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12-26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江苏通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监事,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
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获受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具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资格,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不存在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为授予日,授予 44 名激励对象 1,263
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