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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唐发电:大唐发电关联交易公告2023-12-28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3-07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有
限公司(“大唐集团”)、潮州市兴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兴华能源”)共同
签署《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向
所属子公司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潮州公司”)按照 52.5%的
持股比例增资约 89,007.77 万元(人民币,下同)用于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
项目建设。
    2.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约 53.09%的股份,按照上市地上市
规则的规定,大唐集团为公司的关联人士,故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4.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增资事项共 2 次,累计
增资金额 28,672.00 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2023 年
10 月 26 日的相关公告),与其他关联人累计发生增资事项 1 次,增资金额
183,007.52 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的相关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与大唐集团、兴华能源共同签署《广东大唐国际
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潮州公司各股东按照持有潮
州公司持股比例共同向潮州公司增加资本金,用于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
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潮州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潮州公司仍为本



                               共 4页 第 1页
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应学
军、马继宪、田丹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增资事项共 2 次,累计增
资金额 28,672.00 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2023 年 10
月 26 日的相关公告),与其他关联人累计发生增资事项 1 次,增资金额 183,007.52
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的相关公告),金额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1097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9 日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邹磊
    注册资本:370 亿元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1 号
    经营范围: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
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
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于本公告日,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约 53.09%的已发行股份,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唐集团为本公司关联人,故本次增资
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三)其它说明



                                  共 4页 第 2页
    大唐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其他因素。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位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潮州公司 4 号机组扩
建端,项目占用陆域土地面积约 354.5 亩,项目规划建设 2×1,000MW 国产超超
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由潮州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潮州公司目前的
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 52.5%、大唐集团持股 42.5%、兴华能源持股 5%。
    (二)项目资本金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约 847,693.00 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20%,约 169,538.60
万元,各股东按股比出资,其中:公司约 89,007.77 万元,大唐集团约 72,053.91
万元,兴华能源约 8,476.93 万元。
    (三)潮州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计                  560,679.32                           611,566.96
   净资产                   209,758.58                           170,836.38
  财务数据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7,906.30                           680,979.23
   净利润                   38,055.08                            -15,727.02
    四、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
兴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价格:项目增资总额约为 169,538.60 万元,增资款全部计入目标公
司注册资本,各股东按照原股比进行增资。各股东出资额如下:
                            出资完成前   出资完成                 出资完成后      出资完成
                                                    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的出资额    前的股权                 的总出资额      后的股权
                                                       元)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
   1                         81,777.20    52.5%     89,007.77     170,784.96       52.5%
             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
   2                         66,200.59    42.5%     72,053.91     138,254.49       42.5%
               公司



                                   共 4页 第 3页
         潮州市兴华能源投
   3                         7,788.31     5%        8,476.93    16,265.24     5%
             资有限公司
          合计              155,766.09   100%      169,538.60   325,304.69   100%
    3.支付方式:具体增资进度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同比例注入,根据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确定缴付增资款的时间。全部增资款最迟应于项目投产前全部
实缴到位。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没有履行、没有完全履行或没有适当履行其在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者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均须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各方逾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应按逾期金
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协议的签署和生效:潮州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增资的相关议案、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潮州公司增资投资建设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相关交易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
易,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新增
关联交易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核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
机组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学军、马继宪、田丹已就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
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投资建设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
发展战略,相关交易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交易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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