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3-07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华安证券 210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35,087,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3.964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章宏韬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4 人,董事徐义明、董事舒根荣、董事胡凌飞、 独立董事郑振龙、独立董事曹啸、独立董事刘培林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马军伟、监事方达、职工监事盛靖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储军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 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526,048,383 99.6434 9,039,117 0.356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535,026,200 99.9975 61,300 0.002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535,026,200 99.9975 61,300 0.0025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535,026,200 99.9975 61,300 0.0025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535,026,200 99.9975 61,300 0.0025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534,961,200 99.9950 114,700 0.0045 11,600 0.000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修订《华安证券 1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825,247,443 98.9165 9,039,117 1.0835 0 0.0000 的议案 关于修订《华安证券 2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34,225,260 99.9926 61,300 0.0074 0 0.0000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3 834,225,260 99.9926 61,300 0.0074 0 0.0000 董事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修订《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4 834,225,260 99.9926 61,300 0.0074 0 0.0000 投资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 834,225,260 99.9926 61,300 0.0074 0 0.0000 务所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6 834,160,260 99.9848 114,700 0.0137 11,600 0.0015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军、音少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