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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05-1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 年 5 月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3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2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5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6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7
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8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0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3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4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5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10:0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赵世通先生

    五、 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一)宣布开会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须知

   2.宣布现场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3.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士出席情况

   (二)宣读和审议议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投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作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讨论、提问

(五)投票表决

1.推举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2.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3.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4.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六)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七)宣读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1.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会议参会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

员自觉遵守。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会务组,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下称“股东”)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

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及加盖公章的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30-10:00 准时到达会

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3.股东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4.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为维护股东大会秩序,请准备发言和

提问的股东事先向会务组登记申请,并请提供发言提纲,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

解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顺序按持股数量排

列。

    5.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

等内容,超出此限的会议组织方有权取消发言人的该次发言资格,董事、总经理、

监事或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6.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

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照要求填写表决票。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

决时,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3
“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

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工作人

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8.股东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他股东的表决。

    9.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11 项议案需表决,无特别决议议案。其中第 6、7、8、

9、10 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0.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见证律

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11.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

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注意事项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 9:15-15:00。具体操作参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20)的相关内容。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有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4
议案一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谋划公司战略发展,保障公司科学决

策,保持公司良好发展态势。董事会 2022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2 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收入 67.36 亿元,利润总额 4.10 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22 亿元。

    公司主产品产量稳中有升,其中 PVC 产量 58.70 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 1.68%;

烧碱产量 45.55 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 5.77%;水泥产量 112.88 万吨,比去年

同期增加 9.62%;灰岩产量 1,331.62 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 10.27%;石灰产量

42.20 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 3.12%。

    二、2022 年董事会日常治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完成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选举设立五

届董事会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坚持把党委会研究

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持续推进董事会运行机制建设,不断

完善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完善制度,提升治理能力。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的要求,制定并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 32 项治理制度,形成了公司“三会”制度汇编,作为规范公司“三会”

运作,提升公司治理的制度保障和根本大纲。建立董事会会议标准化、权益分派

标准化业务等工作流程,制定并执行“三会”议案申请审批表及董事会决议跟踪

落实表,规范董事会议案的征集、审批及跟踪落实,有效“闭环”管理。同时,


                                     5
公司董事会建设案例被安徽省国资委评为“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典型改

革经验,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履职尽责,参与决策促发展。一年来,全体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履行

义务,均参加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

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在战略发展、经营管理、超额利润分享、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方面提出积极建议。2022 年,公司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涉

及议案 27 项,各项议案得到董事会有效执行,形成合理闭环。同时,公司组织

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审议议案 67 项;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议案 22 项;

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议案 8 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议案 7

项;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3 项。各位董事及委员认真审议各项议题,

充分发表意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规范组织,提升投关管理水平。组织召开公司年度、半年度业绩说明

会 2 次,投资者调研 1 次,参加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交流会 1 次,信息披露

公告发布 71 份,上证 e 互动规范解答投资者 85 项问题,均实现了“四零”目

标,确保零失误、零差错、零缺陷、零问责;加强与各级政府、上交所、上市公

司协会、财关等中介机构的的业务沟通,积极做好公司董监高人员初任履职培训

及员工反垄断法知识培训提升工作,提升全员证券业务知识;组织开展公平竞争

政策及宪法宣传周活动,强化竞争政策倡导,弘扬宪法精神,做到公平竞争政策

宣传进公司、进厂区、进车间、进班组;组织开展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公司主体

信用评级为 2A+,不断规范投资者关系维护,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三、2023 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筹划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计划,科学高效地对重大

事项作出决策,统筹安全环保、经营管控、管理技术、从严治党、工作生活五大

发展主题,拉高标杆、争先进位,努力实现公司营收和效益的再增长,坚定不移

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6
    公司董事会一如既往规范、忠实、勤勉履职,遵循最新监管要求,围绕公司

