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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克智能:快克智能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3-08-11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1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个人绩效
评价结果不是“优秀”,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单位:股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24,376                  24,376       2023 年 8 月 15 日

    一、 本次回购注销审批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和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250 股,具体详见《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完成,公司决定对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
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由 6,250 股调整为 8,125 股,回购价格由
15.36 元/股调整为 10.82 元/股。具体详见《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1)和《关于调整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手续的股票
期权之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以上限制性股票 8,125 股尚
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22 年 9 月 22 日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125 股;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公
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50 股。加上公司尚未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8,125 股,本次应当完成回购注销的已
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 19,500 股。具体详见《快克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9)。
    因存在极少量零碎股处理,公司将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500
股调整为实际登记数量 19,502 股。具体详见《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3 年 4 月 28 日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74 股。具体详见《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3 人因离职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以及 3 人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共计
24,376 股。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于 2023
年 0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6),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未有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二、 本次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情况

    (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中“第八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
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
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和股
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共计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126 股。
    根据《激励计划》中“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激励对象因个
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
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作废失效,并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
人的个人 2021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能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50 股。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3 人因离职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以及 3 人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共计
24,376 股。
    (二)   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6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4,376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49,624,531 股。
    (三)   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证券账户号:B882333521)。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完成注
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限售条件流通股              2,718,400          -24,376          2,694,0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6,930,507                         246,930,507

    股份合计              249,648,907          - 24,376       249,624,531

    四、 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
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已披露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公告及办理回购注销的必要相关手续。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还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