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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唐发电:大唐发电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3-12-22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3-075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

会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相应修
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号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
          第一条       为 了 进 一 步 规 范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简 称 “ 公 司 ”) 董 事 会 的 议 事 方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董 事 会 的 式 和 决 策 程 序 ,确 保 董 事 和 董 事
    议 事 方 式 和 决 策 程 序 , 确 保 董 会 有 效 地 履 行 其 职 责 ,提 高 董 事
    事 和 董 事 会 有 效 地 履 行 其 职 会 规 范 运 作 和 科 学 决 策 水 平 ,根
    责 , 提 高 董 事 会 规 范 运 作 和 科 据《 公 司 法 》、《 证 券 法 》、《 到 境
    学 决 策 水 平 , 根 据 《 公 司 法 》、 外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必 备 条 款 》、《 中
1
    《 证 券 法 》、《 到 境 外 上 市 公 司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中 华 人
    章 程 必 备 条 款 》、《 上 市 公 司 治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和 国 家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 理 准 则 》、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证 券
    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大唐国 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国家其他有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以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下 简 称 “ 公 司 章 程 ”), 特 制 订 的 规 定 以 及《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本规则。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章 程 》”), 特 制 订 本 规 则 。
          第三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                    第三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职
    职权                                     权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选                   独 立 董 事 的 任 职 资 格 、选 举
2 举及 罢免 程 序按 法 律、 行政 法 及罢免程序按法律、行政法规、
    规 、 部 门 规 章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部 门 规 章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规 定 予 以 确 定 。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定 予 以 确 定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在 薪
    在 薪 酬 、 审 计 、 提 名 的 专 门 委 酬 、审 计 核 、提 名 的 专 门 委 员 会


                                    共 4页 第 1页
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                 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
的比例。                                   例。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章
所规定的董事职权外,在取得                 程 》所 规 定 的 董 事 职 权 外 ,在 取
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                 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
同意的前提下还可行使下列职                 上同意的前提下还可行使下列
权:                                       特别职权:
      1.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指 公 司            1.重 大 关 联 交 易( 指 公 司 拟
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    资 产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事会讨论;                                 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                 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   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1.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和咨询机构;
      3.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2.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时股东大会;                               聘会计师事务所;
      4.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                 23.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5.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股东大会;
构和咨询机构;                                   34.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
      6.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5.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和咨询机构;
      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                     46.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                 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依法公
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                     5. 对 可 能 损 害 公 司 或 者 中
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                 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
费用由公司承担。                           见;
                                                 6.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公 司 章 程 》
                                           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 1 项
                                           至 第 3 项 所 列 职 权 的 ,应 当 经 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
                                           职 权 的 ,公 司 应 当 及 时 披 露 。上
                                           述 职 权 不 能 正 常 行 使 的 ,公 司 应
                                           当 披 露 具 体 情 况 和 理 由 。如 上 述
                                           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
                                           正 常 行 使 ,上 市 公 司 应 将 有 关 情
                                           况予以披露。

                               共 4页 第 2页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
                                             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应当就下述事项
                                             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
                                             保 留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反 对 意 见 及
                                             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
          第 三 十 二 条 独 立 董 事 的 碍:
    独立意见                                       1. 提 名 、 任 免 董 事 ;
          独立董事应当就下述事项                   2. 聘 任 或 解 聘 高 级 管 理 人
    发 表 以 下 几 类 意 见 之 一 :同 意 ; 员 ;
    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                     3. 公 司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及其 理由 ; 无法 发 表意 见及 其 员的薪酬;
    障碍:                                         4. 公 司 的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1. 提 名 、 任 免 董 事 ;         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
          2. 聘 任 或 解 聘 高 级 管 理 新 发 生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人员;                                   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3.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产 值 的 5% 的 借 款 或 其 他 资 金
    员的薪酬;                               往 来 ,以 及 公 司 是 否 采 取 有 效 措
          4. 公 司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施 回 收 欠 款 ;
3
    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                     5.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新 发 生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事 项 ;
    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6.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产 值 的 5% 的 借 款 或 其 他 资 金 项 。
    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独立
    措施回收欠款;                           董 事 过 半 数 同 意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5.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审 议 :
    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1.应 当 披 露 的 关 联 交 易 ;
          6.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2. 公 司 及 相 关 方 变 更 或 者
    项。                                     豁免承诺;
          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3.公 司 被 收 购 时 ,公 司 董 事
    应依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 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
    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披露。                 取的措施。
                                                   4.法 律 法 规 、证 监 会 、证 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的 意 见 ,应
                                             依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相 关 规 范 性
                                             文件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三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                    第三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知
4   知情权                                   情权
          公司依法律、行政法规、                   公 司 依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其

                                  共 4页 第 3页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章程要求就               他规范性文件及章程要求就须
    须董事会讨论事项向独立董事               董事会讨论事项向独立董事提
    提供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               供 资 料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资 料 不 充
    不 充 分 的 ,可 以 要 求 补 充 。当 2   分 的 ,可 以 要 求 补 充 。当 2 名 或
    名或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
    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               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材料不完
    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               整 、论 证 不 充 分 或 者 提 供 不 及 时
    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               的 ,可 联 名 书 面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延
    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             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
    至少保存 5 年。                          料 ,公 司 及 独 立 董 事 本 人 应 当 至
                                             少 保 存 510 年 。
   除对上述条款修改及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文字予以校正外,其他

条款内容不变。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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