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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华股份: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2023-11-22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56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11 月 21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
裁定批准了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在内
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公司”或“重整主
体”)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执行期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期间,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
理人账户未收到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项,即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合伙人基金
投资款。同时,在此期间未新增现金债权清偿,截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现金
债权已清偿金额仍为 1,632,575,397.68 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 16.59%。
     经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院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作出(2022)渝 05
破 76 号之五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重整计划虽然经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延长执行期六个月,但仍存在延长
执行期后重整计划不能实施完成的风险。若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如不能,则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被破产清算的风险。即隆
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是否成功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概述
    2022 年 1 月 30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
作出(2021)渝 05 破申 665 号-677 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
产重整申请。2022 年 11 月 21 日,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重整计划执行期为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重整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59、临 2021-65、临 2022-06、临
2022-51、临 2022-74、临 2022-75、临 2022-77、临 2022-78、临 2023-28、临
2023-35、临 2023-43、临 2023-51 等公告)


    二、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发来的《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期间,隆鑫系十三家企业重整管理
人账户未收到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项,即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合伙人基金投
资款。同时,在此期间未新增现金债权清偿,截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现金债
权已清偿金额仍为 1,632,575,397.68 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 16.59%。
    隆鑫系十三家企业认为未能如期执行完毕《重整计划》,系由于重整投资资
金未能如期筹措完毕,故向重庆五中院申请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2023 年 11
月 20 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 05 破 76 号之五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
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根据管理人向我司介绍,在重整计划延期期间,管理人将在债权人委员会监
督下,积极组织、协调成立重整投资团,完成重整投资,监督隆鑫系十三家企业
执行重整计划。同时,在延期期间,管理人将依法监督隆鑫系十三家企业依法合
规经营,监督公章使用、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经营事项。


    三、对公司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截至目前,“鑫隆鑫投资”和“欣隆鑫实业”已完
成注册登记,实际出资金额均为 0 元,“欣隆鑫新能”尚未完成注册登记。鉴于
“鑫隆鑫投资”的出资人以及各出资人的权益仍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目前仍
不能确定公司未来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计划未能如期完成,经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
院已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重整计划
虽然经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延长执行期六个月,但仍存在延长执行期后重整计划
不能实施完成的风险。若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
变更;如不能,则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被破产清算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62,901,231 股,占公司总股
本 33.45%,其中累计质押 62,370,000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99.16%,占公司总股本 33.17%,累计被冻结 62,901,231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
司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 33.45%%,其中轮候冻结 62,901,231 股,占
公司总股本 33.45%。
    4、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
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
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况。
    5、公司作为重整主体旗下重要资产,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最新
进展,积极与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等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并根据隆鑫控股、重
整投资人提供的重整准确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