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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租:江苏金租: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05-1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3年5月26日江苏南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目录


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2.关于《202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 14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0
4.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
5.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 36
6.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 47
7.关于制订《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 52
8.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4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5
1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7
11.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0
12.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2
13.关于2023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76
14.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 78
15.关于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85
16.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 91
17.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 92
18.关于制订《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 93
19.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1




                                                                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14:00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江苏金融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407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主 持 人:熊先根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出席人员情况,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制订《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8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10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     关于2023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4     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15.00   关于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5.01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15.02   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15.03   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16     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17     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18     关于制订《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19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集中提问及回答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推选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1.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尊重和维护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置于无声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
秩序。

    2.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3.股东及代理人应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关于会议登记的要求办理合
格会议登记手续后方可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登记
终止后,未经登记、迟到的股东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但可列席会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会务工作组同意并申报见证律师同
意后方可计入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权登记日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相关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除外。

    5.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到会议签到处进行登记,填写《发
言登记表》。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签到处提供的名单和登记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
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议案表决开始后,
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6.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时间合
计不超过20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
言或提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



                                   4
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7.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方法:每
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
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
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具 体 投 票 方 法 按 照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刊登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的说明进行。

     8.投票后由会务工作组收集选票,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
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工作。

     9.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
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

     10.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11.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5
议案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6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国际市场环境复杂,国内宏观经济复苏缓慢。公司董
事会明确“零售+科技”双领先战略方向,通过提升公司治理、深化零
售转型、强化风控合规,推动专业化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后续可持
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
将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经营情况
    公司超预期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年初目标。公司2022年新增投
放626.19亿元,同比增长12.40%;年末资产总额1,089.92亿元,同比
增长9.75%;年末融资租赁资产规模1040.07亿元,同比增长11.04%;
当年净收入43.46亿元,同比增加4.05亿元,增长10.29%;全年利润
总额32.16亿,同比增长16.34%。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0.91%,同比
下降5个BP,年末拨备覆盖率457.10%,拨备率4.17%,均满足监管
要求且优于同业平均水平。
    公司当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三项
制度改革成效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专刊》,公司荣获中国
上市公司百强高峰论坛中国百强和高成长企业、中国上市公司董事
会“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2022年度腾飞奖“最具影响力金融租赁公
司”、中国国际金融论坛绿色租赁公司奖、领军租赁公司奖、中国外
资租赁委员会2022中国融资租赁榜年度公司。
    二、董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
    (一)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治理能力



                               7
   1.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一是持续完善董事会结构。增补两名独立董事为风险管理委员
会委员,两位独董具备专业法律和产业投资经验,进一步提升了风
险管理委员会的专业性和判断的独立性。二是优化管理层结构。董
事会组织第三期职业经理人选聘,增设两名市场总监,更好地适应
公司新一轮战略发展需要。三是建立形式多样的董事沟通机制。利
用赴合作伙伴处开展战略调研、监管政策定期报告研讨机制、定期
会议前置讨论反馈机制、开展产业动态研讨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决
策有效性。
   2.增强治理决策效能
   一是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公司积极召集召开各项公司治理会议,
实现高效决策,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2022年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1
次,审议议题18项,涉及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选举监事等
重大事项;召开董事会4次,审议各类议案57项,听取各类报告25项,
对公司治理经营、定期报告、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事项进行科学
决策。二是充分发挥专委会职能。各专门委员会结合自身专业性和
董事的专业优势,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战略规划与执行、风险与合
规管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审计财务情况和高管考核与绩效评价
等事项进行讨论审议,2022年专委会共召开会议14次,审议各类议
案45项,听取各类报告39项。三是督导落实董事意见。建立了常态
化督办机制,将董事意见形成汇总清单,定期进行落实反馈,强化
执行落地。
   3.提高董事履职能力
   一是积极学习监管要求。2022年公司董事集中学习监管部门下
发的系列监管政策和工作要求,加深对金融风险防控、强化内控合




                              8
规等监管文件理解,积极研讨了坚守主业防范风险、强化回租业务
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质效、提高案件防控
水平等专题工作。二是开展各类培训。董事积极参加上交所、江苏
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全体董事认真研读公司送阅的审计、
风险、内控工作相关文件,专业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三是重视履职
评价工作。董事会强调履职的专业性、独立性、合规性、忠实义务
以及勤勉义务,全面评价董事工作质效。
    (二)坚持战略引领,聚焦专业能力建设
    1.制定双领先战略,科学谋篇布局
    一是总结经验。公司董事会详细复盘上一个五年规划“转型+增
长”战略执行情况,提炼了“三大转变”“十大成就”战略成效,总结了
“四个坚持”战略经验。二是调研学习。走访业内知名租赁公司,研
究借鉴国际领军租赁企业成功经验。三是科学论证。充分发挥战略
委员会专业性,针对下一个五年规划的主要框架、目标和观点等开
展多次研讨;在公司内部组织了4-5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战略讨
论。在此基础上形成“零售+科技”双领先战略。
    2.督导战略落地施行,提升专业化水平
    董事会持续督导公司战略要求落实情况,不断深化零售转型,
2022年末存量合同数增至12.5万笔,其中99%是中小微客户,存量项
目单均金额100万以下,零售小单特点凸显。重点推进渠道建设、信
息科技等方面专业化能力建设。一是三大渠道加快扩张。2022年末
合作厂商经销商数量超两千家,比年初增长98%,区域直销业务快
速推进,全年新增投放同比提升近30%,人员队伍得到进一步补充,
与多家设备厂商合作打造“乐租商城”互联网平台,厂商、区域直销
和线上平台三条路径成为公司业务主要来源。二是科技支撑作用显




                                9
著提升。打造线上化金融服务生态,建立了从渠道商到终端客户全
场景覆盖的多元综合金融门户;借助大数据资源优化自动决策、智
能风控与预警,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客服,运用物联网技术
提升租赁物在线管理水平。
    (三)强化风控合规,提升资产质量
    1.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专业化
    董事会持续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风险管理工
作专业化。一是推动全面风险管理顶层设计。根据监管及业务最新
动态,拟订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政策,修订《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制订《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真实反
映金融资产质量,提升资产分类准确性,加大对不良资产处置和核
销力度。三是健全案防工作制度。发布《案件防控工作管理办法》
《涉刑案件管理办法》和《案件风险排查管理办法》。
    2.加强重点合规风险管理与指导
    董事会按照“全面落实监管要求、防控内控合规风险、保障业务
稳健发展”的要求,着力提升内控合规管理工作质效。一是深入落实
金融监管政策要求。集中听取年度监管评级情况及反馈、集中学习
年度金融租赁行业监管办法,董事认真发表书面意见,持续督促公
司落实监管要求。二是开展内控合规问题剖析。指导公司召开内控
合规问题剖析大会,审议问题、剖析报告,提出强化零售业务风险
管控、内化监管政策等多项指导意见。三是加强内控合规体系、文
化建设。指导公司建立内控合规“三大体系”“七个机制”,完善合规
工作体系,在公司内部开展合规文化教育,营造合规文化氛围。
    (四)提优信披投关,保障投资者权益
    1.严谨合规开展信息披露




                               10
   董事会督导公司始终围绕市场关切点,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开展信息披露。一是强化信披准确性。加强内部信披能力建设,
完善内部信披审核机制,提升信披材料准确程度。二是提升信披主
动性。对股东减持、对外担保等重点信披事项进行主动跟踪,与公
司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确保事项操作合规、信息披露及时;
三是对照上交所信息披露评级标准,不断提升自身信披要求。全年
共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57份,内容涵盖可转债、股权激励、对
外担保、股东减持等多类事项。
   2.全方位开展投资者交流沟通
   不断拓宽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扩展沟通深度,充分做好投资
者沟通和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一是畅通
沟通渠道,丰富交流形式。公司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券商
策略会、上证E互动平台、微信互动等线上线下方式与投资者开展交
流。2022年,公司交流机构合计233家。二是邀请投资者开展深入交
流。为加强市场对于融资租赁行业及公司运营模式的了解,公司积
极邀请机构投资者深入公司调研,定期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让
投资者通过参观展馆、部门走访、高层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行业动
态和公司发展情况。
   3.加强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
   一是加强股权管理。董事会审议了主要股东的评价报告,对主
要股东履行承诺事项、落实公司章程、执行协议条款等情况进行定
期评估。二是严格开展关联交易管理。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相关工作制度;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日常交易预计额
度;完善关联方名单管理机制,重新梳理关联方界定标准和收集范
围,落地股权穿透管理。




