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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3-10-31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3-09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因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自律准则等发生变,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监事会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改理由及依据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商证券       为进一步规范浙商证券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
        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       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
        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
                                                            标点修改、法律法
 1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规更新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性文件以及《浙商证券股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证


                                        1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简称“《公司章程》”)   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则。
    第二条                   第二条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
    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   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
    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上市公司治理
2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   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
                                                        准则》第四十七条
    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   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
                             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供专业意见。
    第三条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
    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与《公司章程》第
    监事长兼任监事会办公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
                                                        二百条的表述保
    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   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
3                                                       持一致、《证券公
    章。监事长可以要求公司   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司治理准则》第四
    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
                                                              十九条
    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     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
    日常事务。               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
                             是监事会的召集人。
    第五条                   第五条
                                                        与《公司章程》第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
4                                                       二百条的表述保
    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   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会
                                                              持一致
    长负责召集。             主席负责召集。
    第八条                   第八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
    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   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
    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     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
    事长提交经提议监事签     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
    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   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
    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与《公司章程》第
5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     二百条的表述保
    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持一致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
    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     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
    案;                     式和提议日期等。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
    式和提议日期等。         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

                                  2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       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
    事长收到监事的书面提       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
    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     时会议的通知。
    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
    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九条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集和主持。监事长不能履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     与《公司章程》第
6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二百条的表述保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           持一致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持。                       主持。
    第十条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至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至少
    少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会议期限;                 会议期限;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     (二)事由及议题;
    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     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
    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     其书面提议;
    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     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
                                                          与《公司章程》第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     会议的要求;
                                                          二百〇五条保持
7   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致、与第十一条
    (六)联系人和联 系方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重复的部分删除
    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上述第(一)、(二)项内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     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
    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     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       说明。
    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
    出说明。口头会议通知至
    少应包括上述第(一)、
    (二)项内容,以及情况
    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
    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通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通 与《公司章程》第
8   知按以下时限发出:         知按以下时限发出:     二百〇二条保持
    (一)定期会议应于会议     (一)定期会议应于会议       一致
    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监     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监

                                    3
     事;                     事;
     (二)临时会议应于会议   (二)临时会议应于会议
     召开 5 日前通知全体监    召开 2 日前通知全体监
     事。                     事。
     经全体监事书面同意,可   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以豁免监事会提前通知     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的义务。                 监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
                              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
                              明。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
                              第十三条
     方式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
                              视频或者电话会议的方式
     视频或者电话会议的方
                              召开。在紧急情况、不可
     式召开。在紧急情况、不
                              抗力等情况下,监事会会
     可抗力等情况下,监事会
                              议可以通讯方式(传真或
     会议可以通讯方式(传真
                              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与《公司章程》第
     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
9                             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 二百〇三条保持
     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
                              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         一致
     (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
                              事说明采取通讯表决的具
     会监事说明采取通讯表
                              体原因。在通讯表决时,
     决的具体原因。在通讯表
                              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
     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
                              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
     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
                              签字确认后以传真等方式
     票意向在签字确认 后以
                              回复至监事会办公室。
     传真等方式回复至监事
     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监事会可根据需要对公
     基于履行职责的需要,监
                              司财务情况、合规情况进 《 证 券 公 司 治 理
10   事会经协商一致,可以聘
                              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可聘 准则》第五十二条
     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
                              请外部专业人士协助,其
     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
                              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
     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     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
     明确的意见。会议主持人   的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当
                                                     《上市公司治理
11   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   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
                                                     准则》第四十八条
     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
     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     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
     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     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
     接受质询。               的问题。

                                   4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监事会审议公司董事、总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
     裁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为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     司章程,损害公司、股东
     股东利益、违反法律、法   或者客户利益的行为,公
     规和公司章程时,应先听   司监事会应当要求董事、
     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     高级管理人员限期改正;
     辩,然后提出建议和整改   损害严重或者董事、高级
     意见。                   管理人员未在限期内改
                              正的,监事会应当提议召
                              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证券公司治理
                              会提出专项议案。
12                                                         准则》第五十三条
                              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监
                              事会应当直接向中国证
                              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报
                              告。
                              监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未履行应尽
                              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责任。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
     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     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
     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
     下内容:                 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
     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
     况;                     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       《证券公司治理
13
     人;                     人;                         准则》第五十条
     (四)会议出席情况;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
     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     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
     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   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
     提案的表决意向;         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
     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   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
     的同意、反对、弃权票     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数);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

                                   5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   记载的其他事项。
      记载的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     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   字。
      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
      会议记录。               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
                               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
                               议记录。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
                                                      与《公司章程》第
      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长   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
14                                                    二百条的表述保
      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     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
                                                            持一致
      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     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
      议的执行情况。           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
      签到薄、会议录音资料、   签到薄、会议录音资料、
                                                      与《公司章程》第
      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   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
15                                                    二百条的表述保
      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监   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监
                                                            持一致
      事长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     管。
      期限为 15 年以上。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
                               限为 15 年以上。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通过后生效,但本规则中     过后生效。
                                                      根据实际情况删
16 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除
    股票并上市后方能适用
    的条款,自公司股票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执行。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次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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