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55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本次公司为杭州华正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合计为19,870万元人民币, 已实际为杭州华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495.27万元; (2) 本次公司为华正能源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已实 际为华正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85.5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 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和华正能源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 银行杭州分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余杭 支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1 1、公司与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华正办理的 最高债权额为 7,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杭州银行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华正办理的 最高债权额为 12,87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与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正能源办理的 最高债权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 450,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50,000 万元。议案中明确为杭州华正提供担保额度为 120,000 万元,为华正能源提供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 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龙跃街 88 号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62,6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20 日 经营范围:复合材料、电子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高频高速散热材料、印 制线路板、蜂窝复合材料、热塑性蜂窝复合板的销售、技术开发、制造。(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2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年9月30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4,933.61 206,949.83 净资产 75,311.35 72,164.32 负债总额 119,622.27 134,785.51 资产负债率 61.37% 65.13% 其中: 40,014.56 44,200.97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10,511.12 117,280.04 2022 年度 2023年1-9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0,091.98 92,181.40 净利润 2,704.81 852.28 (二)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龙跃街 88 号 法定代表人:郭江程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薄膜、包装膜、电子功能膜材料、 柔性线路板、辅强板、覆盖膜材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年9月30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393.60 45,070.05 净资产 13,350.51 11,995.06 负债总额 26,043.08 33,074.99 资产负债率 66.11% 73.39% 3 其中: 13,126.09 12,186.00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4,449.12 21,649.33 2022 年度 2023年1-9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7.18 2,400.70 净利润 -1,508.68 -1,356.1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杭州华正与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 2、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 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为杭州华正与杭州银行余杭支行签订的《最高保证合同》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870 万元 2、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 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 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3、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 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 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4 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为华正能源与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2、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 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 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 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的 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是为 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 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28,170.00 万元(含本 次新增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9,538.13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1.18 %。除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 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