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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12-01  

股票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名:



          夏柱兵                           林隆华                              余斌



          康金伟                             刘珩                             刘荣海


          任顺英                           陈国欣                             方福前


          张晓亚                           左晓慧


全体监事签名:



          朱海生                           潘婷婷                             常倩倩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林隆华                           任顺英                             康金伟



          梁红颖                           王晓飞                             冶连武


          刘荣海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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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1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2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2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 3
            (三)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3
            (四)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4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 4
            (二)发行价格 ............................................................................................................... 4
            (三)发行数量 ............................................................................................................... 5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5
            (五)发行对象 ............................................................................................................... 5
            (六)限售期 ................................................................................................................... 6
            (七)上市地点 ............................................................................................................... 6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0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0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 16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 16
            (四)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核查 ......................................................................... 18
            (五)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核查 ............................................................................. 18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9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19
            (二)联席主承销商 ..................................................................................................... 20
            (三)发行人律师 ......................................................................................................... 20
            (四)审计机构 ............................................................................................................. 20
            (五)验资机构 ............................................................................................................. 2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2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3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23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 23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 24
            (四)对治理结构的影响 ............................................................................................. 24
            (五)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 24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 24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25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25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6
第五节 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2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3
    一、备查文件......................................................................................................................... 33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33
    三、查阅时间......................................................................................................................... 33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释义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安孚科
                                     指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安证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华安证券、国元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                         指
                                          实施细则》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发行方案》                         指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认购邀请书》                       指
                                          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申购报价单》                       指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A 股、股票                           指 境内上市的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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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2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
发行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

     2023 年 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2023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4 年 4 月 14
日。

     2023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延长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
为了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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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
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
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
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7 月 19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
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
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
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
《关于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368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6 名发行对
象发出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
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
求向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
款项。

     2023 年 11 月 27 日,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中证天通(2023)验字 21120009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止,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缴纳的申
购款人民币 1,243,872,000.00 元。

     2023 年 11 月 24 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部分保
荐承销费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11 月 27 日,中证天
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
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3)验字 21120008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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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截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3,600,000 股,每股
发行价人民币 37.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3,872,000.00 元,扣除相关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16,841,319.29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227,030,680.71 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33,6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人民币 1,193,430,680.71 元。

(四)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T-2 日),
即 2023 年 11 月 16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36.79
元/股。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
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02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
比率为 1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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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600,000 股,全部采取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33,600,000 股,未超过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
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
票数量上限的 70%。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243,872,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16,841,319.2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7,030,680.71 元。其中
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33,6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193,430,680.7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及《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135,000.00 万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6 名,未超过 35 名,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
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元)      (月)
 1     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8,103,727       299,999,973.54     6
 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0,372          29,999,971.44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
 3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              810,372          29,999,971.44     6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清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淙
 4                                                810,372          29,999,971.44     6
       睿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5                                                810,372          29,999,971.44     6
       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47,217        97,999,973.34     6
 7     杨岳智                                     810,372          29,999,971.4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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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靖江市飞天投资有限公司-飞天套
8                                                 1,134,521        41,999,967.42    6
      利平衡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9                                                  810,372         29,999,971.44    6
      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
10    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                810,372         29,999,971.44    6
      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吴秀芳                                       810,372         29,999,971.44    6
1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0,372         29,999,971.44    6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12,317       266,999,975.34    6
14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971,907        72,999,997.14    6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40,950       156,999,969.00    6
16    李清                                         996,013         36,872,401.26    6
                  合计                            33,600,000     1,243,872,000.00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本次发行取得的
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
合伙。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向上交所报送了《发行方案》
及《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
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拟
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共计 137 家,包括:截止 2023 年 10 月 20 日收市后发

                                              6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6 名(已剔除关联方)、55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4 家证券公司、1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和 20 家其他投资者、以及 12 家已表达认
购意向的投资者(剔除重复)。

     自《拟发行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本次申购报价前,共
收到 22 家新增投资者发来的《认购意向函》(剔除重复),发行人、联席主承
销商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经审慎核查后,决定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发送
名单中,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认购意向投资者名单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3        红线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4        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5        徐毓荣
      6        江苏仇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司超
      9        靖江市飞天投资有限公司
     10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1        周海虹
     12        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        杨岳智
     16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吴秀芳
     18        德贝瑞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9        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        吴晓琪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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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3 年 11 月 20 日 9:00-12:00,在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17 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
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
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 5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须缴纳保证金外,其余
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1 家投资者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提交了除《申购报价单》外的其他申购附件,
因其未在报价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为无效申购。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缴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效申
                  申购对象名称                                       纳保证
  号                                      (元/股)    (万元)                   购
                                                                       金
                                             40.60       4,000
         靖江市飞天投资有限公司-飞天
   1     套利平衡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40.10       4,100           是       是
         金                                  39.50       4,200
         上海清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
   2                                         40.50       3,000           是       是
         淙睿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
   3                                         39.76       3,000           是       是
         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36.81       3,000
   4     吴晓琪                                                          是       是
                                             36.79       3,000

