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嘉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8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嘉
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意
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中所述事项。
独立董事:王凤荣、华欲飞、宋云峰
202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