                                11
    4.落实股利发放和债息支付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督促公司认真
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根据监管规定、当年业绩和可持续发展需
要,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10.45亿,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0.44%。董事会督促
公司积极履行可转债付息义务,按照发行条款约定,及时安排付息
工作,保障投资者权益。
    (五)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服务实体经济重点领域
    董事会引领经营层紧跟国家需要和政策要求,坚持多措并举全
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积极贯彻金融
为民理念,面向小微企业做深做实普惠金融,立足融资租赁“融物”
的属性,努力打造差异化供给、特色化服务的业务特点,有效降低
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方便快捷、
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2022年,服务小微客户超4万家,新增投放金
额超450亿元,同比增长8.67%。二是加强绿色金融服务。将绿色租
赁作为重要的战略方向,聚焦清洁能源、绿色交通、节能环保等绿
色产业领域,持续深化业务布局,积极开拓合作伙伴,提升对相关
领域的支持力度。2022年,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投放绿色租赁项
目169.32亿元,相当于减少碳排放905.6万吨。三是服务乡村振兴战
略。紧跟农业生产周期,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牧企业的转型
升级需求,帮助农户、农业合作社加快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现代
化,助力养殖企业生产装备升级,2022年为近3400家农业合作社、
农场和农户采购农机、农业设备近3万台套。
    2.深入践行慈善公益




                               12
    践行国企社会责任,圆梦微心愿、传递“心”温度。一是开展村
企结对联建。作为全国文明单位与徐州睢宁联群社区结对共建,采
购当地特色农副产品、支援各类急需物资。二是推动对口援建帮扶。
积极响应中国银行业协会、省国资委的号召,开展消费帮扶,采购
青海、甘肃等地特色农副产品超6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开展
公益圆梦活动。持续开展无偿献血、慈善一日捐活动,2022年公司
近100人参与献血、累计献血总量21800cc,超400人参与捐款;实施
“梦想+”计划,在盱眙建设完成100间“梦想小屋”,为“事实孤儿”送
去关怀。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公司上市五周年,董事会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方向,
全面落实金融监管要求,坚持“零售+科技”双领先战略,完成阶段性
战略目标。要指导公司积极开发市场,继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服
务小微企业能力;强化公司治理基础,发挥董事会科学决策功能,
维护投资人权益;严守合规底线,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
发展。
    特此报告。




                                13
议案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14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为维护公司、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会运作,
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要求,现将公司董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公司共有董事11名,其中,执行董事3名,非执
行董事8名;非执行董事中,股东董事4名、独立董事4名。具体名单
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届董事会任期
 熊先根     男      58           董事长          2020.11-2023.11
 张义勤     男      59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11-2023.11
 杜文毅     男      59          股东董事         2020.11-2023.11
 刘恩奇     男      58          股东董事         2020.11-2023.11
 吴尚岗     男      56          股东董事         2020.11-2023.11
OLIVIER
            男      59          股东董事         2020.11-2023.11
DE RYCK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周柏青     男      43                           2020.11-2023.11
                                  董秘
  薛爽      女      51          独立董事         2020.11-2023.11
 王海涛     男      61          独立董事         2020.11-2023.11
 于津平     男      58          独立董事         2020.11-2023.11
 夏维剑     男      55          独立董事         2020.11-2023.11


   所有董事均符合银保监会、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门对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均已履行相关审核备案及信息披
露手续。



                                   15
    二、董事履职情况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2022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公司秘密,高度关注可
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如实向公司报告关联关系情况及关联关系变动
情况,未发现董事有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其在公司的职务和地位
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所任职务与其在公司的任职存在利益冲
突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其中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
3次,通讯表决1次)。董事亲自出席率为98%。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会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熊先根        4           4          0        0           否

张义勤        4           4          0        0           否

杜文毅        4           4          0        0           否

刘恩奇        4           4          0        0           否

吴尚岗        4           4          0        0           否
Olivier
              4           3          1        0           否
De Ryck
周柏青        4           4          0        0           否

 薛爽         4           4          0        0           否

于津平        4           4          0        0           否

夏维剑        4           4          0        0           否

王海涛        4           4          0        0           否

    公司董事会全年审议议案57项,听取报告25项。独立董事根据


                                    16
工作要求,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高管选聘等16个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各位董事在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实施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
上,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对公司治理、战略规划、服务实体、风
险防范、利润分配等事项做出决策,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
   此外公司董事分别任职于董事会下设的五个专门委员会。所有
董事积极参加专委会会议,就战略制定、风险合规管理、关联交易、
内外部审计、高管选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和讨论。将委员会的审议意
见全面客观向董事会汇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打好基础。2022年,
五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4次,审议议案45项,听取报告39项。
   公司董事在董事会闭会期间,通过实地走访、电话会议、邮件
问询等多种形式,对公司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议过程中能就议案展开集体讨论,
并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工
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均符
合监管要求。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
   全体董事具备与所任职务匹配的知识、经验、能力和精力,并
高度重视自身履职能力提升和打造,不断加强对经济形势、监管政
策、租赁业趋势与业务的学习,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
监局组织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董事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公司执行董事能够履行决策和执行的双重职责,发挥董事会与
管理层的纽带作用。担任公司党委成员的董事,在决策过程中严格
落实党组织要求,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执行董事维
护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中的核心地位,支持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工作,




                              17
落实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支持董事会其他成员充分了解
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信息,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和及时反馈。
   公司股东董事积极协助公司与股东方沟通,以丰富的企业管理
经验和专业知识,在资本管理、风险管理、财务审计等方面提供建
议,为重点事项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会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特长和
经验,重点关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利润分
配、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可能对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
依法发表独立意见。
   (四)履职独立性和道德水准情况
   全体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
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
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体董事每
季度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公司报告自身关联关系及变动情况;对
涉及自身和所任职单位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相关董事均按规定履
行回避义务。公司股东董事未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本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之上,能够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独
立董事诚信、独立、勤勉履行职责,注重维护公司、中小股东与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
   2022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监管要求及《公司
章程》对于董事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履行相应职责,未
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损害股东权益等情形。
   综上,2022年全体董事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18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持了
履职专业性、独立性与道德水准,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促进了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19
议案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20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责和权力,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
建议,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积
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公司治理的规
范性和有效性,促进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4位独立董事为薛爽女士、王海涛先生、
于津平先生和夏维剑先生,分别为会计、金融、经济、法律等领域
专家,具备了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上述4位独立董
事简历如下:
   薛爽女士,1971年2月出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海涛先生,196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
现任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



                                21
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津平先生,196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夏维剑先生,196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苏金禾律师
事务所律师,兼任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立霸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所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均经过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
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五个专门委员会。我们
在上述五个专委会任职,并担任三个专委会的主任委员,具体任职
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备注

                           战略委员会

  王海涛           委员                    2020.11起任

                          风险管理委员会

  王海涛           委员                    2022.8起任

  夏维剑           委员                    2022.8起任




                                 22
                                 审计委员会

       薛爽         主任委员                      2020.11起任

   于津平             委员                        2020.11起任

   夏维剑             委员                        2020.11起任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于津平           主任委员                      2020.11起任

       薛爽           委员                        2020.11起任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王海涛           主任委员                      2020.11起任

   夏维剑             委员                        2020.11起任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我们审议通过了18项议案;
董事会共召开4次,我们审议通过了57项议案,听取了25项报告。
       2022年,公司共召开各门委员会会议14次,我们的亲自出席率
为100%。我们遵照各专委会的议事规则,认真主持(参加)各专委
会会议。在战略委员会中,我们审议议案3项;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中,
我们审议议案11项,听取报告17项;在审计委员会中,我们审议议
案12项,听取报告16项;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我们审议议案
13项,听取报告4项;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我们审议议案6项,
听取报告2项。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出席情况(亲自出席次数/2022年应出席次数)

