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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荣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3-12-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浙江荣泰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安                        联系电话:010-66555305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文                        联系电话:010-6655530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谢安、蒋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2023 年 12 月 19 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现行内部控制制度、治理规则等文件,检查公司三会会
议文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文件;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查公司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影响独立性等情形,查阅公司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设置情况及内部审计制度,查阅内部审计部门相
关工作报告,就相关事项与内审人员进行沟通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公告;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查阅公司相关公告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访
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控制与决
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议程序文件、信息披露文
件、合同文件等,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公告文件、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
单、抽查大额支付凭证等,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业绩情况,查阅同行业公司业绩情况并进行对
比分析,访谈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
主体所做出的承诺文件,核查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政策条件;查阅公司重大采购、销售合
同,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经营环境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