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0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
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有关议案和资料后,经审慎思考,
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并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证本行本次发行
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郑超愚、张颖、易骆之、王丽君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