姓名
                           风险管理委               关联交易控 提名与薪酬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员会                     制委员会   委员会




                                       23
薛爽        -          -           4/4          4/4         -

王海涛      1/1        1/1         -            -           2/2

于津平      -          -           4/4          4/4         -

夏维剑      -          1/1         4/4          -           2/2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
讯方式参加会议。
    注2:王海涛先生及夏维剑先生自2022年8月起任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2022年应出席风险管理委员会次数各为1次。

       我们立足于公司发展需求,着眼于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权益,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主动向公司了解
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听取公司的反馈报告,在会中结合最近宏观经
济形势和热点问题,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从公司治理、
战略研究、经营管理、风险合规等方面出发,对审议和关注的事项
积极建言献策,同时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就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方案等13个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
为上述13个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2022年8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就《对江苏交通控
股 集团 财 务有 限 公司 风 险 持续 评 估报 告 》( 以 下简 称 “财 务公
司”)、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们未发现
财务公司存在违反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健全,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业务不


                                    24
存在风险问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2022年1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就申请开办基
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开办基
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在资金拆借、跨境融资、船
舶租赁等业务中面临的包括本外币流动性管理、利率风险、汇率风
险等多重风险,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及建议情况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
审阅资料,与审计机构和内部有关部门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进行了
多次现场调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和有关人员对于公司情况的报告和
介绍,围绕法人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合规内控
等方面内容进行沟通。我们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知
识和经验,对公司的行业开发选择、风控体系构建、公司治理提升
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公司也定期向我们就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反馈。
   (五)参加培训情况
   2022年,我们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后续培训
以及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高管培训会,内容包括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高质量发展等,进一步提升了自身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
性。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多项服务与支持,为我们提供了独立董
事办公室并定期向我们发送公司经营活动信息,供我们及时、充分
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进展和规范运作情况。同时,公司管理




                              25
层与我们保持密切联系,每次会议前会提前就重点事项与我们进行
预汇报和预沟通,且及时回复我们提出的问题。董事会办公室配备
了专门人员对接具体工作,及时响应和配合我们的工作需求,为履
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我们依照规定审议确认关联方,听取关联交易报告,
关注关联交易的依法合规性。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
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
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公司对保税地区项目公司的担保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
担保额度符合项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项目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年,我们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参与了高管人员
202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
果及薪酬。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和薪酬




                                26
是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我们在公司第三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未发现拟聘任人员
存在《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聘任人员具备任职
资格和条件。本次聘任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开展审计工作,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按照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内容。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分红3.5元(含税),
合计人民币104,532.75万元(含税)。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27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的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
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定期报告编制规程》《临时公告信息采集工作
规程》等制度有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等情况。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2年,我们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定期审议公司内部
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建立了系统性的
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各内部控制
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
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风险管理、审计、关联交易控
制、提名与薪酬五个专业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履行各项职责,
积极开展工作,深入了解经营管理情况,认真研究审议各自分属领
域事项,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有效支撑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四、总体评价




                                 28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诚信、勤勉、独立、专业地履行职责,有效增强了董事会科学
决策能力,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2023年,全体独立董事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水
平,继续勤勉尽责,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在完善公司治
理、维护股东权益、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
   特此报告。




                              29
议案四: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拟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30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现将
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规范运作
    一是健全建强监事会队伍。2022年,共有4位监事因退休或工作
变动离任,监事会及时完成1名股东监事、2名外部监事、1名职工监
事的补充选聘,夯实了监事会人员基础。改选后的监事会共有6名成
员,其中2名股东监事、2名外部监事、2名职工监事,监事会成员结
构更加多元,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
    二是有序组织监事会会议。2022 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审
议《关于<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18 项,听取
《关于公司<监管意见书>的报告》等 18 项报告。会议的召开、表决
和决议均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三是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2022年,公司监事会列
席1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加强对于利润分配、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的过程监督,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四是不断丰富监事会履职方式。2022年,监事会在采取定期听



                              31
取报告、审阅董事会议案、列席有关会议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组
织全员开展了业务部门走访、项目实地调研的活动,深入了解公司
租赁业务的开展情况、重点行业的风险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
问询和监督意见,切实提升监事会的监督效能。
   五是持续提升监事履职能力。2022年,公司监事积极参加上海
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投关管理、高质量发展等的培训课程,有效拓展了监事工作思路。
同时,公司积极向监事会汇报最新监管政策及要求,不断提高监事
工作水平,为监事会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2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
关情况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能够得到很好落实,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
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2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实际经营
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审批程序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符合公司经营管理、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
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2021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
司制订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
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及时登记和报备公司内幕




                              33
信息知情人档案,切实防范内幕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
幕交易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监事会将
认真落实监督职责,持续提升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
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监事会运作。一是持续规范组织监事会会议。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确保会议程序
合法、决策有效。二是对监事会决议事项进行充分审查,深入了解
有关事项,独立、专业、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发挥监督职能。三
是制订并贯彻落实《监事会对于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加强
监事履职评价,强化监事自我约束。
    (二)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监督。一是加强战略监督,定期听取
战略执行情况报告,监督“零售+科技”双领先(2022-2026 年)战略
的执行情况。二是加强监管意见落实监督,高度重视监管部门对于
公司的指导意见,持续跟进监管意见落实情况。三是加强财务监督,
关注重大财务决策和财务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内控监督,关注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
性和内控合规管理情况,监督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三)持续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完成第四届监事换届工作,
配备具有审计、法律等知识的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监事会人员配
置,配齐建强监事会队伍。二是主动参与学习培训,参加监管部门、
行业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和学习课程,及时了解最新监管政
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情况等,提升履职专业度。三是积极




                               34
开展专项调研、实地检查等形式丰富的履职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提
升履职能力。
   特此报告。




                             35
议案五: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规范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监事会对2022年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评
议,并拟定《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36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
 评价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
 进行了评价。现将相关评价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董事会成员构成
       截至2022年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董事11名,包括熊先根、
 杜文毅、刘恩奇、吴尚岗、奥理德(Olivier De Ryck)、张义勤、周
 柏青7名董事和薛爽、于津平、夏维剑、王海涛4名独立董事。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未发生任职变化。
                                                   代表股东(或   该股东持
序号     姓名       董事性质     选任时间   任期
                                                     利益方)       股比例
 1      熊先根        董事长     2020.11    3年      江苏金租        -
 2      张义勤         董事      2020.11    3年      江苏金租        -
 3      杜文毅         董事      2020.11    3年      江苏交控     21.43%
 4      刘恩奇         董事      2020.11    3年      南京银行     21.09%
 5      吴尚岗         董事      2020.11    3年      扬子大桥      9.78%
       Olivier De
 6                     董事      2020.11    3年      法巴租赁      5.11%
         Ryck
                      董事、
 7      周柏青                   2020.11    3年      江苏金租        -
                    董事会秘书
 8       薛爽        独立董事    2020.11    3年         -            -
 9      于津平       独立董事    2020.11    3年         -            -




                                      37
10       夏维剑      独立董事      2020.11     3年           -              -
11       王海涛      独立董事      2020.11     3年           -              -
        (二)董事履职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管选聘、
定期报告、风险管理、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的57项议案,听取了关
于监管政策要点、员工行为管理、内部控制情况等事务的25项报告。
全体董事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议事讨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促进
董事会科学决策。
序号       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会议亲自出席率
 1        熊先根        4             4              0               100%
 2        张义勤        4             4              0               100%
 3        杜文毅        4             4              0               100%
 4        刘恩奇        4             4              0               100%
 5        吴尚岗        4             4              0               100%
        Olivier De
 6                      4             3              1                75%
           Ryck
 7        周柏青        4             4              0               100%
 8         薛爽         4             4              0               100%
 9        于津平        4             4              0               100%
 10       夏维剑        4             4              0               100%
 11       王海涛        4             4              0               100%

       注:Olivier De Ryck 董事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委托周柏青董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为指引,认真审议
职责权限内的议案事项,协助董事会做好专业决策。报告期内,董
事会专委会共召开会议14次,审议《关于公司2022-2026年发展战略




