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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远地产:华远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23-042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

工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公司资

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

融资工具(CB)(以下简称“债融”)。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 8 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含 36 个月)

     4、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

分期发行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授权事
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完成本次债融的注册、发行工作,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债融的注册发行组织工作,并由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决定债融发行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债融的具体方案、具体

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

利率、发行期限、承销方式、发行对象、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

是否安排分期发行以及制作、递交、签收、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

要的法律文件;

     2、就债融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

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

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

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重大事

项外,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

对债融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债融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

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本次债融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

次债融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11 号华远

企业中心 11 号楼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申

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