发展战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请审议。




                                  7
 议案二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环

 节均符合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

                                    1.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6.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7.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8.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12.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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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8 日
第一次会议                           2.审议《2022 年一季度报告》;

                                     3.审议《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21 日    1.审议《关于新增关联方对象并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第二次会议
                                     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审议《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2-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    2024 年度)》;
第三次会议
                                     2.审议《关于制定<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超额利

                                     润分享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审议《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
               2022 年 8 月 26 日
第四次会议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
               2022 年 10 月 27 日
第五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022 年 11 月 14 日
第六次会议                           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股东大会、


                                             9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各项决议能够

科学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不存在上述人

员违反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地监督

和检查,并审阅了公司对外报出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及

时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进行跟踪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科

学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均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和管

理程序规范,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披露

及时充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10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审慎核

查,并审阅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完

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不存在异议。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贯彻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高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推进公司

稳健经营,科学高质量发展。跟踪学习监管部门最新要求,不断提升监事应具备

的专业能力,有效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坚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审议。




                                   11
议案三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生产情况

    1.PVC 产量 58.7 万吨,同比 57.73 万吨,增加 0.97 万吨,增幅 1.68%。

    2.烧碱产量 45.55 万吨,同比 43.07 万吨,增加 2.48 万吨,增幅 5.76%。

    3.水泥产量 112.88 万吨,同比 102.97 万吨,增加 9.91 万吨,增幅 9.62%。

    4.灰岩产量 1,331.62 万吨,同比 1,207.59 万吨,增加 124.03 万吨,增幅

10.27%。

    5.石灰产量 42.2 万吨,同比 40.92 万吨,增加 1.28 万吨,增幅 3.13%。

    (二)销售情况

    1.PVC 销售量 58.11 万吨,同比 57.47 万吨,增加 0.64 万吨,增幅 1.11%。

    2.烧碱销售量 45.89 万吨,同比 40.97 万吨,增加 4.92 万吨,增幅 12.01%。

    3.水泥销售量 112.56 万吨,同比 102.68 万吨,增加 9.88 万吨,增幅 9.62%。

    4.灰岩销售量 1,248.26 万吨,同比 1,125.05 万吨,增加 123.21 万吨,增

幅 10.95%。

    5.石灰销售量 42.03 万吨,同比 40.94 万吨,增加 1.09 万吨,增幅 2.66%。

    (三)售价情况

    1.PVC 平均售价 6,701.22 元/吨,同比 8,008.76 元/吨,下降 1,307.54 元/

吨,降幅 16.33%。主要原因为受经济下滑等因素影响,PVC 行情整体回落。

    2.烧碱平均售价 3,246.17 元/吨,同比 2,118.73 元/吨,上升 1,127.44 元

/吨,增幅 53.21%。主要原因为下游需求旺盛,支撑价格高位运行。


                                    12
    3.水泥平均售价 321.25 元/吨,同比 379.08 元/吨,下降 57.83 元/吨,降

幅 15.26%。主要原因为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价格下行。

    4.灰岩平均售价 50.38 元/吨,同比 52.61 元/吨,下降 2.23 元/吨,降幅

4.24%。

    5.石灰平均售价 568.5 元/吨,同比 444.08 元/吨,上升 124.42 元/吨,增

幅 28.02%。主要原因为周边氢氧化钙客户需求增加,价格上涨。

    二、2022 年度财务状况

    年末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89.57 亿元,比去年末 91.26 亿元,减少 1.69 亿元,

降幅 1.85%;负债总额 24.78 亿元,比去年末 28.1 亿元,减少 3.32 亿元,降幅

11.81%;所有者权益总额 64.79 亿元,比去年末 63.16 亿元,增加 1.63 亿元,

增幅 2.58%。

    年末资产负债率 27.66%,比去年末 30.79%,下降 3.13 个百分点;流动比率

0.59,比去年末 0.7,下降 0.11;速动比率 0.45,比去年末 0.55 下降 0.1。

    三、2022 年度经营成果

    (一)营业收入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7.36 亿元,同比 67.39 亿元,减少 0.03 亿元,降幅