                                          38
      规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风险政策的议案》等45项议案,听取
      《关于2021年以来金融监管政策重点内容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
      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模型方案的报告》等39项报告。

                                                       关联交易控制    提名与薪酬委
 战略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          员会

          主要            主要                  主要            主要            主要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职务            职务            职务
          主任            主任                  主任            主任            主任
熊先根           张义勤            薛爽                于津平          王海涛
          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张义勤    委员   刘恩奇   委员    杜文毅        委员    薛爽    委员   夏维剑   委员

奥理德    委员   吴尚岗   委员    刘恩奇        委员   周柏青   委员   吴尚岗   委员

王海涛    委员   夏维剑   委员    于津平        委员     -       -       -       -

  -         -    于津平   委员    夏维剑        委员     -       -       -       -

         2022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各位委员根据国家大政方
      针、租赁行业发展及公司实际情况等,积极推进公司2022-2026年战
      略规划编制工作,并指导公司管理层贯彻落实各项战略部署,确保
      准确把控战略方向,实现稳健经营。
         2022年,风险管理委员会增加独立董事王海涛、夏维剑2位委员,
      进一步建强专委会队伍,提升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和独立性。2022年,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履职,指导公司贯彻
      落实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定期听取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案件防
      控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健康,各类风险可控,专项工
      作有序推进,监管指标持续达标。
         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各位委员持续加强对内部
      审计工作的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强化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



                                           39
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客观评价;重点审查公司定期财务
报告及其披露情况,评估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促进公司平稳健康
发展。
   2022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履
行关联交易管理有关职责,根据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对公司与江苏交控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风险评估,每
季度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确保公司规范开展关联交易。
   2022年,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专委会人员设置、
管理层薪酬方案及市场化选聘高管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充分发
表专业意见,辅助董事会人事决策科学高效,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和人才聘用机制。
   (三)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
   1.履行忠诚义务
   2022年,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诚实尽
责、认真履职,及时报告自身关联关系及职务变动情况,保守公司
商业秘密。报告期内,未发现董事存在泄漏公司秘密、利用职务便
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
章程规定的情况。
   2.履行勤勉义务
   2022年,各位董事能够密切关注监管、媒体和市场信息,主动
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按要求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积极发表意见,认真行使决策职权。报告
期内,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均不少于15个工作日,董事会风
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
工作的时间均不少于20个工作日,符合监管规定。




                                40
   3.履职专业性
   公司所有董事均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
素质。2022年,公司执行董事能够履行好决策和执行双重职责,正
确研判经营形势变化,保障年度经营计划顺利完成。定期向董事会
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信息,有效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配合
监事会的监督工作。非执行董事(股东董事)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
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布局、业务创新及风险管理
情况。从公司的长远利益出发,做好公司与股东的沟通工作,不存
在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之上。独立董事能够主
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特别关注利润分配、资本规划、对外担
保、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并结合自身在法律、金融、会计等方面
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2022年,公司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
独立自主履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不存在滥用职权,
侵害公司、股东权益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的行为。
   5.履职合规性
   2022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与
《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工作规则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履行董事
义务,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合规
经营、稳健发展。
   根据公司董事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监事会认为:2022年,全




                               41
体董事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
勉、忠实、独立地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有效
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江勇先生、刘明先生担任公司
市场总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9位高级管理人员(含董
事长)。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管领域          选任时间
                               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分管审
   1     熊先根    董事长                                 2020.11
                                   计部、人力资源部
                               主管公司运营管理,落实董
   2     张义勤    总经理                                 2020.11
                                 事会决策,分管业务部门
                               分管资产管理、法律事务工
   3       朱强   副总经理                                2020.11
                                           作
                  副总经理兼   分管财务管理、资金管理、
   4     张春彪                                           2020.11
                    财务总监     预算管理、数据治理工作
                               分管证券事务、行政管理、
                  副总经理兼
   5     周柏青                信息科技、工会等工作,协   2020.11
                  董事会秘书
                                   助分管业务开发工作
                               协助分管市场管理,负责公
   6     郑寅生   市场总监                                2020.11
                                     司转型业务发展
                               协助分管风险管理、授信管
   7       吴云   风险总监                                2020.11
                                         理工作
   8       江勇   市场总监         协助分管市场管理        2022.8

   9       刘明   市场总监         协助分管市场管理        2022.8

    (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积极推进市场开拓,
拓宽融资渠道,深化科技赋能,较好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各项任务。
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89.92亿元,增速达9.75%;全年实


                                   42
现净利润24.12亿元,增速达16.36%;总资产收益率2.32%,增加2个
BP,净资产收益率15.89%,增加53个BP;租赁资产不良率0.91%,
减少5个BP。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稳步推进战略规划
   2022年年初,公司董事会通过了《2022-2026“零售+科技”双领
先战略》,明确了建设国际领先的设备租赁服务商战略目标。面对
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管理层坚定战略信心,坚决走专业化、
市场化、国际化道路,打好了战略开局之战。全年新增合同数预计
接近6万笔,年末存量合同数预计超过12.5万笔,其中99%是中小微
客户。直接租赁投放额突破250亿,保持占比40%以上;经营性租赁
投放额是上年的10倍。
   2.大力拓展业务渠道
   2022年,公司“厂商和区域”双线布局速度加快。一是合作厂商
经销商群体快速扩大。截至2022年末,公司合作厂商经销商达2358
家,比年初增长101%;其中超50%的厂商与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
厂商经销商的销售网络成为公司稳定的业务来源。二是区域线布局
快速扩张。公司在苏南、苏中地区派驻属地化团队,服务当地小微
企业金融需求。全年区域小微新增投放13.5亿,同比增长28%。同时,
公司新设区域战略客户团队,以直销方式重点开发江苏省内的大中
型民营上市企业。
   3.有效开拓重点市场
   一是两大百亿重点市场稳中有进。清洁能源市场竞争加剧。公
司发挥市场布局早、服务灵活周到的优势,积极开发风光集中式电
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储能等细分市场。汽车租赁多
点发力,在商用车行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拓展乘用车、环卫




                              43
车、网约车、新能源重卡等市场。二是三大细分市场亮点突出。船
舶租赁再上新台阶,全年新增投放超35亿元。农业租赁持续深化与国
内外龙头厂商合作,加快从高端市场切入中低端市场;布局禽肉养
殖及上下游饲料加工、活禽屠宰、肉食品加工等畜牧养殖产业链。
工业装备租赁主动与外贸代理商、商业银行建立合作,组建战略客
户团队,充实区域线团队;抓住大中型制造企业补充流动资金的需
求,在资源开采加工、化纤纺织、造纸、印刷包装等领域开展回租
业务。
    4.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2022年,公司充分利用流动性宽松的市场机遇,持续深化与重
点银行的合作关系,推进多渠道融资,有效控制资金成本。一是稳
步提高合作银行数量及授信规,截至2022年末,获得超过160家金融
机构,超1700亿规模的授信,授信额度同比增长约10%。二是灵活
运用多种融资工具,如银票、国内证等,同时努力开展外币融资。
三是发行15亿元货运物流主题专项债,成为国内首批发行货运物流
主题专项债的金融机构。2022年,公司融资总额超过900亿元,新增
融资利率较上年下降54个BP。
    5.全面深化科技赋能
    一是升级互联网服务平台。优化服务于厂商伙伴、终端客户的
多款乐租系列App;新开发“车金融”“云乐租”“乐租商城”,强化小微
企业融资线上服务能力。二是培育高效的智能预警和决策能力。运
用机器学习、生物特征识别、知识图谱等技术,搭建起50多套模型,
快速分析评判客户风险,达到秒级评审速度。上线“烽火”企业智能
预警系统,加强了对业务全流程、全周期的风险管理。三是赋能租
赁物远程管理。开发“智管万物”租赁物管理平台,覆盖船舶、光伏、




