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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天家居:1_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8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
项在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已履行了相
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三、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国林                     黄少明                   曹 悦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