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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瀚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6-13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新材”或“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
权益分派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6,666,667 元变更为人民币 373,333,334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结合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3〕9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666,667 元。                               373,333,334 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66,666,667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现有股         373,333,334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现有股
东情况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记载的为准。           东情况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记载的为准。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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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
董 事 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
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       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
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
                                             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
                                             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
                                             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序号依次顺延。上
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修订事
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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