                                 44
农机、工业机械等多个行业,对上万台套租赁物实施实时监控和管
理。
   (三)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层运行规范高效,积极贯彻落实董事会
的各项决策部署,圆满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公司
稳健发展。
   一是切实履行忠实义务。各位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监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利益为重,依法合规履职。定期向监管部门、董事会及监事
会汇报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并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和意见落实。
如实向公司报告个人基本信息、关联关系及其变动情况,忠实诚信
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高级管理层有违反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
   二是积极履行勤勉义务。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开
展经营管理工作,扎实推进董事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通过组
建决策委员会和运营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事项,高效执行董事会各
项决议,年内决策会召开会议18次,审议议题近100项,运营委员召
开会议84次,审议议题380余项。2022年,各位高管人员认真抓好分
管领域的相关事务,在市场开发、全面风险管理、数据治理、关联
交易管理、案件防控、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充分履职
尽责,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具备履职专业性。高级管理人员平均金融从业年限超18年,
具备处理复杂问题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拥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职
业素养。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营环境,高级管理层科学
研判,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专业履职,




                              45
坚定推进战略规划落地,持续加强风险及合规管理,全面实现年度
经营目标。
      特此报告。




      附表:2022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统计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选任时间   任期 评价结果
  1       熊先根        董事长         2020.11    3年    称职

  2                 执行董事、总经     2020.11    3年    称职
          张义勤
                          理
  3       杜文毅       股东董事        2020.11    3年    称职

  4       刘恩奇       股东董事        2020.11    3年    称职
  5       吴尚岗       股东董事        2020.11    3年    称职

  6     OLIVIER                        2020.11    3年    称职
        DE RYCK        股东董事

  7                 执行董事、副总     2020.11    3年    称职
          周柏青
                      经理、董秘
  8        薛爽        独立董事        2020.11    3年    称职

  9       王海涛       独立董事        2020.11    3年    称职

 10       于津平       独立董事        2020.11    3年    称职

 11       夏维剑       独立董事        2020.11    3年    称职




                                  46
议案六: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职工等的合法权益,
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监事会对2022年度的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拟定
《2022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2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




                              47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2022年,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监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
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公司监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人员构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有6位成员,包括2
位股东监事、2位外部监事和2位职工监事。报告期内,4名监事因退
休或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及时增补4名监事,保证监
事会规范履职。

    序号     姓名    监事性质     选任时间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1      陈凤艳   监事会主席   2022.5.12        -          -

     2      潘瑞荣      监事      2020.11.17       -          -

     3      禹志强      监事      2022.5.12        -          -

     4      刘国城      监事      2022.5.12        -          -

     5      汪 宇     职工监事    2020.11.17       -          -

     6      韩 磊     职工监事    2022.6.17        -          -

     7      陈泳冰   监事会主席   2020.11.17   2022.4.20   工作变动

     8      丁国振      监事      2020.11.17   2022.9.28     退休

     9      朱志伟      监事      2020.11.17   2022.4.20   工作变动

     10     王仲惠    职工监事    2020.11.17   2022.6.16     退休




                                  48
注:对于评价年度内职位发生变动但任职时间超过半年的监事,监事会应当根
据其在任期间的履职表现开展评价。

    二、监事履职情况
    (一)参加监事会会议
    2022 年,监事会依法依规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共审议关
于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相关议案 18 项,听取关于内审
工作、合规管理、案件防控等相关报告 18 项。全体监事均能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监事职责。
    (二)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列席董事会现场
会议 3 次,监事会成员在参会过程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依规
对会议召开程序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执行
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有关事项发表监督意见
    2022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重点监督事项如下:
    各位监事一是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依法列席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掌握公司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情
况等,并对上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监督公司财务情况及定期报告发布情况,各位监事认真审阅定
期报告、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等相关文件,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交流,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三
是监督关联交易情况,定期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了解公司关联
交易的定价依据、表决程序、管理机制和对外披露的相关要求,确
保公司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四是监督对外担保


                                   49
情况,审查公司及下设项目公司的财务情况和重要协议,了解项目
公司经营状况,审核对外担保的合法合理性。五是监督内部控制情
况,跟踪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及执行情况,审核《2021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
    (四)开展履职评价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继
续组织开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工作。通过列席董事
会、关注董事会议发言情况、查阅公司经营情况相关报告、调阅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会议资料等方式,了解和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持续性监
督和评价。
    三、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
    各位监事在2022年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要求,认真参加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独立
发表监督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履行忠实义务。2022年,各位监事定期更新个人基本
信息和关联关系等,自觉维护股东及全体员工利益,报告期内未发
现有监事利用在公司的职务和权力谋取私利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各位监事严格保守公司经营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公司利益
的事项,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与高管层沟通,推动问题纠正。
    二是积极履行勤勉义务。2022年,各位监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监督,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
求出席监事会会议, 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
断,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建立健
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监督的作用。




                               50
       三是加强履职专业性。2022年,各位监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
业水平,立足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定位,在不断加深对金融租赁行业了解
的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
理的意见建议,推动监事会有效监督。
       四是坚持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2022年,各位监事能够坚持
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
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
       五是保持履职合规性。2022年,各位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监督公司守法合规经营。
       特此报告。




附表:2022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结果统计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选任时间   评价结果      备注

 1       陈凤艳     监事会主席    2022.5      称职

 2       丁国振     股东监事     2020.11      称职     已于2022年9
                                                       月28日离任
 3       潘瑞荣     股东监事     2020.11      称职

 4       禹志强     外部监事      2022.5      称职
 5       刘国城     外部监事      2022.5      称职

 6       汪 宇      职工监事     2020.11      称职
 7       韩 磊      职工监事      2022.5      称职




                                   51
议案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
评价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拟制订《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




                              52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治理,规范董事监事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
价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金融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监事履职评价,是指公司监事会依照法
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董事监事的履职
情况开展评价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监事会按年度对董事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对于评价年度内职位
发生变动但任职时间超过半年的董事监事,应当根据其在任期间的
履职表现开展评价。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支持和配合董事、监事履职评价相关
工作,对自身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四条 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标准
统一、科学有效、问责严格的原则。


                       第二章 评价内容

                     第一节 义务与职责
    第五条 董事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53
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职。董事监事任职前应当书面签署
尽职承诺并恪守承诺,服务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维护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董事监事应当具备良好的品行、声誉和守法合规记录,
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保持履职所需要的独立性、个人及家
庭财务的稳健性。
   第七条 董事监事应当具备与所任职务匹配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并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
   第八条 董事监事应当保证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履行职责。依法
合规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提出意见建议
和行使表决权,推动和监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落实到
位。
   董事监事每年应当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现
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监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中应当载明董事监事本人对议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独
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每年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
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
任委员每年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第九条 董事监事应当诚信忠实地履行职责:
   (一)不得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
   (二)不得利用职务、地位谋取私利或侵占公司财产,不得为
股东利益损害公司利益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三)严格保守公司秘密。
   (四)如实告知公司自身本职、兼职情况,确保任职情况符合




                                 54
监管要求,并且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五)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
变动情况,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六)在履行职责时,特别是在决策可能对不同股东造成不同
影响的事项时,应当坚持公平原则。发现股东、其他单位、个人对
公司进行不当干预或限制的,应当主动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或向
监管部门反映。
   第十条 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监事
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监
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中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少于三分之一的,在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该独
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职,因丧失独立性而辞职和被罢免的除外。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积极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担
任党委成员的董事监事,应当在决策和监督过程中严格落实党组织
决定,促进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党组织
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发挥。
   第十二条 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关注专门委
员会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及时提出专业意见,提请专门委员会
关注或审议。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董事监事,应当及时组织
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形成集体意见提交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三条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应当领导公司加强董事会、监事
会建设,切实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运行质效。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维护董事会




                              55
在战略决策中的核心地位,支持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工作,确保董事
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落实高级管理层向董事
会报告制度,支持董事会其他成员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信
息,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和及时反馈。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在决策和监督过程中,应不受主要
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
影响,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对
股东大会、董事会讨论事项,尤其是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董
事的提名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以及薪酬等可能存在利
益冲突的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第十六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积极发挥自身对经营管理较
为熟悉的优势,从公司的长远利益出发,推动董事会、监事会更好
地开展工作。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和
报告工作,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听取职
工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节 评价维度和重点
   第十七条 董事监事履职评价主要依据董事监事的基本职责,围
绕履职合规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专业性、履行忠实义
务、履行勤勉义务等维度进行。
   履职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
职责,推动和监督公司守法合规经营等。
   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能够坚持高标准
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




