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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3-05-27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7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2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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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上述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5 日、2022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受理,该事项正在上交所审核中,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

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涉及关联

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孙建斌先生、

杨青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监事马斌先生、马建伟女士进行了回避表

决,非关联监事同意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

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方案及股东大会授

权的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

况和现状,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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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意见: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有利

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完成。该事项的审议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延长上述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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