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飞储存:音飞储存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27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子力先生、金跃跃先生、祝一鹏先生、邵康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
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荆林峰、彭晓洁、黄厚平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未发现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
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提名需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荆林峰、彭晓洁、张天戈
2023 年 7 月 26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