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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金租:江苏金租:关于对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08-19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江苏交通控股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等证件资料及财务资料进行了查验和审阅,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交通

控股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1〕192 号)

批准,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开始筹建的。2011 年 12 月 23 日,经原中国

银监会《关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

〔2011〕594 号)批准开业。2011 年 12 月 26 日,财务公司取得原中国

银监会江苏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编号:

L0142H232010001)。2011 年 12 月 27 日,财务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登记成立。

    法定代表人:杨水明

    财务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 号紫金金融中心 A2 号楼

1、2、33、34 层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亿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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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13.75 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68.75%,江

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00 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25%,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资 1.25 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6.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588434220N。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

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

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

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

价证券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已按照《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

理层。各治理主体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董事会、监事

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尽责履职。法人治理运转有序,管理规范,确保

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为财务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

了重要组织保障。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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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围绕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制定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及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设立内部稽核部门,通过设置事后监督岗

位,对财务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建立

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业务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

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

对不同类型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强化风险管理意识,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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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制定风险

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切实扛起内控合规管理

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确保业务经营符合财务公司战略和整体利益。

   (三)控制活动

   1. 资金业务控制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等资金计划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预算、

存放同业、同业拆借等管理制度进行计划管理,实现风险控制,保证资

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与纳入报备监管部门名录

内的成员单位开展业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方面,财务公司秉持安全性、流动性兼顾收益

性原则,通过做实资金集中、做严资金预算、做优资金支付等措施保障

成员单位正常用款需求,较好地控制流动性风险。同时,充分利用资金

集中规模效应尽可能提高资金收益。

   (4)在资金转账结算方面,财务公司重点加大资金监控力度。集团

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实现资

金结算,所有资金转账结算指令均在系统中设置二级以上经办复核内控

机制。财务公司以集团运行统一费报系统为契机持续加大银企直联推动

工作,核心业务系统接入更多成员单位支付账户,不断拓宽资金结算监

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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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信贷的对象仅限于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

定并向监管机构报备的集团内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不同类型业务的

不同特点制定了涵盖客户信用评级、授信管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固

定资产贷款管理、委托贷款管理、银团贷款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

制度,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流程。

   3. 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规定,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管理需要稳健开展有价

证券投资业务。财务公司按年制定投资计划、投资方案明确投资原则、

投资策略、风险偏好、投资限额、业务品种等事项,并分别由股东会、

董事会审议批准。财务公司建立交易对手白名单,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

责投资方案范围内的具体投资业务实施,财务公司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程

序和流程能够保证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运行,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

   4. 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

计部门——审计稽核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

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稽核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

业务。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

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类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

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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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自成立起持续利用有效的信息系统对业务环节进行管理,

信息管理平台按业务模块分装在业务部门,按相关规定授予操作人员管

辖业务范围内所享有的操作权限,各司其职。信息系统运转正常,信息

管理平台兼容性较好。财务公司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保障业务的同时,

也重视信息科技风险防范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2023 年上半年,财务公

司印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细则(试行)》《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检

查暂行规定》等信息科技方面的管理制度,提高对信息系统、机房以及

网络安全设备等巡检频次和力度,不断提升基础设备和制度防风险能力,

提高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

    6. 应急管理控制

    财务公司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和防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办法》,包含流动性、网络安全、安全保卫、征信信息安全等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预案,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处置管理原则、处置流程和报告机制,

以及重点监测的风险事项。财务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并形成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联动机制。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金业务方面,财务公

司较好地控制资金安全性、流动性风险;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

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有价证券投

资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在保证合规、安全、流动性的基础上稳妥追求效

益性;内部稽核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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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信息系统方面,财务公司不断提高信

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目前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正常;应急管理方面,

财务公司持续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和防范。综上,财务公司总体经营

风险可控。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209.73 亿元、现金及存放

中央银行款项 7.86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103.87 亿元、吸收各项存款

181.35 亿元。2023 年 1-6 月,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2 亿元、实现

利润总额 0.90 亿元、实现净利润 0.68 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遵循《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

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业务风险管理规章、制

度并有效执行,以控制经营风险。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兑存款、到期

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

事案件等重大风险事项,也从未形成任何逾期或不良资产。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 2022 年第 6

号),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

    1.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10.50%: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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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充足率为 20.21%。

    2. 流动性比例不低于 25%: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流动

性比例为 57.72%。

    3.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贷款余额比上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比例为

49.40%。

    4.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

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为 0%。

    5.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与存放同业余额之比为 10.81%。

    6.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之比为 5.36%。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为 37.95%。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与存款总额之比为 0.35%。

    9.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

务公司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为 3.41%。

    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为 4.09%。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3.6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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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向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 0。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

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2、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

情形,财务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

   3、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

定经营,内部控制健全。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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