设许可 是 福农业 1008 号 同心村 收备案手续 手续,以便开展消防工程设计及组织消防工程 实施。 已向双城区人民政府提交房产证补办请示,由 双 城 市 尚未办理完毕消 区政府出面帮助协调各政府部门帮助完成补办 双 城 瓮 双国用(5)第 263 同 心 乡 2755.00 5#平房仓 防验收及竣工验 业务。双城瓮福农业将尽快完善工程建设许可 是 福农业 1008 号 同心村 收备案手续 手续,以便开展消防工程设计及组织消防工程 实施。 哈 尔 滨 市 巴 彦 因该宗土地涉及前期土地权属单位下岗职工的 四层办公 尚未取得该房产 巴 彦 农 县 巴 彦 补偿问题,历史情况较为复杂。将在该宗土地 264 3648.00 楼及车库 涉及土地的土地 否 无 业 镇 松 花 的承包合同到期(即 2028 年 5 月 1 日)后再办 食堂 使用权 江 乡 民 理相关的土地及房产权证。 胜村 哈 尔 滨 市 巴 彦 因该宗土地涉及前期土地权属单位下岗职工的 尚未取得该房产 巴 彦 农 县 巴 彦 补偿问题,历史情况较为复杂。将在该宗土地 265 2100.90 农机库 涉及土地的土地 否 无 业 镇 松 花 的承包合同到期(即 2028 年 5 月 1 日)后再办 使用权 江 乡 民 理相关的土地及房产权证。 胜村 322 哈 尔 滨 市 巴 彦 因该宗土地涉及前期土地权属单位下岗职工的 尚未取得该房产 巴 彦 农 县 巴 彦 补偿问题,历史情况较为复杂。将在该宗土地 266 1912.14 物资库 涉及土地的土地 否 无 业 镇 松 花 的承包合同到期(即 2028 年 5 月 1 日)后再办 使用权 江 乡 民 理相关的土地及房产权证。 胜村 哈 尔 滨 市 巴 彦 因该宗土地涉及前期土地权属单位下岗职工的 尚未取得该房产 巴 彦 农 县 巴 彦 补偿问题,历史情况较为复杂。将在该宗土地 267 41888.16 平房粮仓 涉及土地的土地 否 无 业 镇 松 花 的承包合同到期(即 2028 年 5 月 1 日)后再办 使用权 江 乡 民 理相关的土地及房产权证。 胜村 哈 尔 滨 市 巴 彦 因该宗土地涉及前期土地权属单位下岗职工的 尚未取得该房产 巴 彦 农 县 巴 彦 600 锅 炉 补偿问题,历史情况较为复杂。将在该宗土地 268 370.95 涉及土地的土地 否 无 业 镇 松 花 房 的承包合同到期(即 2028 年 5 月 1 日)后再办 使用权 江 乡 民 理相关的土地及房产权证。 胜村 哈 尔 滨 市 巴 彦 因该宗土地涉及前期土地权属单位下岗职工的 尚未取得该房产 巴 彦 农 县 巴 彦 1000 锅炉 补偿问题,历史情况较为复杂。将在该宗土地 269 427.44 涉及土地的土地 否 无 业 镇 松 花 房 的承包合同到期(即 2028 年 5 月 1 日)后再办 使用权 江 乡 民 理相关的土地及房产权证。 胜村 323 哈 尔 滨 市 巴 彦 因该宗土地涉及前期土地权属单位下岗职工的 尚未取得该房产 巴 彦 农 县 巴 彦 锅炉房及 补偿问题,历史情况较为复杂。将在该宗土地 270 164.70 涉及土地的土地 否 无 业 镇 松 花 水泵房 的承包合同到期(即 2028 年 5 月 1 日)后再办 使用权 江 乡 民 理相关的土地及房产权证。 胜村 337,913.5 合计 - - - - - 1 324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