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的《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2022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行业特点,符合《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我们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