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大唐发电关联交易公告2023-12-28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3-07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有
限公司(“大唐集团”)、潮州市兴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兴华能源”)共同
签署《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向
所属子公司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潮州公司”)按照 52.5%的
持股比例增资约 89,007.77 万元(人民币,下同)用于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
项目建设。
2.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约 53.09%的股份,按照上市地上市
规则的规定,大唐集团为公司的关联人士,故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4.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增资事项共 2 次,累计
增资金额 28,672.00 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2023 年
10 月 26 日的相关公告),与其他关联人累计发生增资事项 1 次,增资金额
183,007.52 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的相关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与大唐集团、兴华能源共同签署《广东大唐国际
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潮州公司各股东按照持有潮
州公司持股比例共同向潮州公司增加资本金,用于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
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潮州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潮州公司仍为本
共 4页 第 1页
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应学
军、马继宪、田丹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增资事项共 2 次,累计增
资金额 28,672.00 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2023 年 10
月 26 日的相关公告),与其他关联人累计发生增资事项 1 次,增资金额 183,007.52
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的相关公告),金额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1097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9 日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邹磊
注册资本:370 亿元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1 号
经营范围: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
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
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于本公告日,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约 53.09%的已发行股份,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唐集团为本公司关联人,故本次增资
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三)其它说明
共 4页 第 2页
大唐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其他因素。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位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潮州公司 4 号机组扩
建端,项目占用陆域土地面积约 354.5 亩,项目规划建设 2×1,000MW 国产超超
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由潮州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潮州公司目前的
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 52.5%、大唐集团持股 42.5%、兴华能源持股 5%。
(二)项目资本金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约 847,693.00 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20%,约 169,538.60
万元,各股东按股比出资,其中:公司约 89,007.77 万元,大唐集团约 72,053.91
万元,兴华能源约 8,476.93 万元。
(三)潮州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计 560,679.32 611,566.96
净资产 209,758.58 170,836.38
财务数据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7,906.30 680,979.23
净利润 38,055.08 -15,727.02
四、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
兴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价格:项目增资总额约为 169,538.60 万元,增资款全部计入目标公
司注册资本,各股东按照原股比进行增资。各股东出资额如下:
出资完成前 出资完成 出资完成后 出资完成
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的出资额 前的股权 的总出资额 后的股权
元)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
1 81,777.20 52.5% 89,007.77 170,784.96 52.5%
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
2 66,200.59 42.5% 72,053.91 138,254.49 42.5%
公司
共 4页 第 3页
潮州市兴华能源投
3 7,788.31 5% 8,476.93 16,265.24 5%
资有限公司
合计 155,766.09 100% 169,538.60 325,304.69 100%
3.支付方式:具体增资进度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同比例注入,根据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确定缴付增资款的时间。全部增资款最迟应于项目投产前全部
实缴到位。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没有履行、没有完全履行或没有适当履行其在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者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均须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各方逾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应按逾期金
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协议的签署和生效:潮州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增资的相关议案、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潮州公司增资投资建设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相关交易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
易,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新增
关联交易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核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
机组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学军、马继宪、田丹已就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
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投资建设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
发展战略,相关交易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交易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共 4页 第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