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履行了回避义务;本次控股股东洁净能源集 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