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拟审议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已按 规定将该议案资料提交给我们事前审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该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拟审议的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符合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及合理性作了认真确认, 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2023年8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欢政 金雪军 陆士敏 周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