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财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 2023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兼顾投资 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与股东积极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综合考虑制定的 2023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 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高强、韩洪灵、贲圣林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