0.04%。

    (二)营业成本

    年度营业成本 55.92 亿元,同比 49.99 亿元,增加 5.93 亿元,增幅 11.86%。

主要原因为产品销量比同期增加及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产品成本增加。

    (三)利润情况

    利润总额 4.1 亿元,同比 9.15 亿元,减少 5.05 亿元,降幅 55.19%,主要

原因为主产品价格下跌,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净利润 4.22 亿元,同比 7.85

亿元,减少 3.63 亿元,降幅 46.24%。

    (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7%,同比 16.95%,减少 10.48 个百分点;扣除非

                                      13
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6%,同比 17.53%,减少 11.57 个百分

点。

    基本每股收益 0.12 元/股,同比 0.25 元/股,减少 0.13 元/股;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11 元/股,同比 0.26 元/股,减少 0.15 元/股。

       四、2022 年度现金流情况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0 亿元,同比 12.33 亿元,减少 2.33 亿元,投资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5.28 亿元,同比-1.30 亿元,净流出增加 3.98 亿元,主要原因

为公司 2022 年工程项目建设,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0.25 亿元,同比-0.76 亿元,净流出增加 9.49 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1 年

发行股票,2022 年未发行导致。

    请审议。




                                   14
议案四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公司根据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氯碱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对自身

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现将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主要生产经营预算

    (一)产量预算

    1.PVC 预计产量 62 万吨,比同期实际 58.70 万吨,增加 3.30 万吨,增幅

5.62%。

    2.烧碱预计产量 48 万吨,同比 45.55 万吨,增加 2.45 万吨,增幅 5.38%。

    3.水泥预计产量 115 万吨,同比 112.88 万吨,增加 2.12 万吨,增幅 1.88%。

    4.灰岩预计产量 1,600 万吨,同比 1,331.62 万吨,增加 268.38 万吨,增幅

20.15%。主要原因为 2023 年石灰石扩能,增加开采总量。

    5.石灰预计产量 49 万吨,同比 42.20 万吨,增加 6.8 万吨,增幅 16.11%。

    (二)销售量预算

    公司按产销平衡进行预算,销售量与产量相同。

    二、2023 年度收入预算

    营业收入预算 70 亿元,比同期实际 67.36 亿元,增加 2.64 亿元,增幅 3.92%。

    请审议。




                                     15
议案五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6
议案六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230Z0520 号审

计报告确认,2022 年度公司净利润 422,116,538.02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422,116,538.02 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股利 0.37 元(含税),预计将派发现金股利 129,773,867.04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30.74%。本年度不送红

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和投资者长远利益。

    请审议。




                                   17
议案七


    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 2023 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未来可持续发展

能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 75.8 亿元,用于办理固

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具体如下:

    一、公司授信情况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授信额度(亿元)

   1     中国民生银行                                      4.7

   2     中国银行                                          10.3

   3     中国建设银行                                       10

   4     中信银行                                           4

   5     徽商银行                                          8.3

   6     中国工商银行                                      6.5

   7     兴业银行                                           5

   8     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

   9     中国农业银行                                       7

  10     招商银行                                           3

  11     邮储银行                                           2

  12     浙商银行                                           3

  13     平安银行                                           2

                        合计                               75.8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

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总额范

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的授信银行、金融机构和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


                                    18
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订

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为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通过金融机构授信的融

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高效筹集资金,增强公司经营能力,保证

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授权代表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并授权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

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请审议。




                                  19
议案八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

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20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塑股份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

管措施各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各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各 2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0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

(600935)、皖新传媒(601801)、中鼎股份(000887)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华塑股份(600935)、皖新传媒(601801)、宝明科技(002992)等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1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华塑股份(600935)、宝明科技(002992)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志国,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过金螳螂(002081)、大丰实业(603081)、英力股份(300956)等多家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熊明峰、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项目签