                                             41.81       3,000
   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36.85       3,100
   6     李清                                37.02       3,800           是       是
                                             39.52       3,000
   7     杨岳智                                                          是       是
                                             36.80       3,100
   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40       3,000       不适用       是
         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9                                         43.11       30,000          是       是
         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10     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40.58       3,000           是       是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
  11     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         38.98        3,000          是         是
         产品
                                             41.22        7,000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29        11,800     不适用         是
                                             37.19        15,700
  13     吴秀芳                              38.50        3,000          是         是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
  14     有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         38.52        3,000          是         是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3.20        8,500
  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9.60        9,800
                                             43.99        12,800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19        26,600     不适用         是
                                             38.39        26,700
  17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7.33        7,300      不适用         是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对以上 17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根
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关于认购对象和发行价格的确
认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02 元/股。

       3、发行对象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文件规定的程
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02 元/股,发行数量为 33,600,000 股。

       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 16 名投资者
获得配售。本次发行的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8,103,727    299,999,973.54        6
   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0,372     29,999,971.44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
   3     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                810,372     29,999,971.44        6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清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淙睿
   4                                                    810,372     29,999,971.44        6
         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
   5                                                  810,372       29,999,971.44   6
         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47,217      97,999,973.34   6
   7     杨岳智                                       810,372       29,999,971.44   6
         靖江市飞天投资有限公司-飞天套利
   8                                                 1,134,521      41,999,967.42   6
         平衡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华
   9                                                  810,372       29,999,971.44   6
         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
  10     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募证              810,372       29,999,971.44   6
         券投资基金
  11     吴秀芳                                       810,372       29,999,971.44   6
  1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0,372       29,999,971.44   6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12,317     266,999,975.34   6
  14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971,907      72,999,997.14   6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40,950     156,999,969.00   6
  16     李清                                         996,013       36,872,401.26   6
                     合计                          33,600,000    1,243,872,000.00   -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投资者均在竞价对象名单范围内,
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
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 1441 号万星文化广场 1 幢 407


                                             10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胡怡玮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8,103,72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认购数量         810,37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华泰资
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公司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共 1,620,744 股(“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和“华泰资产稳赢优
                  选资产管理产品”分别认购 810,37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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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上海清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清淙睿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上海清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 6055 号 11 幢 5 层

 法定代表人       于海恒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810,37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5、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公司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 429 号 29 层(实际自然楼层 26
                  层)29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注册资本         100,000 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810,37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资本         890,461.0816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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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2,647,21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7、杨岳智
 姓名             杨岳智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440527************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认购数量         810,37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8、靖江市飞天投资有限公司(代“飞天套利平衡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靖江市飞天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 68 号国贸商务中心 12-B

 法定代表人       刘正国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134,521 股

 限售期           6 个月



     9、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C 座 403

 法定代表人       陈德军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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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810,37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0、吴秀芳
 姓名             吴秀芳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340104************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

 认购数量         810,37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
                  层 27 层、28 层、29 层、30 层、31 层、32 层、33 层

 法定代表人       吴庆斌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 号经营)。

 认购数量         810,37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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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2 楼 215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强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971,90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7,212,31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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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购数量         4,240,95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5、李清
 姓名             李清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50126************

 住所             福建省长乐市************

 认购数量         996,01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

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不存
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述发行对象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
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
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
                                             16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社保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
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其用以参
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
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
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
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
管理的“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
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3)上海清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清淙睿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靖江市飞天投资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飞天套利平衡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上述对象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认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并已提供备案证明文件。

    (4)杨岳智、吴秀芳、李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绿色产业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均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
登记备案办法》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
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了
                                             1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备案程序。

(四)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核查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对象不存
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发行对象申购金额未超过发行对象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
购义务的能力,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核查

