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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睿联)2023-12-0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股票代码 :603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D0144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D0144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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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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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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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安孚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合伙)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3,6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112,000,000股增加至145,60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本次发行的特定对
                                象,未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导致其持有的股
                                份比例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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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D0144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EWQF10

      注册资本:21,704.7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7年10月17日至长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疆一带一路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新疆一带一路能源产业基金管理
  1                                                21,704.35             0.01%
                   有限合伙企业

  2      至辰南孚电池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57,671,286.39           72.64%

  3      至辰南孚电池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59,354,009.26           27.35%

                    合计                         217,047,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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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地区居留权

 肖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女   中国       北京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0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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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系 上 市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A 股 股 票
33,6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
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12,000,000股增加至145,6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
市公司的权益被动稀释。

    上述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
由5.00%变为3.85%,减少比例达到1.15%,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具体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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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600,0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宁波睿联新杉骐骥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600,000    5.00%            5,600,000        3.85%
       (有限合伙)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公司总股本
112,000,000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公司总
股本 145,600,000 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年12月5日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3,600,000股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12,000,000股增加至145,6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5,6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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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买入上市公司
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8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托管
前总股本的5.00%),以42.42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信息披露
义务人,并于2023年11月23日完成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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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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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肖            楠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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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的书面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其他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任顺英

   电话:0551-62631389

   传真:0551-6263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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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安徽省合肥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安孚科技                 股票代码          603031

               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名称                              通讯地址
               限合伙)                          401 室 B 区 D0144

                     增加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5,600,00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0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变动数量: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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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5,600,000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比例
                 持股比例:3.8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不适用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不适用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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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肖            楠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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