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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3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3-029 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金融城 5 号楼)3 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15,406,3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6719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李剑锋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14 人,陈峥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5 人,陈翃监事、胡晨顺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徐晓云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李剑锋       2,013,731,201             99.9168         是
            1.02       夏宏建       2,015,226,503             99.9910         是
            1.03         陈玲       2,011,617,748             99.8120         是
            1.04         孙隽       2,015,106,203             99.9851         是
            1.05         肖玲       2,012,376,561             99.8496         是
            1.06       查成明       2,014,740,803             99.9669         是
            1.07         毕胜       2,014,740,803             99.9669         是
            1.08       成晋锡       2,012,376,561             99.8496         是
            1.09         薛勇       2,012,280,171             99.8448         是
            1.10         李雪       2,014,740,803             99.9669         是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赵曙明       2,012,895,608            99.8754           是
            2.02       李心丹       2,015,152,303            99.9873           是
            2.03         王旻       2,015,127,313            99.9861           是
            2.04       董晓林       2,015,117,503            99.9856           是
            2.05       吴梦云       2,015,117,503            99.9856           是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秦雁       2,015,467,707            100.0030          是
            3.02         黄涛       2,015,467,703            100.0030          是
            3.03       田志华       2,014,878,530             99.9738          是
            3.04       鲁振国       2,014,903,540             99.9750          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1.00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          -             -      -       -
       事的议案
1.01         李剑锋       592,630,515       99.7181       -             -      -       -
1.02         夏宏建       594,125,817       99.9697       -             -      -       -
1.03           陈玲       590,517,062       99.3625       -             -      -       -
1.04           孙隽       594,005,517       99.9495       -             -      -       -
1.05           肖玲       591,275,875       99.4902       -             -      -       -
1.06         查成明       593,640,117       99.8880       -             -      -       -
1.07           毕胜       593,640,117       99.8880       -             -      -       -
1.08         成晋锡       591,275,875       99.4902       -             -      -       -
1.09           薛勇       591,179,485       99.4739       -             -      -       -
1.10           李雪       593,640,117       99.8880       -             -      -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2.00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
       的议案
2.01         赵曙明       591,794,922   99.5775         -        -         -       -
2.02         李心丹       594,051,617   99.9572         -        -         -       -
2.03           王旻       594,026,627   99.9530         -        -         -       -
2.04         董晓林       594,016,817   99.9514         -        -         -       -
2.05         吴梦云       594,016,817   99.9514         -        -         -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3.00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           -            -        -         -       -
       表监事的议案
3.01           秦雁       594,367,021   100.0103        -        -         -       -
3.02           黄涛       594,367,017   100.0103        -        -         -       -
3.03         田志华       593,777,844    99.9111        -        -         -       -
3.04         鲁振国       593,802,854    99.9154        -        -         -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选举李剑锋先生、夏宏建先生、陈玲女士、孙隽女士、肖玲女
          士、查成明先生、毕胜先生、成晋锡先生、薛勇先生、李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曙明先生、李心丹先生、王旻先生、董晓林女士、吴梦
          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 3 年。
              2、本次会议选举秦雁先生、黄涛女士、田志华先生、鲁振国先生为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周旭先生、穆
          康先生、李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正式
          任职,任期 3 年。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隽、雷丹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