       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和中国证
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
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
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
投资者)、C2、C3、C4、C5。本次安孚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级界定为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认购邀请文件中的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
作。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C4 普通投资者                是
   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
   3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专业投资者Ⅰ                是
         有限公司
         上海清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淙睿智
   4                                                专业投资者Ⅰ                是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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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
   5                                                专业投资者Ⅰ                是
         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7     杨岳智                                    C4 普通投资者                是

         靖江市飞天投资有限公司-飞天套利平
   8                                                专业投资者Ⅰ                是
         衡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华泰
   9                                                专业投资者Ⅰ                是
         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
  10     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募证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投资基金

  11     吴秀芳                                    C4 普通投资者                是

  1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4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6     李清                                       专业投资者Ⅱ                是

       经核查,上述16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
修正)》《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保荐代表人: 卢金硕、田之禾
       项目协办人: 张放
       电话:          0551-65161501
       传真:          0551-6516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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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
     经办人员:        杨思航
     电话:            0551-62207930
     传真:            0551-62207365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大厦五楼
     负责人:          鲍金桥
     经办律师:        司慧、张亘
     电话:            0551-65609815
     传真:            0551-65608051

(四)审计机构

      名称: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
      地址:
                         1326
      负责人:           张先云
      经办会计师:       赵权、任栓栓
      电话:             010-62212990
      传真:             010-62254941

(五)验资机构

      名称: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
      地址:
                         1326
      负责人:           张先云
      经办会计师:       赵权、任栓栓
      电话:             010-6221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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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有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股份性质
                                                                                        (%)                 数(股)
 1     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800,000       15.00 A 股流通股        -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380,800        12.84 A 股流通股        -
       (有限合伙)
 3     秦大乾                                     境内自然人             10,785,600        9.63 A 股流通股        -

 4     张敬红                                     境内自然人              8,400,000        7.50 A 股流通股        -
                                                                                                A 股流通股/
 5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57,240        6.66 限售流通 A    7,041,600
                                                                                                    股
 6     储圆圆                                     境内自然人              7,108,438        6.35 A 股流通股        -

 7     蒋一翔                                     境内自然人              2,170,000        1.94 A 股流通股        -

 8     曹桐珍                                     境内自然人              2,058,900        1.84 A 股流通股        -

 9     冯美珍                                     境内自然人              1,480,000        1.32 A 股流通股        -

10 从菊林                                         境内自然人              1,310,000        1.17 A 股流通股        -

                               合计                                      71,950,978       64.24      -        7,041,600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
                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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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股份性质
                                                                                      (%)                     数(股)
 1     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800,000        11.54 A 股流通股          -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380,800         9.88 A 股流通股          -
       (有限合伙)
 3     秦大乾                                   境内自然人             10,785,600         7.41 A 股流通股          -

 4     张敬红                                   境内自然人              8,400,000         5.77 A 股流通股          -
                                                                                                 限售流通 A
 5     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境内国有法人             8,103,727         5.57                 8,103,727
                                                                                                     股
                                                                                               A 股流通股/
 6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57,240         5.12 限售流通 A      7,041,600
                                                                                                   股
                                                                                                 限售流通 A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国有法人             7,212,317         4.95                 7,212,317
                                                                                                     股
 8     储圆圆                                   境内自然人              7,108,438         4.88 A 股流通股          -
                                                                                                 限售流通 A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国有法人             4,240,950         2.91                 4,240,950
                                                                                                     股
                                                                                                 限售流通 A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国有法人             2,647,217         1.82                 2,647,217
                                                                                                     股
                              合计                                     87,136,289        59.85       -        29,245,81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 112,000,0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增加 33,6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 145,600,000 股。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仍然符合股票上
                市交易条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公司的资产
                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提高公司的资信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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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收购亚锦
科技 15%股权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四)对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
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重大
关联交易。由于本次发行对象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袁永刚、王文娟及其
控制的公司,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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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
权,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68 号文)和发行人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已向
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
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
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管理办法》和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
席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
参与本次认购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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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
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
结果公平、公正,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关于
本次发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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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二、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四、审计机构声明

五、验资机构声明

以上声明均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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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   放


     保荐代表人:
                              卢金硕                        田之禾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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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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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
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盖章)                                                 经办律师:
     负责人:鲍金桥                                                           司慧


                                                              经办律师:
                                                                              张亘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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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
的相关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的本所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先云


     经办注册会计师:
                                            赵权                         任栓栓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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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
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
的本所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先云


     经办注册会计师:
                                            赵权                         任栓栓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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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在公司办公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888 号百利中心 1801

     电话:0551-62631389

     传真:0551-62631389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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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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