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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1-23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55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本次公司为杭州华正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合计为19,870万元人民币,
          已实际为杭州华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495.27万元;
    (2) 本次公司为华正能源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已实
          际为华正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85.5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
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和华正能源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
银行杭州分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余杭
支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1
    1、公司与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华正办理的
最高债权额为 7,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杭州银行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华正办理的
最高债权额为 12,87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与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正能源办理的
最高债权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 450,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50,000 万元。议案中明确为杭州华正提供担保额度为 120,000
万元,为华正能源提供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
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龙跃街 88 号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62,6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20 日
    经营范围:复合材料、电子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高频高速散热材料、印
制线路板、蜂窝复合材料、热塑性蜂窝复合板的销售、技术开发、制造。(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2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年9月30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4,933.61                 206,949.83
 净资产                       75,311.35                 72,164.32
 负债总额                    119,622.27                 134,785.51
 资产负债率                    61.37%                    65.13%
 其中:
                              40,014.56                  44,200.97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10,511.12                 117,280.04
                              2022 年度              2023年1-9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0,091.98                 92,181.40
 净利润                       2,704.81                   852.28



    (二)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龙跃街 88 号
   法定代表人:郭江程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薄膜、包装膜、电子功能膜材料、
柔性线路板、辅强板、覆盖膜材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年9月30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393.60                 45,070.05
 净资产                       13,350.51                 11,995.06
 负债总额                     26,043.08                 33,074.99
 资产负债率                    66.11%                    73.39%

                                      3
 其中:
                             13,126.09                  12,186.00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4,449.12                  21,649.33
                             2022 年度                 2023年1-9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7.18                  2,400.70
 净利润                      -1,508.68                  -1,356.1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杭州华正与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
    2、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
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为杭州华正与杭州银行余杭支行签订的《最高保证合同》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870 万元
    2、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
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
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3、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
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
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4
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为华正能源与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2、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
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
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
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的
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是为
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
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28,170.00 万元(含本
次新增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9,538.13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1.18 %。除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
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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