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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6-07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洪祥先生逝世,而导致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

   辉先生、黄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名自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洪祥先生、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

黄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名自然人。因吴洪祥先生逝世其权益进

行变更,其中张冠玲女士通过继承获得本公司 13.22%的股份,Yuwei Wu(吴昱

伟)先生通过继承获得本公司 4.41%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冠玲女士成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

伟先生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成为嘉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
                  张冠玲                           无                        女

                     中国                               370202196712******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角四路 18 号******

              退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冠玲女士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Yuwei Wu                       无                          男
              (吴昱伟)

                  澳大利亚                              PA7879***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角四路 18 号******

              2023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Yuwei Wu(吴昱伟)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
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
裁等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冠玲女士和Yuwei Wu(吴昱伟)先生均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洪祥先生、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
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人 ,合计持有本公司 38.30%的股权,上述
六人及其近亲属(吴洪祥近亲属吴洪力,黄瑞华近亲属赵冬杰、赵珂欣,张效伟近
亲属陈春佳)合计持有公司 43.43%的股权。

    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
吴洪祥            李广庆           贾辉           黄瑞华         高泽林        张效伟

17.63%             4.37%           4.29%          4.16%         4.16%              3.71%
                                              38.30%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洪祥先生逝世的事实,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和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出
 具的(2023)鲁青岛市中证民字第 3595 号《公证书》明确,张冠玲女士、Yuwei
 Wu(吴昱伟)先生作为吴洪祥先生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其遗产。

     吴洪祥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嘉华股份 29,004,3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3%,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冠玲女士将直接持有嘉华股份 21,753,242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2%,Yuwei Wu(吴昱伟)先生将直接持有嘉华股份 7,251,0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4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冠玲                0              0            21,753,242        13.22%

  Yuwei Wu(吴昱伟)           0              0             7,251,080         4.41%

         合计                  0              0            29,004,322        17.63%


     2023 年 6 月 2 日,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高
 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对公司构成
 共同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上述六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
 合计持有本公司 33.9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张冠玲近亲属 Yuwei Wu,


                                             3
黄瑞华近亲属赵冬杰、赵珂欣,张效伟近亲属陈春佳)合计持有公司 42.71%的
股权。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变更如下:


 张冠玲      李广庆           贾辉           黄瑞华      高泽林      张效伟

13.22%           4.37%        4.29%          4.16%      4.16%         3.71%
                                           33.90%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

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常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

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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