                               56
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
   履职专业性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立足董事会、监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
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
监事会有效监督等。
   履行勤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参与公司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等。
   履行忠实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能够以公司的最佳利益行
事,严格保守公司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及时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等。
   第十八条 公司应结合董事类型特点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
的任职情况,从不同重点关注董事在下列事项中的工作表现:
   (一)制定并推动实施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
   (二)制定和推动执行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和
风险管理制度;
   (三)审查重大投融资和资产处置项目,特别是非计划内的投
资、资产买卖、担保等重大事项;
   (四)推动加强资本管理和资本补充;
   (五)制订和推动执行利润分配方案;
   (六)推动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落实;
   (七)推动公司完善股权结构和内部治理架构,加强股权管理,
提升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57
   (八)提升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的有效性,落实反
洗钱、反恐怖融资相关要求;
   (九)提升董事提名和选举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十)选任、监督和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加强与高级管理层的
沟通;
   (十一)评估和完善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原则、授权范
围和管理机制;
   (十二)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和股东长期利益
保持一致,且符合监管要求;
   (十三)推动协调各治理主体运作,加强与股东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沟通,平衡各方利益;
   (十四)促进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和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性;
   (十五)提升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六)提升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十七)确保监管报送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八)推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决策机制,规划和指导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九)推动监管意见落实以及相关问题整改问责;
   (二十)关注和依责处理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风险和损失的事
项;
   (二十一)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应当
承担的其他重要职责。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监事类型特点及其在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中的任职情况,从不同重点关注监事在下列事项中的工作表现:
       (一)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及




                                58
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完善公司股权结
构、组织架构,制定并推动实施发展战略,完善风险管理、消费者
权益保护、内控合规、薪酬考核、内外部审计、信息披露等相关机
制的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作情况,董事参加会议、发
表意见、提出建议情况等。
   (二)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高级
管理层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执行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落实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加强风
险管理、内控合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防控、绩效考评管
理等情况。
   (三)对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以及
实施情况的监督与评估。
   (四)对财务状况的监督,包括但不限于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
情况;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外部审计工作管理情况。
   (五)对内控合规的监督,尤其是新业务、新产品的管理制度、
操作流程、关键风险环节和相关信息系统等情况。
   (六)对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及主要风险管控情况的监督。
   (七)对激励约束机制科学性、稳健性以及具体实施效果的监
督。
   (八)对监管报送数据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监督。
   (九)对落实监管意见以及问题整改问责情况的监督。
   (十)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情况的
监督。
   (十一)关注和监督其他影响公司合法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59
的重点事项。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应当承
担的其他重要职责。


                     第三章 评价程序及结果
   第二十条 董事履职评价可以包括董事自评、董事互评、董事会
评价、监事会最终评价等环节;监事履职评价可以包括监事自评、
监事互评、监事会最终评价等环节。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董事监事履职档案,真实、准确、
完整地记录董事监事日常履职情况以及履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董
事会负责建立董事履职档案,监事会负责建立监事履职档案以及董
事监事履职评价档案。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应当依据履职评价情况将董事监事年度履职
表现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
   第二十三条 董事监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评为称职:
   (一)该年度内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
现场会议的。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监管规定、
《公司章程》的事项,董事投赞成票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
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监事知
悉或应当知悉,但未进行质询或及时提请监事会关注并予以纠正的。
   (三)董事会违反《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审议重
大事项,董事未提出反对意见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违反《公司
章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决定重大事项,或对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决议落实不到位,监事知悉或应当知悉,但未进行质询
或及时提请监事会关注并予以纠正的


                                60
   (四)董事会运作低效,出现长期未换届、长期无法正常召开
会议等公司治理问题,董事未能及时反映情况并推动纠正的;监事
会运作低效,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严重弱化,
监事未及时提出意见并推动有效整改的。
   (五)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严重违规,经营战略出现重大偏差,
风险管理政策出现重大失误,内部控制体系存在明显漏洞,董事未
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正要求的;监事会未能按照要求有效履行在经营
战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监
督职责,监事未及时提出意见并推动有效整改的。
   (六)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偿付能力等主要监管指标未达
到监管要求,董事监事未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依责推动有效整改的。
   (七)知悉或应当知悉符合履职回避情形,而未按规定执行的。
   (八)对监管发现并指出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董事监事未依
责推动有效整改的。
   (九)董事监事个人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到纪律处分的。
   (十)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当履职情形。
   第二十四条 董事监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应当评为不称
职:
   (一)泄露秘密,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
   (二)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董事监事地位
谋取私利的;
   (三)参与或协助股东对公司进行不当干预,导致公司出现重
大风险和损失的;
   (四)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参与公司编造虚假材料
的;




                              61
   (五)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隐匿不报的;
   (六)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及《公司章程》,导致公司重大风险和严重损失,董事监事没
有提出异议的;
   (七)对履职评价发现的严重问题拒不改正的;
   (八)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第二十五条 董事监事发现公司履职评价工作违反监管规定的,
应当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两名以上董事监事对履职评价程序或结
果存在异议并向公司提出书面意见的,公司应当在收到书面意见后5
个工作日以内向监管部门报告并作出详细解释。


                      第四章 评价应用
   第二十六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及时将董事监事评价结果和相关意
见建议报告股东大会,及时将董事评价结果和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董
事会,并通知董事监事本人。
   对履职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董事监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应
当要求董事监事本人及时改进。
   对被评为“不称职”的董事监事,可由其主动辞去职务,或由公
司按照有关规定罢免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将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及评价结果报告有关监管部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62
第三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发文后施行。




                          63
议案八: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21 年修订)》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64
议案九: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受公司可转债转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022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因素影响,公司总股本及注
册资本将发生变更,对应《公司章程》有关条款拟进行修订。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可转债转股将增加公司总股本,增加数量为截至2022年度利润
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可转债累计转股数。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将减少公司总股本,减少数量为1,090,001股。前述两项股本
变动将在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实施完毕。2022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将增加公司总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为2022年度利润
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的1.4倍。

     (1)可转债转股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苏租转债”)。苏租转债已进入转股期(转股期为2022
年5月17日至2027年11月10日),截至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
的转股数量为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
     (2)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
     2020年3月30日,公司完成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
划 ” 的 股 票 授 予 登 记 , 向 符 合 授 予 条 件 的 146 名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1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可转债转股前总股本数 2,986,649,968+
截至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1,090,001。



                                         65
   2,915.9956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2023年4月21日,共有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被解聘,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
   合计1,090,001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090,001元。
       (3)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4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数的1.4倍。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
   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98,664.9968万元。           民币 万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
                                                   权登记日当天总股本的1.4
                                                   倍。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全部为普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全部 具体数值待股权登记日确
通股,共计298,664.9968万股。 为普通股,共计 万股。 定后确定。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66
议案十: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67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一部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叠加影
响,公司聚焦普惠金融、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强链补链等国
家战略需要,重点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
力,全面完成年度各项预算目标,持续实现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稳
步增长。
    一、资产规模稳步增长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89.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6.84亿
元,增长9.75%;负债总额930.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2.66亿元,增
长9.75%;股东权益总额159.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18亿元,增长
9.75%。
    二、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46亿元,同比增加4.05亿元,增
长10.29%;利润总额32.16亿元,同比增加4.52亿元,增长16.34%;
净利润24.12亿元,同比增加3.39亿元,增长16.36%。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8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15.89%,总资产收益率(ROA)2.32%。
    三、资产质量控制有效
    2022年末,公司融资租赁资产余额1,040.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03.45亿元,增长11.04%,不良融资租赁资产不良率0.91%,比上年
末减少0.05个百分点。


