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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23-06-21  

                                                     股票代码:大连热电           股票简称:600719      公告编号:临 2023-02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上市公司拟向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出售其全
 部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出售资产”)。上市公司拟同时发行股份购买恒力石
 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力化纤”)合计持有的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新材”
 或“标的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述资产出售和发行股
 购买资产为一揽子交易,同时生效、互为前提,任何一项内容因未获得所需的批
 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各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而
 无法付诸实施,其他项均不予实施。此外,本次交易拟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以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
 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出售方案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相关方
 案尚待进一步商讨确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预
 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构成重组上市,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将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
 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连热电,证券代码:600719)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的要求
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届满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
相关信息。
    二、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拟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出售其所
有资产及负债。
    (二)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力石化及恒力化纤合计持有的康
辉新材100%股权。
      公司名称       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800580717031A
      注册地址       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法定代表人      刘建
      注册资本       167,796.580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29 日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危
                     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
                     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
                     表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具体
尚未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恒力石化、恒力化纤。
    1、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716976375N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 210 号
  法定代表人       邵阳
    注册资本       47,106.218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 年 1 月 6 日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
                   设活动,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热
                   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
                   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
                   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恒力石化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1185762674
                   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松路 298 号 OSBL 项目-工务办
    注册地址
                   公楼
   法定代表人      范红卫
    注册资本       703,909.9786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9 日
                   生产和销售化学纤维(不含化学危险品);精对苯二甲酸(PTA)
    经营范围       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恒力化纤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53718216W
    注册地址       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范红卫
    注册资本       220,8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8 日
                   生产纤维用聚酯和差别化化学纤维,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道路
                   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
                   技术的进口义务。(依法续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非药品贸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四)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公司向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
定主体出售其全部资产及负债,同时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力石化、恒力
化纤合计持有的康辉新材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拟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意向性文件
    2023年6月20日,公司与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恒力石化、恒力化纤
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公司向
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出售全部资产及负债,及通过发行股份
的方式购买恒力石化、恒力化纤合计持有的康辉新材100%的股权。前述资产出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一揽子交易,同时生效、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
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各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
准),其他项均不予实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以资产出售和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出售方案和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为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
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文件确定。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重组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
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协商论证中,后续将陆续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本
次重组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
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停牌申请
    (二)本次交易的意向性协议
    (三)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