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杭州银行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2023-06-2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文件
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适
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2.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适用
意见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和预案合
理、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
金需求等情况,有助于有效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
平,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同时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以
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挑战,并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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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良好的投资回报。
3.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编制了《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该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适用
意见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编制了《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根据
该报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
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
本金,在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的同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促进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5.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发行有关事宜的授权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高效、顺利进行。
6.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公司对前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7.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
关主体对填补措施做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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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健
全了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了利润
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9. 公司编制的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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