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为 20 万元,合计 170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

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

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负责办理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签订、确定审计费

用等)。

    请审议。




                                   22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

度,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6 万元/年/人(含税);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

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

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

以发放;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请审议。




                                  23
议案十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非职工监事:不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2.职工监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

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请审议。




                                  24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在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政策、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3 年年度投资计划,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计划编制

    依据现有资源条件,紧扣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经

充分调研、论证,形成 2023 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同时根据公司安全环保、生

产经营工作实际,从严从紧控制,2023 年主要安排安全整改、环保整治、节能监

察必须要求完成的、能够产生实际增量效益的项目,形成 2023 年专项资金计划。

2023 年度投资资金共计 168,003 万元。

    华塑股份 2023 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139,000 万元,其中年产 12 万吨生物可

降解新材料 95,000 万元,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5,000 万元,年产 20 万吨有

机硅项目 15,000 万元,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 10,000 万元,石

灰石扩能项目 14,000 万元。

    2023 年专项资金建议计划共计 29,003 万元(含 2022 年结转),其中 2023

年新增专项资金建议项目 6 项,投资金额 10,497 万元;2022 年结转 3 项,结转

金额 18,506 万元。

    二、资金来源

    2023 年投资计划 16.8 亿元,拟采用企业自筹、募投资金、债务融资方式落

实资金,其中 2023 年计提的折旧费 6.39 亿元,募集资金 2.1 亿元,债务融资

9.38 亿元,资金来源有保障。

    请审议。




                                    25
听取事项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塑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恰当的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参加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素玲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主持过多项国家财政部重点课题、省软科学、省教

育厅等科研及教研课题项目,曾获安徽大学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吴文叔奖教金、

年度本科课程教学优秀奖、教研课题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项。曾任安徽财经大学

讲师,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财务管理系主任,安徽合力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讯评审专家,安徽省会

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安徽省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注册

会计师协会行业培训兼职教师,安徽华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恒大

江海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天立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科美

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塑股份独立董事。

    李姚矿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 9 月出生,管理学博

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主持过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曾获安徽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安徽省教学成果


                                   26
三等奖、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等多项奖励。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

授、博士生导师,创业投资研究所所长,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塑股份独立董事。

    朱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获国家能源局能源软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曾任煤炭信息研究院研究室副

主任。现任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华塑股份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我们对公司决策和事务行使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也不受其他董事控制或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表决情况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所有议案均投
 王素玲          7               7        0             0                否
                                                                                 赞成票
                                                                               所有议案均投
 李姚矿          7               7        0             0                否
                                                                                 赞成票
                                                                               所有议案均投
 朱 超           7               7        0             0                否
                                                                                 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素玲                 4                       4                 0             0
    李姚矿                 4                       4                 0             0
    朱     超              4                       4                 0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均按时出席。会议召开前,我们对

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

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

                                              27
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权限、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且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指定媒体披露。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对公司的考察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在履职期间,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与公司的董

事、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通过查询资料、听取汇报以及对相关人员问询的

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

情况等,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就公司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分析,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等情况。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重视与我

们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们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

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恪守勤勉尽责原则,充分发挥特长对公司关联交

易、募集资金的使用、2021 年度利润分配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进行客观、公正

的判断,并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比较

完善的对外担保审议、审批程序。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8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充分

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募集资金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提出异议。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未发生改聘。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对各专项

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未发现该所工作人员有损职业道

德的行为,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 6 万元(含税)/年/人。为调动经理

层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和动力,公司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

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在努力保持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同时,始终不忘回报投资者,坚持现金

分红,让股东共同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股利 0.79 元(含税),占

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35.28%。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

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长远利益,同意该议案。

    (七)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

                                   29
的审批、报送程序,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知情权。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2 年,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责,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与优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合理化建

议,同时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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