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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晖集成:圣晖集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8-12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8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
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
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
从业人员中,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本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本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跃华先生
    本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守峰先生,202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艳秋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7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亦未曾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的行政监管措施、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信永中和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 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
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
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
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
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
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规定,能
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