                              68
    公司拨备计提充足,年末拨备覆盖率457.10%,比上年末增加
25.13个百分点;拨备率4.17%,与上年末持平。

               第二部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随着经济进入复苏期,全球经济滞胀风险上升,国内
经济恢复仍存在很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坚持“零售+科技”双
领先战略,以“稳定增长、严控风险、提升能力”为目标,深耕重点
市场,紧抓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控制资金成本,稳定资产质量,
做好风险合规管理,实现资产、营收和利润稳步增长,各项监管指
标符合规定,实现质量、效益、规模均衡发展。
    年度中间,如果内外部经济形势或金融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
2023年度预算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及时研究应对,对预算进行
调整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69
议案十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
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157.83万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234,123.14万元。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3,412.31万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按照母公司2022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15,391.37万元。
    三、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为2,987,022,064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04,545.77万元
(含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3.35%(即现金分红占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四、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2022年12月31日
的股本测算,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为4,181,830,889股。
    五、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预计为
443,509.39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债券转


                               70
股、股权激励等原因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红(转增)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红(转增)总额。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71
议案十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
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
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
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格。
   于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
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
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


                              72
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为72家,上市公司
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
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
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金融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数为16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
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
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73
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茗晰,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茗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源泉,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并具有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新加坡注册会计师资格和美国特许金
融分析师资格。吴源泉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源泉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二)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
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
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
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监管要求等因素确定。




                              74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35万元,其中:一季度和三
季度商定程序费用各15万元,半年报审阅费用30万元、年报审计费
用5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75
议案十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
                  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公司根据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拟申请:一
是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30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二是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上述担保
事项的前提下,授权高级管理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
   一、预计担保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预计本年度公司需为项目公司(开展相关
租赁业务过程中)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一是预计跨境船
舶租赁业务将保持一定增长。二是预计本年度融资成本将逐步上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公司将减少向银行支付
足额保证金的融资方式,更多采取担保方式获得融资。三是部分存
量SPV项目前期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或项目贷款预计将在本年度落
地。
   过程中,公司对单家项目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
生效的担保合同为准,后续将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
公告。
   二、已担保情况




                              76
     2022年,公司合计为17家项目公司开展的17笔SPV项目提供了
担 保 , 新 增 实 际 担 保 发 生 额 ( 按 2022 年 美 元 兑 人 民 币 平 均 汇 率
6.7261计算)14.4亿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担保额度。
     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已为20家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了担
保,均为本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担保金额为
15.69亿元(按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6.4515、2022年美元兑
人民币平均汇率6.7261计算)。其中汇之(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项目已于2022年提前结清,剩余19笔项目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金额
为15.43亿元(按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6.4515、2022年美元
兑人民币汇率6.7261计算),占期末资本净额的比重为8.99%,担保
余额为14.82亿元(按2022年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9646计算),占
期末资本净额的比重为8.64%。
     上述担保的目的均是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增信。截至目前,
公司已担保的项目公司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况。担保基本情况详
见议案附件内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77
议案十四: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
有关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了《2022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2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78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
有关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2022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关联交易管理的各项监管规定,以
持续实现关联交易全面及时识别、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
披露规范等为目标,不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2年初,中国银保监会颁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上交所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颁布《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2年,公司对照
监管规定,按照实际操作要求先后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细则》,
完善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关联方名单管理、
关联交易识别、审批、定价、报告、披露等事项的操作规范,提升
关联交易管理的制度有效性。
    (二)优化关联方名单管理
    2022年,公司遵照最新关联方标准,在按季度编制关联方名单
时更加关注控股股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发生的新成立、注
销和名称变更等情况,对相关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强化关联方名单
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按季度对关联方名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开


                                 79
展复核和抽查,形成《关于关联方名单抽查情况的报告》,重点排
查应纳入未纳入名单、应移出未移出名单、名称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持续提升名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管理
   2022年初,公司拟订《2022年度与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加强资金融入与融出类关
联交易管理;拟订《2022年与部分关联方开展商品和服务采购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并提交公司决策委员会审批,加强商品和服务采购
类关联交易管理。2022年,公司持续做实预计额度执行的监测与管
控,重点防范超额度开展关联交易的风险。
   (四)强化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2022年初,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以专章形式对上市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集团财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规范。公司对照监管规定,采取多项措施
强化与江苏交控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一是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明确协议期限、交易类型、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
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等内容,并予以披露。二是制订《风险处置预
案》,分析可能出现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针对相关风险提
出解决措施及资金保全方案并明确相应责任人。三是出具《风险评
估报告》,取得并审阅江苏交控财务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关
联方的界定标准,从严认定关联方。《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后,公司对照监管要求从2022年二季




                                 80
度开始执行新的关联方标准。根据最新标准,公司只需要将主要股
东、主要股东的董监高、主要股东控制的单位纳入自身关联方,无
需将其全部关联方纳入自身关联方管理,关联方数量较之前明显下
降。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1250个关联方,其中关联法人
910个,关联自然人340个。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关联交
易分为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中
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类型关联交易四种类型。
   (一)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
   公司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经营性租赁类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发生了1笔经营性租赁关联交易申请,承租人为江苏泰
州大桥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关联方)。交易申请金额为38.8万
元,属于一般类关联交易,按程序已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共有3笔存续的经营性租赁关联交易,具体
情况如下表:
             表1 2022年末经营性租赁业务设备净值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原值   2022年末设备账面净值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
                       办公设备           599.38           327.68
      有限公司
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
                       高速防撞车         59.85            46.31
        公司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   高速防撞车         38.45            35.66

                合计                      697.68           409.65

   (二)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



                                    81
       公司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和
资金融入与融出类关联交易。
       1.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未新增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截至2022年末,公
司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余额为411.90万元,较年初减少3082.8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2 2022年末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      交易    年初                    2022年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当年变动
                           类型      内容    余额                    末余额
       江苏华通工程检测     一般     融资
 1                                          422.01     -252.62       169.39
           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租赁
       常州巨石新能源科     一般     融资
 2                                          442.78     -283.93       158.85
         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租赁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     一般     融资
 3                                          1,157.03   -1073.37      83.66
         养护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租赁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     一般     融资
 4                                          666.26     -666.26         0
           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租赁
       中环洁(沧州)环     一般     融资
 5                                          462.88     -462.88         0
       境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租赁
       阳泉中环洁城市环     一般     融资
 6                                          144.65     -144.65         0
       境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租赁
       保定市科隆保安押     一般     融资
 7                                          100.57     -100.57         0
         运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租赁
       邢台泰通保安押运     一般     融资
 8                                           98.54      -98.54         0
           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租赁
                  合 计                     3494.72    -3082.82      411.90
       2.资金融入与融出类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发生的资金融入与融出类关联交易全部在经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通过的《2022年度与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3 2022年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


                                     82
                                                            单位:亿元

          关联方名称             批准额度    最高余额   2022年末余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16.96       10.6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       45          22.5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           0        0

 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1.5          0


        表4 2022年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关联方名称             批准额度    最高余额   2022年末余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         6.3          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         0            0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6.4         0            0
 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         3            0
    (三)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发生的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全部在经公
司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022年与部分关联方开展商品和服务采
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5 2022年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类型        批准额度      交易金额

 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       物业费及
                                              350          206.32
   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车位管理费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服务费           50           3.56
 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        培训费
                                              100          26.76
         限公司              及图书费
 江苏翠屏山宾馆管理有限
                              活动费          100           0.42
         公司
    (四)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83
   除上述三类关联交易外,公司发生的其他可能引致利益转移的
事项列入其他类型关联交易。2022年,公司未发生其他类型关联交
易。
   四、监管指标执行情况
   公司对关联交易监管指标实施动态监测和预警,确保持续满足
监管要求。2022年,公司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全部满足《金融租赁公
司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6 2022年关联交易监管指标数据

               2022年     2022年     2022年
 监管指标                                     2022年末     监管标准
             一季度末   二季度末   三季度末
 单一客户                                                融资余额/资本
              0.05%      0.04%      0.02%      0.01%
   关联度                                                  净额≤30%
                                                         融资余额/资本
全部关联度    0.15%      0.09%      0.05%      0.02%
                                                           净额≤50%
             截至2022年末,公司对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融资余
 单一股东
             额为253.05万元。融资余额不超过相关股东在公司的出资额,
   关联度
             在监管指标允许的范围之内。




                                    84
议案十五: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现拟订了2023年度部分关联方日
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具体如下:

    一、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
在原南京市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一
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7年在上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009。

    截止2022年9月末,南京银行资产总额19,441.94亿元,负债总额
18,089.17亿元,净资产1,352.77亿元,存款总额12,433.57亿元,贷款
总额8,965.33亿元,营业收入351.88亿元,净利润150.60亿元,不良
率0.90%。

    (二)关联关系

    南京银行为持股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目前持股比
例为21.09%。

    (三)2022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2022年公司对南京银行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
额不超过80亿元,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紫金农商


                               85
行合计不得超过6.3亿元;同时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2022年公司与南京银行发生的资金融入类、资金拆出类关
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22年末,公司与南京银行
资金融入余额为10.61亿元,其中公司本部融资余额5.91亿元,另
有SPV项目融资余额6752.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7亿元,无对
外拆出余额。

    (四)2023年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年与南京银行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
过80亿元。与南京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
过6.3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
规定,对南京银行及其关联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江苏银行的资
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6.3亿元。在南京银行
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五)交易公允性

    2022年,公司与非关联方开展的资金融入类业务利率区间范
围为1.22%-4.35%,资金拆出类业务利率区间为1.65%-2.60%。公
司与南京银行开展上述交易利率,符合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
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符合关联交易商业化、市场化原则。

    2023年,公司与南京银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依然坚持在经
批准预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
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前
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86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交通控股财务公司”)
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截止2022年末,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实现总资产规
模220.57亿,净资产27.68亿元,营业收入4.48亿元,净利润1.55亿元,
资本充足率19.02%,不良率0。

    (二)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拥有共同的控股股东。

    (三)2022年关联关系开展情况

    2022年公司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
日最高余额10亿元,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江苏银行合
计不得超过6.4亿元。2022年公司与交控财务公司未发生资金融入
类关联交易,无资金拆出类业务。截至2022年末,公司与交通控
股财务公司无资金融入余额。

    (四)2023年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年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
余额不超过10亿元。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
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4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
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定,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及其关联方南京银
行、江苏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6.3
亿元。在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

    (五)交易公允性




                               87
    2022年,公司与非关联方开展的资金融入类业务利率区间范
围为1.22%-4.35%,资金拆出类业务利率区间为1.65%-2.60%。公
司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开展上述交易利率基本与同期公司与其他
非关联方同类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基本相符,符
合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商业化、市场化原则。

    2023年,公司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依然
坚持在经批准预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以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公允
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三、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银行”)成立于2007年1月,
注册资本147.70亿元,是由江苏省内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合并重
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600919。

    截至2022年末,江苏银行实现资产总额29,804.03亿元,营业
收入705.70亿元,净利润254.9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4.85%,不良
贷款率0.94%。

    (二)关联关系

    江苏银行是我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施加重大影响的单
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2022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2022年公司对江苏银行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




                              88
额70亿元,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
南京银行合计不得超过6.4亿元,且南京银行单一拆出余额不得超
过6.3亿元;同时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2022年
公司与江苏银行发生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
展。截至2022年末,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余额为22.50亿元。

    (四)2023年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年与江苏银行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
过85亿元。与江苏银行的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超
过6.4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
规定,对江苏银行及其关联方南京银行、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资
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6.3亿元。在江苏银行
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五)交易公允性

    2022年,公司与非关联方开展的资金融入类业务利率区间范
围为1.22%-4.35%,资金拆出类业务利率区间为1.65%-2.60%。公
司与江苏银行开展上述交易利率基本与同期公司与其他非关联方
同类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价区间范围相符,符合交易当时银
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商业化、市场化原则。

    2023年,公司与江苏银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依然坚持在经
批准预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
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前
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89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90
议案十六: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负债结构,通过加大直接融资比例筹措
低成本中长期资金、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
100 亿元的金融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
中长期资金,支持公司租赁业务发展。该议案自表决生效之日起两
年内有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91
议案十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畅通公司境外融资渠道,引入中长期境外资金,公司拟申请
发行规模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境外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中长期资金,支持公司租赁业务发展。该议案自
表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92
议案十八: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银保监会对于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要求,为加强公司股权管理,规范公司股东行为,
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制订《股权
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股权管理办法》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93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权管理,规范公司股东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
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以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股权管理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关系清晰、
权责明确、公开透明原则。
     第三条    公司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
记录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
     第四条    公司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
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股东与其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第五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第六条    公司及公司股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充分
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股东资质
    第七条    公司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履行出资
义务。公司股东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



                                 94
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第八条     公司股东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公司股权。
公司主要股东应当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
人,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第九条     公司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应当告知受让方需符合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     主要股东入股公司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并就入股公司的目的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      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入股公司应当
遵守监管部门规定的持股比例要求。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
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量需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和监管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
下列情形:
   (一)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三)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
   (四)对公司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
   (五)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
   (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
  造成恶劣影响;
   (七)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三章 股东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公司关于


                                 95
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与公司进行不当的关联交易,不得利用
其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的,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监管部门和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其他股
东和公司的利益。
     第十五条   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
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采取风险处置或接管等措施的,股东应当积极
配合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开展风险处置等工作。
     第十六条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次
持有或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报监管部
门或其派出机构核准。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应当在取得相
应股权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   公司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
持有的股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
公司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干
预或利用其影响力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
策权和管理权,不得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或利用影响
力干预公司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公司以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公司主要股东应当根据监管规定书面承诺在必要时
向公司补充资本,并通过公司每年向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报告资
本补充能力。
     第二十条   公司主要股东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防止




                               96
风险在股东、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机构之间传染和转移。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主要股东应当对其与公司和其他关联机构之
间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进行有效管
理,防范利益冲突。
       第二十二条    金融产品可以持有公司股份,但单一投资人、发
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
品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公司主要
股东不得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公司股
份。


                          第四章 公司职责
   第二十三条       公司加强对股权事务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承担股权事务管理的最终责任。公司董事长是处理公司
股权事务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工作,是处理股权
事务的直接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股权事务管理
具体工作,做好股东信息、股权信息登记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建立和完善股权信息管理系统和股权管理制
度,做好股权信息登记、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工作。公司加
强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并负责与股权事务相关的行政许可申请、
股东信息和相关事项报告及资料报送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公司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查,对主要股东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进行
核实并掌握其变动情况,就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进行判断,
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或披露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年对主要股东资质情况、履行
承诺事项情况、落实公司章程或协议条款情况以及遵守法律法规、


                                  97
监管规定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送监管部门或其派出
机构。
   第二十七条    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将股权在符合要求的托管机构
进行集中托管,委托其管理公司股东名册,记载股权信息,以及代
为处理相关股权管理事务。
   第二十八条    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准确识别关联方,严格
落实关联交易审批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其派出
机构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按照穿透原则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自身的关
联方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加强对股权质押和解押的管理,在股东名册
上记载质押相关信息,并协助股东向有关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第三十条    公司通过半年报或年报在官方网站等渠道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公司股权信息,披露内容包括:
   (一)报告期末股票、股东总数及报告期间股票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三)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四)报告期内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
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五)主要股东出质公司股权情况;
   (六)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三十一条    主要股东相关信息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重
大变化或导致所持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




                                98
露。
   第三十二条   对于应当报请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批准但尚未
获得批准的股权事项,公司在信息披露时作出说明。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以下”“不足”不含
本数。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对公司全体股东及主要股东的行为进行了
规范。对于公司大股东的细化要求,参照《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
为监管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
一十六条规定,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
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
百一十六条规定,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方,是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规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
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但国家控
制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四)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
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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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达成一致行动的相关投资者,为一致行动人。
   (五)最终受益人,是指实际享有公司股权收益的人。
   (六)公司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
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经营管
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前款中的“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派驻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影响供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管理
决策以及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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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八: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张义勤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张义
勤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现提名江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相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江勇先生简历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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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江勇先生简历


   江勇先生,1985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6月至
2018年2月,历任公司业务一部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2018年3
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新兴产业事业部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
任公司清洁能源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市场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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